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菲尽(9)
若真有来世之说,他不要再这样不管不顾地喜欢上一个人。
下辈子,他谁都不要喜欢。
他要喝遍天下美酒,看遍天下美景……
为自己活一回。
第十三章•跟随
腊月二十九,这一年的倒数第二天,最后一批死囚被处决,因着从除夕夜开始是忌血腥的,正月里,大千国是不会再行刑的。
陆远达自从腊月二十八被放回府中,便再也没有出来过。
有人说,他在房间里拍开了十坛烈酒,醉得不成样子,也有人说,他没有喝醉,只是红着一双眼睛,对着王府内一池荷花枯坐到天亮。
不论如何,除夕之夜的宫宴之上,陆远达还是尽量保持了面上的平静,就像过去的每一年一样,将对每个人的祝词说得滴水不漏,找不出错处来。
如果,如果陆开桓没有在晚宴后,准备回去换件衣服去看烟花时,被陆远达狠狠掼在墙上,肋上挨了两记重击,陆开桓也会以为陆远达对姬遥的死毫无动容,也会以为他冷血无情,毫无软肋。
一年一度的宫宴极为盛大,也极是累人,这种累不仅是忙上忙下伺候的宫人,连各位主子都是十分疲倦,每个人都要穿上最隆重的衣服来庆贺新年,虽然冬日上京温度很低,但陆开桓也必须换上略显单薄的皇子服,最多也就是在外面搭件保暖些的大氅,到了殿内就是要脱掉的。因为心疼孟笙,陆开桓这一次特地将他留在了自己的宫殿内,换了个太监随身伺候,并且承诺孟笙,宫宴结束后就会回来换衣服,带着孟笙一起去览月台赏辞岁烟花。
览月台是中秋节赏月最好的地点,也拥有能看到烟花最好的视角,但览月台不是所有人都能随意出入,如果不是跟着主子一起随行,奴才是没有资格进的。所以陆开桓刚刚在宫宴接近尾声的时候,故意将酒打翻在身上,借着回去换件衣裳的由头,把孟笙领出来一起去看烟花。他走得急,身边甚至没有带什么随侍,夜色朦胧,且陆开桓毫无防备,这才被陆远达偷袭,吃了不少苦头。
陆开桓在他击打的停顿间寻了机会,借机一把掐住陆远达的喉咙,一个反身,将陆远达按到墙上,两个人位置互调,现在是陆远达受制,可他却像疯了一样不停挣扎,仍然试图去抓挠陆开桓,一双泛红的眼睛锁在陆开桓身上——那眼神令陆开桓想到了上一世他在皇家猎场捕过的一只狼,他那时年轻气盛,觉得天下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于是将野狼带回宫里养,给它套了金制的锁链,试图驯养,以便以后再参加围猎时为他所用。
狼,天生骨子里就带着一种傲气,它不会像狗那样,屈服于一口肉、一捧水。如果活下去的代价是折尽傲骨,匍匐于人的脚下,那么狼宁可仰着头死,也不愿低头苟活。
这只野狼最后饿死之前,陆开桓曾去看过它,那眼神叫人永生永世也难忘。
那是一种困兽犹斗,即便知道身处绝境,马上就要赴死的时候,也不灭斗志的,从未变过的眼神。
陆开桓甚至怀疑,那双眼里是一种仇恨的光,他被那种眼神震慑了,当他想要叫来宫人将锁链打开的时候,那只野狼已经咽了气。
“陆开桓……”陆远达被掐着脖子,说话十分困难,只能断断续续地向外吐字,“今日我们之痛,来日,我必要你偿还十倍!”
“十倍?”陆远达的话让陆开桓从上一世的记忆中回过神,他冷冷一笑,“二皇兄,我这个人向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你别以为我不知道金鹰是你和姬遥故意陷害,我告诉你,我什么都知道!是你们陷害为先,我不过是借力打力,借太子之手给你一点小教训,我劝你识相一点,别再打我的主意。”
陆开桓的左手松开对陆远达双臂的压制,用力地在他肋上补回一拳,然后便松开了陆远达,扬长而去。
因着路上这一点小插曲,陆开桓回到自己的宫殿内时,晚了很久,一推门就见着孟笙趴在院里睡着了。
陆开桓慢慢走过去,将身上的貂毛大氅轻轻地披在孟笙身上。他借着流泻的月光,一点一点描摹着孟笙的眉眼鼻唇——这张面孔比记忆里的还要年轻许多,脸颊还带着些稚气未脱的圆润,但从眉目之间,已然可以看出些绝佳的风姿。
突然,一簇亮光冲天而起,接着就是一声极大的爆裂之声,陆开桓抬头望去,刚刚那光在雾蓝的天幕上炸开,碎成一朵极大的牡丹形状,层层叠叠,煞是好看。
这一声巨响,可算是将孟笙惊醒,他瘦弱的肩膀一颤,长长的睫毛便抖着打开了。
孟笙有些茫然地看着陆开桓,然后接连不断的声音似乎是将他游离的神志彻底拽回他的体内,他猛地站起来,抓住了陆开桓的袖子:“辞岁烟花开始了!”
陆开桓低下眼,有些愧疚地说:“对不住,孟笙,我回来晚了……”
这一场烟花一旦正式开始燃放,览月台就会封闭,外面有侍卫看守,任何人都不得再进去。
孟笙自然也是知道这条宫规的,他眼底的光暗淡下去,如同被轻云掩盖的月亮:“没事,殿下不用对我说‘对不住’,奴才知道,肯定中途是有什么事,才会让殿下耽搁了。”
说罢,孟笙靠在陆开桓身旁,又撑起笑脸,颊边两个甜甜的梨涡若隐若现:“在院子里也是可以看见烟花啊,在这里看也好,清静些。”
这明明是个寒冷的冬夜,但在这一瞬间,陆开桓竟然连一丝寒冷都感受不到。
孟笙就是陆开桓能抓得到的唯一的一缕阳光。
陆开桓忍不住伸手将他揽在怀里,他枕着孟笙柔软的发顶,缓缓开口道:“孟笙,今年我就满二十岁了,皇子在及冠礼后都要搬出宫内,建造自己的府邸……我就是想问问你,你还愿不愿意和我一起走?”
