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110)
众寇一个激灵,望着身先士卒的老大挥舞着他们唯一一把钢刀往对面杀过去,士气立时又回来了,跟着流寇头子冲杀,“宰了他们——”
这头子判断不错,一群没怎么见血的小子姑娘,就算被练得有点反应能力,可若是被冲散了队形,就是上了案板的鱼,只能任人宰割。而他手持的钢刀,完全可以呈兵器之利,克制长|枪,将枪杆子砍断。
林稚水道:“各队队长喊号!”自身跃进战局中,头一歪,身一侧,避过钢刀,青莲剑击在流寇腕上,往侧边一挑,那人便惨叫一声,手掌软趴趴垂下,钢刀哐当摔下。
比起妖族,眼前的流寇头子真是太容易对付了,林稚水连剑气都没出,单纯的快剑就将他制服。
身后,孩子们喊着“一二一”的口号前进,林稚水勾了勾嘴角,纵身一跃,出了战局,将战场留与他们。
流寇头子:“撤——”钢刀也不要了,捂着手转身就跑。
背对敌军永远是兵家大忌,可头子也懒得管那么多了,先逃掉再说。
一列的队长眼睛一亮,凭着一股直觉,大喊:“冲刺——”
此时,训练的结果就显出来了,三列人整齐地端起枪,往那边冲去,一列出枪,二队蓄力,上一列收力时,后一队立刻补上,完美填补了他们第一次战斗的缺陷。
*
陆县令领着兵卒们进山,十一月的天气,主簿却一直在擦汗。
陆县令安慰他:“放宽心,有林生在,必保你儿无恙。”
主簿扯了扯嘴角,“谢大人。”
明显不信。
毕竟林稚水许多战绩都没办法公开,在主簿眼里,林稚水是难得的人才没错,可也停在纸上谈兵的地步,而据说这伙流寇的贼头抢到了一柄钢刀——百炼成钢,钢刀在整个皇朝都没有多少柄,是目前来说最优秀的武器材料……
主簿皱着脸,愁眉不展。
怎么对付?他林稚水用脑袋去对付吗?
同时对自己也有了怨言——早知道就不为了巴结县令大人,将儿子送过去了。
斥候归来,愣愣瞌瞌的,仿佛被什么惊到了。
主簿心中一咯噔,“是不是……都死了……”
斥候回过神来,用力点头,大声:“都死了!”
随即,悲痛的长喊几乎要刺破他的耳膜,主簿咚地跪地,双眼通红,“啊——流寇!吾与尔等不共戴天!”
陆县令倒看出来不对,若是死的都是那些孩子,斥候如何会只惊不哀,连忙问:“死的是谁?”
斥候双眼充斥兴奋:“是流寇!死的都是流寇,一个没留!”
“什……么?”主簿瞬间如火山碰上冰雪,神色茫然,“死的不是我们的人?”
斥候也有些糊涂了,“不是啊,死的是流寇。”
“他们在哪?”
“前面……”
主簿暴起,这一刻完全不像一位柔弱文士,健步如飞往斥候指的方向去。
其余人也连忙跟过去,拐过几个角,就见满地血腥,四五十个带血的枪头,以及终于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又怕又震撼的少男少女们。
他们看看手里的枪,又看看满地尸体,眼中惊色未退。
天空盘旋四五头秃鹰,突然间,秃鹰俯冲下来,利爪刺穿尸身,合力将一具尸体带走。
沙尘与血污猛地扬起,浓郁的血腥味充斥着整片空间,少年衣服染了点血迹,回首时,透过血雾对视,遥遥可见他渐弯的双眼,“被提前发现了——”
县尉立刻挡在陆县令身前,“大人快……”退后二字未曾出口,林稚水的话继续传来,“就不能给您生辰惊喜了。”少年遗憾地叹气,“按照律法,他们十七岁时,若是不在学堂,便要去服兵役,入本地兵卒,我想着提前训练好他们,您生辰那日,拉出来给您溜一圈看看,训练到两年后,入伍之时,就立刻能给您当精兵使。”
——也是还陆县令对他和林濛多加照顾的人情。
何况,据他猜测,天下大乱也就在这两年了,也就是说这些小伙子小姑娘们一入伍就得上战场,与其到那时候手忙脚乱,不小心丢了性命,还不如现在就开始练手。
县尉:“……”
县尉:“林公子……”
林稚水:“啊?”
