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种植方式[快穿](54)
要知道,就连大祭司亲自附魔,也难以改变黄金的色泽,而圣子,却是将傅静思的黄金变成了粉色!
克俄斯愈发觉得新任圣子的神力深不可测。
而另一边——
傅静思:“为什么变成玫瑰金了?18K金会贬值的你知不知道?”
加西亚:“嗐,你不懂,这个附魔过程很深奥的我很难跟你解释,你就知足吧,18K玫瑰金多漂亮啊,大牌都喜欢用这个!”
傅静思:“你又懂啥?明明是纯金更值钱!”
傅静思都要抓狂了,他这块金饼是用了足足五十克的首饰打的,这一下缩水了25%,按照他穿越那天的金价……傅静思算了算,随即绝望地发现,自己损失了将近一万块钱。
“没缩水!没缩水!”加西亚都快跳脚了,却还不得不维持着高贵的圣子人设,他压低声音吼道,“就是给你加了点儿东西进去!”
傅静思仔细观察,发现金饼的体积好像确实是大了一点儿,心里才算好受了一些。
恢复了理智的傅静思正想和加西亚道歉,就听到圣子用隐藏着恼火的温柔声音,大声在自己耳边说道:“那么,还有什么问题吗?农场主!”
顿时,在一旁避嫌的克俄斯和侍从纷纷朝两人看了过来。
傅静思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他说的那件物品。
然后,阿廖沙又问近侍:“是有这回事。可是这和安德烈大人又有什么干系?你说他被人杀害了,又是怎么一回事?”
近侍从胸前的衣兜里,掏出一件材质不俗的衣裳,高举在手中,展示给众人看:“我找了很多地方,都没能找到圣子冕下丢失的东西,随后,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去了趟花房,却在那里,看见了这件衣裳。”
“是安德烈大人的衣裳,腰带上绣着他的名字!”
“地上有一滩血,尸体已经消失不见了,窗户大开着,整个花房里充斥着浓郁的死灵法师的气息——一定是有魔物闯进来,杀死了安德烈大人!教廷里混进了魔物!”
话落,人群再次躁动了起来。
只有阿廖沙,轻轻勾起唇角,微不可闻地一笑。
第45章 刺杀教皇
魔物这个词汇,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提起过了。
甚至一些年轻人,他们压根不知道,大陆的某个角落,其实还有这些并不属于光明阵营的生物在苟延残喘。
大概,还要从一千年前说起。
一千年前,上个纪元的末期。
无数旧神居于大陆,祂们的神殿遍布每一个繁华喧闹的城市,人们各自有各自的信仰。
这些旧神本应该各司其职,赐福四方,却在漫长的生命中失去神性,变得堕落,最后甚至为了争夺人类的信仰之力与物质供奉,在自己的信徒中挑唆,又令亡灵法师释放出许多魔物,来互相暗算。
谁都想要更多的信仰与供奉。
祂们座下的人类集团,也渴望得到更多资源。
于是旧神之间,祂们的信徒之间,各种战争不断。
被人这么看着,傅静思多少觉得有点羞耻。
但他踌躇再三,还是决定厚着脸皮再问问:“请问圣子冕下,黄金的附魔效果能持续多久?”
