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仆人(41)
离家那年,段顺满打满算不过才二十岁,能在左支右绌的工作时间以外,学着把自己的生活打理得这样好,性格比以前看着也更坚韧,更舒朗了。前所未有的,他竟然对段顺产生了一丝的佩服,“也别一口一个您的了,听得我耳朵疼。”
段顺的眼里泛起欣喜的光,用力点了点头。
“吃啊。”看他那不值钱的样儿,温励驰忍不住笑了,“盯着我就能饱?”
“哦,哦!”段顺如梦初醒般眨眨眼睛,回过神以后,狠狠扒拉了两口面条,含糊不清道,“我吃着呢。”吃得太急,险些呛着,赶忙端起桌上的水杯灌了两口水。
温励驰正认真地吃面,没注意到他这边,放下水杯,他悄悄往对面看过去,就一眼,没忍住,无声的笑了起来,目光痴痴,像个中了头彩的彩民,或者刚求婚成功的新郎,总之,脸上只剩下笑了。
也就是这时,段顺突然想起了裤兜里的丝巾,金桥那张颠倒众生的美丽面孔,温励驰手腕上默不作声的表,也一并涌入脑袋,他这是在肖想什么,人家两个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陡然一下子,段顺的好心情消失殆尽,犹豫了半天,他不太甘愿地把丝巾拿了出来,往温励驰的方向递过去,低着头,闷声喊“少爷”。经过四五个小时的挥发,蓝风铃的味道淡得几乎已经闻不到了,“金桥的东西,他说是给你的回礼。”
“哦。”温励驰淡淡瞥了一眼,勉强伸出两根手指头接住,毫不眷恋地搁到了一边的桌子上,然后,一口一口,继续专心吃起段顺专门炒给他吃的菜。
染着信息素的贴身物品,哪是什么礼物,分明是调情工具,也就段顺,傻了吧唧的,还拿回来给他。
温励驰的动作太过随意,段顺有些发愣,抬起头,忍不住提醒了一下:“桌上有油。”
这可是你对象给你的东西。说不上来为什么,段顺觉得好可惜,但心里难以抑制地又冒出一股窃喜,这很无耻,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心。
“没关系。”
不冷不热,这也太不上心了。段顺突然有些同情起金桥来,要是他兴高采烈送给温励驰的的东西被这么对待,他的心都要碎了。温励驰真的喜欢金桥吗?对待真心喜欢的人,会是这个态度吗?不该吧?他觉得自己都有点被弄糊涂了。
温励驰偶然抬起头,瞥见段顺也不动筷子,傻盯着那块儿丝巾,心情突然有些不好,“怎么,你想自己留着?你喜欢他?”
“没有,没有!”段顺吓了一跳。才走了一个Mrs陈,他现在怕死温励驰这么想了,搞得他好像个淫贼,见到个标致点儿的就喜欢。而且,那可是温励驰的omega,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这么想。
“谅你也不敢。”眼不见为净,温励驰用筷子尾巴把丝巾扫进了桌旁的垃圾桶里,“他不是你拿捏得住的人,离他远点儿。”
丝巾垂直落入了垃圾堆里,段顺下意识倾身,心里莫名愧疚起来,总觉得辜负了金桥交付他的信任。但这真的怪不了他,他艰难地扭回脸,在心里默默对金桥道了个歉,怪温励驰去吧,他真无情,除了有几个臭钱,一张占便宜的脸,逆天的好身材,真不是个好人!他一点儿不珍惜你的东西,你别跟他好了,喜欢别人去吧。乱糟糟的那么想着,到最后,不知道参杂了多少私心进去。
两个人都没再说话,空气恢复了宁静。
段顺是被温励驰的倨傲吓唬住了不敢开口,他埋头吃面,嚼蜡似的,也没吃出味道。他喜欢温励驰,但温励驰对待情人的这个态度,实在是让他不敢苟同。唇亡齿寒,金桥那么美的omega,温励驰都拿他的感情不当数,那他的爱情呢,他的爱情就更不值什么了。
温励驰呢则是存粹吃饱了,懒得动弹。抱着手,他平静地凝视起段顺的脸庞,这个瘦弱的男人,脸上有漂亮的五官,还有他熟悉的,卑怯、隐隐讨好的神色。哪里都和他记忆里一样,但好像,又哪里都不一样。
段顺穿的是短袖,衣面上都起了球,不经意间,他瞥到那节雪白的肘窝上,指节那么长的针管。喉结滚动一下,他的心头深处,突然产生了一股来路不明的悔意。
他突然想,当初要是他不那么要面子,放下身段找人把段顺给逮回来,是不是段顺根本不要受这几年苦?
