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配想要抢救一下(383)
约里萨走了,没两分钟,雷勒修窗户也修好了,“你晚上要去酒馆?”
金缪:“怎么了?”
雷勒修:“酒馆前两天才有醉酒闹事的,不安全,一个醉鬼把另一个醉鬼头都打破了。”
金缪打了个哈欠,托腮道:“我在家都快憋坏了,修,你这么忙,我很无聊啊。”
雷勒修现在简直就是对工作走火入魔了,痴迷工作,连他都不放在眼里,都到了家里,他每天还习惯性的研究那些东西。
金缪让他回来可不是想让他当一头累死的驴的。
雷勒修想起约里萨嘴里一口一个“寂寞”“想念”,他就不想让金缪一个人独自外出,“我跟你一起。”
“一起?”
“嗯,你一个人不安全,我不喝酒,看着你。”
“那岂不是耽误了你的正事。”
“不会。”
金缪做考虑状:“嗯……”
“这个请求太过分了吗?”雷勒修垂下眼,“你想一个人去也没关系,我会在家里等你的。”
“真心的?”
“嗯。”
“万一我喝醉了,也许就睡在……”
“不行。”
“嗯?”
“……”
晚上,约里萨在家里开派对,他今天过生日,邀请了许多关系好的朋友,金缪带上雷勒修他也没拒绝,人越多越热闹。
派对人多,总会有搭讪的人,喝过酒后玩得开,而等到派对结束,已经很晚,雷勒修说不喝酒,但还是喝了,喝完酒脸上没什么表情的坐在金缪身边,金缪和他说话,他反应也慢半拍。
“走吧。”金缪起身道。
客厅东倒西歪的躺了一堆人,雷勒修跟着他起身,两人出了门,就着月光走在路上,金缪忽而凑到雷勒修脸庞,问他是不是醉了,雷勒修看着近在咫尺的脸,吞咽了下,说:“也许吧。”
“你口袋里是什么?”
“什么?”
话题转得太快,雷勒修一时没跟上。
“刚才在里面的时候,你一直摸你口袋。”金缪问,“放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吗?”
雷勒修说没有。
金缪:“那拿出来给我看看。”
雷勒修把手摊在他面前。
“我说你口袋里的东西。”
雷勒修这才把手放进口袋,慢吞吞地拿出了一颗红宝石。
“给约里萨的生日礼物?”金缪问。
“不是。”雷勒修一脸郁闷的握拳收了回去,闷头往前走。
“那宝石打算给谁的?”
“……给你的!”
金缪停住,新奇道:“雷勒修,你这是在跟我闹脾气?”
雷勒修:“……”
金缪摊开手,雷勒修没反应,金缪抬了两下掌心:“不是给我的吗?”
……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投射进屋子,房间里敞亮了起来,雷勒修醒来的时候,浑身仿佛被千斤顶给压着,动弹不得,四肢慢慢恢复知觉,他睁开眼,恍了恍神,抬手压在了额间,有硬物砸在了额头上,他皱了下眉,抬起手,随后愣了一下。
一根红绳绕着红宝石戴在了他无名指指根上。
这颗红宝石有点眼熟。
为什么会在他手上?
还变成了这个样子?
他看了好一会儿,偏过头,看向了身旁,金缪面对着他,一条手臂搭在他身上,近到睫毛都很清晰,好一会儿,他视线落在了金缪颈间的那根红绳上,吊坠掉下去了,红绳上的结多了一个,他脖子上还有勒过的红痕没消。
他喝醉了真的会断片?
他把金缪脖子上红绳扯下来,给自己做了个戒指?
“看什么呢?”金缪轻哼着嗓音问。
雷勒修陡然回神,握拳把手放下:“我昨晚……干什么了?”
“昨晚啊……”金缪揉了揉头发,“可多了,让我想想,你想从哪儿听?”
雷勒修:“……你脖子怎么了?”
金缪又摸了摸脖子,意味深长:“你是真的什么都忘了啊?”
雷勒修:“……”
“算了。”金缪道,“谁让你喝酒断片呢。”
雷勒修想问,又不敢问,自己想了半天,也只想到了金缪找他要红宝石,然后呢?
“我弄的?”他问。
金缪:“昨晚你跟我求婚了。”
雷勒修:“……”
雷勒修:“那……你答应了吗?”
金缪盯着他看了几秒,雷勒修反应过来自己问了什么,热气上涌,面上不变的看着金缪,金缪偏头,握拳抵唇笑出了声,眉眼都染上了深深的笑意。
“那你觉得,我要不要答应?”
雷勒修有点不自在地别过脸。
“如果下一次,你真的跟我求婚的话,我就答应你。”金缪说。
雷勒修:“……”下一次?所以,昨晚——
“宝石很漂亮,戴在你手上也很好看。”金缪说,“回头让人镶嵌进戒指,应该会更适合你,你喜欢黄金吗?还是……”
“我喜欢你。”雷勒修说。
阳光晃眼,在被子上留下一片光晕。
“跟我求婚吧,修。”金缪慢条斯理道,“我永远会给你肯定答案,我保证。”
窗外晴空万里,又是一个好天气。
# 【现代】放纵不羁富二代攻×禁欲精英大佬受
第204章 卖子求荣
傅星戎生活在一本小说里,这是他很久以前,就发现的秘密。
只是那个时候,这个“秘密”还没有成为客观的事实,直到现在,他穿着西装,坐在餐厅包厢里,听着他爸嘴里反复出现一个人名——黎徊宴。
一个近三十岁事业有成的男人。
“等会见着人了客气点,人家在你这个年纪,谈的都是上亿的生意,本事儿可不小——你要有人一半能耐,你老子也不用一大把年纪还要来操心你的事。”
他爸话里话外都是对这人不加掩饰的赞许,他很少看到有谁能这么得他爸青眼,傅星戎道:“傅董你这是捧高踩低啊,你就是再怎么中意别人,那人也不是你儿子,我才是,你得认清事实。”
傅肃青活到现在,还没谁敢对他说“认清事实”这种话,也就只有这混小子,说起话来百无禁忌。
“怎么说话的?”他爸沉着脸,常年在外打官腔,练就了一张极具权威的面孔。
傅星戎半点不惧,心不在焉接话道:“用嘴说的。”
傅肃青:“……”
父子俩在包厢里聊得水深火热时,包厢的门从外面推开了,两人谈话戛然而止。傅星戎抬眼朝门口望去,外头两人前后进门,他的视线徘徊了两秒,定格在了其中较为年轻的那人身上。
餐厅的光落在男人西装革履的肩头,男人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那张脸生得英俊又冷淡,抬眼的刹那,狭长微挑的凤眸疏离感十足,西装穿在他身上格外有型,腰细又能看出有点胸肌,扣子工整地扣到顶端,浑身都散发着高岭之花的气息。
这个形象完美的契合了书面上“不近人情、冷若冰霜”等形容词汇,气场强到让人无法忽略,只一眼,傅星戎就把这人和他爸嘴里夸赞的人对上了号——
黎徊宴。
这个名字又在傅星戎脑子里复习了一遍,接踵而来的,是那些埋藏在深处的记忆。
傅星戎在很早之前,就知道了这个人物,早到黎徊宴还没这么事业有成的时候,那大抵是十年前,至于从哪儿知道的——书上,也不是什么财经报道之类的正经书,而是一本充斥着豪门狗血味儿的小说,《错爱》。
《错爱》讲述的是两个男人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两个男人的爱情故事,中间却还挤挤攘攘的挤了不少其他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