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替身和你说拜拜(49)
说完他轻嘲补了一句:“反过来,亦之。”
晗色听到山神二字,下意识想起那头圣洁而悲悯的白鹿,心中又暖又酸:“这样啊,那山神一定是顶顶好的神。”
木先生再嘲:“不过是奇谈。神在何处呢?我不曾见过。”
晗色想起白鹿和他说过的人间信仰渐弱神式微的话来,便轻声接了一句:“俗话说心诚则灵,信仰神也没什么坏处嘛。”
他一个小草妖,没什么所信也得了山神的相助,一出山门还得了凡人的友助,可见世间虽有凶恶,但也不乏纯善。决定了,今天开始做信徒去。
晗色要将自己说服成一个好信徒,但木先生开口时否决了他:“那还是算了,信奉水中月最无用。不仅无用,还伤身伤心。”
“……欸?”
“信不如行。”
正此时,这条幽僻的小路走到了尽头,夜色侵染村中明灭火烛,路边萤火虫的微光逐渐明亮,斑驳照出了一间简陋茅草屋。
木先生轻拍他的肩膀:“到药舍了,曹兄弟,小心门槛。”
药舍没有台阶,晗色抬着腿蹦进去,木先生熟练点上灯,搀他到做工粗糙的木椅上坐下。
“山野小村,药舍简陋,曹兄弟,你忍耐些。”木先生拍拍他肩膀,随即转身到一面墙壁前的简陋木架子上取东西。
晗色好奇地张望四周,感觉只稍吹一口大气就能把这小屋子掀了,饶是简陋如此,他也看得津津有味,安全感油然而生。
木先生取草药到一旁小石桌上捣,捣完取纱布浸上。他再出门打一盆清水摆放到晗色面前,撩衣便蹲下了:“曹兄弟,你先洗下脚,稍候我帮你包扎。”
晗色霎时受宠若惊:“我没事的!小伤小伤——”
木先生已令他把左脚放进了水盆里,入水污泥去,破袜剥足踝,皮肉翻开痂,他没忍住嘶了一声。
“且再忍忍。”木先生帮他洗过第一遭,又叹了口气,将浊水端去倒掉换一盆新的来,继续帮晗色洗伤脚。
晗色从没叫人这么照料过,手脚和眼睛都不知道该放哪,局促到身体僵硬,眼圈也泛红:“木先生,要不我自己、自己来吧?”
木先生摇摇头,拿了干净毛巾给晗色擦干,用浸了药汁的纱布慢慢给晗色缠上。
这时他看到一片小小的叶子从这伤痕累累的足底凭空生出来,轻轻掉进浊水里,激起轻轻的涟漪。
木先生指尖微抖,他拂去了水中浮沉的叶子,一边继续缠纱布,一边说话:“曹兄弟说自己从山中来,从前是在鸣浮山里居住么?”
“唔……”晗色挠挠头,先前嘴快,此时也不知道该怎么找补,只好硬着头皮回答:“我是在林子里隐居。我不太清楚林子外的红尘,活得很是闭塞,有太多太多不知道的了。”
“自己一个人?”
“这倒不是,我……”他静了静,垂手诶嘿笑开,“木先生,那什么,说了你别不信啊。其实我记事起就是别人豢养的小奴,跟个笼中雀一样的小玩意。我那饲主喜怒无常的,有时还会发发疯,我受不了鸟气,就趁着他不留神,开了笼子滋溜滋溜跑出来了。”
木先生怔忡,出神了一会才绑好纱布,他抬头看晗色,眼里浮现了复杂的情绪:“你父母,你亲属,你友人呢?”
“我生来孤寡。没跑出来前,饲主算是我的一切,笼子里也有些心善人美的友人,他们待我比饲主可亲。不过……嗳,总之小命要紧。”晗色揩揩鼻子,“跑出来了,就算是无亲无故了吧。”
说完他不好意思地揩揩脸傻笑:“先生,我头一次跑出来,也不知道该去哪。你别看我瞧着贼眉鼠眼的,其实我真是个好人,你们这能收留我几天吗?你们有什么苦力活尽管交给我,我是个干活的好手,真的。”
木先生又笑叹一声:“曹兄弟,你只管在这住下吧。不必言说,你身上还有伤呢,有活也不能交给伤号去做啊。”
晗色喜出望外:“那我今晚在这住吗?”
