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哥谭求生日志(25)
但有时候,当我在黑夜凝视云层底下亮起的蝙蝠灯时,我总是忍不住想,刨去主角的设定,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孤身一人扛起哥谭这么多年的黑暗……
光是想想我便喘不过气来。
蝙蝠侠是一个人类,我不知道当他老去,是否能有另一个人接过他的披风,反正这个人不可能是我。
别说孤身对抗黑暗了,我从一开始的目标也只是好好活而已,但就连这个简单的目标我都无法仅靠我自己的能力做到,于是只好拉上更多的人一同前行。
就像现在这样,我不是蝙蝠侠,单凭我一人,根本无法保护所有的工程队,但若是发动所有星星帮成员,以及所有愿意为星星帮便利的东区居民,我们便可以基本上保障他们的安全。
不过,一件意外事故都没有发生是不是有点太奇怪了?
而就在我感到疑惑时,星星帮突然收到了一袋东西。
在确认不是炸弹后,我们打开了袋子,赫然发现袋子里竟然装满了人头——这些人头都是那些对东区蠢蠢欲动的帮派老大的。
而袋子旁只留着一张字条,上面简单地写着:
赠给星星帮的礼物。
——by星星帮的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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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应该知道最后的人是谁吧~
克拉克是被夜翼介绍过来的,毕竟大少可是超人的头号粉丝。
关于‘我的超人’梗其实一开始我的脑洞是让主角对着布鲁西宝贝说的hhh
文里克拉克听见这句话挺感动挺惊讶的,不过为了防止身份泄露,他用上超级速度了,主角的肉眼没能捕捉到超人的表情233
接下来是补丁时间:
关于克拉克·肯特来到哥谭我是这样想的,蝙蝠侠不会让超人插手哥谭,但布鲁斯不会阻止其他城市的记者。
如果不接受这个理由,也可以想成是蝙蝠侠忙着对付猫头鹰法庭和雨果博士,没空理超人。
当然,蝙蝠侠也完全可以在处理这两件事的同时还有精力应对克拉克(毕竟蝙蝠侠面对的大场面多了去了),就当我是ooc了吧。
还有,我文里也不是说西方的记者都是睁眼说瞎话的存在,他们中有公正、正直的新闻工作者。同样,我们这里有不忘初心的记者,也有尸位素餐的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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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吾即复仇,吾即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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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知收到了一袋子的脑袋后,星星医院马不蹄停、快马加鞭、如获至宝地前来收走了这些新鲜珍贵的医学材料,也算让这些恶人在死后为人类社会贡献了一点价值。
亏我一开始还发愁要怎么处理它们……
我目送医疗小组离去,然后进屋小心翼翼地从三本老旧的书页中拿出一张夹在其中的泛黄的纸条,对比上面的字迹。
字迹变化很大,相比于曾经还有些稚嫩的笔迹,新纸条上的字更加张扬,简直就像是草书了,但我在一些字母上依然能看见两者之间细微的相似之处。
我抚摸着‘old friend’,心剧烈地跳动起来。
是杰森吗?是杰森吧!
如果说布鲁斯·韦恩是蝙蝠侠,那杰森的死而复生也完全可以说成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我就说编剧怎么可能把未成年英雄给写死,就算编剧真的这么丧心病狂,杰森的粉丝也不可能会答应!
