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宠瘸夫郎(83)
“嗯……”
第65章
雨丝打着窗檐,屋外蒸开一片水雾。
水笙身披斗篷,头上戴着毛绒绒的毡帽,不时用木棍拨一下炭盆。
将手放在盆上翻转,待指尖没那么僵冷,稍适活动,继而拿起针线。
他把赵驰那几件洗得发旧,总反反复复穿的袍子缝补起来。
歇了几天,对方要出门,穿的还是旧衣袍。
于是赵驰午前开摊,水笙就找点针线活做,待过正午,赵驰收摊进山,他就留在屋内读书写字,谁都不闲着,也不会耽误彼此。
将一身宽大的灰袍补好,屋外有东西顶门。
循声瞧去,狼犬硕大毛绒的脑袋先顶入门缝,朝他吐了吐舌头。
听到水笙一笑,脖子再一个蛄蛹,将脖子和身躯挤进门内。
水笙抬起胳膊,招了招,狼犬很快蹿到他跟前,四肢趴下,借着炭温烘干皮毛。
小狼这些日子起骚,天天往山里跑,寻得一头灰黄色的野狗一起玩。
它把野狗往家里领过,无奈那狗野性难驯,对人抱着很大的戒心,只远远停在老屋外的一颗树干后,任小狼怎么吆喝都不为所动。
水笙见过一两次,多在夜里或者早上,天色蒙蒙时才出来的。
他用棉布替小狼擦去皮毛表层的水珠,近两日它乖训不少,往外跑的时辰也有所缩减,可见快熬过起骚期了。
“呜呜~”
狼犬嘴巴一张,轻轻往他手背和手指头蹭。
水笙浅笑:“我这就去给你煮大骨头磨牙,还得多炖点汤水,看你瘦了些。”
小狼吃的骨头都是它自己咬回来的,有时候不急着吃,就被赵驰养在隔开的另一个栅栏,等它饿了再给它弄。
水笙推门而出,在灶间搭起小一点的锅,将处理过的骨头混入清水,起锅点火。
无需油盐,水煮过后直接倒进海碗就好。
给小狼添了骨头汤,快到正午。
水笙有所感应,洁了手后连忙踩过湿漉漉的院子跑去开门。
望着台阶下的男人,他笑吟吟道:“赵驰~”
赵驰拎了个竹篮,与水笙眉眼相对的那一瞬,目光霎时柔和几分。
此刻天上飘着雨,他用袖摆遮在夫郎头顶上:“进屋再说。”
水笙轻快地“嗯”一声,入了正堂,见赵驰打开竹篮,取出一叠汤包,一碗赤色姜蛋水,一份鲜鱼菌菇面。
“刚做好的,先趁热吃。”
赵驰午前要顾着摊子的生意,给水笙带的饭便在那边备好,无论何时,都做新鲜的,不让夫郎吃冷食剩食。
水笙问:“一会儿就出去么?”
赵驰:“嗯。”
水笙舔了舔润亮的唇,放下碗筷,踩着棉鞋跑回房内。
很快,他抱着一身刚补好的袍子出来,递给男人。
往年,赵驰多在夏秋两季入山,自打有了水笙,便有所改变。
如今成亲,更不得闲暇,想着勤快起来,多挣钱。
春耕来临之际,赵驰打算入山采集药材,逢山禽出没频繁,若能捕得一些更好。
听完男人的打算,水笙渐渐停下碗筷。
“不吃了?”
“饱了……”
赵驰把东西吃干净,握着他的手放在膝盖。
“天色暗前我就回来,别担心。”
水笙微微定神:“送你到门外。”
又问:“要不要把小狼带上?”
