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想攻略我(29)
林总看起来年纪不大,约莫三十岁,西装笔挺,收拾得很干净,彬彬有礼的气质,在一众大腹便便的投资人里有些亮眼。
“他是明玉,这一季的黑马,小玉以后一定能有大成就。”
明玉端起酒杯敬酒,他知道王导这是在提拔他。
林总只是坐在位子上,手里端着酒杯,好以整暇地和旁边的人说笑,并没有注意到他。
那杯酒就这样等在空中,明玉垂下眼睛。
王导一时间也摸不准林总的想法,只好示意明玉等着,心中思忖难不成这个明玉哪里得罪了林总?不应该啊,这两人应该毫无关系才对,他今天本是想卖个好,不成想,搭错了线不成?
过了一会,林总才像是发现了他一样,挑眉,终于端起酒杯,用杯壁轻轻碰一下明玉手中那个酒杯的杯沿,视线似乎在明玉的脸上停留一瞬,脸上的笑意也变得有些微妙。
“你就是明玉?”
明玉不卑不亢地喝下酒,他从小遭受过太多侮辱,甚至斥责打骂,这一点下马威而已,根本不算什么。
他刚要离开,听见林总迟疑地出声:“似乎……是眼睛有点像。”
明玉看向他,林总却只是朝他举杯,接着漫不经心地移开视线。
带着一点高高在上的意味,像?眼睛像?像谁。
另一边,夜色渐深,实验楼很安静,江隅锁上门,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微微顿住脚步。
近些日子有些降温,他似乎能听见风吹枯叶的簌簌声,下楼,在楼梯拐角,他能清楚地看见路灯旁的那个少年。
狼尾,黑色冲锋衣,紫色耳钉,皮肤白到有些透明,因为低着头,立起的衣领挡住下巴,只留出秀挺的鼻梁,长而翘的睫毛像是洒了一层细碎的星星,微微颤动。
清冷的路灯像是落了一场雪,光而不耀,和光同尘。
江隅莫名地松了一口气,似乎潜意识里悬了一下午的心突然落到实处。
沈潋初在玩游戏,他拿着枪躲在石头这边,对面也拿着枪躲在对面的石头后面,对狙,正是紧张时刻,双方好像都默认了平等竞争。
默默算着对方的子弹数,然后趁着对方换弹时,沈潋初手脚麻利地扔了一个手榴弹过去。
砰——
金光闪耀,吃鸡!
死去的队友在语音里叽里呱啦乱叫,看见地面的人影,沈潋初望过去,露出漂亮的全脸,单手把蓝牙耳机取下来:“忙完了?”
“……嗯。”江隅性子冷,自然也就没有跟人相处的经验,只是站在一个社交距离。
“约定还作数吗?江学长?”退出游戏,食指和拇指捏住手机一角然后在手中转一圈,沈潋初打趣道。
江隅移开视线,微微点头,心想着:沈潋初玩够之后就不会来了,赌约而已,满足人家就好。
直到这时,他依旧在想:任沈潋初玩一个月,赌约过后,他又会回到自己平常的生活里去。
沈潋初约了他看电影,新出的一部恐怖片,今天首映。
他开开心心抱着自己的爆米花和可乐坐到位置上,江隅就跟在旁边。
江隅以为沈潋初是胆子大,他自己的胆子倒是不好说,满屏的血肉在他眼里就是稀松平常的东西,直到,他感受到旁边的人微微在朝他身边缩。
侧头,沈潋初抱着自己的大号爆米花缩在一角,用另一只手捂住眼睛,露出一条缝隙去看大屏幕,明明很害怕。
菜,但爱玩,说的就是沈潋初。
直到电影里那人拿着电锯砍向怪物的时候,江隅终于还是微微侧身,轻声道:“别怕,假的。”
沈潋初抬头,对上他的眼睛。
那双眼睛本该是冷漠的,在这种情境下,却莫名有种安全感。
江隅清楚地看见对方眨眨眼睛,睫毛像是黑色的蝴蝶,眼型也很完美,瞳孔像是落满碎星的寒泉。
“我能牵着你的手吗?江学长。”
喉结滚动,江隅没说话,只是转回头,看着像是拒绝的意思。
牵手未免太过亲近了。
沈潋初挑眉,继续蒙住眼睛去看电影,那把电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所到之处一片哀嚎,终于杀干净了,耳畔全是逐渐粗重的呼吸声,混杂着心跳和紧张的配乐,主角朝前走,忽然,昏暗的楼道转角冒出一张没有眼睛的脸。
