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至兽世当兽医[种田](124)
班鸣他们有点气急:“舟岛,你们几个臭小子,给简莫哥回礼就回礼,怎么还叼我们摘的莓果?”
敦实的小狼崽舟岛有点心虚地甩了甩尾巴,看看班鸣又看看简莫,结巴道:“简莫哥,这是班鸣哥他们给你的。”
班鸣:“???”他们什么时候说要给了?
周围人大笑,青阔:“无论如何都要给你们简莫哥是吧?”
第69章 水泥
不知道什么时候,部落里山上和路边的树开始长灰扑扑的花苞。
某天早上他们起来,漫山遍野的花全开了,粉色的花瓣,嫩白的花芯,在漫长的冬天中显得荒芜的部落一下就鲜妍起来。
花朵淡淡的香气飘出来,整个部落都泡在在那股甜香里。
这下不用谁说明,大家都知道春天是真的来了。
所有人的注意力瞬间从水藻、野果等小细节上转开,开始忙活出去打猎和采集的事情。
去年简莫刚来还不太清楚,今年春天一看,他才发现部落打猎和采集的队伍加起来足有三十多支。
去年的时候大部分人他都不熟,今年则不一样,每个队伍他都有说得上话的人。
队伍不一样,采集的目的不一样,其实组队的人也可以不一样。
只是大家都习惯了跟熟悉的人出去,一般不会变化。
简莫不一样,他还挺想跟不同的人一起出去试试看。
这天,他听说部落里的其中一支老亚兽人采集队要出去采野菜,瞬间心动了,喊人家:“荧端,我今天跟你们出去,行吗?”
荧端笑眯眯:“行啊,正好来个手脚利落的年轻人帮我们采枝头顶端的野菜。”
简莫跟青阔他们说了一声,背着背筐小跑过去荧端他们那边:“我努力试试。”
已经来这里这么久的简莫早把身手锻炼出来了,只要不是那种上百米的树,他随便都能爬。
荧端几个挺高兴:“我们就想采点小野菜,可惜喜欢野菜的人不多。”
简莫表示:“我也喜欢野菜,吃了好久的冻肉腊肉,就想要那一抹鲜灵。”
隔壁队伍的人听到他们讲话,朝他们笑道:“我们也喜欢野菜来着,野菜、野果什么的都喜欢,要是能采到不苦的野菜那就更好了。”
荧端笑眯眯:“那有点难咯。”
简莫:“有一点点苦也不怕,焯个水就行。”
他们说话的时候,叶落走了过来:“今天我跟你们一起采吧?”
荧端来者不拒,笑眯眯地说道:“能多一个年轻人就更好了。”
接收了叶落后,荧端这个队伍人满了,开始往部落外走。
他们这队都是中老年亚兽人,走得相对比较慢,简莫跟在队伍中间反而比跟别的队伍轻松一些。
他们也不往山上去,就沿着河往下。河谷湿润的风带着春天的气息,简莫走在其中,身体轻快了不少。
很快他们就看到了第一棵嫩芽可以吃的树。
这棵树才刚发芽,树芽嫩黄,紧紧地抱成一团,轻轻一掰,就能听到“啵”一声脆响。
简莫还没吃过这种野菜,不由好奇地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
这种野菜有种非常清新的气息,闻起来像黄瓜香,但是比黄瓜更清香一点。
简莫惊讶地从鼻子下拿下来,看了又看:“很好闻啊。”
叶落:“就是有点苦。你尝尝。”
简莫:“现在就能吃了吗?”
