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男靠卖腐在娱乐圈爆红了(95)
沈宜团越来越生气,耳朵发红,眼圈酸涩:“李微澜的出生无罪。是你和另一位先生管不住你们自己,你们的任性的过错要让无辜的李微澜来埋单,一埋就是这么多年!”
李微澜搂着沈宜团的肩膀说:“没事啦,我也没少在他们面前犯贱,你都不知道我多坏。你看,徐真和李宰平看见我可头疼了。”
沈宜团瞪了一眼李微澜,又继续看向徐真:“我根本不敢想象李微澜之前的日子是怎么过的,你们又是怎么对他的,让他折磨成这个样子,一点也不爱自己!”
“明明李微澜这么漂亮,所有人都应该喜欢他,明明他这么有才华,写出来的旋律不是普通人的脑子能想的出来的,第一次做专辑就带着组合到达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他真的是万里挑一的艺术天才,你们却这么对他。谁听了都会觉得难过。”
李微澜转头,在灯光下,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沈宜团的脸。
酒店头顶的灯光好晃眼,水晶灯折射着璀璨的光芒,整个世界像包裹着一层玻璃糖纸,晕晕地,甜甜地,感觉像睡了很久,做一场大梦。
梦里,有一个人,看起来好像真的很在乎他。用词之夸张,情感之真挚,他几乎都要相信了。
那个人的名字。
叫沈宜团。
李微澜揉了揉眼睛,盯着沈宜团。
琥珀色的眼底写满微妙且无法言喻的情绪。
沈宜团好天真。
他竟然就这么背负起了另一个人的命运。他一点都不了解自己是个什么人。
没人会用“善良”二字形容他。
他自己也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好东西。
性格扭曲,乖张偏戾,会像恶鬼一样折磨人,一旦找到了命定的宿主,就会发疯一样阴暗地缠上去,敲骨吸髓,不死不休。
他……控制不了自己的。
沈宜团感觉到背后有些阴冷。
不过他没有在乎,继续对徐真讲:“但是我告诉你,徐真,从今以后,不一样了。刚刚你已经应允过了会跟李微澜断绝关系,李微澜以后会有自己的人生——尽管这很难,你们带给他的伤害也许是经年无法治愈的,但是我会把李微澜当作我真正的弟弟,我会陪着李微澜,一点一点地走出来。我发誓。”
“也会有很多人爱他,他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自己的领域里成为闪闪发光的大明星,你们是腐朽的过去,会被抛弃在角落里,永远都不会再被提起。”
话音刚落,沈宜团觉得手背微疼。
回过头来看,原来是李微澜垂着眼,不小心把自己手背的皮肤抓破了,渗出血丝。
沈宜团并不在乎,他已经习惯了李微澜像个小猫一样,偶尔就会抓伤他或者咬伤他。
虽然沈宜团不太明白为什么。
沈宜团擦了擦那点血:“李微澜就不回家接受你们的安排又怎样?对啊,我们就是说话不算话,因为你们是恶魔,我们为什么要对恶魔信守承诺?知道你们家大业大,那你们尽管玩手段去吧,但是别让李微澜抓到一点机会,他是天才,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情况,都可以靠写歌逆风起飞。”
“你们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吧?你们也知道李微澜向来不在乎他人的死活吧?你们也没有在公众面前承认过李微澜这个私生子吧?我知道并非心甘情愿地回家面对你们,要是你们铁了心毁掉兰兰的生活和事业,小心李微澜用尽一切手段报复你们,小心呀。我可拦不住他,这是人道主义的温馨提示。”
徐真脸色一变:“你!”
“我说真的呀。”沈宜团彬彬有礼地看向徐真,“我话说完了。再见。”
说完,沈宜团拉着李微澜的手起来,准备走人。
临走了,李微澜还从徐真手里抽走了那张卡,对徐真做了个鬼脸:“恶毒的徐真,没良心又贪婪的资本家,你不许抢沈宜团的钱。”
第58章
李微澜把银行卡塞到沈宜团的掌心上,又揉揉肚子,嘴角往上翘,像只小猫那样舔了舔上唇,弯下腰,眼睛跟沈宜团对视,声音有点黏糊,“我饿了。”
沈宜团:“兰兰想吃什么?请你吃宵夜。”
说着,沈宜团又狡黠地笑了一下,“吃猪脚饭好不好,回来吧,我最忠诚的信仰!猪脚饭公主陛下。”
李微澜:“……”
沈宜团本来只是想开玩笑的,晚上去吃猪脚饭,第二天起来上称肯定会变重,一般爱豆都避免在晚上吃这种高热量的东西。
但是没想到李微澜竟然轻轻地点了点头。
沈宜团:“……”
沈宜团:“确定要吃这个吗?”
