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被大佬追着喂饭[慢穿] 上(131)
“嗯,姐姐在呢。”方锦绣抱着她崽,也舍不得撒手:“让姐姐看看,是不是……”
一句“瘦了”哽在喉咙口,实在说不出来。
小干饭人从不会饿着自己,宗家好吃好喝精心养着,养得白嫩软绵。
小家伙儿又正是长身体的年纪,跟瘦……就不很搭边。
当然,也不胖的,崽崽依旧是可爱帅气的崽崽,就是脸颊上有未散去的婴儿肥,让人想捏一把。
景年吃的多,运动量也大,一天到晚跑来跑去,宗家的饭菜搭配也比较营养,小崽崽养得唇红齿白面色红润,别提多健康了。
“长高了。”最后方锦绣憋出来一句绝对正确的话,果然哄得崽崽眉开眼笑。
他得意地在自己头顶比划:“姐姐,我长高了这么多哦,我以后跟舅舅一样高!”
此时宗老先生等人也走过来了,方锦绣连忙一一打招呼。
宗夫人看了眼默默站在方锦绣身边没有说话,但注意力一直在她身上的男人,饶有兴致地问:“绣儿,这是谁啊?”
这是……
方锦绣侧首看了陆远峰一眼,想到他下车时候同手同脚就想笑。
别看他现在只有耳朵红,表面上还挺镇定的样子,也就是两人一开始聊天的时候车没启动,不然能窜到马路牙子上去。
“是陆叔叔!”
五年没见,景年的好记性依旧发挥作用,得意洋洋道:“舅妈我知道,是陆叔叔!”
陆远峰耳侧徐徐蔓延到脸上的红晕,又褪了回去,张了张嘴,不知道怎么纠正景年。
就恨,崽崽喊第一句“叔叔”的时候,他怎么没有早点反应过来。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叔叔?”宗夫人不信。
方锦绣要笑死了,憋得好辛苦,但是看男人一脸郁闷手足无措的样子,又有点不忍心。
其实这人平时挺靠谱的,她见过他跟朋友下属相处,沉稳有度风采绝佳。
所以他在她面前,在她亲人面前,越笨拙,她越是心动。
“年宝,不是叔叔哦。”她亲亲崽崽小脸蛋,哄他改口。
景年不懂,以前都叫叔叔的,怎么又不是了?
“那叫什么?”崽崽问。
方锦绣戳了陆远峰一下:“你自己介绍。”
给他个机会,要是在她家人面前,认领男朋友身份了,那他们两个,这事就算是过了明路,定下了。
陆远峰瞬间领会到她的意思,激动得心跳加速,面对着正关注着他的宗家一大家子,舌头都打结了。
“你们好,我叫陆远峰,绣儿……我、我是绣儿的女朋友……请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对她好,我……”
“噗……”
“哈哈哈……”
渐次响起的笑声和憋笑声打断了他的话,按照宗家人的修养,一般不会在别人认真说话的时候发笑,不礼貌。
但是这次实在是没忍住,宗夫人想到以前她父亲说宗恒的一句话:“毛脚女婿上门”,是这个意思吗?
陆远峰太紧张了,还没反应过来,脸上的热度直接烧进了脑子里。
方锦绣也在笑,景年眨巴着大眼睛,一脸茫然:“陆叔叔,你是男孩子,怎么能做我姐姐的女朋友,应该是男朋友。”
小崽崽单纯的以为,男女朋友仅仅是用来区分朋友性别的。
陆远峰的脸瞬间爆红:“对、对,是男朋友,我是绣儿男朋友……”
他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摆,突然对着宗老先生一行,一个大鞠躬:“我会照顾好她的,请你们放心。”
宗老先生笑眯眯地看着,也不发话,只是点点头。
宗恒斜了他一眼,起脚:“走吧,先回去。”
陆远峰还想帮忙提个行李什么的,但是宗恒带的随行人员够多,轮不到他提行李。
宗夫人从方锦绣身边过,小声说道:“绣儿,这小伙子不错啊。”
宗思华走在宗夫人身侧,收回打量陆远峰的视线,笑眯眯道:“是不错,腰是腰腿是腿,绣儿眼光不错。”
方锦绣连忙捂着崽崽一只耳朵,把他压在自己怀里,不让他听,这可不是小崽崽能听的话题!