“持续到你离开这个世界的那天。”圣子微笑着说道。
但傅静思总觉得他在加西亚的眼睛里看到了“到你死”这三个字……
“好了,农场主,我想你的问题,克俄斯队长也能为你解答。”加西亚示意侍从送客,“祈祷的时间到了,不介意的话,请——”
随着加西亚的送客手势,傅静思和克俄斯被候在一旁的侍从以不容拒绝的姿态赶出了宫殿。
二人站在门口,面面相觑。
傅静思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好像把他惹烦了。”
克俄斯莞尔。
他总觉得圣子并不是真的在生傅静思的气,反而两人相处之间有一种淡淡的和谐感。
并且私心里,克俄斯也不觉得有谁会真的讨厌这个热情开朗的青年。
于是他顺着圣子的建议说道:“圣子冕下说得对,你有什么问题应该来问我,我很熟悉波音小镇。”
……
他们再次来到本杰明的餐厅。
“蓝莓鹅肝脆筒、焦糖洋葱、火炙大虾配傅芦笋芒果凝乳、碳烤猪肉黑松露三明治、山羊奶巴伐露,再来一扎冰镇石榴汁。”克俄斯熟练地点完餐后,把菜单递给傅静思。
傅静思摇摇头,示意克俄斯已经点了很多了。
“好的,就这些,谢谢你丽莎。”克俄斯把菜单还给了正在冲自己挤眉弄眼的丽莎。
丽莎挑挑眉,抛下一句“约会顺利”后,趾高气昂地走了。
傅静思捧着大麦茶喝了一口,又瞟了眼镇定自若的克俄斯——两人谁也没有提丽莎那句约会的话。
没有承认,但也没有否认。
傅静思偷偷在心里觉得,眼前的半人马是那么的高大英俊,他长着一张美剧里FBI特工的脸,身材和运动员一样完美。
如果这是一场约会的话,那一定是我占便宜。
想到这里,傅静思愉快地勾了勾唇。
“那么,来说说你的问题?”见黑发青年似乎想到了什么,自顾自开心地笑了起来,克俄斯温和地提议,“或许我能帮你解决。”
傅静思一手撑脸,思索片刻后说道:“嗯……其实我也没有很多问题,老实说,现阶段一切还算顺利,甚至种子的发芽率大大超乎了我的预期,我总觉得在魔法的加持下,水稻一定会长势惊人。”
“说不定很快就可以实现禾下乘凉,杂交水稻覆盖全世界的梦想啦!”
想到那幅愿景,傅静思脸上扬起大大的笑脸。
克俄斯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禾下乘凉,但也被青年此刻的活力给感染到了。
“这是你的梦想吗?”他问道。
傅静思十分认真地说:“在我的家乡,禾下乘凉是每一个农业人的毕生追求。”
“这个杂交水稻,它种出来的果实是什么样子的?”傅静思的强烈推崇让克俄斯对这种仅有一面之缘的农作物好奇极了,他有些难以想象,那一株金黄色的稻穗到底具有什么样的魔力,才能让眼前的黑发青年喜欢到眼睛都亮了起来。
傅静思有些苦恼:“让我想想该怎么给你描述呢?”
要怎样和一个没吃过大米饭的人灌输主食这个概念啊,傅静思顿感书到用时方恨少。
这时,丽莎正好推着餐车将他们点的餐送了过来。
一盘盘乡村大乱炖被端上餐桌,傅静思看着眼前这些让他腻味十足的朴素西餐,顿时有了灵感。
他指着那碟焦糖洋葱说道:“克俄斯,你看,这盘焦糖洋葱的份量很少。”
“是的。”克俄斯解释道,“这道菜很好吃,但调味很重,只适合当做前菜开胃,吃太多会口渴。”
“但有了大米饭一切就会不一样!”傅静思双手一拍,激动地说道。
“杂交水稻结出来的果实经过简单的加工后,就是一种叫做大米饭的食物。”
“大米饭味道清淡,任何你能想到的食物和它都是绝配!比如这道焦糖洋葱,我会吃一小口焦糖洋葱,然后再吃一大口大米饭,这样不仅不腻,还会觉得很香甜!”
“如果每天都吃小麦面包,那没多久就会觉得腻味,但是大米饭配上不同的蔬菜和肉类,永远也不会吃腻。”
“最重要的是,”傅静思神秘兮兮地说道,“大米饭的营养价值很高,产量大价格还便宜,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甚至是一个穷人,他可能买不起小麦面包,但他一定能吃得起大米饭。大米饭是最朴实的农作物,它能让所有人免于饥饿。”
傅静思一边吃着这些令他倍感不习惯的傅人饭,一边对记忆里香甜的大米饭怀念万分。
克俄斯难以置信地重复道:“它能让所有人免于饥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