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弱白月光[快穿](23)
季青临没有反驳,就当他们的夸赞是真的吧。
洗漱完毕,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季青临带着影十一往关外走去。
雁门关黄沙漫天,不适合大部分农作物的生长,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面黄肌瘦。
但季青临知道,除了水稻,麦子以外,另外一种农作物却格外喜欢这种沙壤。
在询问了8888这里确实有高粱以后,他便每日都会带着影十一去沙漠周围探索一番。
虽然一开始受到了崔俣和张伯等人的严词拒绝,但在季青临的坚持之下,他们终究还是同意了。
凉风习习而过,吹动黄泥小路旁白杨树叶发出簌簌的声响。
夕阳坠落在天边,将远处的云霞皆染成了绯色,风儿沙沙的轻拂而过,带来几分秋晚的清爽。
一处荒僻的田梗边,几根枯草软趴趴的搭在地上,季青临却眼睛一亮。
只见在那干枯的看不见半分绿意的杂草丛里,一株红色的小穗正迎风摇摆。
第19章
细长的杆子上,像戴着一顶红色珠帽,杆旁边的叶片略微发黄,因缺水而弯曲蜷缩在一起,但那高粱穗却颗颗饱满,像是被秋风染成了红色的火焰。
季青临眼底掠过一抹笑意,带着无尽的欣喜。
他也只是曾经在书本上见过高粱的照片,只知道高粱耐旱,喜欢沙壤,却从不知高粱的生命力竟然有这般的顽强。
茫茫的沙土砾石之间,连杂草都生存不下去,可这一株红色的焰火,却生长得这般旺盛。
看着它迎风摇摆的模样,季青临平静无波的心湖里也溅起了点点涟漪,那涟漪一圈一圈的荡开,动静很小,却也不容忽视。
季青临向来是得过且过的,生也好,死也罢,仿佛没有什么值得他去留恋。
来此间一直筹谋着一切,也不过是早已答应了8888要好好做任务而已。
他不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
但此刻,当白皙的指尖轻轻探上了高粱穗子,感受着那颗颗饱满的无穷生命力,季青临忽然产生了一种就这样一个世界接一个世界的活下去,似乎也挺不错的想法。
“卧槽!”瘫在季青临识海深处看着小人书的8888被他这一想法给惊到,整只统都感觉有些不好了,“你……你……你……”
磕绊绊了好半天,8888才终于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种想法?”
季青临莞尔一笑,声音不疾不徐,“那你现在知道了。”
8888:……
努力压下火气jpg.
8888试图给自己洗脑,“亲宿主,亲宿主,不能生气,不能打,不能骂,宿主嗝屁我也要回炉重造……”
然而,一番话来来回回重复了好几遍后,8888还是炸毛了。
他有一句脏话不知当讲不当讲,越想越气怎么办?
要不还是冲出来把宿主揍一顿吧?
“乖~”忽然,一道清烈又温柔的嗓音传了出来,像是哄小孩一般柔和温暖,“以后不会了,放宽心,我绝对不会让你回炉重造的。”
8888瞬间晕晕乎乎,迷迷瞪瞪,在自家宿主柔和的诱哄之下,又重新回去看起了小人书。
当将一整本小人书全部看完的时候,8888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家宿主刚才是对他使美人计了吧?
是的吧?!
要不然他怎么会这么轻而易举上当?
“这便是殿下要寻找的东西吗?”影十一挠着脑袋满脸的好奇,这长得怪模怪样像杂草一样的东西,哪里值得殿下如此大力寻找?
