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和白月光he了(151)
包括远在异方的,另一位朋友。
第114章 怪物和玫瑰(番外四)
金阳站在城主府里, 神情疲惫,他低垂着头,双眼下是一片青黑,早已没有了当年的意气风发。
他慢慢看着这个城主府, 明明随着异种的离去, 新世界繁荣的到来, 这里在前几年又被他修缮了一番。但现在看起来, 却反而比如前些年那么光辉巍峨。
金阳当然知道, 这是因为什么。
他在前方突然停下, 站在建筑的阴影里,神情晦暗不明, 不远处两个研究人员的交谈声, 清晰地传到他的耳朵里。
“……你最近也被其他安全区找上了?”
“自从上次去过坪地安全区一次后,他们一直都派人联系, 许诺我如果去了,就会成为那里研究院的总负责人。”
“坪地安全区……那是一个不到百万人口的小安全区啊。”
“那也比留在这里好, 俗话说宁为鸡头不做凤尾。再说了, 待在现在的阆州城,连凤尾都算不上。”
“是啊,我听说,研究院里的几个顶尖人才,早就已经找好下家了。你绝对想不到,他们去的最多的是哪家。”
“哪家?”
“圣城!”
另一个人下意识发出一声惊呼,随后连忙捂住嘴,四处看了看, 确定没有人发现,才放心地压低声音:“怎么会是圣城?那可是一座宗教城市!”
“但事实上, 圣城其实是有不错的科研基础的,要不然当年怎么能够搞出那么大阵势的人体实验?”
那个人小声地道:“再说,圣城现在又不叫圣城了,人家现在叫自由城,宗教自由,信仰自由。”
“但是,怎么会选圣城呢……这天底下的大城有那么多,为什么会选择圣城?”
“还不是咱们那个引狼入室的‘城主’。”
那个人在“城主”两个字上咬了重音,神情讥诮地道,“现在末世才刚结束,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其实各大安全区对咱们这些技术人员,都有大量缺口。但他们都对阆州城内部的情况不了解,下手难免谨慎了些,只有圣城。你知道的,那个神父,可是一直在城主府畅通无阻……”
另一个人沉默半晌,随后叹息一声,说不出的怅惘:“其实要论科研实力,我们阆州城因为历史原因,一直是最深厚最强大的,但现在却只能分崩离析……”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阆州城给不了我们相应的待遇,我们就只能去其他地方看看了。”
“说是这么说,但真的要这么做的时候,又觉得有点不太好。”
“那又怎么了?阆州城早就不是以往的阆州城了,说得难听一点,我们当时也不是背叛了那位——”
那个人的声音突然戛然而止,另一个人的神情也变得沉默而又复杂,他们互相看了一眼,没有再提那个人的未尽之言,默契地跳过了这个话题。
“总之,现在的阆州并不能让我留下来。而且,咱们这一片的城市,在一百多年前,本来就是一个国家的,谈什么背叛不背叛?”
“最多,我不去圣城就是了……”
伴随着最后一句话落下,那两个的人脚步声渐渐远去,回到了后方的研究院内。
金阳的拳头慢慢松开,上面已经留下了深入血肉的指印,他却分不出半分精神去注意。
金阳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疲惫、荒谬和无力的感觉当中,他甚至没有多少愤怒——他已经愤怒不出来了。
当年,当年……
金阳还记得,当年的阆州城是如何的辉煌昌盛,有着最多的人口、最顶峰的科技和最安全的城卫。而其他城市,在阆州城面前,只能乖乖地低下头。
而研究院——研究院,金阳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他当然知道,当年那个人带着的人里,有不小的一部分,都是当时位于世界顶尖的研究学者。那个人本身,也是一位出色的研究学者。
所以阆州城的科技总是在最顶端,所以阆州城的科研实力总是最深厚,所以现在,那些渴望快速发展的豺狼,都把目光放在了已经不如往日的阆州城上。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金阳慢慢回忆起来,似乎是从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一起离开后开始的。
那一年,他们走后的那个春天,阆州城就迎来了有史以来最恐怖的异种潮。而从没有经历过,真正被异种攻破城池绝望的城卫,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强大。
金阳勉强带着人坚持了下来,但损失惨重,下面的人开始怀疑起他是不是真的无所不能,甚至质疑起他的选择。
毕竟当年那个人在的时候,阆州城可是从未被攻破过。
再加上当时的他一直不顾所有人反对,坚持要找到星楼,更让其他人心生不满。毕竟这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那一夜他被人控制的事,早就已经被传得人尽皆知。
但那个时候的金阳并不在乎,他满心满眼都是要找到那个人,属于他基因本能的疯狂向往和思念,让他没办法停止自己寻找的脚步。
他到处让人去找,那个时候的阆州城还威名不减,所以几乎所有阆州城,都像他要求的那样发布了悬赏任务和寻找的布告,但这一切都是徒劳无功。
他没有找到星楼,而随后金阳就发现,这个世界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阆州城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唯一,失去了异种的威胁,其他城市还有那些小安全区,也迅速地开始了自己的发展。
而在他的带领下,阆州城已经远远落在了后面。
稍有几分清醒后,金阳想要弥补这个错误,但却来不及了,快速发展的其它城市,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而所谓奉他为主的圣城,神父,呵,神父……金阳早知道那是一头会咬主人的狼,但他一直以为,自己能控制住这条狼。
然而现实却狠狠地给了金阳一个巴掌。
“其实要说起来,现在的阆州城,也没有那么差。”金阳自言自语,试图说服自己,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阆州城还是有着底蕴在的……
这么想着,金阳靠着墙,缓缓滑落在地上,不甘地用手捂住脸。
他想要的是青云之上!是俯视众生!金阳绝不甘做平庸的人,他一开始连在那一人之下都不愿意,又如何能够接受现在的自己?
但让他无力的是,他改变不了这一切。
金阳第一次清晰地认识到,他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无所不能,他也不过是一个厉害的凡人。以往他耀眼的一切,不过是建立在另一个人的成果之上。
他不如夕岁流。
在这个时候,金阳终于承认了这一个事实。他不甘地想着,甚至到了现在的时候,他还要利用这个人的名字,替夕岁流平反,恢复夕岁流的名誉,然后把自己的名字摘出来,好让不知道内情的外城人,能够因为这个名字,来对阆州城多几分注意和重视。
金阳悲哀地想,他利用着这个名字,也怨恨着这个名字。
夕岁流早已知道这一切,却还是选择了离开,把这一番烂摊子留给了自己。金阳有时候,甚至会忍不住报复地想,干脆他也不管阆州城了,金阳倒要看看,那个死去的男人在九泉之下,看到他一手建立的城市毁于一旦,会是个什么表情。
但是金阳没能那么做。
他不再是那个自命不凡的太阳之子,在这个时候,金阳早已经明白,不是自己为阆州城增光添彩,而是阆州城才是他安身立命的本钱。
如果没有了阆州城,那么金阳和这天底下的芸芸众生,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他闭上眼睛,无力地把手放在心口,一向骄傲的金阳,在这一刻迫切地想要一个人来拯救自己。
星楼。
他的嘴唇无意识地翕张着,属于基因的本能,让他疯狂地向往着星楼,而属于金阳的意识,也让他疯狂向往着星楼背后的一切。
如果有了星楼、如果有了地下城,如果有了这些,他一定能够东山再起,重新走上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