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稀里糊涂成了万人迷(14)
摩托车主人开着音响,醉心音乐,根本没看到他,也没想到发生了一场“血案”,拧紧油门就疾驰而去。
宋吟:“…………”
他在后面一五一十全看到了,又不好坐视不理,轻吸了口气,走上前去:“伸手让我看看。”
林庭遇拧眉,把手臂往后面遮了遮,“没什么好看的。”
也不是好面子,是真觉得无所谓,他以前被划过更深更重的伤口,对比起那些,这个真无关紧要。
宋吟面无表情:“伸手。”
林庭遇抿起唇,和他对视了几眼,乖乖伸出了手。
男生平时打球打得多,手臂的青筋分布和肌肉线条都很利落,此时那道横飞的血口便显得格外狰狞。
宋吟拿出一包纸巾,抽出张纸,低着头给他擦去口子上溢出来的血。
擦的时候难免有碰到皮肤,林庭遇直接就傻了。
盯着离他手臂特别近的一张脸,头脑是昏的,脊背是僵的,手该怎么放,脚该怎么摆,全不知道了。
好软。
真的好软。
哪有人的手这么软的?
林庭遇直邦邦地伸着手,脑子糊成一团,也没忘记做一个假设,假设现在拿块面团让他捏,他也会觉得宋吟的更软。
他乱七八糟想着事,随身携带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彼时宋吟已经擦好直起了身,把脏了的纸团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林庭遇短促地皱了下眉,用另一只手点开接通,还没开口,对面就传出欢天喜地的一嗓子:“林哥!”
林庭遇啧了声,烦死了。
又是那个喜欢跟在他身后的跟屁虫。
林庭遇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因为他爸就不是个好的,老无赖生小无赖,从根上就黑。
但这也不代表他喜欢和那些爱溜须拍马的人交往,心中烦闷,正要让人有屁快放,眼角余光瞥见宋吟干干净净的小脸,话又吞了回去:“嗯,是我,什么事?”
那边的人呼吸顿了顿,显然没听过他这么心平气和的回话,立马顿悟他此刻心情不错,乐滋滋道:“哥,你之前不是答应周末一起打球吗?哥几个都到体育馆了,就差你一个。”
林庭遇哪还记得这回事,早忘了。
正要找借口不去,就见宋吟冲他做了个要走的口型,林庭遇看着宋吟离去的背影,心头又燥起来,忍了忍才回道:“等着,我现在回去。”
那边立刻“欸”了声。
林庭遇没多久就回到了学校。
体育馆灯火通明,他走到门口,一下便看到几个眼熟的面孔。
一个是跟屁虫张祥,一个是陈家的宝贝疙瘩独苗陈耀世。
张祥是个会来事儿的事精,看到林庭遇,第一个喊了声:“哥你来了!”
其他人也都你一声我一声叫起来。
林庭遇敷衍地回过,径直走到柜子前,拿出里面的球衣和护膝护腕。
体育馆里吵吵嚷嚷的,全都是阿谀奉承,眼见其他人都不要钱似的说好话,角落的一人开始着急起来,是陈耀世。
陈耀世家业庞大,平时都是别人讨好他,他还没追着别人点头哈腰过,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林家压他家一头,他必须笼络林庭遇这条人脉,他思索片刻,换上一副紧张的神情,语气吃惊道:“林哥,你手上是怎么了?这么长一条伤痕,昨天看还没有啊!”
他这么一喊,其他几人都看过来,“哥,你和别人打架打的?怎么不知会我们一声,我认识好几个能打的,绝对让别人讨不了好。”
林庭遇皱眉,从柜子里拿出护腕戴上,随便瞟了眼手臂,回道:“没打架,不小心蹭了下,没大事,开始打吧。”
陈耀世夸张地提起眉:“这怎么行?这伤口都没消过毒吧,我这有创口贴,先贴上凑活凑活。”
说着,他立马就掏出身上备着的创口贴,捉起林庭遇的手,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瞅着,陈耀世撕掉创口贴的膜,对准那道伤口就是一贴。
伤口还有剩余,他又拿出一个创口贴,撕膜的时候他有心想看看林庭遇是什么表情,想知道他这一招有没有奏效,有没有得到林庭遇的青眼。
这样的想法很迫切,陈耀世膜都没撕完,就抬起头看向了林庭遇的脸。
看到的一瞬间,他差点喜上眉梢,这事儿妥了,干得不错。
高大的男生伸着手臂任由他施为,那张惯常冷漠的脸柔和了不少,好像现在冲他提什么要求,他都能一口答应。
林庭遇有点恍惚。
陈耀世低着头紧盯他手臂的样子,前不久,他才刚刚看过。
不过那个人是宋吟,现在这个人是陈耀世……
陈耀世?