县尉深呼吸,“您下次说话,能别大喘气吗?”
林稚水:“?”
第72章 升舍之试
官兵们把流寇的尸体搬走, 手软腿软的小年轻们蹒跚着下山,走路摇摇摆摆, 喉头喘不出话来,只能大口呼吸山林中的新鲜空气。
主簿替儿子整了整散落的头发,拍了拍他的肩头,“好小子!”
“阿爹……”儿子小声:“我想退学了。反正我们家里也不缺那二两银子。”
他重复地诵读:“我想退学,阿爹,我想退学, 吓死我了,真的太吓人了。”
主簿看了看儿子没有血色的嘴唇, 却是出乎意料的拒绝了他,“不行!你必须留在这个队伍里!”
“为什么!我们家又不缺那几顿肉!”
主簿叹息一声:“让你去念书,你又不肯念,十七就该服兵役了,骤时,什么山匪、飞贼,甚至有可能会来几只胆大妄为的小妖,都得是县兵去擒拿, 等到了那时候,你再锻炼身体, 习惯伤亡,就晚了。”
“啊?为什么会晚了?”
“进了县兵, 可不会抓一群盗匪让你站着拿枪|刺,当靶子练,都是听到哪个地方有匪徒,直接给刀给枪,领你们去, 旧兵混杂着新兵,听号角声冲锋,不冲就是死,当逃兵要被判刑,一场下来,活着的就是好兵。”
这样子的事情,主簿看得多了,对着自己儿子说这段话时,竟也显得凉薄无情。
儿子与他冷冰冰的双目对视时,不由得抖了一下,一种受伤动物的本能令他低下头去,观看自己并不坚实的双臂。
就在刚才,正是这双略显瘦弱的臂膀,夹着长|枪将一个壮汉刺死。
……或许,他并不是不能做到?
短暂的害怕暂时退去后,便是一种杀匪的成就感,以及后知后觉的,留在林稚水手下似乎并非是无法忍受的事情——生活在近边境的县城里,伴随着时不时有人失踪,主簿的儿子可不是那些天真的以为这是个太平盛世的人,如同他爹说的那样……“阿爹,你说的对,那我还是留下来吧。”
现在能逃避,两年后的兵役总跑不掉了。
主簿欣慰地笑了,“好好学,他对县令大人说的话没有错,你好好学,两年后必能成为精兵。”
精兵,就代表着不会被随便派去当炮灰。
儿子用力点头。
这一次外出训练,令林稚水惊异的是,事后退出的人居然寥寥无几。
主簿的儿子笑着说:“师傅,你可别小瞧我们,我们识好歹的。哪怕去酒楼里应聘当洗碗工呢,有经验,洗得更快更干净的,被选中的几率也更大。”
若说之前他们只是为了钱,那一次意外的剿匪成果后,他们就敏锐意识到,这是一次往上爬的机会。
现在,他们是为了自己而训练。
“好!”林稚水扫视着眼前存留的四十五人,“既然你们愿意相信我,那就继续——全体都有,稍息!立正!”
四十五人齐刷刷行动,远远望去,赏心悦目中又带着令人骇目惊心之意,如果不是清楚他们只被训了二十天,都要以为这是一支精锐之师了。
到了开考前前一天,林稚水领他们做了个阅兵给陆县令看,华夏的阅兵仪式,放在现代,也是能令万国震撼的场面,陆县令站在高台上观望时,脸色不断变化,又是震惊,又是欣喜,又是满意。
林稚水凝视着他的神情,心里就知道自己这一出是稳了。
待到阅兵结束,便对陆县令道:“县令大人感觉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