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病美人翻身成攻(308)
“都有什么奖品?”黄莺闻言来了兴致。
胡鹏宇接话道:“猜中越多奖品越丰厚,大奖是五百两银子,和一盏等人高的走马灯。”
“等人高的走马灯?”黄莺的眼睛亮了亮,“那还等什么,赶紧走,别让人抢了先。”
伊华然刚想跟上,就听身后有人说道:“阿琛,你瞧这个灯真好看!”
伊华然顿住脚步,猛地转身往后看去,只见一男一女站在不远处的摊位前,女子拿着灯,男子站在她身后,将她与人流隔绝开,温柔的眼神里是化不开的深情。
“阿琛,我们把它买下吧。”女子甜蜜地笑着。
“好。”男子付了银子,揽着她继续往前走。
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齐方岑的脸,伊华然垂下视线,苦涩在心中蔓延,思念就好似空气般笼罩着他,如影随形,挣不脱,逃不掉。苦笑在嘴角绽开,伊华然沉沉地叹了口气,或许真如黄莺所说,自己就是个恋爱脑吧。不过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只要时间够久,他总能把他忘了,过回以前自由自在的生活。
“哥,你发什么呆呢,快过来猜灯谜。”远处的黄莺朝他挥手喊道。
伊华然深吸一口气,抬脚走了过去。
他们这四人个顶个的聪明,很快便积攒了许多灯谜,到兑换处一瞧,与第一名竟还差了十个灯谜。只是他们来得晚,灯谜多数已经被猜了出来,能作数的寥寥无几,即便他们挨个找了一遍,与第一名还差上两题。
“第一名是谁?”黄莺看着台上的走马灯,不死心地问道。
负责登记的人扫了一眼四周,指着不远处赏灯的青年,道:“是那位公子。”
昏黄的灯光映照在青年的脸上,让他本就俊秀的脸庞,打上了一层滤镜,又好看了几分,吸引来不少怀春少女的目光。
不过这些少女中显然不包括黄莺,她三两步走上前,看着面前凹造型的青年,道:“这位公子,那盏走马灯能否让给我,我可以出钱给你买。”
青年转头看向黄莺,腰背依旧挺得笔直,显得有些刻意,道:“公子说的可是作为第一名奖励的那盏走马灯?”
“是。”黄莺点点头,“生平第一次见,我很喜欢,公子能否割爱?”
黄莺这话一点不假,在现代很难见到纯手工打造的走马灯,以前确实没见过。只是在古代每年的元宵节都会扎各种各样的灯笼,其中就包括这种走马灯,虽然拥有者多数都是有钱人,却是都见过。闻听黄莺这么说,周围的人难免会猜测她的身份。
“这小哥不会是哪个山沟沟里出来吧。”
“连走马灯都没见过,真是可怜!”
“一瞧就是没见过世面的泥腿子。”
……
面对周围人的议论纷纷,黄莺压根不在意,为一群陌生人的言语陷入精神内耗的那是蠢货。
青年拒绝道:“抱歉,这走马灯很别致,我也很喜欢。”
黄莺点点头,扫视人群,扬声说道:“我出五百两,谁愿意做一个类似的走马灯,只要保质保量,余下的都是工钱。”
“你说真的?”人群中一个青年冒了头。
“众目睽睽之下,还能有假?”黄莺转头看向走过来伊华然,笑眯眯地叫道:“哥。”
伊华然宠溺地笑笑,从怀里掏出银票递给她。
黄莺抽出两张,道:“两百两定钱,完工后,再给剩下的三百两。谁想做!”
“我来!”
“我手艺好!”
……
这走马灯做起来虽然繁琐,对手艺人来说却不是太难,还是有不少人愿意尝试的,毕竟做成后,至少能挣一半。
黄莺看向率先站出来的青年,问道:“你会做?”