“殿下这是什么话,奴才自然……”
“孟笙!”陆开桓截住他的话,站到孟笙对面,握着他的肩膀,那么认真地看着孟笙,眼里被烟火照得明明灭灭的,是孟笙看不懂的沉痛,“我不是在问我的奴才,我是在问孟笙这个人,到底愿不愿意和我走?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会参加皇权争斗,我也想有朝一日,能够坐上金殿。而这条路,必定是凶险异常,上次的金鹰,也只是个开头而已,以后比这会危险千倍,万倍,若你害怕,或是心里有一点动摇,都请如实的告诉我,我会让你安安全全的留在宫里,永远不会卷进这些危险的事情来。”
这些话,在地牢里的时候,陆开桓便来来回回地想了许多次,因为实际上,他现在并没有将孟笙护得周全的把握——这一世他不再是皇帝。
所以,最稳妥的方式,就是放开手,将孟笙留在宫里,这样孟笙远离争斗中心,便远离了一切危险。
即使这种方法,令他痛不欲生,令他孤独万分。
这一次,陆开桓把所有选择的权利,全部交到孟笙自己的手上。
而他,在等一个最后的判决。
“子真,我和你走。”
孟笙最终还是,给了他一块免死金牌。
第十四章•寻人
年节刚过,陆开桓的心里却并不轻松,突厥质子始终是一块沉沉大石,压在陆开桓的心上——因为突厥提出质子的日期越来越近,他只有不到一月的时间可以筹备了。
这次若是失败,便意味着他还要和孟笙再吃一次突厥的苦头,所以陆开桓明白,这一次只许成功,不能败。
他这些天空下来的时候就再做打算,如何避过这一劫。但陆开桓知道,他比太子和二皇子的优势就是他有了先机,许多事情他都在上辈子就知道了,这一世便活得远比这些人通透。
陆开桓的宫殿内被安插进来的眼线,这些天来紧紧地盯着他,每日都向宫外密切传递他的消息。陆开桓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太子派来的,还是二皇子的人,亦或是都有……他虽然憎恶,但他现在也只是个不受宠的三皇子,根基远没有他二人费心经营近十年那么深,所以不能硬碰硬,再加上他如今没有过生辰行及冠礼,只能待在宫里分给皇子的住所内,这毕竟不是在自己的府内,可以随意打发那些人。在宫内,更是要万事小心,处处谨慎,才不会被人抓了小辫子。
于是,陆开桓便开始卧床不起,整日呻吟着说不舒服。
这一天正好到了孟笙值夜,陆开桓唤他入屋,并拉他到床畔,在他耳边小声交代,良久,又拉着孟笙的手,在他手上写了三个字,悄声问道:“明白了吗?”
孟笙识字,不仅如此,他的字还十分清秀——上辈子孟笙在突厥和他讲过,这些都是他八岁入宫前,他爹爹教的,而孟笙的爹爹,据说是个老秀才,但更多关于孟笙入宫前的事情,陆开桓也知道的不是那么清楚,孟笙不大爱提那些旧事,他便也不好再追问。
孟笙点点头,陆开桓故意一脚踢翻了一旁的盆,弄出不小的响动,快速地塞给孟笙一封折得很小的信,一边故意大声斥喝道:“你这狗奴才,怎么做事的!毛毛躁躁,不会做就换个伶俐点的人来!”
“奴才知错,奴才知错……”
陆开桓给了孟笙一个眼神,那眼神是满满的肯定和信任,他窝回被里,嚷嚷道:“滚!咳咳咳,一天天都要被你们这些奴才气得,咳咳,气得折寿!换个人去!咳咳咳……”
孟笙依言退下,眉眼低垂,将那封信卷着放进了袖管中,不动声色。
第二日,孟笙与出宫办差的小太监换了职,说是去玉茶楼给主子买些茶点,三皇子病了,吵着非要吃玉茶楼的五福酥,不肯吃宫里头的东西,那太监听后,也不与他为难,爽快地答应换了牌子,叫孟笙出宫去。
孟笙一路向西,拐进一个小巷,再行一条街,终于到了玉茶楼。这玉茶楼除了点心在上京颇负盛名外,还有一个引客原因是一个人。
什么人?——洪伍,此人在上京,更为人所知的名号是“包打听”,只要你肯出钱,没有他探不来的消息,没有他寻不着的人。他的规矩就是价高者得,且从不收银两,交易只收银票。
洪伍最喜欢玉茶楼的点心和茶,也喜欢在那听听戏,成天泡在这玉茶楼里,久而久之,玉茶楼成了洪伍一个人的地盘儿似的,只要想找他,人人都知道必定要去玉茶楼。
孟笙此行,正是去找此人的。
洪伍并不难寻,他常常坐在二楼的西北角,倚在藤椅上看戏,孟笙找去,坐到了他旁边的位置上,洪伍懒懒抬眼看他一眼:“这位小哥,做生意?”
“我家少爷托我来找您,这是少爷的诚意。”说着,孟笙将那在信封之中抽出一张银票,那银票是官庄的,上头写着不小的数字。
洪伍接过去,眼睛亮了起来,露出笑容来:“不知我能为你们家少爷做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