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和白月光he了(168)
所以说,权势是个好东西,江觉厌小时候和胡琳琳处在一个屋檐下,也不见得她记得他喜欢吃什么。倒是现在一年也见不了两次,然而次次回来,胡琳琳都能让人摆满一桌他喜欢的,且次次不重样。
江觉厌轻笑, 并不觉得这样不好,反而很满意地点点头, 接过旁边女佣送上的毛巾擦干净手,开始吃饭。
没有那么多爱恨情仇,也不需要他用心经营,这些人自然会讨好他,江觉厌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他这个人骨子里就拥有一种俯视众生的傲慢,只允许别人仰视他,而不会勉强自己放下身段,费心和别人经营一段平等的关系。
——除了谢余。
但是唯一的谢余,也没有给他一个好的结果。
胡琳琳小心地看着江觉厌的脸色,确定他吃得开心,不由松了一口气,开始像往常一样,在江觉厌吃饭时讲一些江家的“趣事”,来给金大腿儿子下饭。
坐在沙发上一直无人搭理的江北岭忍不住长咳一声,压抑住心中的不适,主动走了过来,低声下气地道:“你回来了。”
他没有像胡琳琳那样称呼他“阿江”,也不敢直呼其名,就只能干巴巴地说出这句话。
因为江北岭清楚地明白,自己不敢叫出和江觉厌名字有关的任何一个称呼。
当年还是花花公子的江北岭,一眼相中了虽然出身草根、但却长得十分勾人的胡琳琳,于是立刻非君不娶,固执地闹腾了许久才逼得江家人不得不同意,带着胡琳琳进了江家的门。
但是婚后没多久,从反抗长辈的成就感脱离出来的江北岭,就发现胡琳琳是个名副其实的草包,除了一副好看的皮囊,她简直肤浅愚蠢到极致,给一点风就轻飘飘地想上天。
江北岭出身大家族,一直自诩为翩翩公子,却不想一时被狐狸精迷了眼,娶了个上不得台面的虚荣女子为妻。尤其是婚后他和其他娶了门当户对妻子的朋友对比起来时,就更厌恶起了胡琳琳,视她为自己人生中的耻辱。
要不是当时胡琳琳已经怀了孕,再加上江家长辈有意磨磨他的性子,当时江北岭就要和胡琳琳离婚。
但是不能离婚,不代表江北岭就要给胡琳琳好脸色,他直接彻底无视了胡琳琳,也从不回家,全当没有胡琳琳这个人。反正在外面,也不缺江大少的“家”。
连带着胡琳琳生下了孩子,江北岭都没看过一眼,连回来都没回来,而其他江家人也都有意无意地无视了这个孩子,视若空气。
后来胡琳琳还是想翻身,就抱着孩子去堵江北岭,让他给孩子起一个名字,刚从欢乐窝里出来的江北岭冷笑一声,看着襁褓里的婴儿,轻飘飘地道:“我一看见他就觉得厌恶,既然这样,就叫他江觉厌吧。”
说完,他就直接扬长而去,胡琳琳终于明白自己是不可能靠孩子翻身了,她只能抱着江觉厌回去安慰地想,好歹她还有一个江太太的身份。
婴儿的名字,从此也就定了下来。胡琳琳江太太的身份,却没能维持多久。
等到江觉厌三四岁,开始上幼儿园的时候,江北岭在外面的众多情人终于开始开花结果,他带着一个知书达理的情人和孩子回来,对江家长辈说自己已经诚心悔过,之后不会再做那种轻狂没脑子的事了。
而看着已经成熟不少的江北岭,江家长辈满意之余,也看不上胡琳琳和她生出的儿子,终于同意了江北岭离婚的想法,把江觉厌和胡琳琳一起扫地出门。
虽然江家长辈觉得没必要把孩子一起赶出去,他们江家也不缺那一碗饭,但江北岭坚持,他只要一看到那个孩子,就觉得看到了自己的耻辱。所以在他的要求下,本也就不怎么在意的江家长辈,自然是点头同意了。
那个时候的江北岭不会知道,被他不放在眼里的江觉厌,会在多年之后,彻底把江家握在手里,成为连他都看不透的大人物。
所以那个时候的江北岭,放任了二婚妻子时不时对江觉厌的欺辱;也在江家老子快去世时,准备召回所有江家血脉想要分遗产的时候,无视了其他江家人为了多得一份遗产,对江觉厌三番五次的下狠手。
