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55)
山溪村和隔壁村正好也有要去省城的村民, 几家人决定一路同行, 筹钱雇一个车夫,把几人千里迢迢拉去省城。几家人凑一起, 也算壮胆了。落单的人容易遇到危险,成群结队的就算那些劫匪要下手,总归也要掂量掂量。
马夫甩了甩鞭子, 颇为自信地道:“我走省城十多年了,从没遇到过那些山贼,大家放心跟我走。”
几家人喜笑颜开:“那最好不过了。”三叔云大河也松下了一颗心, 把行李都搬了上去。
临行前,本来拥挤的马车, 又上来一人。此人面容冷峻,眼角宛若锋利的刀刃, 身形雄伟威武宛若一樽高塔,他往云家小郎君那里大马金刀地坐下, 全身散发着一股摄人的压迫感, 让人不禁多看了几眼, 却又不敢与其直视。
此人气势太过锋芒毕露, 体格又比村民都高出一截, 坐在车马里, 都显得空气逼仄了许多。
云家小郎君咳嗽了两声:“抱歉各位, 这是家中的护卫,有他一路同行许会更加安全。”
其他两家人本来还埋怨,人数够了,马车都快坐不下了,竟还多出一人。马儿吃重,可要跑得更慢。何况车夫都说了这条道是新辟的道,不会遇到山贼,何必多此一举呢,他们面上颇有微词,却不敢直接表达。
直到他们的车马行至一处僻静的山间,突然穿来呼啸的破空声,一队挥舞着大刀的山贼冲了出来,惊得大马前蹄后仰,发出惊恐的嘶鸣声。
他们吓得脸色都白了,车夫也差点吓破了胆,心想自己运气竟如此不好,这可是杀人放火抢劫掳掠、无恶不作的山贼,这些贼人不仅要抢东西还要杀人!他们今日恐怕小命都要交代在这儿了。
马车被一伙山贼团团包围,为首之人有着野兽般凶戾的外貌,胡子浓黑粗犷,眼珠子盯着战战兢兢的一行人,眼神浮现出贪婪:“有没有值钱的东西,马车里还有没有女人,全部交出来,老实点我可以饶你们其中一人活路。”
一听这句话,周遭的空气仿佛都凝结了几下。
一名年龄二十出头的妇人吓得往丈夫怀里扑,那个丈夫也抱住了妻子,打了个寒噤。两人瑟瑟发抖如同鹌鹑,完全不敢动弹。
“嫂子你出去吧,你要是出去,大哥也许还能活命。”其他人七嘴八舌劝道,这些人都是平日里眼熟的同村之人,一听这话,女子仿佛被一盆凉水从头淋到脚,身子颤了颤,眼中蓦地滑出两道泪水。好在她丈夫不是一个窝囊的男人,死死抱住她,“你别去!落到山贼手里,焉有命活?”
“车里的人磨磨唧唧的做什么呢,再不出来我就杀人了。”其中一个山贼叫嚣道,一把大刀敲在马车边上,发出震耳欲聋的铿锵声,里面的人更加滚作一团。
这时候萧恒掀开帘子走了出来,盯着这群嚣张至极的匪徒,他薄唇抿成一条刚毅的直线,眼神透着隐隐的冷冽,一种想杀人的可怕念头在他脑子里不断膨胀,但他手中此刻没有趁手的兵器,他也怕满地的鲜血会吓坏那个病弱的书生。
这时候,少年突然也掀了马车出来,云大河喝道:“桑儿你做什么!”云桑是他的宝贝侄子,临行前他也受了两位兄长和爷娘的嘱托,一定要护云桑周全,他一直铭记于心,却没料到云桑竟主动送死。
见到出来一个头戴方巾的书生,一群山贼本来还不以为然,再看这位书生相貌、脸颊微瘦,面容俊秀无双,眼眸若寒星,透着一股锐利清冷的味道。
一袭衣袍清雅如翠竹,面白赛雪,如这个季节新剥的鲜菱,把身旁那个脸色暗黄的妇人都比了下去。这样的翩然风姿,让山贼们当即转移了目标,他们大声吆喝道:“这个书生也留下!”
