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种植方式[快穿](37)
因此,这顿晚餐异常的沉默,傅静思埋头疯狂干饭,补充体力。
没他当气氛组,罗莎蒙德又拾起了食不言寝不语的好习惯,一言不发。
等傅静思干完饭,瘫坐在椅子上时,罗莎蒙德也恰好吃饱。
他擦了擦嘴,正想说些什么,却被眼睛突然一亮的alpha抢了话头。
傅静思问他:“你吃饱了?还剩这么多你就吃饱了?”
罗莎蒙德点点头:“饱了。”
他看傅静思哼哧哼哧干了一下午活儿,就定了两份巨无霸外卖,自己只是发了一下午呆,当然吃不完。
“嘿嘿,那我吃。”说着,傅静思把罗莎蒙德没吃完的餐盒拖到自己面前,接着炫。
“……”
“干嘛这么看着我?”
“傅静思,你是猪。”罗莎蒙德冷静地说道。
傅静思没回嘴,他也觉得自己今天这个饭量,没什么回嘴的底气。
罗莎蒙德盯着傅静思埋着的脑瓜子看了会儿,那上面有两个旋,他曾经在一本杂书上看到,说头顶有两个旋的人,通常脾气都很倔。
但罗莎蒙德觉得这种说法不准,因为傅静思的脾气就很好,几乎是他见过最温柔体贴的alpha。
显得那黑色短发中的两个旋,格外的可爱。
罗莎蒙德突然起身——他通常不会在就餐时提前离席,这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他一言不发地突然离席,把傅静思吓了一跳。
尤加利也补充道:“是的,妈妈,我忘了告诉你,那个太子哥哥正在研究第四天灾呢,说是什么无限流闯关……我也不太懂,反正他挺自在的。”
旁边的太子殿下也在安慰母亲:“您不用担心他,总之现在一切都好对不对?要是他缺钱之类的,我还可以给他烧点纸钱……嗷!”
他被瓦莉娅皇后扇了一巴掌。
再后面,大家都喝了点红酒,举杯了多少次已经数不清了。
晚餐结束,傅静思被带到他以前的房间,那里果然保存得很好,和他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就连室内香氛,都是尤加利最喜欢的玫瑰味的。
正说着,小王子就摸进来了。
他因为拍戏,性格开朗了很多,有时候还有些坏坏的调皮,也不敲门,拧开锁就偷摸进来了。
“傅静思!晚上一起睡!”尤加利甜甜地笑,“你没有来找我,那我就自己过来啦!”
傅静思凑近他,果然,他又喝了一点果酒,可能是橘子味的,身上冒着甜蜜的香气。
小脸红扑扑的,环着傅静思的腰,在他胸口蹭啊蹭地撒娇。
傅静思被他闹得没脾气:“乖啊,我就留宿一天,我们就睡在一起,多不像话啊,你……”
“咦!”尤加利根本就没有听他说话,他抱着傅静思,手在人的裤兜里摸到一个硬的盒子,掏出来一看,问傅静思,“这是什么?”
