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鸣之书(85)
“你看起来是个有身份的人。”
瘸腿始终有些好奇,看到布兰修法把第一碗装满肉的热汤递给梭伦时,终于忍不住坐在他们身旁闲聊起来。
“有身份是指什么?”梭伦反问,“骑士、有钱的富商,还是领主、国王?”
“我没听说过国王和领主会来当佣兵赚钱,富商多半不会用剑。一个人不能同时有几种技巧,不会头脑聪明,手脚还有力,不可能又会读书写字,还能骑马射箭吧。”
梭伦心想,能文能武的人并不少,可转念一想,凡事要能做到极致也许真得要专注一心和与生俱来的天赋不可。
“那你们呢?”梭伦问,“你们是怎么聚在一起?”
“我们都是腥红兄弟会的人。”
“腥红兄弟会?”梭伦看了一眼篝火旁的派特,“他是你们的老大?”
“不是,不过派特喜欢拿主意,所以平时都是他说了算。”
“这是可以让我们知道的秘密吗?”
瘸腿做了个无所谓的表情:“要是你们愿意加入的话还算我的功劳呢。”
“我们只关心如何找到神之子避免末日降临。”
“不是为了钱?”
“当然有钱更好。”
瘸腿笑了。
“我挺喜欢爱钱的人,钱比较好商量。”他悄声说,“像派特那样一心替朋友报仇才麻烦,既然人已经死了,再怎么报仇也没好处啊。”
“但是真挚的友情尤其令人感动和敬佩。”
瘸腿似乎还想说什么,看到派特正朝这里走来就让出位置给他。
“我们在聊兄弟会的事,现在该把这些事告诉索恩和布兰了。”
“我来说。”派特看了瘸腿一眼,把他赶到远处,自己坐在梭伦身边用木棍拨弄几下篝火后说:“腥红兄弟会不是什么赏金猎手和佣兵组织,虽然我们之中有不少人是佣兵,不过更多的却是学者。”
梭伦重新打量他一番,实在看不出眼前这家伙和学术有什么关系。
“学者们平时研究什么?”
“血。”
“听起来很符合公会的名称。”梭伦身为国王,虽不能常常亲涉大陆各地,可对一些秘密组织也略有耳闻。魔法时代早已是传说,醉心研究法术的人却不会消失,术士、巫师、炼金师偷偷藏匿起来钻研不为人知的秘术并不少见。
“研究血有什么用?难道为了治病救人?”
“腥红兄弟会研究的不是普通人的血,而是神之血。”
“神之血?”梭伦若有所思地重复。他只带一个护卫离开王城,既是为了避免神殿的祭司以神的名义迫使他就范,也为不通过他人之口去了解古都神殿关于末日、神谕的真相。现在有机会先于幽地主神祭司之前找到传闻中的“救世主”与“神之子”,或许正是王权与神权游戏间的命运使然吧。
无论从哪一方面看,所谓的“聆王”也只是傀儡,只要他被找到,被送上神坛,无论声称自己听到什么,都会被世人当成神谕天启。
“听说拥有神之血的生灵都获得了长久的生命,而传说中只有远古巨兽的后裔继承了女神的血脉。”
“传说是这样,可古都神殿不是宣称所有聆听之子多多少少都有神血,所以才能听到一星半点的神谕吗?”派特继续拨弄篝火,“如果你们是女神的忠实信徒,下面的话或许会有些冒犯。”
“没关系,女神是万物之主,神力泽被众生,凡人的只字片语根本不能伤害她的光辉分毫,你尽管说吧。”
派特对梭伦如此随和亲善的信仰很满意,为表风度,他也以认同的语气说:“女神或许是万物之主,但远在幽地神殿的祭司又怎样?他们只有凡人的躯壳,却以神使自居,难道就没有心怀什么诡计吗?”
