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在故宫装喵的日子 上(41)
“叔!”夏安然熟练得敲了几下门之后推门进了去,乡里乡亲的,白天大家都是不锁门的。隔壁的大叔一听他的声音赶忙从屋里跑了出来,这位大叔正是当年让小小夏去摸鸡蛋的那位,只是时光荏苒,当时调皮的小叔叔此刻已经是一个有了一个小孙孙的大叔叔啦。
他应了一声,看着夏安然的表情格外的欢喜,大手啪啪啪得拍了好几下他的肩膀,然后正要请他们进屋吃个饭,被夏安然拒绝了。
夏安然这次来是要一雪前耻——啊不是,是来借鸡的。
乡里乡亲的谁家有急事借个鸡鸭鹅蛋的都很正常,等宽裕了还个差不多大的就是了,到时候还就是夏母来还了。
邻居大叔眼珠子一转,看着穿着大围兜的夏安然和他身后人高马大却穿的斯文的沈戚,有些调皮得搓搓鼻子“嘿,叔灶上还有事,小安然你要是要鸡就自己去抓吧。”
——是的,借口和几年前一模一样,但夏安然要的就是这结果,他大手一挥拉着沈戚直冲鸡圈。
沈戚的表情却有些古怪,他被硬生生拉到了鸡圈门口,白天鸡圈是开着门的,夏安然眼光一扫,一眼就看中了一只格外精神的小公鸡,他手一指那只正在啄食的小公鸡,对沈戚说“烦劳沈兄,就是那只了!”
“我们中午做辣子鸡吃!”
“可好吃啦!”
“就得要这个年龄的小公鸡。”
“烦劳沈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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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喵:我在第九章的时候就说过等我长大我会再回来的!
现在,颤抖吧!小公鸡们!
沈戚:……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欺负他的是老母鸡哈哈哈,你们一定不记得这个伏笔了嘻嘻嘻
猫……都很记仇的。(深沉脸)
对了为沈攻解释一下,那个桶很小的,不是水桶,差不多一桶就是六小碗饭那种,就是普通饭店看见你人多又点了米饭,就直接端上来的那种,所以他的饭量,是稍微一丢丢多但是不是非常人那种哈.
毕竟是个人=w=(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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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文具的话,作者君其实现在买的没有以前多啦,因为用不掉的太多了
水笔我喜欢三菱的RT1系列,买了好几支,耐摔,好写,不断墨,按压头,关键手感好转笔也舒服(喂)他的低配版本就是RT系列,这个就很好用啦,好像昵称叫果汁笔?因为颜色超级多。
RT1的替换芯就只有4个颜色,红蓝黑,蓝黑。不过买笔的时候笔身啥颜色笔芯就是啥颜色。
对了作者君以前买过很多HI-TEC咔啦头的笔,就是身体和笔芯分开买,可以换各种颜色的笔芯。但是最后发现,虽然颜色真的很好看,但是很容易断墨,不耐摔。基本上很少有笔芯是被我用完的,尤其到了最后一厘米的地方,0.28的必定断墨,0.5的还可以。0.38看运气。所以作者君比较不推荐用这个,虽然开小差时候按得很爽,如果要买的话,一定别买0.28的。
当然还有百乐的磨磨擦,个人推荐LFBK-23EFD这个型号的,我发现这个型号的比别的似乎好用一些(不知道为啥)
钢笔的话,我用的是贵妃和笑脸,尤其是笑脸,我不是很会写钢笔字,但是喜欢彩墨,所以,咳。贵妃有些细,写出来好看,但是也不太耐摔,我办公室地上有地毯,盖着盖子滚下去……它都摔坏了。我还是喜欢笑脸。便宜耐用。写乐也买过一支,白乐的高端也买过一支,最后发现还是笑脸最好写(捂脸)又轻又耐用。出墨稳,凌美的不行,太粗了,日常写字一般都不太用它。
嗯……墨水的话,我现在用的是写乐的四季彩,白乐的色彩雫,还有写乐的动物园系列,玩过一段时间金粉,但是金粉真伤笔啊!!!后来就不玩了,玩金粉还是用蘸水笔比较好,钢笔不行,心痛。
纸的话已经说过了,最近的心头好是360那个,还有国誉的几个纸头,我现在写字也不多。
对了推荐几个店吧,一个是败家实验室,看文案很好玩哦!我也经常买,他们家东西还可以,(虽然有一丢丢小贵)萌尚也是我比较多买的,新品多,还有美橙,东京书写。
另外本子的话,亦金阁我买过,他们家功能性本子比较多,纸质还可以。虽然最后基本没有一本被我用完的。啧。
别的等我想起来再说嗷!
