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不要过来啊!(93)
敢跟熊搏斗,他印象里会这么干的,只有以前世界里的某个战斗民族。
只一个照面,巴伊莎就敏锐找到熊掌挥过来的时机,灵巧拧身躲开的同时抓住它抬起的前肢借力,轻松翻身攀上后背。
两条腿死死绞住托鲁玛熊的脖颈,上半身后仰,握拳发力,狠狠砸向它藏在皮毛下的那节颈椎。
托鲁玛熊吃痛的怒吼,想要倒地翻滚,抓住那个敢爬上它背的虫子——巴伊莎单手轻盈一撑,又在那之前已毫发无伤的落地。
这种赏心悦目的战斗技巧,瞬间令观众席再度欢呼。
“巴伊莎!巴伊莎!巴伊莎!”
他们声嘶力竭的喊着巴伊莎的名字,将手里的门票当作鲜花,纷纷抛向场中。
莱斯知道巴伊莎是非常优秀的战士,是最好的赏金猎人,但没想到,她的表现要比他预想得更加出色。
如果希尔凡不在隔壁坐着,此刻正热血沸腾的他高低也要喊上几嗓子,给巴伊莎打气。
直到那头托鲁玛熊轰然倒在沙地上,巴伊莎才喘着气,朝观众席露出一个意气风发的笑容,举起右手,握拳。
猛烈的欢呼声,如海浪翻涌至天际。
莱斯心底既激动又高兴,也大松了口气,看着主办人小跑上场,将一柄弯刀递给巴伊莎。
随即,握住弯刀的她来到托鲁玛熊旁边,割下它的脑袋。
“噢噢噢噢!!!”
在为她拼命喝彩的欢呼中,有些困惑的莱斯听见希尔凡倾过身体,贴着他耳畔小声解释。
“这是我们这边的习俗。”
“与猛兽搏斗并胜利的勇士,他们会亲自割下猛兽的头颅,让那荣耀的血淋在自己的身上。”
“他们也会挖出猛兽的心脏,将它献给自己最想同享这份荣耀的……”
在那低声诉说的话语中,浑身浴血的巴伊莎高高捧起那颗尚且温热的心脏,直径来到最前排的莱斯面前,单膝跪下。
“我要把它送给你。”
她昂起头,笑容灿烂。
第63章
“……好无聊。”
往后几天, 莱斯又只能躺在院子里吹风,没办法出门了。
只不过,这次严格来讲不是他的问题, 而是经过卡利斯特拉节一战后,巴伊莎在高尤加彻底出了名,街头巷尾都在传颂她赤手空拳战胜巨熊的荣耀。
敢于参加卡利斯特拉节的女性勇士,竟然还选择挑战托鲁玛熊,成功击败了它!
这种离奇、不可思议又被众人亲眼目睹的罕见场景,如同一瓢沸水倒入油锅, 爆炸式地传遍了整片领地, 还不断向外扩散。
托鲁玛熊的身高也从两米逐渐长到三米,四米,最后甚至还有说巴伊莎是战胜了一个恐怖的十米高独眼巨人。
巴伊莎刚听到这个传言时, 险些要抱着肚子大笑。
莱斯则是笑不出来的那个。
甚至想要仰天长叹。
巴伊莎的外貌特征没有那么明显, 大家都只记住了她的名字。
但在那次战斗结束的尾声中, 她单膝跪地, 向他献上了那颗托鲁玛熊的心脏。
当着所有观众的面。
在万众瞩目中, 莱斯自座位上站起身,敛目轻点自己的额头,又虚落向她,做了一个新教式的【天致福佑】动作。
认出他身份的观众席, 瞬间沸腾了。
银月般的白发,熔金似的眼眸, 面容俊美淡漠似神明, 又带着永恒的慈悲与怜悯——万神新教的先知,神明代行者,没人不知晓他所施下的无上神迹。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 他的名气比之前的巴伊莎要大很多。
这样一来,事情的后续就变得有点难以控制了。
巴伊莎想要与新教的先知一起同享这份胜利的荣耀——这种大胆的行为再叠加上原本就很有噱头的事件,传播力度翻着倍上涨。
有被巴伊莎事件吸引的人,也会跟着了解莱斯与万神新教;早就认识莱斯与万神新教的人,也会跟着知道巴伊莎。
左脚踩右脚,螺旋升天。
莱斯:……很好的宣传手段,建议以后不要再用了。
他又被迫回归足不出户的状态,否则,整个高尤加的每个人都会想来看他一眼,每个人都想要向他行礼、祈祷或请求赐福。
莱斯的每次出行都会被围得水泄不通,即使坐在马车内,外面描绘着代表皇室的日月与虎纹也无济于事。
希尔凡同样被迫变得忙碌,因为他是万神新教的总主祭。
以往能在莱斯不需要【布道】的日子里约他出去玩的情况,眼下也暂时叫停了。
只有巴伊莎笑眯眯的,每天的心情都非常好。
伸个懒腰,往莱斯的身边一坐。
“今天也不和那个王子出门?”
