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乱世做纨绔君主(5)
“而且我觉得……”陈元狩那双幽深的狼眼似是要望穿面具看见谢宣的脸,“你长得应该也挺像的。”
当陈元狩与他靠得越来越近之时,谢宣彻底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陈元狩就是在调戏他。
这十年来,谢宣光记得陈元狩的身世凄惨可怜,都已经忘记了其他同样重要的设定。
在扭曲的环境下长大的陈元狩的性格不外乎两点,一是疯,二是很疯。
陈元狩这个男主角相当剑走偏锋,平常待人接物分外冷淡,喜怒哀乐难以预料,可是但凡有什么事物值得他记住,他都会对此偏执得彻底。
有一个词可以简单概括他——真疯子。
但书里可没说,这个真疯子还会调戏男人啊?
十五岁的陈元狩刚死了爹,起义军部队也分崩离析,孑然一身的情况让他更加不会管顾什么后果,向来想说便说,不想说便不说,自然也不会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任何不妥之处。
陈元狩沉声道,“你请我吃饭,我欠你一个人情。”
默了些许时间,他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之后去哪里能找到你?”
到现在为止,谢宣总共也才说了两句话。
而陈元狩开口说的每句话,他都答不出来。
事出有因,谢宣简单思忖了几秒,准备拉出史官薛书仁挡刀,他记得薛书仁有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儿子,名叫薛市。
这薛市三四岁时生了场大病,痊愈后便神智涣散,说话做事比正常人迟钝许多,平时大门也不出半步。
薛书仁这个多嘴老太公把他儿子护得死死的,肯定不会容许陈元狩跑到家门口自称认识他儿子,到时候绝对会把他当做疯子赶走。
谢宣这一身穿着,想来陈元狩也不会相信他身世普通,不管是皇帝儿子,还是丞相儿子,再或者将军儿子,在陈元狩眼里想必都恨得咬牙切齿,那不如用史官儿子的名字,听上去还不怎么招仇恨。
现成的身世与摆平尴尬处境的法子不用,还能用什么呢。
于是谢宣便脱口而出道,“我姓薛,叫薛市。不过一碗汤圆而已,薛某也没什么需要公子帮忙的地方,公子不必将此挂念于心。”
“你是觉得我帮不上你的忙吗?”陈元狩解释道,“我向来不吹牛,但我肯定比你想象的要厉害。”
此话入耳后,谢宣在心里腹诽道,其实,我想象的你简直不能更厉害了。
陈元狩又问,“你是一个人来逛灯会的吗?”
对着突如其来的转言,谢宣不仅感到莫名,更感到不知所措,“……啊?”
陈元狩望向谢宣身后更远的方向,语气平淡地如同只是在说什么平常之事,“五米外有个男人一直看着这里。”
第4章 对峙
陈元狩土生土长在煜朝国境最为辽阔的北部荒原地带——定北道。
定北道不过是穷荒绝徼,距国都极为遥远,人烟稀少,民风抱素怀朴。
如此贫瘠,依然免不了遭受朝廷繁重徭役的迫害,越是遥远的地方,百姓便越是到了非死即逃,非逃即谋反的地步。
陈元狩的母亲病死后,他的父亲陈寻义就已经离开了定北道。
他们路远迢迢来到离国都相近的淮南城,与两三个旧时相识,以及其他有志人士共同组建了他起义军队伍的雏形。
再后来,这支队伍被朝廷瓦解。陈寻义也身死淮南,陈元狩只能带着弟弟逃到国都。
陈元狩坚信,国都虽险,却一定好过在淮南等死。
在《通天》书里所描绘出来的陈元狩的形象,极像出生荒原又桀骜不驯的野狼。这一点表现在内在,也表现在外在,比如敏锐的嗅觉。
亦或者,恐怖如斯的肉眼洞察力。
就如同现在,那双紧盯着谢宣身后、等待捕狩猎物般的幽深眼眸。
但在无法获知全局的常人看来,外表还是少年模样的陈元狩眼里出现的接近惯性的戒备与戾气只会让人觉得不适。
谢宣迟疑道,“他、他是……”
知道谢宣的确认识那个男人后,陈元狩先一步阻断了他的下文,“你认识他就好,我对他是谁这件事没有兴趣。”
言罢,陈元狩又问一遍先前早已问过的话,“你住在皇城的哪里?”