季青临轻轻应了一声,“此物名唤高粱,耐旱,可以在沙土之中生长,收割去壳后可以和稻谷一样煮饭吃,也可以磨成粉做面食。”
“雁门关土质特殊,无法种植其他的粮食,但高粱却可以在这里生存。”季青临一边解释,一边将这一束高粱穗子给采摘了下来。
影十一嘴巴张的几乎能够塞下一个鸭蛋,惊讶的久久没有回过神来,他看着那株小小的穗子,眼神中散发出炽热的光芒,“民以食为天,倘若能够大面积种植,雁门关的百姓便不必担忧吃不饱饭了。”
季青临点头认可,“长此以往,便可供养军队,复国大计,也将指日可待。”
“这……这……”影十一激动的快要说不出话来,他拉过季青临就要往回走,“咱们快点回去把这件事告诉崔将军,让他派更多的人寻找这个……”
“高粱。”见影十一卡壳,季青临开口提醒了一声。
“对,高粱,”影十一一拍脑门,神情异常兴奋,“咱们快回去。”
季青临看着他火急火燎的样子轻轻笑了笑,“倒也不急这一时半刻。”
但话虽这么说,他却还是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将军府,崔俣听闻此事,情绪激动的差点直接给季青临跪下,天知道他守在这雁门关十多年,究竟用了多少方法去种植粮食,可最终却没有一个成功的。
他之所以死守着雁门关不出,并不是害怕胡人或是打不过胡人,毕竟他手中有十万的兵马。
究其原因,还是担忧粮草供应不上啊!
老百姓们勤勤恳恳劳作一年,连自己的吃喝都不够,又哪里来的多余的粮食去供养军队呢?
这十万大军,除了必要的守卫在城墙周围以外,大部分都已然和普通老百姓没有什么两样了。
倘若这高粱能够种植成功,有了物资,他一定能把那胡人打回老家去。
“殿下可真是……”老将军老泪纵横,那常年被风霜侵蚀的脸上沟壑遍布,可那一双乌黑的眼眸却格外的有神。
宛若阳光照耀下璀璨的利刃,带着威风凛凛的锐气。
季青临搀扶着崔俣的胳膊没有让他跪下去,“高粱已然成熟,将军不若尽快派手下的人将其找寻采摘?”
“是这个理,是这个理。”意识到当务之急的崔俣连平日里最基本的拜别礼仪都忘记,说完这句话后就一溜烟的冲了出去。
季青临看着那迅速消失的背影,略显无奈的笑了一声,他没想到崔将军四十多岁的年纪,都是当祖父的人了,竟然也会有这般孩提的一面。
书房里安静了下来,季青临提笔开始继续模仿张修尧的字迹。
他打算以张修尧的口吻给和张修尧联系的胡人二王子写一封信,引其上钩,给他们致命一击。
接下来的时间里,季青临首要面对的困难还是南黎的秦昭,他不想在自己这边和秦昭陷入胶着之中的时候被胡人给偷了家。
为了以防万一,最好的做法便是一劳永逸。
当崔俣这边将高粱找寻的差不多的时候,季青临已经把张修尧的字迹模仿得惟妙惟肖了。
为了取得胡人二王子的信任,季青临用张修尧下在崔俣身上十年的毒素做了敲门砖。
他在信中明言,崔俣深受毒素的侵害,已然无法起床了,别说那一身的武艺,如今就连自己吃饭都成了困难,十万大军皆由副将迟蔚统领,迟蔚此人喜大好功,只要稍加利用,二王子势必能够一举攻破雁门关。
将写好的信密封起来,交给暗中联络之人,崔俣轻轻皱了皱眉,“这可以吗?”
季青临勾了勾唇,“试试不就知道了?”
如今胡人的王上年纪大了,即将退位,大王子是王上钦定的继位之人,只要二王子有野心,想要坐上那个位置,他就一定会上当。
毕竟只有一举攻破雁门关这样的“功绩”,二王子才有和大王子争夺王位的机会。
崔俣点头应下,毕竟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那就试一试好了。
胡人马术奇好,又对大漠万般熟悉,而且个个骁勇善战,驻守雁门关的大军却大部分都在进行着农业的生产,倘若是正面进攻的话,崔俣这边未必能够讨得了好。
季青临思前想后,最终决定从他们的马匹上入手。
在信件被传送给二王子的时间段里,于胡人来到雁门关的必经之路上挖下了一条又一条的深沟,随后用杂草和沙子将其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