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86)
“就在马车不远处。”
“仰面。”
“擦干净了。”
“没有血迹。”
“没看到。”
得到回答后,林稚水的眼睛越来越亮。
——这就是他特意等到白天再来找李家家主的原因,不然,大半夜的,把褚贞从床上摇醒,问问题,傻子都知道有问题。
现在,狐狸尾巴果然露出来了。
中剑后,再拔剑,人往前倒,该是俯面。而如果是凶手特意将尸体翻过来……
人被刺穿心脏再拔剑,只有10秒左右的时间存活,其中要扣除把人扶起来的时间,扣除李路行所谓的告知褚贞,是林稚水杀了他的时间,剩余的秒数,根本不够凶手先翻尸,后隐藏。
由此得出,褚贞——
撒谎!
第54章 抓到你了
想必, 他误会李小姐了,木片上的血迹,正属于李路行?
不不不, 这个先存疑。
林稚水尚记得自己算计妖皇,用的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计谋, 可别到他自己, 反而栽上面。
至少,褚贞的作案动机还没推理出来呢。
林稚水找缝尸匠,将李路行的尸体缝合起后,揉着眼睛寻一家酒楼, 准备去吃午餐。
正高高兴兴品尝美食,听得旁边那桌的食客聊天, 好巧,和褚贞有关。
“兄弟, 你说, 李家没了儿子, 是不是就要让褚家的褚贞, 把姓给改回去?”
“不会吧?褚家家主能答应?”
“不答应, 为什么不答应?李家老三入赘的她家, 儿子, 她的!再继承李家, 岂不白赚一个大家族?”
“那……李家能答应?”
“李家以前肯定有过这念头!看目前发展, 兜兜转转又回到七八年前啦。”
林稚水握住杯子的手,不由自主地略微松开,关注点全放聊天的人身上,指腹若即若离地摩挲着杯沿。
“你不说我都忘了。褚贞很小的时候,他娘正处于争夺褚家的关键时刻, 就把他放去李家,请两位表哥代劳。李家没嫡子,将他充当假子养,一应吃穿用度皆比照李家大小姐。”
“是啊,可惜,李家家主老当益壮,得个老来子,等到褚天真站稳脚跟,大权在握后,斩钉截铁地送回去,好家伙,褚贞性格真不错,我猜,他也没图李家,不然后面怎么能亲亲热热和李路行表哥表弟?”
假子……
假子有养子的意思。林稚水敏锐感觉出这背后或许就藏着他想要的东西,多瞅几眼他们桌上的菜,发现是肉多素少,聊天的间断里,两人亦没少喝酒,思索片刻,叫住店小二。
没多长时间,店小二便端去旁边桌子一叠酱牛肉,一壶烧酒。食客惊疑:“小二哥,你送错桌子了,我们没点牛肉和酒。”
“没送错,客官,那位公子说,请你们吃肉吃酒,交个朋友。”
林稚水等两位食客看过来后,朝他们举起杯子,喝得非常爽快,再露出干净的杯底。随后,走到他们桌边,又是抿唇而笑,做出不好意思的姿态,“我刚才听见你们聊褚家少爷和李家少爷的事,有些好奇……”
长得俊的人极容易拉高好感,纵使他们互不相识。
两位食客注视少年低眉后显得更加水润多情,黑白分明的眼睛,宛若雨后枝头的桃花。颜控的世界很诚实,根本生不出突然被搭讪的尴尬,反倒热情地挤眉弄眼:“我们懂,李家少爷这事儿,如今的皇城,哪家不好奇。请坐,你想知道什么,尽管问,兄弟两个,土生土长的皇城人,晓得的事儿多着呢。”
林稚水就落落大方地坐下,直接问了:“李家居然曾经养过褚贞?那假子怎么回事?我听得抓心挠肺,二位见谅。”
食客们为他斟酒,“来,我们边喝边说!”
