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宠瘸夫郎(51)
快睡着了,水笙口齿含糊地问:“赵驰,今天可以送我去学堂吗?”
“好。”
“那……”水笙记起什么,心里有些慌。
他反复舔了舔嘴唇。
“可不可以像那天一样,亲一下我?”
赵驰揽在身上的手紧了紧,鼓起的肌肉压得他腰后发热。
说完,水笙立刻后悔,整颗心七上八下的,直打鼓。
赵驰没吭声,是生气了么?
他眼微微酸胀,想说刚才的话不做数,头顶响起沙沙沉沉的回应。
“嗯……”
嗯……嗯?
他微微张嘴,收在腰背的手臂拢了起来,把他往上托。
鼻息交融,目光相对。
水笙眼睫一颤,心怯了,软着声道:“方才乱说的……”
赵驰:“我没有胡乱答应。”
紧接着温暖干燥的唇印在额头,还有胡茬刺着水笙。
他胳膊发软,像归巢的雏鸟,愣愣呆呆地趴着没动。
半晌,拂在耳畔的气息减少几分粗热,他散乱的头发被对方往耳朵后拨开,露出红红的脸庞。
水笙嗫嚅,湿湿的眼睛转溜溜。
赵驰吐着灼气,胸膛起伏,脖子流汗,也没动。
就是立得精神。
过了会儿,听外头还下雨,还是赵驰先松手。
“……我去后院。”
水笙:“嗯……”
等人出去,他慢慢爬起来,并着发抖的膝盖,撩开乱糟糟的头发,脑子同样乱糟糟的。
腰肢发烫,继而往肚子一摸。
水笙咬唇,呆呆地。
读书有些日子,已懂得了基本的礼义廉耻。
没有哪个兄弟,会用那个顶人的吧。
第39章
三伏日,地干闷热,鹰始蛰,腐草为萤。
夜里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天微微凉,院子的石板已经干透了,因天色还早,尚有些风流动,过了正堂,停在门外贪得几分清凉。
赵弛钻进灶间准备早饭,水笙洗漱干净,开门将小狼放出去后,转身拿起扫把,把前后院打扫干净。
半夜刮风下雨,菜畦两边会有泥水往石板上冲,放晴后,泥痕留在地上,小狼时常走动,印了数道它的爪印。
他扫完院子,又去外头抱回一捆野菜,来到后院,往食槽填装,更换清水,喂食豢养在栅栏里的山鸡和野兔。
忙完,边听前院传来低沉的呼喊。
“水笙,来吃东西。”
“就来~”
水笙看着毛绒绒的野兔,养了两个季节,每日固定喂食,生的肥膘健康,还算可爱。
想上手摸一摸,记起什么,微微咬牙,将胳膊往身后收起来,很快赶去正堂。
赵弛春天逮了这几只野兔子,没有拿去集市买卖,而是说留着养肥,打算剥去皮毛做冬衣。
算算日子,最迟养到秋天,就会把它们宰了。
赵弛每天给它们喂食,清洁栅栏,,只当它们是牲畜禽兽,养了就是拿来卖的,宰的,常人多数如此。
水笙性子软,又被赵弛捡回来养着,两个季节过去,哪怕每天只有简单喂食的接触,对这些鸡鸭兔子,难免生出点感情。
他怕自己心软,快步离开,不敢多看。
同时担心,万一因为自己的缘故,赵弛不进山逮东西了,以往下去,还怎么挣钱过活呀。
孰重孰轻,还是分得出一二的。
堂内,他喝着喷香清爽的稀粥,道:“栅栏里的兔子养得好肥了。”
赵弛想法很简单。
“到时候给你做一身斗篷。”
城里有点钱的人家,那些后生到了冬天都穿毛绒保暖的斗篷,赵弛想着,穿在水笙身上定然很好看。
水笙吐了口闷气,点头。
“嗯~”
又问:“你不做么?”