“小狼留给你。”
赵驰拿上猎具,挑着个竹筐就出门了。
离别短暂,却也教人不舍。
回头望去,水笙驻足在台阶上,黑白分明的眼睛水汪汪的。
赵驰心中温软,低声催促:“回屋吧。”
水笙回了屋,赵驰方才安心进山。
*
半个时辰过,水笙在房中小憩一会,揉了揉酸红的鼻子起身。
他捧着热水饮过两杯,待肚子暖和,手脚也没那么刺冷了。
室内安静,窗纸上传来雨水打落的响动。
见雨水浓密,他连忙披着衣物绕过趴在床尾睡觉的小狼,来到书案前。
水笙一拍脑袋,午时见到赵驰高兴,忘记收好纸笔。
眼下刮着风,雨丝从没有紧闭的缝隙钻进来,沿着窗纸洒落,把他用来誊抄的纸张弄湿不少。
“不好了,不好了……”
他叹气连连,将少许还没泡湿的纸分开,剩下的,就算弄干以后也不能再拿来誊抄书册,纸不整洁,书斋是不会收的。
水笙梳好头发,戴毡帽,又将棉袄仔细套上。
拿起立在墙角的油纸伞,又拎上一个防水的木箱子,当即就要出门。
小狼紧紧跟上,嗷嗷喊叫。
两个扛着锄头的村民闻声回头:“水笙?怎么没见你跟赵驰一块走啊。”
水笙解释:“他忙去了。”
他腿脚不便,绕过水坑十分小心翼翼地。
村民又问:“要去哪里?”
“去一趟学堂。”
家中没有多余的纸用,附近几个村子,只有李文秀手上有笔墨纸砚。
他打算跟先生买一些,等下次进城再多备一点。
村民劝道:“冷着呢,到处都是水,下次再过去呀。”
水笙上下穿着新衣裳,跟城里来的少爷似地,浑身鲜亮。旁人看到这身新衣新鞋弄脏,比他还肉疼。
“多谢,我会当心的。”
在道口与村民分别,二人要去地里松土锄草,他则往桃花村的岔口赶去。
如村民所言相同,连着数日雨水,乡道泥泞不堪,无论多么小心,靴子免不得沾上一层层泥巴。
待到学堂大门外,水笙扶着树干,用木棍将鞋底刮弄好一阵。
听得门口吱呀响动,门口现出一人。
李文秀披着袍子,眼神倦懒地扫了过来。
见他刮弄泥巴,不禁笑问:“怎么这会儿来了,还不吭声。”
水笙丢开木棍,腼腆解释:“家中用来誊抄书册的纸泡湿了,来与先生买些回去。”
李文秀点点头,边往回走边打量他,道:“成亲后过得还不赖,脸色好了不少。”
水笙抿唇,浅浅一笑。
“赵弛很好的。”
李文秀摆手:“那书案用着可还行?”
“用起来十分舒服,伏案时都不累了,多谢先生。”
李文秀进入书房,水笙没跟进去,就在门外乖乖等。
很快,对方抽了一叠巴掌厚的纸给他:“拿着。”
水笙吓一跳:“太,太多了……”
“那厮给的,不用白不用。”
“……”
李文秀口中的那厮,谢铮忽然从厢房冒出来。
男子一袭蓝色锦衣,走到树下,拨了拨垂下的枝条,口吻无奈。
“用我用得很顺手啊。”
水笙又吓一跳。
书斋老板是从先生房里走出来的。
他已成亲,已经知晓房中之事,免不得乱想,更加无措。
好像来的不是时候……
李文秀将整叠纸往水笙手上一拍:“拿着,别提钱不钱的,若想回报,回去后多练点字,下次我要仔细检查,若无进步,多抄二十遍。”
水笙正起神色,压抑心内喜悦,说道:“学生记住了。”
先生并非敲打他,而是借机帮他。
水笙誊抄的大多是开蒙书册,价钱给得不多,若下次把字写得更好,兴许能接到抄写子史诗籍的活儿,挣的钱就更多了。
*
回到老屋,水笙按捺喜悦,草草褪去鞋袜和外袍,换上干净的,还没缓口气便伏在书案写字。
与此同时,赵弛下山,赶在天色微微晦暗时回到老屋。
未见自家夫郎身影,他放下竹篮里的东西,径直穿过正堂,又绕过趴在门前的狼犬,轻推房门。
瞥见伏案的人影,浓眉挑了挑。
水笙半张脸差点贴到案上,这个姿势对眼睛不好,赵弛抽去毛笔,环顾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