镜忌 上(236)
人群躲在一处小山坡的洞穴里不敢出去,每个人都在发抖,没有人说话。
这些日子狼群对他们还不错,尽管他们依旧惧怕狼,可他们更希望狼能赢。
狼不会吃他们,只是让他们干活而已。
其他的兽会吃人。
外面不断传来野兽的嘶吼、咆哮,震彻山谷,时不时树木撞倒落地,石块飞溅,地面不断晃动,和滚落下的石头撞出轰隆隆声响。声势浩大,叫他们几乎以为自己藏身的小山谷都要被掀翻了。
他们还听到了尖锐高亢的鸟叫,分不清是什么鸟,急促地叫哀叫着,断断续续,后来声音又小下去,淹没在野兽的咆哮中。
大约过去了小半天?还是大半天?谁也分不清了,外头轰隆隆声响总算渐渐小下去。
人们仍旧不敢出来,心惊胆战地躲着。
狼群让他们躲起来,还给了草,让他们不会饿死。现在,草已经吃完了,他们却害怕外面的情形。
不知道是哪方赢了,如果那只小狼王带领的狼族没赢,他们就……
太阳渐渐落山了。
暮色四合,霞光与暮光交相辉映。
忽地,从远处传来了低微的狼吟,很快,那狼吟声响又清晰起来,渐变为高亢荒凉的长啸。
“嗥——”
一声又一声狼啸一圈圈震荡开,那是带着野性与杀气的嗥叫,带着胜利的喜悦。
紧接着,他们听到了一个声音,有些嘶哑,听着很年轻。还有些稚嫩,却带着叫人无法轻视的冷然。
“出来吧。”
那是狼王的声音。
天已经暗了,姜遗光落在山头,看着那群人一个接一个小心地走出来,他像一只真正的狼一样蹲坐在原地,狭而长的眼睛透出荧绿光辉。
他身上还沾了血迹,黏糊糊把灰白色毛粘成一绺绺。
有其他兽的,也有自己的,太多太混杂,他也闻不出来了。
人们经过他,恭敬地伏下腰,手脚爬行着走,不敢高于他。
狼群们经过时,也自觉压低了声音,只是仍旧掩饰不住自己的快活。
它们只派出了一小部分狼而已。
十四城死了不少牲畜,因而来的大多都是兽。混战开始的时候,那群兽自己就打不完了,根本没空在乎是不是少了谁,也完全没有发现,原来和它们一块儿混战的狼群一只只减少,退出了战场。
等它们再也爬不起来时,狼群才从各个角落中钻出来,收割性命。
姜遗光安静地蹲坐在山石上,一言不发。
他很习惯于这样无人打扰的寂静状态,却也不讨厌刚才的混战,那双绿色的眼睛太过幽绿,以至于容易让人产生这双眼似乎是黑色的错觉。
狼群们以为狼王又在想什么大事,更加悄声地从他身边经过,不敢打扰这位聪明的狼王。
它们畏惧他,又不可避免地为狼王臣服。
事实上,姜遗光并没有想多么厉害的事情。
他只不过后知后觉想到一点,似乎……自己想要破坏什么事,总是很轻松很简单的。
他想起来,南夫子就曾很担忧地对他夫人说过类似于害怕自己走上歪路,到时无人可制止的话。
什么是歪路?什么又是正道?全凭他人定义么?
姜遗光不懂。
他并不是喜欢破坏,大多数时候,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能更快做成一件事,为什么不这么做呢?这样就叫歪路吗?
他不明白。
他也不能理解,南夫子也好、黎恪也好,他们这类人身上拘束着自己的那种无形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可偏偏,唯独这种人会对自己全然充满善意。
或许,正是因为他们身上那种约束,才让他们对自己友好。
他从山石上跳下去,走向河边。
方才狼群们都下去洗了个干净,这会儿没有人,也没有兽,被搅浑的河水不断流淌,又恢复了清澈,倒映出一轮微微荡漾的月亮。
姜遗光低头看月亮,算了算日子。
入镜已经过去小半个月了。
这场死劫说难也难,说简单,却也简单。
没有厉鬼,没有诅咒,有的不过是和镜外截然相反的一套规则。人难以存活,可他却变成了一只狼,只要他小心些,很容易就能活下去。
死劫关键处究竟在哪儿?那个幕后厉鬼,会在传闻中的第一城吗?