赵弛:”我不怕冷,穿不上。”
又道:“獾油熬好了,这两天日头大,等蛇干阴好,咱们进一趟城。”
赵弛微吟:“许久没带你进城,可有什么想买的。”
水笙细想,摇头。
自己不缺东西,倒想给对方买两身衣物。
这趟进山,赵弛穿的旧袍子又被划开了几道口子。
水笙在原来补过针脚的地方重新缝补,反反复复地打补丁,磨损太多,已经穿得很旧了。
可他不想用对方给他的钱买衣裳,待自己攒到挣来的钱,另做打算。
希望天冷之前,能靠誊抄经书史籍挣得些钱吧。
今日午后,去了学堂,他要把最新抄练的字给先生过目。
*
去桃花村的路上,落了会儿急雨。将到村口,天色放晴,云散风清。
水笙被赵弛牵着,绕过积水的坑洼地。
来到学堂门外,赵弛让他站在积水灌不到的台阶,将水囊和水囊一并交给他。
水笙偏过脸,抿起的嘴唇下意识翘起。
“那我进去了。”
赵弛“嗯”一声,又往他腰肢别了个巴掌大的蓝色布包,里面装着青枣。
“下了学我来接你。”
水笙眉眼流光,轻快绵软地开口:“好”。
又重新开口:“我进去了。”
赵弛揉揉他的头发,水笙这才心满意足地踏入学堂。
正在院里清扫积水的李文秀瞥见,立刻笑吟吟。
“赵弛送你来了?”
水笙腼腆地点点头,飞快地将书囊放入席位,接着跑回院子。
“先生,我来帮忙吧。”
他唇角扬起浅浅的弧度,语调透露着轻快。
“今日大雨,家里的积水也是我扫干净的。”
李文秀似笑非笑地:“还以为赵弛不让你干这些粗活儿呢。”
水笙霎时赧然。
“要,要做的,都是些杂活,不累。”
说着,不忘替赵弛说好话:“他平日里忙,要挣钱干很多活。前几日上山,还受了点伤。”
末了,巴巴地追问:“先生,我前两日写了字,可不可以看一看?”
李文秀走哪,水笙都跟哪儿,脚边钻了只猫儿似地,小眼神闪着光,巴巴地可怜。
李文秀无奈:“莫要再跟,转得我头晕,这就进屋看。”
院子里的积水已清得差不多,手指头一勾,示意少年跟上。
*
两人前后走进堂内,水笙递出前两日休息誊抄的一节经史。
不消半盏茶的功夫,李文秀含笑抬眼:“不错,又有长进了,这两日抄那么多字,紧着点手腕。”
又道:“找个时机,我给朋友去封信,到时候给你接点誊抄启蒙书的活。”
水笙面露欣喜,高兴之余,眼眶不由染红一圈。
“哎哟,怎么不高兴想哭,高兴也要哭?”李文秀见过的人一向直来直往,很少有这般动不动就眼红流泪的,咋舌叹息。
水笙被打趣得脸红。
现下他面红眼红,欲言又止,话到嘴边,又害羞去了,如白纸一样,心里的千变万化叫人看个清楚,瞬间把李文秀逗笑了。
水笙被笑丝毫不恼,记起一事,小着声说道:“先生,过几日我跟赵驰进城,想与你告半天假。”
李文秀点点头,又道:“若要进城,想拖你们帮我办件事。”
水笙:“何事?”
李文秀:“那堆经史子集抄完了,帮我带到塘桥镇上,去清净巷的那家青云书斋,把书交过去,”
又道:“你拿着我写的引荐信,去见他们老板,等看过信,对方知晓怎么做。”
离溪花村最近的镇子是临溪镇,之前赵驰带水笙去的,便是这地方。
塘桥镇更远些,从临溪镇过去,得多转一个时辰的路。
怕水笙赶不回来,李文秀口风一变,多允了他一天的假。
听完,水笙难以抑制地笑了,眼睛流了两行泪。
看李文秀头疼,他赧然一笑:“我,我是太高兴了。”
当天午后,下了学,水笙和来接自己的赵驰刚见面,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