还用你说。
“腥红兄弟会的学者长久以来一直在想办法证明神之血不存在,只要戳破这个谎言也就能揭穿末日预言的阴谋。”
我应该嘉奖你们。
国王忍不住在心中赞同。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和研究日渐深入,越来越多的人却认为神之血是真的。”
“如何证明呢?据我所知,除了那些被古都神殿挑选出来的聆听者之外,拥有神之血的巨兽后裔早已灭绝了。蛇、鸟和狼族的先祖都只有传说,族人不见踪影,只靠古书和典籍没办法下定论吧。”
“远古遗族真的灭绝了吗?”派特反问,“有没有可能在那些无人涉足的禁地中还有幸存的族人活着?”
“难道你们找到了存活的巨兽遗族?”
“有人曾在赤里的多龙城外听到奇妙的乐音,又在余音缭绕的地方发现一些血痕。”派特说,“我们竭尽所能地调查,最初的消息从托尔迦港到穹海遇难的商船开始,船只遇到风暴撞毁在珠岛,只有一个人活下来,据说是个美丽的女人,被前来巡查的多龙士兵带走后就此销声匿迹。这个荒岛幸存者很可能就是拥有血之音的有鸟一族,但那是否是唯一活着的鸟族还无法确定。后来在赤里北郊和时光河沿岸也听到相似的乐音,另外,腥红兄弟会深入风语森林北面的狼息谷,那里至今还被迷雾覆盖,学者们认为迷雾之中藏着有狼一族。”
梭伦对腥红兄弟会的调查很感兴趣,要是小女儿露朵听说真的有鸟族和狼族,该有多激动啊。然而,他身为国王对一件事的看法不能仅止于兴致,远古遗族的存在意味着神之血的真实性,进而就能被当做神真正存在的证明,届时神殿的权力将远高于他手中的王权,即使他想借用这样的权力也不得不先向高高在上的女神低头臣服。
“有个流浪歌手说过同样的故事,说狼息谷终年不散的浓雾是远古巨兽的吐息。”梭伦问,“你们有没有试着走进雾里?”
派特摇了摇头。
“派去的人全都一去不返,不过调查没有终止,兄弟会的眼线和追踪者目睹过两个人走进迷雾。”派特用木棍指了指放在行李旁的悬赏画像说,“可是第二天他们再次从雾中出来时,其中之一却好像换了个人。”
“哪个不见了?”
“聆王。”
“他留在了狼息谷中?”
“另一种可能是,有狼一族的血让人认不出他原来的模样。”派特说,“你们应该听过巨兽一族的血各有不同的特异。鸟族的乐音、蛇族的香气,还有狼族的幻象,若是有狼一族把自己的幻之血用在人身上会怎么样?这一点我的朋友已经亲身证实了。他按照眼线们提供的消息一路追踪,看到神殿骑士和乌有者对聆王的追捕,有幻之血的加持哪怕人就在眼前他们也认不出来,只要转开视线,再看时恐怕就是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你说的这个朋友,在东洲被杀害了?”
“他叫提恩塞。”派特说,“和我一样也是腥红兄弟会的一员。兄弟会不会为了让我报私怨而动用武力,死一两个人没什么仇恨可言。毕竟对神之血的痴迷等同于对永生的追求,所以你看到,我身边只有瘸腿、矮子和老家伙。我承诺把聆王交给你去领赏,你们要帮我对付那个杀人凶手。你们去任何佣兵团,最后按人数分赏金都不可能多过一百金王,而我可以分你一半,五百,剩下的由我的人平分。”
不得不说,他的情意和慷慨都让国王陛下肃然起敬。无论什么样的人都有朋友,无论什么样的人也都有感情。一千金王对一国之君不算什么,更何况承诺只有五百,可要是对金钱表现得太不在意反而会惹人生疑,因此国王与侍卫相视一望,欣然答应了派特的提议。
第77章 月光下,河水中
比琉卡掰开一个苹果分给萤火和灰檀木。
他喜欢萤火是因为这是自己挑选的坐骑,萤火温顺乖巧,让他毫不费力就掌握了骑马的技巧。而他喜欢灰檀木却是因为它一点也不像一匹马,有时候,比琉卡会觉得灰檀木有点像淘气的小狗,又像一拍即合爱闯祸的童年玩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