谢宣稍许沉默两秒后,陈元狩又自顾自地接了话,“你不说也好,我自己去打听兴许还能增长点见识。对了,你的名字是哪两个字?”
陈元狩的语调很平,以至于谢宣听不出他是真的要打听,还是仅仅只是用言语将这个人情敷衍过去。
当然,对于谢宣而言,他非常希望陈元狩做的是后者的打算。
谢宣无心正面答复这般荒诞的对话,只随口一问,“我见公子对这碗汤圆很执着,甚至愿意拿佩戴在身的短刀抵押,是为何故?”
说完,谢宣看到陈元狩的神色明显地变了变,毫无血色的干燥嘴唇有了细微的蠕动,对他来说,这便是在克制内心里极大的情感波动。
不待几秒,陈元狩像是嗤笑般用气音发出一声不轻不重的冷哼,“家门不幸,有个拖油瓶非要吃汤圆。”
其实详尽想来,《通天》这本书里必然有许多琐碎的桥段,可谢宣仅仅只是一个读者,十年来,他要不断地在以笔在纸上记忆,才能使自己不忘掉一些书里的重要情节。
可是,由于书里的谢宣不过一个寥寥几笔写成的配角,所以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的正面描写。
在《通天》这本书里,谢宣因为是陈元狩建朝历程里最为重要的一个敌人,这才得到一个“主要配角”的名号。
但在书里的情节中,谢宣几乎只活在其他角色的口中,直到最后的最后,当他身处的情境与死无异时,作者才用只言片语去写了一个亡国君主的陨落。
也正是因为描写甚少,谢宣所记之事除了《通天》里陈元狩的事业线外便只剩下他在书里被流放的那一年——顺安九年。
书里的大部分剧情几乎都是围绕陈元狩展开,琐碎的生活桥段更是极多,只是作为太子谢宣活了十年的谢宣早已不记得这些了。
就像他早就忘了,在顺安初年的上元节,陈元狩会因为要给年幼的弟弟买汤圆,会来到国都的夜市,会想变卖掉他父亲死时留下的唯一遗物——多年前去世的母亲送给父亲的礼物。
正因为他早已忘了,所以才有了这次意外之外的相遇。
谢宣想见陈元狩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他既不想见陈元狩,也不想杀陈元狩。
在这愈发动荡的乱世中,未知的结局与已知的死局,他更愿意去选择后五个字。
谢宣状似猜测,问道,“公子家中有弟妹?”
“没有。”陈元狩答得果断,听不出半秒停顿,“只有一个养不死的臭小子。”
谢宣应道,“那便是弟弟了。”
陈元狩倏忽噤声,不再言语。眼前这位看似将官家那套繁文缛节刻入骨里、玉骨冰姿的小少爷,非但未对他略显粗鲁的言语作任何表态,反而猜出来他话里的言下之意。
“薛市。”
对方唤他虚报的名讳时,谢宣愣了半晌,才意识到这个名字喊的是他自己,幸而陈元狩毫无怀疑,面色不改、不待迟疑地说出了下文。
“你是丑八怪吗?”
“什么?”
当谢宣看见陈元狩虚指向自己的脸颊,生得颇为俊朗的眉眼舒展开来,他的视线顺着陈元狩关节分明的手指的方向挪去,却被陈元狩牙齿左侧一颗尖利的虎牙引走了注意力。
谢宣为这个忽然的发现凝神之际,陈元狩的脸忽然凑近至咫尺之距,不过是一瞬间,他便与那双眼底戾气不减的狼眸措不及防地对视上。
他想后退时,又被握住了手腕。
谢宣养尊处优,从小到大除了老皇帝外,没有人敢这般直接地握住他的手腕,何况是发生得如此突然的冒犯,还是以极为无赖的姿态。
由于陈元狩的指肚生着许多剑茧,粗糙的摩挲感清晰地从皮肤处的感官神经传来时,谢宣才首次亲身体验到,不习武的皇族子弟的身体,究竟能有多么娇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