第40章 红楼(三十五)
沈戚,
曾经的暗吏,十四岁便驻姑苏, 同年破林如海危局, 助今上收复一肱骨大臣。
期间往来于姑苏扬州之间,主司信息传递和监察官员,期间立功无数。
二十岁时破扬州乡试危局, 立大功,却也得罪诸多豪门势力,经历了几次暗杀,得今上恩典,转暗为明。
他虽主司信息收集归纳, 功夫却也是不差的。
今日却立在了鸡圈之前。
有些,不知所措。
夏安然见他没有反应, 忙扯扯他的袖子“沈兄, 就是那只,那只芦花鸡,对对对就是正看过来的那只。”
“我和你说呀这个年纪的小公鸡可好吃了,骨头还软, 特别入味,肉又韧又不柴, 一口咬下去会吸满了料汁。”然后他抬头, 用期盼的眼神看他“沈兄武功盖世,捉一只鸡……吧,就一只。”
他说着竖起了一根手指, 并且送上了赔笑。
沈戚什么也没说,淡淡看了他一眼,便大踏步向前走向了鸡圈。
但就是同时,他背后劲风一闪,有破空之声而来。
有敌袭?何人敢!
沈戚面色一厉,袖中短刀出鞘欲打飞暗器,谁知这暗器竟然半空转向,长脖子一伸就要叼向了他的脸。
什么东西?
沈戚右手一个反转抓住那白白的东西下头醒目的红爪子往地上一掷,就见那玩意在半空中挥舞了几下翅膀便稳住了重心,黑眼睛凶光一闪,就又扑了上来,一边扑一边还扎扎扎得叫唤。
“沈兄小心,是家鹅。”夏安然一看清楚那是什么立刻叫了起来,农村三霸战斗力最强的家鹅,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啊!
等弄清楚这是只鹅之后,沈戚短刀归鞘,一个滑步避开白鹅凶狠的一击,一手抓住它扑闪的大翅膀,另一手掐住它的脖子。一击便制服了这只鹅。
“扎噶——”被他拎住脖子的鹅非常的不满意,发出尖利的叫声之后扑腾着脚爪子,最后见沈戚手极稳,并且有越捏越紧的趋势立刻认怂了,发出了小崽子才会发出了啾啾声。
沈戚手一松,将鹅子丢在了地上,然后他眼睛一扫就看到了一只土狗正看着他。表情非常的严肃。
他皱皱眉,然后就看到土狗一屁股坐了下来,尾巴开始啪嗒啪嗒摇起来。
呵,狗。
夏安然表示非常的鄙视。
但是关键是抓鸡,刚刚被他看中的那只芦花鸡乘乱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了沈戚想要抓它的心,还是就是胆子小,现在躲到了鸡窝的最深处。
沈戚看着地上的点点鸡粪,眉头微微皱起,夏安然见状知道他嫌弃,还没等他说什么,就见沈戚随手拿了一个邻居大叔放在边上的扫把,足尖一踏便跃入了鸡圈之中,一脚落在唯一一个没有鸡粪的地方,然后以扫帚为枪,将那只芦花鸡挑飞起至空中,芦花鸡面对突如其来的飞天非常的不知所措,它慌乱的扑闪着并没有用的翅膀试图保持平衡,结果他的翅膀被人一把揪住,沈戚在空中抓住那只芦花鸡后一个翻身,并未借力,就站到了夏安然身边。
夏安然目瞪口呆之余呆呆接过了沈戚递过来的芦花鸡,和一脸懵逼的芦花鸡对了个眼。
再看一眼慢条斯理拍去手掌鸡毛的沈戚,不知道为什么,夏安然从鸡眼睛里面看到的自己,也是一个能轻易就被挑飞拎住后筋肉的傻猫。
——战斗力强,惹不起惹不起。
他很乖巧得夹起了尾巴。
举着芦花鸡对沈戚说“沈兄且稍待,我这就去把他做成好吃的。”
他说着就拎着鸡去和邻居大叔说了声,二人便要回自己家,却见白鹅忽然拦在了二人和门口的道上。
豆豆眼深沉得看着沈戚。
沈戚:……
白鹅:“嘎!”