在场任何人都能读懂他们的眼神,萧恒面色骤寒,若九尺霜冻,涌起一股肃杀之气,他两拳紧握,已控制不住自己要杀人的冲动。
山贼们一看此人气势竟比厉鬼还令人畏惧,陡然心惊,倒退了两步,直觉这是一个硬茬子,可又垂涎马车上的人或物,始终不肯离开。
云桑当然不是出来送死的,他扣住萧恒的手,从袖中递过一把砍刀,清清冷冷道:“东西给你,杀了他!”
少年主动触碰他,那手指温度极凉,只是蜻蜓点水一般,萧恒还没细微感受,很快就离开。随之而来的是刀柄入手,他微微愣了一下,眼中闪过奇异的光芒。
与他想象中的截然不同,遇到穷凶极恶的匪徒,少年完全没有任何恐惧之心,他没有如常人一般吓得魂飞魄散,躲在马车里不肯出来,反而神色镇定地主动递刀给他,并对杀人之事口气轻描淡写,却语带鼓励。
少年还转身对众人道:“山贼都是贪得无厌之人,在他们眼里,人命贱如蝼蚁,他们根本不会留活口,大家不要心存侥幸。”
这句话让村民们身体一僵,双腿不由自主地发起抖来。
“大家一起杀了他,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他们只有四个人,而我们是十人,人数足足是他们的两倍。为首那个胡子,是通缉榜上的‘花面’,他的人头价值五百两银子,我们杀了他然后去报官,哪怕在场人均分,少说也能分到五十两。”
五百两是什么概念,是很多下地干活的庄稼汉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银钱,五十两也足够一户多口农家富裕生活四五年了。
这时候村民们身子还在抖,却奇异地挺直了身,呼吸声加重了几分,却是颤栗的兴奋。这下轮到他们眼中闪现出贪婪了,这是对银钱的渴望。云小郎君说得没错,反正横竖都是一死,不如先把这人杀了!许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连准备弃车马而逃的车夫,这下也拿起了柴刀,鼓足勇气上前。
云大河惊讶自家大侄子的口气和手段,不过几句话就让贪生怕死的众人拧成了一条绳。
少年自然无法拿刀杀人,萧恒护着他,生怕自己一个没留神,人被伤了一根毫毛。一听此人是通缉令上的人,他鹰隼一般极具穿透力的目光当即飞到首领脸上,山贼首领被盯出了一身冷汗,感觉自己脖子如凉飕飕的,如寒风倒灌刮得刺骨。
他意识到眼前这个车队恐怕不是那么好拿下的,他正准备驾马撤离,刚一旋身,马蹄还没踏出三步远,他的脖子已绽出了淋漓的血花,随着一颗人头滚落在地,他的尸身分离了。
萧恒大步上前捡起人头,其余三个山贼,也被愤怒的村民三三两两砍得血肉模糊,哀嚎声此起彼伏直至咽气。
一下子就脱离了死局,他们不仅货物半点没少,人还全身而退了。
很多人直到人没气了,才彻底回过神,看着自己满手血,平生第一次觉得自己如此英勇。云大河也晕乎乎,他刚想走回大侄子身边,却注意到大侄子衣袍干净,而自己满身是血。
萧恒也是如此,他身上染了血,鲜血的刺激和杀人手法的娴熟稍微觉醒了他一点记忆,他仿佛回到了浴血奋战的激烈战场。
他本以为云桑会避开,结果对方脸色未变,看见人头落地,不仅眼睛都不眨一下,还跳下避难的马车,主动靠近了他。与他身上肮脏腥臭的味道不同,少年身上是一股清新的草药香,很快就冲去了萦绕在萧恒鼻腔四周关于人血的恶臭。
“不错。”少年端详着他手中的人头,拨开了对方杂乱的头发,露出了人头面上惊恐大睁、仿佛死不瞑目的表情,忽然眉梢微挑,好心情地赞扬了一句。
也不知道是赞他做得好,还是赞这个人,萧恒心微微漏了一拍,为了这句不错。
这让他想起了当年他在军营里因为英勇杀敌,而从初出茅庐的小兵开始升官进爵的岁月,那时的心情一如当下。
其他人稍作休整后,都纷纷来向云桑和他身边这位阿恒壮士鞠躬道谢,不仅为了赏钱,还因为他们的小命保住了。如果不是云桑那几句话,他们哪里能提着别人的脑袋,自己的脑袋都保不住。
一行人提着人头前往邻县官府,果然得到了嘉奖。这年头剿匪除贼也算是官员考核评定的标准之一,官府巴不得民间有更多的英勇义士去主动除贼,当然在赏钱上不会吝啬和克扣。