青年一怔,随即点点头,“我家就是以做灯笼为生。”
“好,就你了,定钱你拿着,做好后送去胡家。”黄莺随后指了指一旁的胡鹏宇,道:“他会给你余下的三百两。”
胡鹏宇神情一怔,不过很快反应过来,笑着说道:“嗯,余下的三百两我给。”
在万平没人不知道胡家,多数人都见过胡鹏宇,有了这层关系,没人再敢小瞧黄莺。
主角变配角,青年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在看到胡鹏宇为黄莺说话后,更是觉得气闷,阴阳怪气道:“我说这小哥怎么这么大的口气,原来是有胡家人撑腰。”
黄莺转头看过去,径直问道:“你和胡家有仇?”
青年没想到黄莺竟问得这么直接,一时间有些不知怎么接话。
黄莺见状接着说道:“你是张家人?”
青年惊讶地看着黄莺,“你怎么知道?”
黄莺上下打量着他,道:“我哥说过,张、胡两家不对付,你方才见我还客客气气,一见胡家少爷为我说话,便开始阴阳怪气,这分明是冲着胡家少爷去的,这答案还不明显吗?”
青年一噎,顿时感觉脸上火辣辣的。
“你与张员外长得有些像,镇上的人不认得你,这说明你与张员外是亲眷,只是不常来往。你应该是张员外的外甥吧。”
“你……”青年眼中的惊讶更甚。
“看来我猜对了。”黄莺笑眯眯地说道:“你叫什么?”
“吴昊。”青年下意识地回答。
“吴昊。”黄莺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长得不赖,就是少了几分胸襟。”
黄莺说完便走向了伊华然,“哥,玩够了,咱们回吧。”
伊华然点点头,转身走了出去。孙伟轩和胡鹏宇对视一眼,随即跟了上去。
吴昊怔怔地看着黄莺的背影,鼻尖却萦绕着丝丝缕缕的女儿香,“他这是什么意思……”
小院儿死了人,现在还在查封当中,伊华然和黄莺便在胡家住了下来,洗洗涮涮后,已经过了亥时,伊华然躺在床上,却无半分睡意。也不知怎么,只要一闭上眼睛,他的脑海中便会出现齐方岑的脸,一副可怜兮兮、委委屈屈的表情,在控诉他的不辞而别。
“华然,你不要我了吗?”耳边响起齐方岑熟悉的声音,让他的心为之颤动,一揪一揪地疼。
伊华然皱紧了眉,想将齐方岑从自己的脑海中驱离,奈何失败了。他挫败地坐起身,看向屏风上挂着的衣服,那挂着荷包里装着齐方岑送他的貔貅。分明已经决定离开,却还是带上了它,这不是掩耳盗铃,是什么。
伊华然起身,穿上衣服,出了卧房,朝着厨房的方向走去。在厨房里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随即拎着回了院子。
待他走进卧房,便见黄莺正趴在桌上等他,瞥了一眼他手里的酒坛子,笑着说道:“哥,吃独食可不好。”
伊华然无奈地走过去,将酒坛放在桌上,“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
“直觉告诉我,哥现在需要我。”黄莺说着朝他调皮地眨眨眼。
伊华然闻言心里暖洋洋的,在她身边坐下,沉默了好一会儿,轻声问道:“你说怎么才能忘记他。”
“无论是谁,只要时间够久,都会忘的。”黄莺移开视线,看向面前的酒坛子,“就像我早就不记得爸爸妈妈长什么样了。”
“明知道主人格已被骗了两次,却依旧义无反顾地陷进去,自以为诞生于现代,便有了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觉着人家爱上我是理所当然的事,现在想想都觉得自己可笑。”
伊华然打开酒坛的封口,酒味很快便飘了出来,他微微蹙眉,对这种味道总是不喜。
黄莺见状拦住他倒酒的手,道:“哥,不喜欢做的事就不做,不必勉强自己。更何况,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我只是想问问他,打算何时把身体的控制权拿回去。”
黄莺不赞同地皱紧了眉,道:“哥,你不会脆弱到为了一段感情要死要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