夏安然:嗯?什么情况?
“他这是要跟着你们走咧。”邻居大叔笑嘻嘻得给他们解释“这只鹅是我家看家鹅的小儿子,还是个小鹅,但是战斗力从小就强,打遍这条街没敌手,估计是第一次被打败,想要认这位小兄弟做大哥了。”
十分巧合的,就在他说完之后白鹅又是一声嘎。就好像在应承一样。
夏安然露出了为难的表情,“叔,我们这……”
“没事没事,鹅很好养的,实在不行给个水缸就行,再丢些草,馒头什么的。他之前在我家也是个刺头,一天到晚想要和他爹抢看家鹅的身份,他爹都被它骚扰的烦了,再这样下去估计要打出真火了。”他解释道“这小子自立能力也很强的,它爹早就想赶它出窝,就不让它再吃家里的食了,没想到这小子每天就跑外头小河里头吃饱了再回来,还故意叼鱼回来气它老子,就算不给你们我也得把它送走了,再养下去就要翻天了。”
“今天倒是凑巧,本来这时候它还在外头,不知道为啥提前回来了。看来这鹅和你们有缘。”
不,我并不想和它有缘啊!
而且,而且我们要去闽南上任啊!
夏安然更加为难了,只是似乎他说的话不算数,这只鹅也不看他,就死死盯着沈戚看。
豆豆眼看上去可认真,它往前踏出一步,沈戚没动,它又踏出几步。见沈戚也没动,于是小巴掌连翻啪嗒啪嗒,它绕到了沈戚背后,紧紧贴着他。
沈戚回头看它,眉头一挑,似乎也觉得有趣,就对夏安然说“没事,就带着它吧,备着。”
备着……?哦,可不就是备着吗。
夏安然看这只见老大似乎同意了它跟随的鹅有些开心的样子,在内心给它打上了三个字:储备粮。
夏安然去了趟隔壁,带回来一只鸡和一只鹅,鸡是提在手里的,鹅是跟在背后的,夏母显然也认得这只鹅,见它跟着他们回来也有些吃惊,听到了前因后果更是笑得前仰后合。
原来这只小鹅在这条街真的特别有名了,这只鹅虽然是鹅,但是特别有侠义精神,遇到闲事总爱去管一管,什么看到小偷啊,遇到拐子啊,男人打老婆了啊,这鹅就和成了精一样就逮着这些人攻击。后来次数多了,大家就知道这鹅的好用了,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多多。
因为它事贼多。
而且它每个星期都要挑战一下它爹的权威,街坊每周都能看一次斗鹅。
“就让它跟着你们吧。”夏母说“鹅都挺聪明的,能跟人,还能飞,又能游泳,你们一路都是乘船去闽南的吧?让它跟着游就好,累了它会自己上船的,听说有些人家的鹅还能给主人家抓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