不离开温家,也就不会去打工、干杂活,也就不至于劳累过度,年纪轻轻的就免疫力低下,得了这种乱七八糟的病。这些苦,其实本也不该是段顺来受,他爸造的孽,最后凭什么报应到他的puppy身上呢?
温励驰的心微微泛酸。现在仔细回想,他惊讶的发现,自己其实从来没有认真了解过这个他视之为宠物的beta,他以为他听话,其实他根本一身反骨,他以为他柔弱,他却能独自带大一个这么大的孩子。
段顺人安静,吃东西也小口小口,兔子似的,一次就只挑几根面,嚼干净,咽下去了,才伸手夹第二口。温励驰的内心,就这么在段顺一口口的吸溜下,渐渐平静下来。他勾起嘴角,心里头,突然有些感谢起周少言。
周少言没有说错,段顺确实是他生命里很重要的一部分。
为什么段顺离开了,他会大发雷霆,会那么难以割舍?一起长大的情分,当然有,但那绝对不是全部,金桥的哥哥金杉,虽然比他年纪大点儿,但跟他从小学到高中都在一个学校,于私,是他要好的兄弟,于公,是他信赖的合作伙伴,可是得到金杉去世的消息,他甚至都没有段顺不告而别的时候情绪波动大。
之前他觉得自己是有病,那么在意一个beta。当他把熟睡的小球从自己身上扒下来放进被窝里的时候,他突然好像懂了些什么。明明睡熟了,闭着眼睛,小球也能精准摸索到那块儿叫胖丁的安抚巾上头去,嗅两口,才真正安睡。
抱着那块儿他以前的衬衫,小球才能睡得着,段顺之于他,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
安抚巾并不昂贵,摆在家里的时候也不怎么起眼,但对习惯了它陪伴的人来说,睁眼闭眼,身边就是得有这么个东西在,没有就不行,没有就难受。
说白了,那根本就是一种精神寄托,一种瘾。只不过小球的破衣服不会动,而他的安抚巾长了腿自己会跑。
这种瘾当然能戒,只是过程绝对会让人痛苦。
他经历过一次,感受就只有一句话:这种人间疾苦,谁他妈爱经历经历去,反正他这辈子是再也不想经历第二回 了。
第32章
温励驰一声令下,段顺的空闲时间都交待给了公司。
他的房间没有电脑,温励驰把书房的备用笔记本给了他。握了五年方向盘的手,时隔多年再次摸上了鼠标,他心里泛起一种亲切的激动,感觉自己的坏运气好像在慢慢远离,全部事情开始往好的地方在发展了一样。
他的第一个任务,是对一个叫破镜的AI生物公司做一份并购业务可行性报告。
温氏财团横跨重轻工业,尤其在重工业领域,称得上是龙头老大,人工智能是新领域,谁都知道发展潜力巨大,国外早几年就搞得如火如荼,但在国内,大部分市场太过空白,鲜少有大公司涉足此行业,所以这个计划,温励驰基本上算是在开荒。
他家少爷还是和以前一样,仗着年轻,喜欢新鲜的,有挑战性的,喜欢投资别人觉得胡来的事儿。
段顺握住鼠标忍不住失笑。
不过这才对,他点击进入公司内网,职场上的精英老总,这才是他熟悉的温励驰。
其实当年温励驰大学毕业,拒绝温叔叔安排的直接进公司基层轮转,先斩后奏考了Columbia的MBA,他那时候就有种预感,他家少爷的野心绝不是只是只会守成那么简单。
温励驰留美那年,他正在读高二。国际学校,即使是高中,课程也并不忙碌,别人都忙着玩儿,或者准备雅思托福申请学校,要不然就是参加竞赛,总之课外活动满满当当,只有他,一放学就马上跑回家,窝进温励驰的书房,像幼鸟躲进巢,看书,或者什么也不做,就只是静静的躺在地毯上,花大把时间偷偷想房间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