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后即焚(87)
楼外传来远山寺庙的钟声,惊飞一群栖息在树顶的鸟儿,昏黄的水汽吞没山颠仅剩的一缕晚霞。
梁宵严怔愣半晌,久违地想到妈妈。
妈妈这个角色,已经离开他的生命太久。
梁宵严对她的全部印象,就只有小时候在他被囚禁的小院的洞口,给他唱章鱼卖伞的女人,还有一张挂在梁雪金书房的旧照。
那是一位绝对勇敢热烈的女士。
照片中她穿着鲜红的衣服骑在马上,在草原中驰骋,挥鞭的手臂有强壮的肌肉,明亮的眼睛闪着柔和的星星。
任何人看到她,都会被她既像精灵又像统领的神韵所吸引。
关于她和梁雪金当年的爱恨情仇,梁宵严了解的并不多,只听梁家的老佣人聊过几句。
妈妈十八岁时,是草原上一支狩猎小队的队长,和城里来的富家少爷梁雪金一见钟情坠入爱河。
年轻人见过的世界太浅,总以为一瞬间的美好可以延续一生。
爱就爱了,没什么好说的。
但这对恋人并不被任何人祝福。
妈妈的父母看出梁雪金是个精于算计的伪善小人,不同意女儿远嫁,梁雪金的家族更不会同意他取这样一个马背上长大的“粗野”女人回家。
两个年轻人都试图为彼此放弃自己远大的前程。
不过妈妈是真放弃,梁雪金是真影帝。
草原上明媚的花,被虚假的爱欺骗,离开自己的故乡,没了任何倚仗,只身和梁雪金来到枫岛,却不知道那只是个纸醉金迷的囚牢。
两人迅速隐婚,婚后也曾甜蜜过一段时间。
梁家老宅后面至今还保留着梁雪金曾为妻子建的马场,但是有钱人随手一挥就能搞定的东西,又能算得上哪门子的心意。
梁宵严不知道妈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清梁雪金的本性,二人婚姻又是何时破裂,只知道妈妈为了离开梁雪金回到草原,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
后来几经辗转,梁宵严才打听到妈妈的名字。
??????? ,藏语中自由的意思。
妈妈也确实一生都在为这两个字抗争。
她身上有马儿的特质,自由如风,洒脱随性,和梁雪金来到城市时什么都没带,只有满腔的爱,离开梁雪金回到草原时,连对他的恨都没有带走。
妈妈走后,梁雪金一直在找她。
他的人生信条已经不限于得不到就毁掉,而是他认定的东西,就必须是他的。
但妈妈决绝干脆,誓不回头。
厌弃了的男人就是馊掉的剩菜,垃圾桶才是他最终的归宿。
草原上的所有人和动物都在帮妈妈遮掩行踪,这么多年来梁雪金连她的面都没能见到。
见不到没关系,他还有个活生生的肉票在手里。
梁雪金是从梁宵严几岁开始折磨他的呢?