我并没有过多地纠结杰森为什么不肯同我见面。
杰森要么是假死,要么就是自有一番奇遇,现在他一定在走属于他的剧情路线,有他不能露面的原因,或许等杰森经历完一切,便会放下心结愿意与我见面了。
我心满意足地将纸条夹回书内,一边期待着与杰森相遇的未来,一边加紧推动对阿卡姆政策的反抗。
我已经感觉到了哥谭政府的黔驴技穷。
他们至今为止最大的成功就是单方面通过了阿卡姆之城的政策决议,之后就撞上了我们的‘非暴力不合作’,进入了僵持阶段。
然后,就在这期间,大都会突然爆出新闻,厉声斥责哥谭政府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强制拆迁)和私人财产(强买强卖),完全违反了宪法精神。
哥谭政府开始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第四权利终于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
面对这种情况,市长原本还打算负隅顽抗,但蝙蝠侠给了他最后一击。
蝙蝠侠公布了雨果博士的十号协议,他打算把所有罪犯关押到阿卡姆之城,然后直接毁了阿卡姆之城将这些罪犯通通消灭。
而昆西·夏普市长则是受到了雨果博士的精神药物控制,成为了雨果博士的傀儡。
十号协议公布后引发了极大的社会争议,竟然还有不少人表示支持,我猜这一类人应该不住在东区。
但反正,多亏十号协议的公布,阿卡姆之城的政策终归是被撤回了。
蝙蝠侠,牛逼(破音)!
或许根本不需要我们,蝙蝠侠也能成功阻止这个危机,但这不妨碍我依然将其视为我们所有人共同努力的成果。
我们决定花钱租下一片场地,开一场庆祝晚会,由星星帮主持维持秩序,邀请了我们所有能邀请的人。
许多人都参与了进来,整个广场挤成一片。
当天晚上哥谭很给面子地没有下雨,天空中只是覆盖了一层厚厚的云,我们甚至还在傍晚观赏到了壮丽的火烧云。
然后夕阳落下,黑暗逐渐笼罩哥谭,所有人安静地抬头等待,直到一道光投向天空,映射出巨大的蝙蝠印记,广场上猛然爆发出热烈欢呼声。
随后,在蝙蝠印记的笼罩下,大家纷纷上台表演,充分展示了什么叫高手在民间,表演水平之高,表演曲目之广泛令人瞠目结舌。
在这场盛大的晚会中,有人咋舌:“我敢打赌,B不会喜欢看到这个场景。”
“为什么?”
我好奇地看向身旁的人,理查德·格雷森,他是由被我邀请的提姆介绍带过来的(可惜克拉克记者没来),他和提姆一样在脸上化了妆,将自己装扮成普通人的样子,让我称呼他为‘迪克’就行。
虽然我确信除了报纸我没见过他的脸,但他给了我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或许他就是一代罗宾,不过我并没有深究下去,相逢何必曾相识,我们彼此投缘,这就够了。
迪克告诉我说,因为蝙蝠侠以恐惧统治哥谭。
他绘声绘色地模仿着蝙蝠侠的低音:“吾即复仇,吾即黑夜,吾即蝙蝠侠。”
一旁的提姆笑得乐不可支。
这我就更不能理解了。
在我上辈子的概念里,一个为民除害的英雄再怎么恐怖,也不应当是好人感到安心,恶人感到恐惧吗?就像孔子说的“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蝙蝠侠为什么要成为恐怖的代名词,让哥谭人对他感到害怕呢?
迪克给出了理由:“因为这里是哥谭。”
我犹豫片刻,缓缓点头:“因地制宜,挺好的。”
是的,我双标了,拿这句话对付坏人,行;用这句话自暴自弃,自甘堕落,不行。
但我依然讨厌这句话。
提姆咳了一声,岔开话题,他朝某个方向拍下一张照片,神秘兮兮地递给我们:“看看这张照片里有什么。”
迪克凑上去看了半晌,不确定道:“B?他怎么会来?我以为他会在呆洞里看监视器!”
“可能是我邀请了他?”我也不确定道,“我给布鲁斯·韦恩发出了一张请帖,还通知了蝙蝠侠我们要举办一场晚会,需要安全保障。”
我伸头去看提姆照相机里的照片,只能隐隐绰绰地看见滴水兽上有那么一块黑漆漆的影子。
就在我努力想要看得更清楚一点时,突然我的身体就被抬了起来——一群人架着我不由分说地把我送到了表演台上。
我看到你了保罗!还有你,查理斯!黛西你们也别偷笑了!
大家朝我发出善意的哄笑声,起哄着让我也来表演一手,台底下提姆和迪克竟然还笑眯眯朝我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