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蛇(115)
原先蚊虫们都爱柳延的。每拍死一只蚊子,伊墨都要这样念叨一句。
还脾气执拗,死活不肯将那蔓藤挪出去。大约人要上了年纪,都有些怪癖。柳延便由着他,只是夏日里每到傍晚时分,都要费许多力气将屋里蚊虫熏出去,连夜里睡觉之前,也要先进帐子驱蚊,折腾的一身是汗的出来,再让伊墨进去睡。他自己再去洗个澡。
就是这样很平常琐碎的生活,有时也会为一盘菜拌嘴,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个架,吵得狠了就不知道是谁率先暴躁地掀了桌子,接着连碗筷一起摔了个烂。
但总是有人,在彼此都负气时悄悄撇过头来,伸出小手指,勾一勾对方的手,像是在道歉,又像是撒娇一般的述说“你不理我了吗?”。
手指上若有若无的相触让暴躁都化成了轻烟,很快面对面站着,很不好意思般,都是傻呵呵的笑。
一边笑着一边就红了脸,率先一个蹲下身收拾地上的狼籍,很快身旁的人也蹲了下去,拾着捡着,手便碰到了一块儿,紧跟着便握在了一起。
他们认识的时间那样长,却还没有长到让他们立刻学会如何长相厮守,不是一年也不是十年,而是很多很多年的厮守,没有一天的分别,他们都不太会,也不太懂,曾经都是野兽一样的性子,为了相守却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两只无害的小动物,有点蠢,有点笨。虽然难免会不小心露出爪牙,但只要凑过去舔舐,另一只都会立刻露出拙拙的笑容来。
直到他们老掉,都仿佛没有真正学会相守。于是他们就这样平静又磕绊地守了一辈子。
每一年的年底,是他们一年里最快活的时光,因为远行的孩子会背着沉重的包裹,风尘仆仆的归来。有时会早一点,刚进腊月他就回来了,有时会晚,大雪过后才能远远的看见水面上越来越近的小船,船头能看见一个身影冲着他们招手。当船停下,始终年青俊朗的沈珏就跳到他们身边,一边嘀咕着“不用你们接我自己会回去”这样的话,一边眼睛红红的,小狗儿一般倾身在他们脸上蹭。
柳延会让他蹭很久,蹭到伊墨忍不住兜头拍他一巴掌,他才收回脑袋。几次之后,沈珏每次回家都先蹭伊墨,再去蹭爹爹,这样蹭再久也没有关系了。一年到头在外漂泊寻觅的疲惫,也似乎在他们身边亲亲爱爱的蹭一蹭就抵消了。如果始终都能这样下去,再找几百年,沈珏觉得也没有什么不愿意。不管找的有多辛酸,只想到还有一个能让他疲惫而放心的睡去的温暖地方,总是还能坚持的。
后来。凡事都有后来,后来,他就无人可亲爱。
清明将近时,无论走到哪里,无论有多远,他都会赶回去,在清明那天与罗浮山的一座坟前跪下,摆上自己亲手做的菜。
这一天他要做的事有许多,他要清理杂草,要擦拭墓碑,要焚烧纸钱。
然后对着那些凉透的菜肴,坐很久。
黑夜来临,又转成黎明。他知道自己要走了,寻找到人还未找到,他不能不走。
沈珏将脸颊贴过去,贴在雾水湿透的冰冷石碑上,闭上眼想象着还是那两人在眼前,冲着自己宠溺的笑,于是他蹭了蹭。
抬起脸时,冰凉的水渍留在脸上,在黎明的光线里辉映着晶亮亮的光。
提起一旁已然破旧的包袱,沈珏只能继续上路。
第101章 番外:孩子气的神②
路越走越长,仿佛看不到尽头,有时候沈珏会稍微停下来,抬起头看一看四周,看完之后基本能确定,这个地方他曾经走过。尽管足印早已消失,但景与物的变化却并不显著,只是有时候,走着走着,就仿佛走过了沧海桑田。明明这个地方是荒无人烟的大片山林,如今却被开辟了道路,有了酒楼市集,人来人往。
他看了看,又低下头,继续往前走。一身青衣简洁装束,背着一个灰扑扑的包袱低头走路,他看起来只是普普通通的一个路人,只有蹲在地上贩卖货物,寻找买主的小贩才能注意到他。
他有一张俊朗非凡的脸。
与伊墨的俊美不同,他轮廓的线条更偏向冷与硬,因此他的五官就英挺的极为硬气,兼之身形高挑伟岸,若是肯抬起头来,目光再灵动一些,就能引起许多人的注意。但他从不抬头。仿佛仅仅是为了走路而走路,目光低垂,神容平淡。眼神也是一样淡淡的,不是气定神闲的从容淡定,而是到了一种黯淡的地步。像是被抽去灵魂的木偶,脚下的行进仅仅是行进。
小贩看了他两眼,就不再关注,有些人一看就不是买主,而他需要养家糊口,没工夫将时间浪费在这种人身上。他没有看第三眼,所以没有发现,这个神情漠然的旅人在他目光挪开后,一眨眼身形便已经晃到了远远的城楼。接着就走到了,他看不见的远方。
从前年少,有家人的关爱,他总是贪享人间美好,爱说爱笑,也会任性胡闹。即使是每年只回去一趟的年月里,他似乎也没有长大多少,到了家中便聒噪不休,讲一路上的奇闻异事,除夕守夜的时候,还会坐在火炉旁扯开嗓子,唱那些听过的曲儿给父辈们听。有时故意唱的荒腔走板,调子不知跑到了哪里,便喜滋滋地看着柳延笑倒在伊墨身前,一手摁着肚子,一手抹着笑出来的眼泪。伊墨也会笑,笑着训他越来越不像话。