如果就在第一城,他该如何进入?
第十五城被搅乱成这样,现在他又彻底毁了十四城和十六城,第一城,会有回应吗?
姜遗光跳上岸,甩干身上沾的水珠,走回洞穴。
洞穴外,放着一整只虎腿,血淋淋,撕去了皮毛,姜遗光咬着腿往洞穴拖,像一只真正的狼那样吃掉了它。
……
黎恪和九公子那头,因为他二人会赌,会玩,还会写字、用药,很快就得了孔雀王的欢心。
孔雀王把鹦鹉养的人宠也要来了,它不关心这些人宠叫什么名字。黎恪和九公子私下询问,才得知她姓秦,名秦素问。
秦素问除了做出六面骰子外,还做出了八面和十面骰,又请他们二人帮忙,制出了投壶。
牌类赌术更费脑些,也更难看懂。不如直接明了的投壶,谁投得多谁胜,一目了然。
秦素问把木棍在平滑的石块上不断打磨,用以制成投壶用的“箭”。她的想法当然远不止是凭借赌从鹦鹉手里活下来。
她想要让这群飞禽走兽都迷恋上赌,然后,她就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真正的赌,骰子牌九都是小事。最难的还是赌马、斗蛐蛐、斗鸡。”秦素问如是道。
“等它们都上瘾了,就可以开始斗鸡了。”
九公子会意:“到那时,还可以再斗些别的。”
比如两国各派勇士对打,各押胜负。不论谁胜,败者那方都不会善罢甘休。长久下来,两国矛盾必然加深,甚至于只要一场赌局,两国就会交战。
黎恪同样在打磨投壶用的木棍,叹气道:“我们已经进来块半个月了。”
哪怕他现在还算安全,黎恪也一直很担忧,幕后的厉鬼又会用什么法子折腾自己。
他不想死。
说到这儿九公子也有些忿忿,他实在厌恶这种为人宠的日子,可偏偏他反抗不了。
如果一直困在这儿,他恐怕会习惯这样的鬼日子。
“还是尽快吧……”他道,“想办法,尽快见到毛虫国国王。”
羽虫国国王就是一只普通的孔雀,没什么稀奇,反而毛虫国国王神秘得很,谁也没听说过。
三人正干活儿,一只彩雀飞来,趾高气扬地落在院里。
“你,就是你,跟我去一趟,大王找你。”彩雀尖喙啄住黎恪衣服,径直把人拖走。
第163章
九公子和秦素问拦不住, 识相地没有拦,孰料没多久,他俩也被带去了,带进了孔雀王漂亮的宫殿里。
除了那天见到的孔雀王和几只颜色鲜亮的禽鸟外, 黎恪等人还看见了一只兔子和一只羊。
单一只兔, 就比黎恪还高, 黎恪看过去只觉得那是一团雪白的墙。更不用说那只羊,头上生着犹如树根般粗壮的羊角。
几个人越是走近,越不由自主因那股压迫感放轻了呼吸, 害怕这些庞大的禽鸟走兽一个不慎就把他们压死。
孔雀王一眼看见了几个小人。
这些人太小了,要不是特地穿了鲜艳的红衣服,它未必能看见。
“过来吧,到这里来。”孔雀王张口叫他们。
声音喑哑响亮,回荡在浩大宫殿中, 久久不息。
几只锦鲤凑在孔雀王座下,一只鸽子跳出来,三两步蹦到中央那张对几人来说巨大无比的桌前,示意桌上器具, 又随便解释了几句。
据说, 这是毛虫国来的信使。
前几天,羽虫国的鸭子在毛虫国十五城死了几只, 孔雀王派了信使去质问,很快,那边也派了信使来解释, 还特地送了礼物——第一城的人做出来的漂亮的布。
后面城的人都是蠢笨的, 只配做肉人。但前十城的人们不一样,他们非常聪明, 勤劳且甘于奉献,他们会做漂亮的衣服,会做好吃的食物,会用又长又甜的杆子做出和蜜一样甜的糖,还会盖房子,做各种漂亮的小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