林庭遇猛地一颤,不着痕迹地迅速抽回手,他转头去戴另一个护腕,神情厌烦、语气疏离道:“不用贴。”
陈耀世:“……?”
你刚刚可不是这个表情!
啥人脸能变这么快啊!
林庭遇戴好护腕,想起陈耀世那张小麦色的脸伏在自己手上,状似满脸忠诚的样子,只觉一阵不适。
两个大男人这样恶不恶心?
再说一个小伤没两天就能好,至于扒着手臂左盯右瞧的吗?
林庭遇忍过那阵不适感,转头又想起了宋吟,不知道宋吟现在在干什么。
雨越下越大了,还打起了雷。
宋吟在下大之前就回到了家。
刚度过凝重的几天,他有点疲乏无力,浑身虚软地躺在床上眯了会儿,恢复了点精神才去厨房做晚饭。
也没做什么别的,就煮了锅白米粥,配了两个菜。
趁粥还熬着,宋吟去浴室洗了把脸,回复了唐白究几条信息,又睡了十几分钟,他的精力真的用尽了,亟待一点点恢复。
快到八点时,宋吟从床上起来,去厨房看了眼粥熬得怎么样。
估摸还要再等十分钟,宋吟走出客厅,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机,也没管是哪个频道,有声音就行,有声音能让他清醒清醒。
电视喧哗的声音响起来,宋吟再次走进了厨房,准备弄菜。
菜也没想弄多丰盛,随便做点能饱腹就好,宋吟的口欲并不严重。
他弯着腰,纤白的手捏着一把芹菜,另一只手用刀慢慢在案板上切。
时间缓慢地过去了五分钟。
时下大热明星代言的广告过去后,电视上放着的,是每天准时的新闻联播。
干练得体的主持人出现在蓝色背景里,如鱼得水地脱稿报道,她的声音很平静,但内容足以让人心脏揪紧:“近期市民关注的高管失踪案还在调查中,警方表示,今日傍晚此名凶手再次出现。该凶手在某街道打晕一人后,往南方向逃逸,该人穿一身深灰色雨衣,一双黑色雨靴,身高一米八五左右,如果有看到可疑人员的市民,请立即拨打下方电话……”
电视音量开得小,外面阳台的门也没关,雷电和雨声交杂。
“轰隆——!”
又是一阵强有力的闪电,可惜宋吟耳边是油烟机的噪音,并没有被吓到,他打开水龙头,拿起一个碗在水流下冲洗。
一时之间,厨房里又是水声,又是轰轰声,吵得很。
电视机的新闻已经转到了下一个报道,是在说菜市场两名老婆婆因为几块钱起了纠纷的事。
让人困乏的播读声,吵闹骇人的雷声,就在这个夜晚即将这样平淡地度过时,窗台忽地,多出了一道黑色的人影。
窗台门没有关,从外面攀爬而上却又呼吸平缓的男人轻而易举就进了家中,他胸膛起伏,眼眶微红,在看到客厅里没人后,抬起手将匕首放进口袋。
这是个将近有阳台门框高的男人,身上深灰色的雨衣在浸了雨水后,质感变得仿若皮革,一道雷电闪过,照亮他冰冷的侧脸,那双晦暗的黑眸也没有了温度。
他往前走了一步。
潮湿的雨靴顿时在地上留下了一个脚印。
他打量着眼前这个家,缓慢地前行,直到走到某处,他停了下来,那双眼睛往一旁偏了偏,直直看向了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