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蚊子血(51)
我这才发现,他其实很厉害,在我这做个秘书,完全是屈才了。
可他看穿了我的心思,拽着我的衣袖可怜巴巴的看着我:“卫总,别让我走好不好,我就想给你做秘书。而且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因为卫总对我的悉心栽培。”
我……
我能怎么办?
当然是留下他!!!(超大声)眼泪汪汪的耿嘉友真可爱!!!
十五、
最近耿嘉友不知道为什么,被酒店不干净的东西弄的身上过敏了,我心疼坏了。好在问题不严重,两三天就好了。
好了之后耿嘉友就不乐意去酒店睡了,我也不想让他再去酒店,想直接给他买个房子。
可房子买来买去都不满意,最后他指着地图说,好喜欢这个小区哦。
我看了一眼,是我家。
一个合格的金主,要在适当的时候满足小金丝雀的所有要求。
所以我让耿嘉友住进我家了。
十六、
我和耿嘉友同居了。
很……很快乐(脸红)。
十七、
最近耿嘉友不知道是不是心情不好,总抱着我撒娇说没有安全感,于是我又去问于信书,安全感要怎么给。
于信书想了想说,结婚?
我觉得有道理,于信书结婚之后,他对象似乎更漂亮了,可能这就是婚姻的滋润!
所以我想了想,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跟耿嘉友求婚了。
“耿嘉友,嫁给我吧!”
耿嘉友同意了。
哼,他怎么可能不同意嘛。
我可是世界上最合格的金主!
——番外《霸道总裁的小娇夫》END——
第41章 番外《百年好合》
我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 沿着楼梯下到一楼。我本来只是想穿过客厅去餐厅喝口水,结果整个客厅里都乱七八糟的,脚都没地儿下。
养孩子果然是个耐心活,我自以为自己性格算是不错的了, 结果养了两个小孩之后太阳穴时不时要跳两下, 感觉要把他们拎起来打一顿才能舒服点。
昨天是耿澜昇和卫澜丰的十八岁生日, 他们两昨天邀请同学来家里参加成年仪式的PARTY,我说了闹腾的时候注意点, 别弄的一塌糊涂, 结果他们两一个都没听进去。
我当时说了让他两去酒店办,我们名下那么多酒店随他们折腾, 他们不听,非要在自己家弄。
我捡着能走的地一点点挪了过去, 走着走着踢到了卫澜丰。
这两兔崽子,估计是昨晚喝了点酒又累了,现在直接睡地上了。
我气的青筋直跳,得亏现在天气热,他们两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睡了就睡了,顶多感个冒, 出不了什么大事。
感个冒也行, 让他们长个教训。
前两天我和卫鸿信还在聊, 说这两孩子现在这么无法无天,是不是我们太惯着他们了。
结果卫鸿信“轻蔑”的笑了一声:“别拉着我啊,就你惯着,我可没惯。”
耿澜昇和卫澜丰是双胞胎,同卵的双胞胎,所以长得很像。耿澜昇是哥哥, 卫澜丰是弟弟,不过卫澜丰好像反而更稳重一点。
他们是卫鸿信一个在国外的表姐难产生下来的。那个表姐结婚时遇人不淑,遇到了一个渣男,对方不仅劈腿还脸皮厚的很,怪表姐自己没又保持魅力。表姐哪能忍受这种男人,选择了光速离婚。对方劈腿了,小三正等着上位呢,渣男虽然被表姐狠敲了一笔有些心疼,但还是同意了。
不过运气不好的是,表姐离婚后才发现自己怀了。
表姐不打算再和其他人结婚,于是想自己把孩子生下来照顾,一是舍不得打掉,二来也打算用来做个伴。
结果孩子健康出身,她却没有挺过去,也没机会照顾两个孩子了。
这个表姐父母也去世的早,那个渣男见到这个情况,竟然想把两个孩子抢过去。
因为他新取的这个小三无法生育,他想把这两个孩子接过去,当那个女人的孩子养。