“村里也没有多余的空屋了,曹兄弟,你要是不嫌弃,今晚就先暂住在这药舍里——”
“不嫌弃!”
晗色抢着接话,单脚蹦起来,端起地上的水盆利索地蹦到门外去倒掉,反倒惹得木先生喊了几声小心。
那盆掺杂着草叶和血丝的浊水一口气泼到地面上,和夜色融为一体。
是一场覆水难收的新生。
*
竹醉日之夜,嚣厉不眠。
他让山阳和方洛回去休息,自己便待在小竹屋里,对着明堂挂着的画像发呆。
心口还是在一阵一阵地绞痛,不祸刀捅出的口子太深,即便拿灵药堵上,伤口也还是在缓慢地渗出血,像是三千刀凌迟集中在心口。
但嚣厉庆幸有这一刀。他按着心口,每当察觉到心魔要作祟,要叫嚣着吞那小草妖时,他便让自己的血流得更多一些,好使自己脱力,令心魔和自己都没有力气发疯。
他望着画像混沌地想着,观涛此时应当已经出了鸣浮山,找到了那小草妖,带着他远离这里。
画像上的周倚玉如梦似幻,他越看越觉得不真实,最终还是拖着身体下了榻,一步一滴血地走到了桌案前,翻翻找找,找到了那本《晗色见闻录》。
嚣厉指尖摩挲着封面上字体的一笔一划,恍惚间萌生错觉,像是能错位时空地感应到晗色当时落笔的温度。
他小心翻开,第一页的字迹歪歪扭扭,记叙的东西也少,干巴巴的像是窝窝头。越往后越丰富,而且图文并茂,有些地方爱意浓重,夸人的话都是坦荡的“我喜欢他”一句;有些地方口吐芬芳,骂人的话不带一字重复。
然后,见闻录在新春那天戛然而止,再没有记录新的东西。
那小家伙被逮回来,抹完记忆、配好情毒、养好伤醒来以后,再没有在自己的日记上啰啰嗦嗦地记叙。
嚣厉便也不知道,他面对着情毒在心的自己时,心里是个什么看法。
这潦草又细致的本子,他已经从头到尾地翻阅过许多次。小草妖的心智从懵懂到热烈,对他的情意从敬畏到喜爱,其间心路种种,细节琐碎,全部清晰可见。
嚣厉自己反而不清楚,从什么时候开始,心魔由周倚玉三字浓缩成了晗色二字。
周倚玉像是梗在他心脏里的冰锥、主心骨,长时坚若磐石,按时寒冷刺骨。
晗色则像是一捧流经鲜花盛开之路的热泉,清澈见底,又馥郁芬芳,所过之处,冰雪消融。
剔除去主心骨,不知余生方向。可剜去热泉,不知余生何生。
他能想通周倚玉为何成了他三百年来的支柱,毕竟那守山人曾是他的主人。可是晗色,他想不明白。沉沦花之前,沉沦花之后,他都想不明白。
嚣厉放下见闻录,忽然想起那小家伙曾经神神秘地想自创话本,便翻箱倒柜地找。
最后他找到了一个绑上蝴蝶结的小匣子,嚣厉伸出沾了血的指尖解开蝴蝶结,解开的瞬间,匣子里的纸张蝴蝶一样纷纷扬扬地飞出来,铺满了竹屋内的夜色。
嚣厉怔怔地抬头,看着那些纸张漂浮到空中,工整的字一行行浮光,如同落笔人按照着四季轮转的顺序向他亲口描摹。
一浮又一沉的光,铺成浩大的未来展望。
那小妖落笔时说:“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尽在这里。”
可原来藏了一匣子的故事,不是话本,是落笔人所设想的“嚣厉”与“晗色”的未来。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日出日落,花开草盛,叨叨碎碎,平凡而热烈。他的笔触描摹着一幅幅姿态各异的黑蛟和小草,相依偎,相安逸。
就像他当时甜滋滋所说的:“没错,我和你一块,我们一起安逸。春来赏雨,夏来种竹,秋来扫落叶,冬来一起冬眠——”
嚣厉一动不动地看着他设想过的、憧憬过的草长莺飞和甜言蜜语。
夜里的时间凝固一般,一页一页,那展望一直写到了十年后,最后一页写了龙飞凤舞的几行字:“一十年已过,暂停笔到此。与君交杯欢,长夜解衣宽。汝亲亲小草落款,见之必须亲亲小草,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