黑洞洞的。
沈潋初吓得闭上眼睛,感受到有人牵住自己的手,他用手掌握住了自己的前掌,这么冷的一个人,掌心竟然是温暖的,他悄悄去看。
江隅仍旧端坐着,目视前方,黑暗中,他像是一尊无情无欲的石像。
他的手掌很大,几乎能整个将沈潋初的手握住,皮肤苍白,能看见皮肤下起伏的青筋,这是一双拿手术刀的手。
一直到电影结束,江隅才把手收回来。
回到学校,他们本该在分叉口分别,博士生和本科生的宿舍不在一块,但是因为学校绿化很好,一到深夜就有点阴森森的。
沈潋初抱着自己的大桶爆米花,站在路灯下踌躇:“江学长送送我吧。”
“嗯”
影子亲密地靠在一块,两个人却隔着分明的距离。
“今天那个电影不恐怖吗?”
“还好。”
“其实我胆子很大的,今天是因为……”沈潋初没编出来借口。
江隅看他一眼,点头。
酷哥形象受损。
宿舍楼下,等着一个人。
沈潋初认出来是国民好室友叶柏,于是他跟江隅挥挥手告别,小跑过去。
江隅停在那,看见沈潋初和室友站的很近,室友将爆米花接过来,然后低头听沈潋初手舞足蹈地说着什么,态度很温柔,也很亲近。
他站了一会,然后转身离开。
好消息:潋潋上榜了,坏消息:我要一边复习一边码字T~T,谢谢父老乡亲们对我的重视,(跳一段抓分舞)
分来!分来!分来!
突然感觉小叶走的是男二上位路线,放长线钓大鱼哈哈哈哈哈
第29章
情歌
一连几天,江隅下楼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在转角处微顿,可是那个路灯下没有人影。
路灯孤零零地立在黑暗里,洒下一地惨白。
江隅只是垂下眼睛,然后回宿舍。
他仔细地剖析过自己的心理活动,客观而冷静地将自己分割出来,然后一点一点地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他确实有点期待沈潋初的到来,期待与沈潋初相处。
但是他又清楚地明白,沈潋初只是在进行一场赌约。
不过是拿他玩笑罢了。
他想了一会,拿出自己的书,将满腔的情绪放到一边。
而此时,闲不住的沈潋初又跑出去蹦迪。
一个称职的花花公子,每天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无所事事,花钱,蹦迪,喝酒,搞男人……啊不是,谈恋爱。
灯光迷离,音乐炸耳,DJ沈潋初重出江湖,灰色宽松短袖,黑色工装裤,双链银饰由白皙的胸口垂下,他站在光源处,修长白皙的手指在按键上飞舞,明明是极其嘈杂疯狂的环境,他却像是下凡的天使一般,每一根发丝都在发光。
沈潋初戴着耳机蹦得欢快,一个个摄像头都对准了他,而他天生就是为镜头而生的。
张扬而肆意。
有胆大的人靠近,沈潋初将男的踢下去,然后揽过那个女孩的肩膀,沈潋初身材高挑,女孩几乎整个人被圈进他的怀里。
富含节奏感的DJ Turn it up 将整个场子炸起来,女孩的耳边是男生清朗又带着磁性的哼唱。
心动了。
帅哥这是打的碟吗?这是打的我的心房!
女孩抬头,正好撞见少年垂眸,眼尾上挑,瞳孔漆黑,凉薄之中又带着笑意,一点小痣媚气横生,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
又冷又蛊。
几首歌之后沈潋初就跑了,单手撑地跳下台子,银饰反射灯光,有些刺眼,淹没进人群中,这就是羊进了狼群,沈潋初出来的时候衣服都乱了,脸侧还有几个口红印。
明玉就站在门口等他,视线略过他的脸侧,又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