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证法医6尘封卷宗(194)
关于高伟的履历,林冬当然清楚。本科财会,研究生是入赘到陈芳华家之后才读的,而也正是从他研究生毕业之后,陈芳华才开始涉足金融领域。全盘否定高伟的能力也许片面了,但不可否认的是,没有陈芳华,单单以高伟的家世背景,很难在金融领域拥有一席之地。他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自己上的是三流大学,毕业证不怎么值钱,单纯干财务几乎干不出亿万身家。
“有的人就是会投胎,这个……嗨,没法说。”林冬不再试图挑衅对方的底线,够搓火的了,再搓下去准保炸,“你结婚之前,清楚你妻子家里的情况么?诸如你那位未曾谋面的老丈人,对他了解多么?”
“我见过禹强,宣判那天我陪董事长一起去的,”高伟重重运了口气,“我说句实在的,虽然在你们眼里,他是罪该万死的毒贩,但对于村里的乡亲来说,他是个大善人,修祠堂,修路,给镇上的学校捐课桌椅、教材,谁家孩子上不起学了,他都给交学费,就之前他家那个保姆的孩子,叫……哦对,赵真禹,他念书的钱都是禹强出的,后面禹强进监狱了,董事长还供那小子供到大学毕业,帮他介绍工作,连他爸的墓地都是我陪着董事长去选的。”
恩?林冬不动声色地挪了下手,示意唐喆学关注下这条信息。这些事赵真禹一个字都没提,有关得陈芳华好处的部分。当然,他妈妈死在那,于情于理,陈芳华也得照顾他,但连他爸的墓地陈芳华都帮着选,这就有点……照顾得过于到位了吧?
另外关于高伟对禹强的评价,林冬完全不能苟同。见多了毒贩大行善举,无非是作奸犯科之后求个心理安慰,真有那好心眼儿,贩特么什么毒啊?不知道那玩意危害家庭危害社会?吸毒吸死的,为了毒资抢劫杀人卖/淫卖孩子六亲不认的,不都因为这帮毒贩难填的欲壑?
见林冬凝神思考,唐喆学接下话茬:“所以你知道这个家庭是什么情况,那还义无反顾的一头扎进来?”
“我爸被人忽悠借高利贷搞水产养殖,没想到那年发洪水,鱼塘全被冲了,血本无归,我得想辙替他还钱。”高伟曲臂支上桌面,眉头微锁,语气倍显无奈:“是,我是走了捷径,可那又怎样,我一没偷二没抢,再说这么多年,我替董事长鞍前马后的也没少赚钱,她当初给我家的钱,我已经几万倍的还给她了!”
“恩,那,还有个问题。”唐喆学话锋一转,“你认识陈嘉胜么?”
闻言高伟的眼神明显怔住一瞬,但立刻否认道:“不认识。”
“他是你们董事长的亲戚,董事长没跟你提过?”
“从来没有。”
眼看高伟向后靠去、无意识地拉大与自己之间的距离,唐喆学继续施压:“再好好想想,也许不经意间提起过。”
“绝对没有。”
高伟又开始回答一次看一次问话人的表情了,林冬见状基本可以肯定他在撒谎,于是决定诈他一诈:“但陈嘉胜可不是这么说的。”
“他怎么说的?见过我?”高伟不自觉地扯了下嘴角,“不可能!他一定是记错人了!”
“前年九月八号那天,你再仔细回忆一下?”
