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预备天子(178)
张子明手中有一沓相关资料,他看着朱标的背影,正想上去一一介绍,袖子却被拽了一下。一扭头,是长孙万贯在使眼色。
“家中父母健在的,只要有一个健在也算,站到我的左边去。”
有七八个人站过去。
“不识字的,左边。”
这次去的人多了许多。
“不是自愿来的,也过去。”
人群里稍微骚动了一下,右边剩下的人更少了。
朱标转身向长孙万贯要了一把碎银子,随后把银子猛地一抛,通通扔在雪里。
有几个人出来捡起银子,跪到朱标面前用双手捧着,试图还给他。
朱标摇了摇头:“去左边吧。”
他再次动作,脱下了自己的披风,随手抛在地上,右边的人中只有一个冲了出来,瘦削的脸,瘦削的身材,大眼睛薄嘴唇,扑通一声死死跪倒,举着捡起的披风,低声道:“天气冷,殿下,您穿上衣服。”
麻衣单薄,站了这么久,他已经开始发抖,雪花覆盖住头发,几乎没了黑色,看起来一副未老先衰的样子,表情也是,稳重的不像个年轻人,只有高高抬着的手,似乎还在倔强展示主人的力量和胆魄。
“你的父母呢?”朱标问道。
他道:“交不上税,被小吏逼死了。”
“念过书?”
“读了几年私塾,后来在门外听过课。”
“为什么不捡银子捡衣服?”
“先前的银子于您不重要,您也没让奴婢们捡。衣服是御寒的,您在屋外面,没有扔了的道理,即便是不要了,为了殿下的身体着想,奴婢也该劝您穿上。”
长孙万贯忍不住露出了赞赏的眼神。
“你叫什么?”
“奴婢魏忠德。”
听到前两个字,朱标愣了一下,地上跪着的人敏锐察觉后,立刻道:“您愿意叫奴婢什么,奴婢就叫什么。”
“名字是爹娘取的,叫这个很好。”朱标接过他手里的衣服抖抖然后穿上,露出进院子后的第一个笑容,“以后你就跟着我吧,一会儿先去夫人那里禀告一声,然后就来我的住处报道。”
“是。”
长孙万贯上前几步,叹了口气道:“属下好嫉妒啊。”
“怎么了?”刚才是故意唬人,现在朱标已将回复了非常温和的状态,“你嫉妒什么?”
“以后属下就不是您最贴心的狗腿子了,一想到这件事,我就悲从中来痛不欲生。”
“那你就自宫,年纪虽然大了点,但是我不嫌弃。”
长孙万贯干笑几声:“这个,这个,属下还能在别的事上替您分忧呢,还是这位小兄弟看着细心些,属下笨手笨脚的,就不惹您烦了。”
朱标瞥他一眼,转过身去离开。
披风一角在深深跪服下去的魏忠德头顶拂过。
第111章 小明王的礼物
魏忠德提着食盒进来,安静侧立一旁,似乎是有什么话要等着朱标写完课业以后再说。
朱标搁下毛笔,抬眼道:“怎么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魏忠德慢慢地了解了朱标的生活习惯与性格作风。这是个很好伺候的人,能自己做的事情一定会自己做,如果有人失手打翻东西或是做错了事,不仅不会计较,偶尔还口出安慰与劝导,没有任何不良恶习,早睡早起、勤苦用功、待人温和、言谈礼貌,在底下人眼中简直是完美的主子。
他被选中以后,在王府的仆从圈子里,很是体会了一番巴结与嫉妒,谁都知道朱元璋最喜欢自己的嫡长子,谁也都知道在世子那里做活最舒坦保险,魏忠德一下子平步青云,有人来巴结讨好,有人眼睛都红了,嫉妒要化成水淌出来。
世上没有什么事是简单的,当太监也是一样。服侍主子的第一步不是讨主子欢心,而是搞定明里暗里的算计和阴谋,幸好他机灵,学习能力也不错,加上路过的椒西和橘非会帮忙,毫无经验的魏忠德才撑了下来,随后便以坐火箭一样的速度成长,到了如今,已经初步具备左右逢源的能力。
越是八面玲珑,魏忠德就越小心谨慎,对朱标越恭敬体贴,连朱元璋见过他后都说了一句标儿的眼光不错--当然我们都明白这句话夸谁的成分更多一些。
“回主子,是蓝玉将军到了。”
“什么时候来的?”