反正多不多这个儿子,他江北岭分到的,只会是最多的。当时自以为大度的江北岭只是没想到,江觉厌会那么狠,那么聪慧。
聪慧到一眼就看穿了江家的局势,猜透了他们所有人的小心思,轻而易举地把他们耍得团团转;狠到逼得江老爷子,不得不考虑,把江家交给他。
不然,江家那些被温室养大的蠢货,连同江家百年的基业,迟早被江觉厌料理个干净。
——这是当时奄奄一息的江老爷子,临走之前告诉江北岭的,他那时候一时怨愤,又一时欣慰,一时后悔,可以说得上是五味杂陈。
但当时的江北岭哪里能明白江老爷子的深意,他只觉得愤愤不平,父亲为什么忘了自己,要把江家交给他那个上不得台面的儿子,甚至在江老爷子死后,第一个跳出来和江觉厌作对。
——然后在那之后的现在,江北岭再也不敢对江觉厌高声说话、有一点不尊敬。
正如现在,他站在餐桌前,而江觉厌坐着,本该是江北岭居高临下,他却下意识地半弯着腰,像极了古时候毕恭毕敬的佣人。
但江觉厌并没有因此,就对江北岭和善半分,他夹了一筷子清炒莴笋,淡淡地道:“他在这里,我吃饭不顺。”
于是不用江觉厌再多说半句,胡琳琳立刻就站起来,积极地挽起袖子,大有江北岭不走,就架着他走的样子。
反正被酒色掏空了身体,又生了一场大病的江北岭,肯定是不如没心没肺的胡琳琳身体好。
好在江北岭到底还要脸,他深吸一口气,脸色变得铁青,恶狠狠地瞪了一眼狗仗人势的前妻,哆哆嗦嗦地离开了。
至于对江觉厌?他连怨怼都不敢生出。
赶走了江北岭,胡琳琳轻蔑一笑,又坐了回去,继续讨好她的金大腿儿子:“瞧他现在的样子,要是不说,谁看他不是看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子?那眼袋都快垂到地上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做个男人!”
“对了阿江,你知道吗?江家人前段时间竟然来找我,让我不要再包养小明星,传出去不好听,为此可以让我和江北岭复婚——哈,我傻了吧才会和他复婚。”
“要是他还像二十年前那样风流倜傥,勉强睡一睡也不是不行,但现在外边到处都是等待我疼爱的小鲜肉,谁要用他这根老——老丝瓜啊!”
越说越兴起的胡琳琳,在“老黄瓜”脱出口的前一刻,终于反应过来换了一个词。
她差点忘记了,今天的菜里就有一道凉拌黄瓜,要是打扰了金大腿儿子吃饭的兴致,那可就完了!
幸好,幸好自己反应快。胡琳琳庆幸地想着,顺便提醒自己,接下来要管好自己的嘴,别再因为把不住门,犯下今天的第三个错误。
于是胡琳琳想了想,决定换了个话题,毕竟一提起江家,她就老是容易刹不住车。倒不是胡琳琳憋不住嘴非要说点什么,但要是什么都不说地看着江觉厌吃完这一顿饭,不就是显得他们感情没那么好吗?
只是江觉厌也不是什么话题都感兴趣的,江家的笑话是一,另一个……胡琳琳想了半天,突然灵机一动。
“对了,阿江,你还记得以前经常来咱家的那个谢余吗?”
江觉厌筷子一顿,抬眸看向了胡琳琳。
胡琳琳以为他感兴趣,立刻殷勤地道:“他现在啊,可了不起了,我上次听人说才知道,原来我用的包包定制的礼服,都是出自他的公司。一开始我还以为只是同名同姓,后来想办法找人要了他的照片,发现果然是他,哎呦可帅了,和阿江你一样帅!”
胡琳琳絮絮叨叨地继续:“可是你说稀不稀奇,这谢余都那么有钱了,他奶奶谢裁缝竟然还住在梧桐巷。我上次回梧桐巷的时候,还见那个老太太在做衣服呢,说起这个,谢余也算是家学渊源了,怪不得衣服能做那么好——话又扯远了,老太太还住在梧桐巷,好像是不舍得搬,不过听那些人说,谢余好像每个月会回去看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