这是法医推断刘卫明死亡的时间点。果不其然,林冬话音还没落地,就看高伟的脸色“唰”的退白,视线随之四下游移了起来。僵持片刻他抓起桌上的手机置于耳侧,故作吃惊的:“是么?等会,我这就过去。”
言罢站起身,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我现在有急事需要出去一趟,二位,有什么问题,等我有时间再聊。”
——装特么什么蒜啊?你那手机屏幕压根就没亮。
林冬和唐喆学相视而笑。
TBC
第168章
虽然很明确地知道高伟有问题,但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与刘卫明的死有关,所以意料之中的,林冬的传唤申请被年美卿驳回了。他倒是不上火,拐到法医办公室,把祈铭提完DNA的那张“协议”又拿去了鉴证科,找杜海威帮忙提取指纹。从刘卫明尸体被发现的现场提取到那么多枚指纹,如果高伟出现在那里过,保不齐有能对上的。之前没想着检测是因为没把高伟和刘卫明的死联系上,现在有方向了,必须厚着脸皮找技术多干点活儿。
按理说提指纹的活儿交给底下人干就行,但林冬的要求,杜海威只要不忙到分身乏术,一向亲力亲为。今天的提取稍微有点波折,一开始用茚三酮,没显色,又换成灵敏度更高的DFO。正等待恒温箱加热期间,林冬上来送饭了——托人办事,总得有点表示。
检验室不能吃东西,办公室也尽量不见油。这都是杜海威自己规定的,作为一位严于待人且近乎变态般律己的主管,他必须以身作则,于是端着饭进了安全通道。林冬给打了蘑菇炒肉、西蓝花炒蛋和凉拌海带丝,和往常一样,不同食材不同加工方法,可吃到嘴里差不多都是一个味儿。
林冬站旁边抽烟,看他吃着吃着,突然笑了起来。杜海威顿住筷子,故作迷茫状:“我的吃相娱乐到你了?”
“没有没有,我想起咱俩第一次见面时的事情了。”
林冬微微弓下身,曲臂抵住窗棱,半靠在窗台上,在杜海威看来,那姿势神态就像初见对方之时一般——
“诶,海威,你看,那就是林冬,和你一样,特招生。”
刚从闷热低矮的饭堂里出来,外面38°高温竟觉凉风习习,正午日光刺目,迫使杜海威不得不眯起眼。顺着程杰的指引,他朝不远处的树荫下望去:和所有参加军训的新生一样,那位传说中参加过两次高考只为玩儿、最后还是走特招进来的“牛人”穿着不怎么合身的夏季军服;武装带解下来放在一旁,一手捧书一手攥着瓶矿泉水,边看书边擦滚进眼睛里的汗珠;脸上晒得有点红,不耽误那副秀气的好皮相。
“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
蝉声鸣鸣,望着大中午还在树荫下刻苦耕读的林冬,杜海威中肯评价道。他们这届一共五个特招生,除了他和林冬,其他的三名都是女生,因为专业不同,他今天第一次见到对方。主要是报道完就军训,自己班里的人还没认全乎,更别提其他学院的人了。
“那是,谁有你帅啊?”
听程杰夸了自己一句,杜海威不以为意地笑笑。这家伙说习惯了,张嘴就来,他笑并不是觉得有什么值得高兴。相识太久,一个眼神儿就知道对方要干嘛,从另一个方面讲,彼此间的关系就像被福尔马林固定住了一样,没有任何变化的可能。他很早就知道程杰喜欢男生,毕竟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学,两人之间可以说无话不谈。
也正是因为从幼儿园开始就黏在一起,当青春期的情愫萌发之时,他理所应当地被对方排除在了选择之外。青梅竹马发展成恋人的不在少数,但有个前提,至少杜海威从理论角度分析,就是彼此间一定要有距离和时间间隔,创造再次见面的新鲜感和惊喜感。天天在一起,完全是左手摸右手了。当然他不反对程杰和其他人发展关系,他只希望这家伙能早日搞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别谈一次就弄得自己一身狼狈。
“走,过去认识认识。”
突然胳膊被程杰一把拉住,杜海威条件反射抽回胳膊:“我没时间,答应治安那边中午陪她们排练晚上的合唱。”
程杰反手一拖,不耐烦道:“就过去说几句话,不耽误你泡妞。”
“不是我没泡——诶!”
被拖得脚底下一绊,杜海威重心不稳“咕咚”跪地上了。动静有点大,引得林冬抬眼朝他们这边看了过来,正和仓促起身的杜海威四目相对。看得出林冬在憋笑,杜海威站起来后连土都顾不上拍先拉低帽檐,遮挡自己尴尬的表情,同时忍不住责怪发小:“你说你,着什么急,不就看见个帅哥么,我——”
话没说完,低垂的视野中多了双军绿色的胶鞋,再抬脸,林冬已经站到了他俩跟前。显然杜海威那声“帅哥”被林冬听得一清二楚,一时间气氛无比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