李微澜不满地说:“是你的说的,想吃什么都可以。怎么骗人。”
沈宜团:“好吧。”
于是两个人揣着张两千万的银行卡,去找哪里有猪脚饭吃。
现在快半夜十一点,很多店都收工了,两个人沿着路慢慢地找,最后在江边的一家夜市大排档找到了猪脚饭的招牌。
猪脚饭的招牌挂在红色帐篷上面,在深夜的江边晚风里微微晃荡。
虽然是半夜十一点钟了,但是沿街边的宵夜大排档正是热闹的时候,铁锅炒火的砰砰声响,夹杂在天南海北的口音聊天声里,偶尔有几声玻璃杯撞杯的声音,冰凉的啤酒洒落几滴,滴在桌子上,不锈钢碟子旁边已经堆满了海鲜的壳和烧烤的竹签。
沈宜团越过满桌的人群,大声问“老板——还有没有猪脚饭啦”。
老板正在用铁锅炒牛河,大冬天也热得满头大汗,边颠锅,边用有些蹩脚的普通话,说还有最后两份猪脚饭,是留给自己下班吃的,不过如果他们要的话就坐下,可以端出来。
那当然是好的。大排档生意太好了,店里面坐满了人,李微澜和沈宜团只能在外面找了张还没翻台的桌子,自己用略微粗糙的纸巾擦了擦,搬了两张红色的塑料凳子,坐在桌子边守着,一边等一边给自己斟茶喝。
很快老板上来清桌子,顺便拿了个菜单,粉色的底纸,表面用塑料膜封着,防止卷边。还有一个夹板夹着的小纸,点菜用。
李微澜按下圆珠笔,直接在猪脚饭前面信手写了个数字“2”。
沈宜团摘下了渔夫帽,放在膝盖上,托着下巴,还是叹了一口气,“算了,兰兰,点一个猪脚饭就好了。”
李微澜抬起头来看着沈宜团。他的眼睛长得很漂亮,又会说话,直接用眼神问“为什么”。
沈宜团也很痛苦。
他们来吃猪脚饭是瞒着公司,尤其要瞒着小麦的。
只是再低调也没用,第二天的体重秤会无情地审判一切。
沈宜团特别担心万一明天重了0.1斤会被公司抓去力量房折磨得生不如死,与其那样,还不如现在忍一忍,反正——沈宜团悲伤地闭上眼睛。
他也不是很爱吃猪脚饭。
一点都不喜欢吃。真的。
猪脚饭滚出地球。
沈宜团闭上眼:“我突然不喜欢吃猪脚饭了,你吃吧,你吃吧。”
李微澜假装不知道真实原因:“好吧,你不喜欢吃猪脚饭,你没品味。”
这就算了,李微澜拿起圆珠笔,欠欠地当着沈宜团的面,一边大声念,一边在单子上勾了一连串的烤茄子,烤生蚝,炸羊肉串,炸番薯,烤里脊,烤鸡胗,再要了一打生啤酒,记得加冰。
沈宜团听着李微澜报菜名真是生不如死。
他的脑海里一直翻涌着孜然在烧烤上反复跳动的样子,香喷喷的,烘烤的油脂闪着焦黄色的亮光,晚风一吹,沈宜团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李微澜点完自己想吃的之后,把菜单递给沈宜团,得意地眨巴眼冲沈宜团笑,却不说话,跟只故意搞破坏的小猫一样。
蔫坏儿。
沈宜团心里想。
他明明知道自己坚决不能吃烧烤。
以为谁都跟他一样呀,仗着自己吃不胖的先天爱豆圣体体质,每天肆意妄为,在他面前耀武扬威。
沈宜团狠狠地瞪了李微澜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