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儿(2)
碧海心手中剑猛地向血滴刺去,血滴没有动,可是这一剑刺向她咽喉,却在最后关头偏开了剑锋,仅仅划破了她的肌肤。碧海心和血滴对视,她看见了血滴眼里的自己,想起她曾经看见过的千万次凝眸,情不自禁红了眼眶,神色却越发决绝。
碧海心用剑指住了血滴丹田,逼迫道:“血滴,给我解药!”
血滴道:“阿瑟,你是知道我的,我的毒,从来没有解药。我答应你的事已经做到,如今他变成这般,正好方便你得偿所愿,况且云无觅修为无损,天底下有何人能伤他?你实在不必忧心。”
碧海心剑尖刺破了血滴衣料和皮肤,穿透血肉,抵住血滴气海,只要再向前进一寸,血滴就会从魔女变成一个废人,到时自然有无数仇家蜂拥而至啃食她的血肉,她会生不如死。碧海心神情发狠,红着眼眶盯住血滴,血滴却只是对她笑,这笑容娇俏又讨好,眼睛里还有一点嗔怪的委屈,仿佛她真的不明白碧海心为何要怪她。
她们僵持,久到碧海心持剑的手开始颤抖。
那滴泪,最终还是从碧海心的眼中落了下来。她猛地闭上了眼睛,颤抖着退后一步,收剑入鞘,对血滴说道:“是我错,是我最后亲手给师父下了毒。若我从你入魔那一日起便和你断绝往来,何至于有今日之果?若我能守住心中妄念,又何至于今日怪罪于你?”她语速愈说愈快,不知到底是想说服血滴,还是说服自己,情绪如疾风骤雨,打在她的道心上,最后她停住话语,重新睁开眼看向血滴,握住剑柄的手指已经用力到发白。
碧海心眼角尤有泪痕,神色却一片死寂,她说道:“只是阿雪,你也有错,刻意地隐瞒仍然是一种欺骗。你走吧,以后也不要再来。我们……不再是朋友了。”
这最后一句话轻薄而锋利,如刀锋割纸,轻易割裂了所有情谊。
血滴还想再说什么,碧海心却将她逐出了结界。她进不去结界,更不可能在太清久待,只能离开。她心中含恨,却又早预料到会有今日情形,直到她远远离开了太清,她才伏在那只黑虎身上,脸埋在那一身皮毛内,压抑着落下泪来。
妖界西南境,碧沉渊。
“你说的是真的?”站在药田里的男子回过头来问道,他的眉平缓无锋,细长如柳叶,是一种如水墨晕染边缘一般的淡,其下一双眼却如被浓墨勾勒,狭长眼尾微微上扬,眼瞳深处似乎含着一抹隐约的绿,生出异于常人的妖相,待人要细看时,那缕妖异却又如云雾隐青山一般,寻不到了。他皮肤莹白,嫣红唇色便如红梅落雪,轻轻一抿唇珠,无心也生媚色。
“是真的吗,花花?”他又问了一遍。
他在问一朵花。这朵花只有五片又小又圆的白色花瓣,中间簇拥着一朵嫩黄花蕊,绿色茎上生出两片细长叶子,看上去再普通不过,在路边随处可见。不过现在这朵花扭了扭茎,两片叶子卷在一起,捂住了花瓣,仿佛被男子注视地有些害羞,它娇叱道:“废话,老娘的消息还能有假?”是一个嫩生生的、还带着点奶音的小姑娘的声音。
男子放下了手上的事,走过来,俯身弯腰,对那朵花伸出手。花从土中拔出根茎,抖了抖土,顺着男子的手爬上了他的肩膀,在他耳边嘟哝道:“灵药都不伺候了,你这是要去干嘛?我提醒你,太清可是道修第一大派,随便一个弟子都能打败你两万三千次,再把你卷巴卷巴丢到炼丹炉里!”她一边说,一边偷偷用男子的衣服擦干净了自己的根,把土蹭满了男子的肩膀。
“我还能去干嘛,当然是准备去偷人。”男子平静道,已经开始收拾家当,全当没看见花的小动作。
“偷人!”花花用叶子捧住了自己的花盘,发出一声尖叫,“你知不知道你要去哪偷,偷谁?”
男子手上收拾东西的动作顿了一下,说道:“我当然知道。天下最高处,独住云中君。正因为知道,我才更要去做,错过这一次,我哪里还有下一次机会?”
花花开始在他肩膀上拼命蹬腿,准确地说是甩根,只是她的根平时被她精心保养,又细又软,根本打不疼人,速度都快得要看见残影了,也只能发出几声轻响。她气得大喊道:“阆仙——!要送死你自己去,姑奶奶才不要陪你!我告诉你云无觅傻了,是想让你放弃他!放弃他!不是让你去偷人的!去偷一个傻子,我看你真是比傻子还要傻子,阆仙是天下第一大傻子!”
阆仙被吵地头疼了,声音再软糯的小姑娘尖叫起来都像只被掐了脖子的鸡崽儿,而他的一朵花能顶三百个小姑娘。毕竟这朵花名为风闻,可听天下事,听得东西多了,自然要格外能说一些。
阆仙道:“别吵,花花。你陪我去,我给你五十滴灵液。”
花花瞬间安静了,用两片叶子尖尖挨着尖尖,扭了扭,扭捏道:“给老娘一百滴,老娘就陪你一起去。”
“好。”阆仙一口答应,继续收拾东西。
花花用叶子卷住他一缕头发,晃荡道:“不过阆仙,我还是不明白,你偷一个傻子回来有什么用?”