“刚到的,坐在外间等您呢。”
“嗯。”朱标站起来走到水盆边洗了洗手,“午饭你放在这里,等我回来热一热就好。还有,一会儿不用跟着我了。”
他大步离开,就在门合上的那一瞬间,从书架上飞起一道白光,眨眼间自门缝中追出去,黏在了朱标腰间。
魏忠德低头站着,眼观鼻鼻观心,似乎什么都没瞧见。
走到前厅,蓝玉果然正坐在那里喝茶,大马金刀的姿势,贵到离谱的茶叶在他嘴里好似白水,一看就让人知道他没在好好品味。
他有副好相貌,两条眉毛偏粗偏直,眉尾向上,显得人很英气,脸型端正,嘴唇有些厚,身体结实,手长腿长,少年英雄什么样,他就什么样,朱标与其比起来,倒有点老成温润了。
“世子殿下。”看到朱标,蓝玉赶紧蹦起来行礼。
史书上对蓝玉的记载是嚣张跋扈、志满气溢,虽勇武过人、能力出众,却居功自傲,本来作为太子妃的舅父,加之又是太子的铁杆支持者,就算有些缺陷,也是完全能容忍的,只可惜“朱标”早逝,朱元璋担心朱允炆年纪幼,压不住他,硬是扣了个谋反的大帽子杀了。
以他目前的表现来看,有未来那样的性格并不稀奇,但起码现在,蓝玉还是懂得什么叫做礼法和尊卑的。而他的本事不容埋没,只要朱标好好的,就不会落得个鸟尽弓藏的下场。
称王典礼后,他们总算在老朱同志的介绍下认识了,好朋友要么志趣相投,要么能取长补短,朱标和蓝玉属于后者,相处起来竟然意外得很投缘。
“你都准备好了?”朱标问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对,之前王爷就交代过了。”蓝玉道,“您也把心放到肚子里,就算我变成鬼,也不会让人把小明王给抢走。”
“不只是抢不抢走的问题,有人半路劫杀小明王,下个毒也是很方便的,你得小心小心再小心。”
“王爷已经说过了。”蓝玉道,“随行的有大夫郎中,我稍后就去叮嘱。”
“不要太骄纵,韩林儿毕竟仍有名分在。”
前两句蓝玉还认真听,这一句他不以为然:“咱们王爷很快就能扫老鼠一样把张士诚给收拾了,到时候黄袍加身,您就是太子,我给您当大将军,韩林儿一个光杆司令,有什么重要的,也就是现在不能死,以后还不是……”
朱标咳嗽两声打断他的话,瞪着他道:“让你照顾人,你就照顾着,哪来那么多废话。”
“是。”蓝玉瘪着嘴应下。
“真的记住了?”
“记住了,记住了!”
“那就走吧,地方说远不远,等你回来,我请你去酒楼吃顿好的。”
有这个承诺,蓝玉精神许多。吃什么倒不重要,他享受的是朱标看重的态度,那种被人记挂在心上的感觉很好,尤其是朱标的地位比他要高,蓝玉能清楚地认识到朱标并不像别人一样图他什么。
“走吧,出城去。”
今年朱元璋如愿称了王,小明王的存在更显得如鲠在喉,尤其是快要过年了,他若是还在,少不了一番大费周章的祭拜与作秀,正好,滁州的宫殿终于竣工,满朝上下都想着赶紧将人送走,连干油漆的时间都不想考虑。朱元璋这时候又不在应天了,恭送小明王的任务落在朱标头上,朱标安排蓝玉护卫,自己则是领着文武百官在城门送行。
礼数做全总是没问题的,起码让别人抓不出把柄来。
暂时禁止正门处百姓的通行,所有人都准时抵达,经过繁琐的仪式后,韩林儿就要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