说着,他打开盒子。
里面是一枚选帝侯戒指,唐先生的那枚。
不管它意味着什么,是四分之一的无上权力,还是应许之地的管理员权限之类的,总之,它首先是一枚戒指。
戴在手上的那种。
而现在拿到这枚戒指的,是一个小醉鬼。
傅静思看到尤加利倒吸一口凉气,然后捂住了嘴巴。
傅静思:“……”
事到如今,就算是选帝侯戒指,它也只能被用来求婚了。
傅静思立马单膝跪下。
“是的,这是求婚戒指,本来没想这么快的,但是怎么说呢,赶早不如赶巧,宝贝,嫁给我,我们找个时间去登记吧。”
这个时候,尤加利好像又清醒了一点,他期期艾艾地问:“那和你结婚有什么好处吗?我是小王子哦,你必须给我最好的。”
但是他的神态却不是苛刻的。
他明明欢喜极了,眼眶里的泪珠将落未落。
傅静思牵起他的手亲了一下,然后把那枚赶鸭子上架的选帝侯戒指戴在他的无名指上。
“这次是无名指,因为不可以拒绝。”
“我会把你藏起来,买一个房子,里面有大大的花园。”
“花园里充满了玫瑰花,送给我的小王子。
……
天亮时,傅静思再次回到寝殿。
但他并没有直接进去卧室,而是故意发出了一些声音,好借此提醒仍在卧室里的阿廖沙,自己已经回来了。
果然,没多久,阿廖沙收拾好情绪,换上床尾凳上,专门为他装备好的圣子法袍,从卧室里出来了。
他像是傅静思之前要求的那样,膝行着,慢慢爬到了傅静思的脚边。
闭着眼,极为驯服地,用脑袋蹭了蹭傅静思的膝盖,然后轻声说道:“请您给我三天时间,我想回摩卡城一趟。”
傅静思捏着他的下巴,叫他抬起头来。
又用指尖揉他泛着红的眼尾,使他睁开那双漂亮的灰绿色的眼睛。
那里面满是麻木和痛苦。
傅静思一顿——难道是自己演太过了?
把小孩逼急了。
他叹了口气,尽量温和地说道:“一天。”
第32章 开放式剧本
征得同意后,阿廖沙带着一队圣骑士军团,即刻出发。
傅静思要求他必须在明天日暮之前赶回来,对此,阿廖沙并没有讨价还价,而是乖顺地应下了。
他想,要是回到摩卡城分教廷,他曾经的寝殿里,能见到祂,他就再也不要回中央教廷了。
去他妈的圣子,谁爱当谁当。
要是没有见到……
那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无论付出什么、去到什么地方,都要回到祂的身边。
之前,墨菲大主教——哦不,现在已经是首主教了。之前墨菲首主教带阿廖沙来中央教廷参加竞选的时候,用的是大主教的仪仗。
这一次,阿廖沙回摩卡城,则是用他自己的仪仗,属于圣子的仪仗——
十二匹马拉的豪华马车,通体鎏金,以象牙和蕾丝装饰。
里面被分割成了一室一厅,并配有精美的家具和柔软的手工羊皮地毯。
“圣子冕下,这是教皇陛下为您准备的。”马车前,为首的圣骑士团长将一件披风呈给阿廖沙。
十月末,持续了一整个夏季的暑气终于肯消散些许,碾米机昼夜不停地运转着,使整个村子沉浸在轰隆的丰收之音里。
暮夏初秋,正是农忙。
闪烁着碎金的广阔稻田里,一颗颗稻穗鼓着沉甸甸的肚皮,空气里满是泥土与植物的芬芳。
傅静思头顶草帽,手戴傅线劳保手套,领着刚上初中的小堂弟在田里收割稻谷。
傅秋秋用黝黑的小手抹了抹额头上沁出的汗珠,叹了口气道:“不年不节的,放什么假呀,这还不如在学校里读书。”
秋天的太阳不比夏天温和多少。
嘴上抱怨着,傅秋秋手里的活儿却半点没落下。
傅静思笑了笑,说:“丰收就是一年里最盛大的节日啊。”
他随手将几粒颖果放进嘴里,用牙齿碾碎,细细品味那醇厚的米香与青草的涩气。
这些金黄饱满的水稻果实,经过脱粒、筛选、晒干等工序后,就会成为家家户户每餐必备的重要主食,大米。
傅静思的老家是南方最重要的粮食产地之一,这里的人们对土地有着与生俱来的崇拜。
二战考公失败后,傅静思愈发觉得自己与车水马龙的大城市格格不入,索性便收拾了行李,回老家帮叔叔种地。
傅静思父母早亡,是叔叔一家种地供他读书,因着对土地与粮食的热爱,他不负众望地考上了国内最好的农业大学,去大城市的实验室里学习科学种植。
只是人生兜兜转转二十多年,如今他又回到了这片金色稻田,带着叔叔的儿子下地里收割稻谷,就如十多年前的某个春天,傅静思的父母刚去世时,叔叔带着他在田里播种,期盼粮食丰收能使他们赚到一些钱,给年幼的傅静思交上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