通缉令被撕下,在几个围观百姓羡慕的眼神中,五百两银子果然拿到了手,均分后果然是一个人五十两。云桑五十两、萧恒五十两,云大河也五十两,他们三人加起来就一百五十两,已经算得上天降横财了。
云大河长那么大,平生从没见过这么多银子,自然来回数了好几遍,夜晚放在枕头底下都不安心。他也意识到了,能单枪匹马凭着一把钝刀,就把首领“花面”杀了的萧恒不是普通人,想必失忆之前在军营里也是什么总兵、千户的角色,云大河也想不到更高了,毕竟普通庄稼汉一生能见的最大官可能就是县令或者太守。
总之也是他们惹不起的,云大河想叮嘱侄子几句,但又怕打扰侄子看书。
毕竟院试马上就来了。
他们到了省城,选择在考场周边的客栈打尖住店,结果得知这个客栈人都要住满了,全是来参加科举考试的学子。人流量的增加,让收费也变贵了,一间上房住一晚要五百文,一间中房要三百文,连普普通通一张床的下房都要一百文,云大河为省城的繁华和惊人的物价吃了一惊,心想还好他们路上杀了一伙马贼,不然这钱交起来倒是颇令人心痛。
他一咬牙,给宝贝侄子定了一间上房,生怕店小二伺候不周,他们也在隔壁房间住下,就为了随时应付侄子的需求。
考科举当然不是什么简简单单的事,一般世家的孩童三四岁开蒙习字,而云桑出身农家,到了八岁,才开始去私塾学习三字经、千字文,起步较人晚,很多科举需要的书籍贵,云家买不起,云桑不得不手抄,抄完书才能学,所以花费的精力和时间也多。而且如果四书五经这种圣贤经书但凡有一个字抄错,对先贤的理解就会存在误差,如果没发现,还可能一错错十年,直到哪天暴露了才叫人贻笑大方。更别提抄书的笔墨纸砚也需要买,村里也不会有,必须去镇上采购,零零总总算下来又是一笔开支。
这就是农家出头的艰难,对于世家子弟而言,这些文房四宝他们从小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史书典籍更是摆满书架习以为常,许多有名望的夫子主动到他们屋里上课,而农家人为了得到一本书就得劳神劳力,凑齐科举必考的书籍更是要费劲千辛万苦。
如果科举一次失败,对于世家子弟而言,最多是颜面受损,完全不疼不痒。对于农家而言,就是得再供奉一年,其中辛劳不言而喻。
所以云桑希望一次就过,他也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的自信,仿佛生了一场大病后,他的脑子清明了许多,攻读一些经书典籍也常常有举一反三之感。
待他入场后,如他所料,院试的难度并不高,考题以四书五经为主,还考校了时文和两道算术题。只是本次应考者中英才辈出,云桑想从中脱颖而出有些困难,不得不费点心思认真答题。
每个学子都在一个隔间内,他们自行研磨、然后落笔作答,本来一个个还胸有成竹,连写诗赋时都能头头是道,保证韵脚格律和谐优美,可待看到那两道数学题后,他们的脑袋如同被人平白锤了一记,只能像木头桩子一样傻在了各自桌前。
每个文字他们都认得,只是组合在一起,学子们就不自觉地吸了一口冷气。
第一道问的是点兵题,一名将军点士兵的人数,三人一组余两人,五人一组余三人,七人一组余四人,敢问这队士兵至少有几人?[1]
其实这道题不过是南北朝时期《孙子算经》中一道算术题的改编:“有数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1]”
这看上去简明了然,可何为“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完全令人不知所云。
另一道难度更大,也出自《孙子算经》,问的是“今有鸡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鸡兔各几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