阆仙道:“他修为无损,则紫府魂魄无碍,应该是中了毒,既然是中毒,自然有解药可以治好他。还有,我们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回来了,在修真界躲不过太清,我们必须要去凡间界。”
花花继续问道:“那那些灵药呢?”
阆仙道:“我会布下结界护住他们,里面也有几株已经生了灵智,互相照顾一下,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
花花道:“那好吧,最后一个问题,你准备怎么让云无觅跟你走?他修为无损,天下间可没有什么迷药药得倒他。”
阆仙沉默了片刻,才道:“我还没想好,不过我想,他既然傻都傻了,大概会自己愿意跟我走的吧。”
花花一头雾水,不过她数了数一百滴灵液就是她自己平日里要攒一百年的分量,又很快开心起来,把这件事丢到脑后去了。
阆仙和花花出乎意料地顺利地进入了驻云峰。
太清已经知道云中君中毒了,但仍然与从前一样,无人上得了那座峰,云中君设下的阵法运转一如往昔。他们无法探得具体情况,只能保守消息,权作无事发生,避免形势生变,暗中由精通阵法的长老进行推演,以求早日见到云中君。
花花指引着阆仙找到了云无觅,他坐在崖边,在看云,头发披散着,和随意披在身上的道袍一起,被风吹得不停翻飞。世人皆知云中君是天下表率,从不会衣冠不整现于人前。阆仙已经走到了云无觅身边,可是云无觅仍然盯着云,没有看他,直到阆仙握住了云无觅放在膝上的手。
阆仙说:“我找到你了,云无觅。”
云无觅才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又看向他们交握在一起的手。他神情懵懂,很明显不明白阆仙的意思,却并没有展现出好奇心,待发现阆仙再没有动作后,他又重新转回去看云了。
花花:“完了,是真傻了。”
阆仙:“……”他长久地沉默,说不出话来,他其实是抱有着侥幸来的,云无觅在修真界是一个活着的传说,传说只能以完美或悲剧收场,不能变成一个笑话。谁会相信他有一天会变成一个傻子呢?阆仙错觉眼眶里流淌过温热的湿意,可是草木无心,又怎会流下泪来?
阆仙绕到了云无觅身前,半跪下来,开始替云无觅整理衣物,一点点抚平他衣上褶皱,帮助他系好衣带。他伺候过的灵药一个个都比云无觅娇贵,此时伺候人穿衣,还算是大材小用了。待穿好了衣物,阆仙又拿出梳子开始替云无觅梳头,他动作又轻又缓,指尖滑过云无觅发丝时,像是在安抚一只皮毛柔顺的大猫。他站在云无觅身后,看不见云无觅神情,自然不知道云无觅已经没在看云,而是在看刚刚被他握住的那只手。
阆仙牵起云无觅的手,待云无觅看过来后,直视他的目光问道:“云无觅,你愿意跟我走吗?”
云无觅看着阆仙,没有说话。他的目光很干净,是那种纤尘不染、空无一物得干净。
他听不懂。阆仙意识到了,他尝试着牵着云无觅站起来,云无觅乖乖站了起来,而且本能地反握住了阆仙的手。他一站起来,高出阆仙半个头,肩膀和胸膛都比阆仙更宽阔,原先坐下时因为眼神懵懂而产生的无害感便消失了,反而像是他牵着阆仙,而不是阆仙牵着他。
阆仙松了一口气,听话就好,听话就代表着云无觅愿意跟他离开太清。
“我会治好你的。”即使知道云无觅听不懂,阆仙还是仰头看向云无觅双眼,认真地对他许诺道。
“我们下山。”阆仙对花花说道。
第三章 常笑(壹)
有云无觅在,离开太清比进入还要容易。
花花坐在阆仙身上,问他:“我们要去哪儿?”
阆仙皱了下眉,道:“先去收集药材吧。你知道哪有常笑的踪迹吗?”
人间有一种树,名常笑,其果形似飞鸟,千年熟一,落地化人,性至善,可活百日,死后重新化果,皮自褪,留果肉,即为常笑心,可入药。
花花想了一会儿,问道:“你想要常笑心?”
阆仙道:“是,云无觅的症状是七情混沌,爽灵蛰伏,识神不显,我决定先试着重新唤醒他的七情。”
花花用叶子指了指方向,道:“那我们去东南方吧,那里有一颗已经化人的常笑果。”
燕国东南边陲,乌茶镇。
常笑住在这里。她无父无母,借住在把她从山里捡回来的李秀才家里。李秀才家里房子很大,人却很穷,他要走仕途,不能经商,个性又清高,不愿卖笔去写些艳俗小说;除了帮乡亲们写信收一两个铜板,以及给小孩子启蒙,意思意思收一点束脩之外,只能靠着会辨识一些药材,经常上山采药来维持生计。常笑就是这样被他捡回来的。
阆仙当掉了云无觅身上代表云中君身份的那块玉牌,换了些人间的银钱,先给花花买了个花盆,然后左手抱着花花,右手牵着云无觅,敲开了李秀才家的门。
“打扰了,我想问你家可有空房出租吗?”阆仙道,他长得好看,神情又温柔,语气轻缓,咬字却很清楚,听起来很舒服,让人就算知道他是毫无缘由地贸然提出请求,也一时狠不下心拒绝。
李秀才不自觉摸了下自己后脑勺,被这神仙似的人物注视着,耳后竟然有几分发烧,他嗫嚅了一下,说道:“不好意思,我家的房子是不外租……”
李秀才还没说完,突然冒出来一位女子,将李秀才拽离了门前,对阆仙笑道:“租租租!我们当然租啦!”她眼睛闪闪发亮地看向阆仙,问道,“不知道客官你愿意出多少价钱租我们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