这么聒噪。伊墨说,你把我养的黄鸟都吵死了。——其实那是被他自己大意,冬夜忘了收回来,活活冻死的。
于是他就为这话跑很远的地方,第二年冬天回来的时候,掏出一只他所能找到的最美丽的,唱的最好听的黄鸟儿赔给他。那只黄鸟伊墨一直养着,从没让它生过病,受过灾,直到自然死亡,才被埋在了花海中。
他曾经那么聒噪。
自罗浮山上又多了一座坟墓之后,他薄若刀削的嘴唇就紧紧的抿着,除了饮水之外,再没有张开过。
行走的时间越久,他的修炼就越精深,终于可以在晨曦之前汲取了蕴满灵气的露水之后,他连人间的水都不需要再饮用。他的唇,便长久的抿成了一道线。
他就这样走着,身侧或者是喧闹的人流,或者是挺拔的青山,或者是寂静的围墙,或者是狗吠的村庄,这些影像在不停地倒退,不停地循徊。每一次偱徊中,都有些细微的变化,然而,没有什么能落入他的眼底,他只是没有尽头的旅人,在辗转的世界路过绿柳桃红,路过陌路人的蹉跎人生。
在走过大片寂静的荒野过后,迎面又是一座城楼。沈珏走了进去,低垂着眼,低垂着头。
穿过大道,穿过小巷,前面是人声鼎沸的市集,他一步不停的走,直到眼角瞄到什么,突然停下步伐。
“这位爷喜欢吗?”眼见生意上门,喜笑颜开的小贩忙不迭地捧起自己的货物递到客人眼前,上下嘴皮翻飞道:“这是庚庆窑今年新出的货,您看这胎体既薄且润,您看这釉、看这色、无一不是精工细作,您看看这下面这莲花座……”
小贩明显地看到客人的嘴唇动了动,立刻噤声,等着来人说话。
然后那人指点着道:“这三个我要了。”
他的声音是骇人的嘶哑,仿佛被炭火摧残过的嗓子才能发出的声音,小贩唬了一跳,半晌才回过神来,速速地将那些泥胎的玩意儿裹好,装点过去。
沈珏放下碎银道了声谢,捧着那些瓷器转身离开。徒留小贩捧着银子,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想着这样可怖嗓音的人,会与这些卖给孩子们玩的小玩意有什么关联。虽然声音难听了些,长的倒是不凡,出手也阔绰,想来是买给自家孩子的吧,倒是个很好的人。
小贩收好银子,十个铜钱的东西卖出了这样的价钱,高兴的咧开了嘴。
沈珏又走了一段路,出了城门走进了一片野林里才停下,与往常不同的是,他并没有立刻修炼,而是盘膝坐在地上,打开刚买来的包裹。里面是三个小瓷物,一个瞌睡的瓷娃娃,一只瓷狐狸,还有一只小瓷狗。
他将那三个瓷器握在手心里看了又看,才解开自己的包袱,从里面又取出一件瓷器来。那是一只小肥狗,做工厚实朴拙。现在已经没有这样的瓷器了。
沈珏握着那只笨笨的小狗,又看了看那只胎体轻薄的灵巧的小狗,心想真是回不去了。
他无处可去了。
悲伤突如其来,怎么也遏制不住,冲着那胖墩墩懒洋洋的泥娃娃,沈珏哽了一声,小声道:“我想你们。”
经年累月的沉默让他的嗓子失去了清朗的原音,他的声音变得那么难听。捎了哭腔以后,像深夜爬出来的游魂,声声都是对人间的呜咽。
第102章 番外:孩子气的神③
又是清明,沈珏回到罗浮山,山中鸟兽有通灵性的,虽未化人形,却也认得他。它们看着这个人,年复一年的来,在它们还活着的记忆里,他每次回来,都回到那个小院,将腐朽的桌腿换掉,将松散的榫子加紧,暴雨冲坍的围墙重新修葺,长满青苔的水缸被洗刷干净,重新盈满山泉……尽管如此,那座小院依然不可逆转的败落下去,但是他忙里忙外,眼中有着微光。
下午的时候,小院的烟囱会冒出青烟,空气里浮起菜香,温热的美酒倒进精致的壶中。所有的东西,最后都放在了那座坟前。
一双双飞禽走兽的眼睛,看他跪拜,看他叩首,看他默默无语,倚石碑而眠。
纵使斯人已去,这里依然是他心中的家乡。
每一个清明他归来,进行一场休憩的祭奠,然后背起包裹,再次离开。年年又岁岁。
他的人生简练成了两个点,一点是罗浮山中坟,另一个点则拓延成了没有尽头的线,只在每年一度的清明时,那道线曲曲折折蜿蜒逶迤的线条会倏然回转,笔直地归于第一个点,而后再次拓延至无穷无尽。
这个过程不断反复,他没有说苦,也没有喊累。只是觉得疲惫。
疲惫到极致时,就会加快行走的速度,在耳畔不断呼啸的风声中,眼前自然地浮现出那个人的脸。
那是个帝王,继承了后宫美妃的血统,生就容貌不俗。却没有办法用美或者丑来概括。
因为他是皇帝,所以究竟长的好不好,是最没有人在意的事情。谁在意呢?对臣子来说,那是君主,不可仰视。对百姓来说,“皇帝”只是一个词藻,一个称谓,大可以敬仰,却无从想象。对所有人来说,他只是一个称谓背后,主宰天下的虚幻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