“……”
莱斯默默看了她一眼,而后者好似接收到了他的怨念,当即毫无顾忌的大笑起来。
“那我来陪你打发时间吧,要不要试试玩恰利棋?”
她笑着解开腰侧的一个小布袋,从里面倒出十二颗小石子,大体分为浅色与深色,表面磨得十分光滑。
等石子倒出来,她又从布袋的底部掏了掏,摸出两根接近长方体的小木棍。
“这个要怎么玩?”
莱斯没听过这种棋类游戏,好奇的坐起身。
“是我老家那边游戏,这里可能没什么人听过,但我非常喜欢,玩起来也很方便。”
巴伊莎蹲在地上,用其中一根小木棍在地面上戳戳划划,画出一个带有线条与小坑的简陋棋盘。
“我好像还没有和你说过,我不是在塞尔曼帝国出生的人,而是在……嗯,差不多十岁出头的时候?跟着我双亲迁徙来的这里。”
莱斯回忆了会,想起他刚撕下布告板的招聘启事、去找书店老板面试时,对方确实有提过,他是从其他国家过来定居的。
“是你的老家那边出了什么意外吗?”
“倒也不是什么意外,只是老家那边的规矩太死板了,我很讨厌。”
聊起这件事,巴伊莎就忍不住想翻白眼。
“我爹是个读书人,他原本是开学堂的,自己也很喜欢看书,懂好几个国家的语言与文化,非常厉害。我不是说这样不好啦,我现在都很敬佩肚子里全是文化的人。”
“我自己呢,则是一捧起书就犯困,就好像那上面被施加了什么巫术,我只要看两眼那个字,就会想要满地溜达着给自己找事情干——练习剑术啦,去和伙伴们玩啦,把鸡鸭撵得满院子乱飞啦……总之就是看不进去书。”
“托我爹一直追着我教的福,我现在好歹不是一个文盲,嗯,虽然也就只抵达认字的水平。”
巴伊莎想了想,很客观的描述了自己,引得莱斯忍俊不禁的一声低笑。
“所以,你天生就不爱念书,而是喜欢冒险与战斗?”
“我觉得这也不能全怪我,我这身本领基本是我母亲教的,她比我还厉害呢。”
巴伊莎轻哼出声。
“何况,也没人规定谁管谁天生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对吧?当然啦,我老家那边的人就喜欢这么管,所以我爹就带着我们来塞尔曼帝国住了,这里的母神包容一切,无论拜在祂圣坛下的人什么样,都是祂的孩子。”
“这很好,”
莱斯微笑起来,对她说道,“这世上本就没有绝对正确的路。”
边聊边画完棋盘的巴伊莎也朝莱斯挑了下眉,带着十足的自得与骄傲。
“好了,我来说下大致的规则。首先是这两根木棍,看见它侧面的点了吗?代表着你接下来可以走的步数。然后是这十二颗石子,你可以选择深色或浅色,然后摆在这边……”
恰利棋的规则非常简单,莱斯听过一遍就懂了,也蹲在地上跟巴伊莎一起掷木棍,将选定的小石子放进相应的小坑里。
不爱念书归不爱念书,巴伊莎的脑筋很灵活,几盘下来,与莱斯有输有赢。
树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在棋盘上投出斑驳的温暖倒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