梁宵严自己都记不清了。
忍饥挨饿、精神羞辱,是他幼时的家常便饭,他长到五岁才明白爸爸恨他要远胜过爱。
于是他离家出走,拖着小小的一颗心去给自己寻找家人。
但扎根于血液中的亲情纽带,有时比上吊的绳子还难以挣断。
他十七岁被梁雪金找到,带回梁家。
梁雪金向他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爱和悔恨。
体贴呵护、关怀备至。
甚至会弯下腰来帮他系散开的鞋带,用手比量他的头顶,心疼道,长到这么大是不是吃了很多苦?以前的事是爸爸不好,好孩子别恨我。
梁宵严抵挡不住这些。
他一个孩子混充大人太久,他迫切地需要一个真正的大人给他靠一靠,哪怕是片刻的倚靠。
在梁雪金糖衣炮弹的攻势下,他带着弟弟住进梁家。
说好了他和弟弟都能去上学。
梁雪金把他们送进市里的贵族学校,他上中学,弟弟上小学。
学校是寄宿制,一周回来一次。
可梁宵严自从和弟弟分开就心神不宁,总是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会被人欺负。
趁着同学们参加活动,他偷偷溜出来找去弟弟的学校。
那是一个傍晚,他在门卫给弟弟所在班级的老师打电话,让弟弟出来。
老师支支吾吾找各种理由不同意弟弟出门,梁宵严察觉不对,翻墙进去,却发现教室里根本没有弟弟,连多余的空桌子都没有。
他意识到什么,急忙往家赶,回到家时看到游弋在佣人住的小院里洗衣服。
一个绿色的洋盆,有一口大铁锅那么大,小小的游弋跪在盆前面,连个板凳都不给他坐,伸着两条冻成两根红萝卜的手臂去搓衣服。
那时还是小少爷的席思诚端着两碗饭过来。
两碗饭,一碗上面摞满了小山高的菜,梁宵严到现在都记得有鸡腿有红烧肉还有鱼。
另一碗什么都没有,连白米都没盛满。
他弟弟抱着那半碗饭狼吞虎咽,席思诚端着自己的菜悠闲地吃,红绕肉把瘦的咬下来肥的丢了。
吃着吃着他瞄了游弋一眼,故意把碗放下,扭头去了后面。
他一走,游弋抓过他碗里已经吃过的鸡腿狂啃,席思诚拎着条竹疙瘩冲出来拎起游弋就打。
后背、大腿……打的都是一些不容易留下痕迹的地方。
游弋被他追着打,追得满院子跑,疼得扯着嗓子喊哥哥救我。
可即便这样他也没把那个鸡腿放下,两只手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吞咽时噎得挺着脖子直闭眼。
显然这不是他第一次挨打了。
几天不到,他已经练就了怎么从狂风暴雨般的殴打中把肚子填饱。
梁宵严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去的。
从弟弟的尖叫声中恢复理智时,他已经挑断了席思诚的手筋。
那是他第二次沾血。
没有了惊慌失措,他只恨自己动作太慢,没有把席思诚的骨头一根根砸断。
他把游弋抱走,给他烧了很多很多鸡腿吃。
游弋吃得又慢起来,小口小口咬,闭着嘴巴嚼,边嚼边默默掉泪,拿冻红的小手去抹。
他求梁宵严:“哥哥,你找到爸爸了,如果不想要我了,就把我送回家好吗?”
梁宵严说不出一句话,泪流满面地看着他,泪水比李守望死去的那晚还要多。
他问弟弟:“我不在的这几天,你都是这么过来的?”
游弋没有回答,埋着哭红的小脸,继续哀求:“我不娇气,不怕吃苦,吃苦只是身上疼,肚子饿,但我现在心里好难受。”
“这里的人……糟践我……”
“他们说他们才是你的家人,我不是,我是坏蛋的孩子,你不要坏蛋的孩子。”
梁家不缺那个鸡腿,不缺喂饱孩子的一碗饭,不缺用洗衣机的那点电,他们只是想糟践游弋。
糟践他,羞辱他,让他挨饿,让他挨打,让他吃苦受罪,让他知难而退,让他从哪来的就滚回哪去。让他变成一个遇水就会自动溶解的污点,从梁宵严矜贵整洁的衣服上化掉。
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梁宵严宁愿不要这件衣服,也要保护那滴污点。
或许该说,对梁宵严来说,游弋从不是华美衣服上的污点,而是贫瘠到只剩下一具坚硬的森森白骨下,唯一跳动的心脏。
他回去找梁雪金对峙,找还有哪些佣人欺负过他弟。
但是当他迈进门时,却看到梁雪金又架起了相机。
原来大费周章地演这一出戏,只是为了像小时候那样折磨他。
“所以你这一年,是去找我妈了?”
游弋年纪小看不清,但梁宵严看得很明白,席思诚这么做,分明就是给游弋划了两条道:要么折磨梁宵严,要么找到他妈妈。
“嗯。”游弋点头。
“还真被你找到了?梁雪金这么多年都没找到。”
“因为我冒顶了你的名字。”
游弋眼眶潮湿,恍惚地回忆:“我在草原上给每个人说我是那个狩猎队长的儿子,我生了重病,想要见她最后一面,她观察了我三个月才肯露面,一直警惕地骑在马上,手上拿了好多弓箭。”
梁宵严眼底晃动着凌乱的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