说着,简莫还是掰了一小块塞进嘴里,随着清脆的咬声,瞬间,一股清苦的味道在齿缝间蔓延开来。
苦,但是苦得不讨厌。
简莫看着这小小的叶团:“还行,我吃得下去。”
荧端在旁边笑着说道:“那就多吃点。”
他们摘嫩叶有讲究,不能全部摘完,顶多摘三分之二,还要错落开来摘,那样才不会影响这棵树的生存。
简莫伸手迅速掰着,一掰一个准,成就感十足。
摘完树芽,他们又去挖河岸上的野菜。
简莫看过这种野菜,去年秋天的时候,他采过这种野菜当草药,用来退烧。
叶落看出了简莫的想法:“现在刚长起来的野菜没什么药效,可以当菜吃。”
荧端则在旁边说道:“主要也嫩,长成了就不嫩了,还苦,吃起来塞牙。”
简莫点头,他也见过药食两用的蔬菜,只是略微有些惊讶而已。
荧端:“这边的野菜采完了,我们再继续往下走,争取把背筐都装满。”
大家纷纷应和。
简莫跟着走了一天,发现大家的体力非常不错,手脚也十分麻利,说到底,队伍里只有他一个菜鸡。
这让他有些无奈。
哪怕经过锻炼,他的身体素质确实比其他人差一些。
看看今年再锻炼一年,明年会不会好点?
简莫他们回到部落里的时候,大部分人已经回来了。
他们将采集到的野菜交了一部分上去,等待部落分配。
叶落作为分配人员,直接帮忙分配去了。
今年简莫对部落里的事务更熟,已经不用亲自去领自己那份物资,跟乌炯打声招呼,乌炯就会把他们两人份的物资都领回来。
至于简莫,他则可以省下这点时间抓紧做家里的事情。
好不容易开春了,有新鲜的野菜,简莫怎么着也要做一顿面条。
他先揉面,做好准备,然后去给树芽焯水。
带回来的树芽比较多,他们一顿肯定吃不完,焯水后加盐揉搓,塞到坛子里发酵就可以做成酸菜了。
做成酸菜会进一步降低野菜里面的苦味,吃起来的时候味道能更好一些。
除此之外,少量食用酸菜,对身体也有好处。
简莫哼着歌慢慢做酸菜。
乌炯高大的身影提着菜回来了:“今天分到一大块瘦肉和两大条排骨,吃哪个?”
简莫原本想做成炸酱面,过去一看,没想到他提回来的排骨肥瘦相宜,肉质细嫩,看起来非常诱人,便改换了想法:“吃排骨吧,一条就可以了。”
乌炯:“那我把剩下的肉挂到屋檐下。”
简莫点头:“现在天气还冷,在屋檐下挂一晚上,明天早上起来吃,肉也还新鲜。”
乌炯提着排骨,又问:“排骨要剁成多小一块,还是整条一起做?”
简莫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举起手示意:“不不不,你用斧子剁成两个手指头那么大一块就好了,太多了,我们吃不完。”
乌炯便提着排骨,去院子里的木桩子上剁去了。
简莫继续在家里准备配菜。
难得吃一次面条,虽然有点心疼面,但面不能放太少了。
简莫一边干活一边琢磨煮面的流程。
先揉好面,擀好放一会,再准备凉白开,等会煮好面之后方便过一下水。
鸟蛋要有,这个叫仪式感。
肉肠也来两根,肥瘦相间的肉肠煎出虎皮再切成厚片,用来配面条最棒了。
今天的野菜肯定不能少,椒蕊酱和大叶蒜粉也配上,再来一小撮坚果增加口感,代替花生米好了。
简莫拿了两个大面碗出来,哼着歌做准备。
他本来在烧开水煮面条,烧着烧着,他突然想起来底汤还没做,又去外面取了腊骨头进来,然后割了一块新鲜的兽肉,用来熬汤。
反正用不完的料可以给啾啾吃,不会浪费。
屋子里很快就变得热气腾腾了起来,锅里的汤也被熬得莹白,腊骨头给汤赋予了醇厚的香味,兽肉则吊出了汤头的那股鲜。
简莫将切好的面条提起来抖了抖,下到开水里开煮。
一煮熟,他立刻捞起来,放到凉水里过凉,也洗去多余的淀粉——等会凉开水也会给啾啾,不浪费。
他将两份面条放到一大一小两个碗里,再码上溏心鸟蛋,码上煎好的肉肠,放上腌菜,然后再把鲜嫩翠绿的嫩芽往面条上一放,把莹白浓稠的面汤往碗里一浇。
瞬间,香味就扑了上来。
简莫再码上煎好的排骨,放上椒蕊酱和蒜粉,撒上坚果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