宗家在华的公司有安排车子过来接人,因为同行人数太多,几乎成了个车队。
宗夫人走到陆远峰的吉普车旁边:“这车好酷,我要坐这辆,绣儿快来。”
宗恒开车门的手顿住,眼睁睁看着老婆上了别的男人的车。
“别挡路。”宗老爷子拨开自己儿子,就着拉开的车门,上车坐好,“你上不上,不上关门了?”
宗恒:“……”
一直到在吉普车上坐稳,景年才堪堪反应过来,圆溜溜的大眼睛里满是震惊:“陆、陆叔叔他……”
“不能叫陆叔叔了,年宝。”宗夫人笑着打趣:“是要叫姐夫对吧?”
崽崽眼里的震惊,逐渐混杂了委屈:“陆叔叔跟姐姐结婚了吗?”
“咳咳……”方锦绣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住,陆远峰的手骤然收紧,差点儿没把方向盘掰下来,脸上热得快冒烟了。
幸亏他坐驾驶座,后面的乘客看不见他红成番茄的脸。
他结结巴巴道:“还、还没有结婚……”
天地良心,他陆远峰绝不是个结巴,不说多能言善辩,平时也称得上口齿伶俐。
可是今天,他好像丧失了语言组织能力,频频失误。
还没结……又让他喊姐夫,那就是以后要结?
这时候,景年分外敏锐。
他委屈地跟小伙伴说:“四四,我姐姐要结婚了,以后就不要我了。”
“谁说的?”144立刻反驳,它宿主那大腿,抱的多牢靠啊,怎么可能说要就不要。
“舅妈说,结婚以后,就有自己的家庭了,还会生小宝宝,我……我就不是姐姐的宝宝了。”越说越委屈,越说越想哭。
144:“你想多了,结了婚还能离呢,更别说谈个恋爱了,你可是你姐姐最宝贝的崽崽。”
它还想多安慰几句,比如要让方锦绣选,肯定是要弟弟不要男人。
但是突然想起来,人的感情是多变的,万一方锦绣以后结了婚生了孩子,真的把丈夫孩子排到年宝前面,失落感太大,年崽会伤心吧……
144不吭声了,现在早点儿接受也好,宗夫人说得有道理,人跟人,哪有永远。
眼瞅着崽崽眼圈要红了,方锦绣连忙掏出水壶:“年宝,渴不渴啊,酸梅汤喝不喝?”
说话间,她已经拧开了壶盖,酸梅汤酸甜的梅子香气飘出来,驱散了初夏淡淡的暑气。
景年被打断施法,一时间忘了要哭鼻子这回事,咽了咽口水,说:“喝。”
方锦绣把水壶递给他,景年捧起来喝了一口,酸甜度正好,喝一口口舌生津。
“好喝。”景年眯了眯眼睛,对于吃货而言,美食总能吸引注意力。
“姐姐,这个酸梅汤好好喝。”又喝了一大口,懂事的崽崽还不忘分享:“舅妈,你要喝酸梅汤吗?”
陆远峰不由懊恼,应该多带几个杯子的。
“等咱们到了,舅妈再尝尝。”宗夫人看了眼崽崽两手捧着的水壶,这应该不是外面买的吧?看着不太像。
心中好奇,她便问了:“绣儿,是你自己煮的酸梅汤吗?”
“不是。”方锦绣抿着唇笑:“是他煮的。”
他?
宗夫人愣了一下,才明白她说的是陆远峰。
顿时眼睛一亮:“小陆还会这个?”
宗恒就会下个素面,做个三明治,几十年了,厨艺不但没有丝毫进步,甚至还在倒退。
方锦绣略有些骄傲地说:“他做饭挺好吃的,回头让他做了给你们尝尝。”
陆远峰忙道:“就是些家常菜,舅妈你们什么时候有时间,让绣儿叫我一声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