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爱它。
跟它一起洗澡、跟它一起睡觉、给它讲睡前故事,自己节衣缩食也要给它买肉骨头吃。
直到后来,林尽被抓回魔界,被迫与爱犬分离。
他以为自己还是逃不脱既定的命运,结果当晚,魔界大乱,监牢内闯进来一个浑身浴血杀气腾腾的男人。
那男人黑着脸,将正欲逃跑的林尽抓了回来,恶狠狠地说:
“还跑?林尽,欠下的莲藕炖肉还不来,你这辈子都别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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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澜启本是上古凶兽,血脉尊贵天赋卓绝,原本该是魔界万年来最优秀的领导者,却在继位时被兄长下了黑手,从此被封印在地底不见天日。
某日,他寻到机遇拼了命冲破囹圄,再一睁眼,自己变回幼态,还被一个不知好歹的人类当成了狗。
那人类随意摸他尊贵的头颅,屡次冒犯他的威严,给他吃啃剩下的骨头,半夜还拿他当枕头。
萧澜启在那人类身边忍气吞声,等到重回顶峰的那天,他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林尽,你睁大你的人眼看看!本尊哪里像狗!”
他要把自己受过的屈辱加倍讨回来,原本想先吓这家伙一个屁滚尿流,让他吃个教训,但这可恶的人类好像一点没有被吓到,甚至还试探似的小心翼翼来了句:
“球球,伸爪爪?”
萧澜启大怒。
放肆!他可是魔尊,怎么可能……
萧澜启没控制住自己条件反射伸出去的手。
“……可恶!”
人浪心大沙雕受x偏执腹黑傲娇攻
*我流修仙,私设很多
身心1v1主受he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仙侠修真 穿书 萌宠 群像
主角视角林尽互动萧澜启配角帅哥们美女们
一句话简介:是人就说不定了
立意:自立自强,真诚对待每一个人
第1章 生而为粟
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
文/九月草莓
[“韩傲,男,十六岁,炼气三段?”]
[白袍弟子随手录下几个潦草符号,将记录灵石摔给韩傲,要他进去候着。]
[“又是个异想天开痴人说梦的,十六岁才炼气三段的废物也敢来挑战烟雨山的内门试炼?不自量力。也不怕自己死在里面。”]
[周遭嘲讽嗤笑声不绝,轻浮字眼像尖刀般插在少年心上。少年攥紧拳,银牙咬碎,面上却不显半分,只照常道谢入内。]
[废物又怎样?修行三分天赋七分努力,我韩傲,终会一步步将看不起我的人踩在脚下!]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
“道友,道友?”
“啊?”少年回过神来,匆匆将视线从周遭笑讽着的小插曲中撤回。
他身着一件饱经风霜的灰布衣,头发乱糟糟扎在一起,脸上被灰尘泥土糊得脏兮兮,看不清长相,只能瞧见一双清澈的眼睛。
活像个小乞丐。
面前的白袍弟子略微有些不耐烦地重复道:
“劳烦告知姓名、年龄及修为?”
“哦哦……林尽,十八,修为,呃,筑基初期。”
听见这话,白袍弟子有些意外地重新打量他一眼,表情明显和缓许多。见对方这反应,林尽心里咯噔一声——完蛋,修为报高了。
接到手的记录灵石还微微发烫,林尽将其握在手里,同弟子道过谢后快步走进烟雨山门。
方才隔壁队伍里那个名叫韩傲的少年已经走得没影了,林尽小跑几步也没能追上。这破身子跑两步就喘,林尽只好停下步子,恋恋不舍地望了眼韩傲消失的方向。
“道友?”
边上又有人在唤这二字,虽然来这地方已经有十日了,可林尽还没习惯被人如此称呼。
他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在叫自己:
“在!”
唤他的是个身着粗麻布衣的少年,模样瞧着十六七岁左右:
“你好,我叫申丙,十七岁,炼气六段,刚就排在你后面。你也来参加烟雨山内门试炼?听说试炼境内凶险得很,你我不如搭个伙儿,互相扶持着些?”
他顿了顿,又道:
“刚听道友你年十八就已至筑基初期?真是厉害,不像方才那个炼气三段的小子,心里没点数,怕是光听着烟雨山的名头就巴巴地来了,活该被人笑话。”
听见这番话,林尽心里有三点要说:
得,段位果然报高了。
行,炮灰不愧是炮灰,插旗的这就来了。
别,莫要捧杀,你大概想不到如今被你嘲笑的小子将在几十年后爆杀修真界,将吾辈NPC踩在脚底当蚂蚁碾。
林尽默默叹了口气,没接申丙的话茬。
他来这鬼地方已经有十日了。
事情的起因是他有天晚上失眠无聊,点进某软件的推送链接,拜读了一本叫做《傲世狂仙录》的小说。这本书就是很经典的升级流种马文,主角一路打脸开挂收后宫制霸修仙界走向人生巅峰的那种。
本来就是无聊打发时间的东西,文章内容也没什么新意,林尽看完就完了,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直到他一闭眼一睁眼发现自己来了另一个世界。
一开始林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他只能靠身边人闲聊时说出的人名和地点推测自己是在《傲世狂仙录》。
林尽活了二十多年,看过的穿书文真不少,但人家都是穿男主穿女主,再不济也能混个恶毒男女配当当,他倒好,一穿就穿了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十八线炮灰——哦,现在这炮灰有名字了,叫林尽。
以林尽看过就忘的阅读风格,他本不该记住一个十八线炮灰的人生,可没办法,这无名炮灰的人生给了他太大震撼。
话说这无名炮灰本是文中两大仙门之一缥缈阁的弟子,因身体素质太差无法修炼,但却是万年难得一遇的怀玉圣体——天生适合给人做炉鼎的那种。所以师门从小将他当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后来又在魔修发难时把他当礼物送给了魔修尊主。
妖修魔修鬼修皆是凶残性子,想也知道一个灵气满溢的炉鼎被送进妖魔窝里会受到多少这样那样的蹂.躏。
但这位无名炮灰还要更惨一点。
他被魔尊活啖了。
白话一点,他被人生吃了。
看到这个情节的林尽都不敢想这作者的内心有多阴暗,当然,那时的他更不敢想,自己会变成这个即将被活啖的炮灰。
结果,好嘛,一睁眼,人就已经在去当魔尊小零嘴的路上了。
对于申丙“搭伙作伴”的提议,林尽没有拒绝,也没有应下,他将话题笑着带了过去,在住所外和申丙分别。
烟雨山不愧是和缥缈阁齐名的行业龙头,仙门内部规模奇大,瞧着富有且慷慨,连给他们这些临时试炼者准备的住处都是每人一个干净整洁的木屋单间。
林尽用记录灵石解开自己木屋的结界,进去叉腰环视一圈,十分满意。
天知道他冒着多大风险、费了多少功夫才从缥缈阁修士和魔修的监视下逃出来。
他原本就是缥缈阁送去跟魔修求和的礼物,现在礼物半路跑了,他得遭受缥缈阁和魔修两拨人的追杀,他又拖着这么一副空有灵力的破烂药罐身子,能往哪跑?
想来想去,林尽还是觉得烟雨山最合适,所以花了十天时间日夜兼程赶到这里。
一来送炉鼎去求和这事终归不光彩,缥缈阁那边再怎样猖狂也不敢声张,更找不到烟雨山头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