林稚水接过酒,仰头一口干,实则全倒袖子里。心中深表歉意:莫怪,舍妹刚去,方才我自己喝的也是茶水,和二位交情浅薄,提及家中有丧事,只会令双方都不自在。
随后,林稚水就从食客嘴里,听到许久之前的过往。
褚贞两岁时,亲爹沉迷醉酒赌博,终日不归家,亲娘或许因此受足刺激,义无反顾投入那代褚家的家主争夺战中,无暇顾及儿子,便将年幼的褚贞放去李家养。
一直养到八岁,和李家大小姐用度无差,他虽然知晓自己有爹有娘,姓褚,心里却当自个儿是李家人。
八岁,李家子都要去剑冢选和自己心意相通的宝剑,李虹去了,褚贞也想去,李家没允许,可同样没拒绝,态度暧昧的拖着。
吴用懂人心,对此点评:“李家子嗣不丰,已不太抱希望能得个新生儿,可又下不去决心,将家族送给外人。”
大部分人觉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入赘同理,哪怕褚贞体内含有一半的李家血,那也是外人。属于不到万不得已不启用的后手。
林稚水眼中凝视微微晃动的酒液。
假使两人所言,和实际不差多少,褚贞因为李路行的出生,被送回褚家,对李路行生出怨恨,不能说没这个可能。
想验证假子事件,去问李家家主就行。
林稚水又和两位食客聊半盏茶的天,才言说有事,和他们道别。
起身时,心中思考褚贞的事情,没注意店小二端着托盘走过,肩头一顶,小二哥趔趄之下,肩膀倾斜,香喷喷的鹅油煎饼滑出两块,眼见要砸进菜碟子里,溅得满座汁水,坐得近的食客筷子翻转,筷头准确地夹中鹅油煎饼,含笑放到自己碗里,“我正欲点鹅油煎饼,许久没吃了,这碟煎饼让与我吧。”
店小二目光中流露感激。
饼子掉出来,哪怕没脏,也不好再端给客人,必然要做新的,至于亏损那份,算店小二工资里。食客要走鹅油煎饼,是想帮他。
林稚水视线在食客手掌茧子飞快滑过,移向店小二,很是歉意:“对不起,我没看路,您没事吧?”
店小二腼腆地笑:“没事,没事,我站得太近啦。”
按理说林稚水从座位上站起来,不该撞到人,巧得很,正有一家四口用完饭,行在桌与桌之间,小二急着送点心,便往边上走,没曾想,林稚水就那个时间要离开。
既然都没事,林稚水也没多停留,快步离开酒楼。不过,等两位食客结账时,才发现少年早去柜台付过钱了。
*
“主家,你是否发现……”
林稚水转身走进成衣店,挑好合身的素白镶银纹的外衫,将袖子湿透的旧衣换下,脑中回应包公:“我就猜,包待制肯定能注意到那食客右手虎口处,食指和无名指左侧面,四指指肚皆现厚茧——他常年用剑。”
包公赞许:“主家眼力卓绝。另一位食客,我发现他手上也有同样的茧。”
“身手亦不错,能用筷子夹住扑出来的饼。”吴用加入讨论,“而且,性子表现得前后矛盾。”
林稚水虚心讨教:“加亮先生请说,怎么个矛盾法?”
吴用轻微弯了弯眼,“他们能大庭广众下讨论别人家私事,还是在敏感关头,不怕李家人听到吗?可见,要么艺高人胆大,要么二愣子,不论哪种,皆显出不注重细节的一面。”
林稚水凝神沉思,“但,店小二摔出鹅油煎饼后,对方却非常自然地帮他承担损失,并且用的方法也不令人尴尬。”
很有情商。
而情商如此高的人,真的会往人多的地方碎嘴吗?
林稚水:“有诈。”
包公:“有鬼。”
吴用:“谁想算计你?”
林稚水拧眉:“不是李家小姐,就是王家姑娘。”
吴用:“不错,她们最有嫌疑。”
都存在动机,借林稚水的手,将褚贞送去陪李路行。
林稚水忍不住感慨:“不愧是皇城,地方大,水也深。”
吴用轻笑:“怕了?”
少年又怎么会怕,他们尤其擅长奔跑,迎着朝阳,比风雨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