卫家怎么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正好那个时候我和卫鸿信想领养一个孩子,于是我们就把孩子接了过来,养到了现在。
他们父母的事我们并没有可以瞒着他们,两个男孩子皮是皮了点,但我们教出来的孩子,大事上都不糊涂的,做事也聪明。
——甚至稍微聪明的有点过。
他们两十六岁的时候就背着我们让那个渣男吃了好大一个官司,气的那个渣男来公司找我理论,被我叫保安赶了出去。
虽然事情闹的不小,但身为人父,我还是挺自豪的。
不过我回去还是给他两揍了一顿。
我走到餐厅喝了口水,发现旁边储藏间的门竟然开了,上面写了“勿入!!!”几个大字,是耿澜昇的字,我有些好奇,端着杯子走过去,开灯看了一眼。
然后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
这个里面,是本来该摆在客厅、摆在酒吧柜、摆在厨房的一些小东西,被全部抱了过来,好生生的放在了储藏间里。
因为是我和卫鸿信的东西。
那两个兔崽子估计是清楚这些东西看起来不起眼,但对于我和卫鸿信来说有多重要,怕那些朋友们不小心弄坏了,所以干脆把他们集合放一起了。
犯错归犯错,底线不能过。
不过说起来,我和卫鸿信结婚已经二十多年了,有些东西摆在那里成了习惯,平日里摆在显眼地方的时候反而很少会认真注意他,但现在被这么拿了出来,反倒是突然陷入了回忆里。
很多东西没有刻意去记,但都记的一清二楚。
我拿起离我最近的一个花瓶。
这是个酒红色的花瓶,瓶身细长,装不了几朵花,但妙就妙在,得益于他的设计感,即便是里面只装一枝花,也会很漂亮。
这个花瓶,大概是……我想想啊,应该是十三年前买的了。
我其实本来不太喜欢花的,青年时代几乎是一束花都没有买过,第一次买花是卫鸿信和我求婚那一天,我也不知道想什么,从路边买了一束玫瑰,卫鸿信拿花瓶放了起来,我觉得还挺好看的。
后来养成了习惯,隔三差五都会买花了。
一直买到十三年前,董事长慢慢将集团的事物都交给我,准备让我接班扛大梁,结果扛了没半年,突然被人背后捅了一刀,资料泄露,整个集团陷入危机。
但那时候不知道是有人泄露了资料,只觉得我们做什么,对方都能先一步猜到,然后一步步打压蚕食,把我逼的退无可退。
最艰难的时候,资金链完全断裂,我差点就要被丢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那时候哪里还有心情买花,原本花瓶里的花也都枯萎了,恹成了灰黑色,软趴趴的倒在花瓶里。
我一度有些绝望。
那天我坐在沙发上,看着瓶子里的花,跟和我一起通宵加班刚结束的卫鸿信说:“卫鸿信,我是不是很没用?”
我自嘲的笑了笑:“你看,我连一束花都快买不起了。”
那时候我卡里的可流动资金只有15块钱,确实买不起一束花。
那天卫鸿信没有说话,直到第二天,我抹了把脸准备继续干活的时候,突然发现那个放花瓶的地方,变样了。
原本的大花瓶不见了,变成了一个细长的酒红色小花瓶,那上面,正插着一枝玫瑰。
因为是昨夜买的,玫瑰有些不新鲜了,但它的花瓣上,却还有着晶莹的小水珠。
卫鸿信笑着道:“突然想起昨天是情人节,送你的礼物,喜欢吗?”
他道:“一枝玫瑰五块,剩下十块是花店老板特价卖花瓶,我买了一个。”
一共十五块。
他告诉我:“耿嘉友,买不起一束花就买不起,一枝花也很漂亮。一枝花都买不起那就不买了,有些花瓶本身就很好看。”
那个花瓶做工很粗糙,像是第一次学做陶瓷的人,笨手笨脚的完成了生平的第一个作品。
可这个做花瓶的人又这么有灵气,从这些粗糙中,似乎又看出了精致的美丽。
卫鸿信很会选东西。
我含着泪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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