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弱少爷重生后开挂了(178)
他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跟他说。
头疼。
郁白初看着头顶的树,懊恼地叹了口气,心说算了,都到这份上了,还是在季阳醒过来前,先帮他处理……
院门突然被推开。
几人同时扭头,看见了拎着东西进来的季阳他姥姥,老人家正跟董文文笑眯眯说着话。
看见院子里多出来的人,愣了下,随后热情道:“是来找阳阳的吧?他是不是还在睡?唉,那孩子,昨晚肯定又熬夜打游戏呢,你们等着,我去叫……”
“姥姥!”
几人撕心裂肺地叫住她。
小秋甚至直接从地上窜了起来,一下子搂住她手臂,死活不让她进去。
季阳姥姥不解:“怎么了?”
郁白初赶紧说:“姥姥,我们都有点饿了,您可以给我们做点吃的吗?我去叫阳阳。”
“还没吃中饭对吧?好好好,姥姥给你们做好吃的。”
董雯雯已经看懂其中有猫腻了,赶紧笑着挽住她手臂:“姥姥我帮您,我妈说您做饭可好吃了,我跟您学学!”
董雯雯嘴甜,很快就把人哄的高高兴兴进厨房了。
郁白初抓紧时间给季阳打电话,比起上楼掀被子,这种方法更快也更安全。
然而——
晚了一步。
由于二狗他们半小时前撕心裂肺的嚎叫,季阳跟路夕都起来了。
季阳走在前面,顶着一头刚睡醒的鸡窝头,睡眼惺忪地下楼,嘴里还打着哈欠,只不过他的哈欠只打到一半——他姥正好走到楼下的位置。
两个人撞上了视线。
他姥怔怔地看着他,然后抬头,看向跟在他身后的陌生男人。
没看错,两个人是从一间房里的出来的……
季阳脸上的血色褪的干干净净,整个人僵在了楼梯上。
外面的郁白初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这场面了。
这个场,他救不了。
第140章 习惯
九个人的房间,却陷入了落针可闻的安静,还透着若有似无的尴尬。
季阳的脸白得几乎透明,在他姥姥的注视下,后背渐渐湿了。
忽然,感觉肩膀上搭上了一只手。
身后的路夕轻轻拍拍他肩膀,语气寻常道:“不错,虽然一个多月没有回基地,但水平还在,继续加油,CCG需要你。”
然后看向季阳他姥,态度谦和,“您好,我是季阳他们俱乐部的老板,因为他很长时间没有回基地了,所以过来看看他,没有打扰到您吧?”
二狗几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睁眼说瞎话。
季阳他姥听了立即看向季阳,见他那仿佛几辈子没睡觉的倦容,心疼道:“怎么又打游戏了呢?不是让你回来好好休息的吗?昨天又熬夜了?我说昨晚怎么听见你房间有动静。”
她说的是季阳进出开门时的动静。
但很显然有人误解了,二狗小秋他们面色怪异非常,互相看了眼,又飞快地别过头去,还不忘用咳嗽掩饰尴尬。
不过好在没人懂他们脑海里的龌龊念头。
路夕手还放在季阳肩膀上,闻言笑了笑:“我的错,不应该那么晚还让他打游戏,不好意思。”
季阳他姥看着他,也笑了笑,说:“既然来了,留下来一块儿吃饭吧?不过没什么好招待的,希望别嫌弃啊。”
“不会,季阳说您做饭很好吃,我小时候父母都忙,还没尝过家里的味道,今天能吃到您做的饭,是我的荣幸。”
季阳他姥被哄得很高兴,转身进厨房去了。
如果换作平常,季阳肯定在心里震惊了:路夕居然也有这么嘴甜这么能说会道的时候,他还以为他只会损人呢。
但今天的季阳真是吓得魂都飞了,所以压根没注意到这些。
他甚至连路夕什么时候把手从自己肩膀上拿下来的都不知道,见他老辣进厨房去了,犹豫了下,也跟了上去。
董雯雯在刚刚就进厨房帮忙去了。
所以现在院子里就只有二狗小秋他们四个,以及郁白初跟路夕。
风过,树叶沙沙作响。
郁白初坐在藤椅上翻看书籍,耳朵上带着蓝牙耳机,他并不想插手二狗他们质问路夕的事情。
他觉得这种事情应该路夕自己解决,毕竟现在这局面是他造成的。
郁白初微微皱着眉,心里明白,自己其实是有些生气的,路夕他不应该不打一声招呼溜进来……
他过分了。
他应该被骂。
但事实上,二狗几人没有骂,因为他们实在不确定季阳是什么想法,是心甘情愿还是被逼无奈。
如果是心甘情愿,他们还能说什么?说你俩在一块儿生不了孩子?还是说你俩在一块儿会被别人戳脊梁骨?
很明显,季阳这位男朋友不像是会在意这些的人。
沉默良久,还是最内向的小秋先开口,小声问:“你跟阳阳在一起多久了?”
“五年。”
几人在心里疯狂算。
最后脸色一僵,十八岁……尼玛禽兽啊!
高三就在一起了??
是不是人啊??
但心思最细腻的小秋却发现了不对,问他:“你高中在齐林县读的?”
“不是,我一直都在京城读书,我比阳阳高两届。”
“那他高三怎么就跟你在一起了?”
“网恋,打游戏认识的。我游戏打的不好,他学习不好,所以我们约定了互相帮助,后来看他成绩实在差劲,就过来帮他补习了半年。”
或许从那时候就注定了,季阳于他而言跟任何人都不同,他就是特殊的存在,所以路夕才会休学半年来到这鸟不拉屎的小县城,给一个认识一个月的网友疯狂补习。
本来只觉得能让他考上大学就好了,毕竟就季阳当时那成绩,能考上一个稍微不错点儿的大学,那都算路夕教学水平极好了。
但是随着慢慢的接触,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路夕就把帮季阳上大学的目标,改成了帮他上Q大。
后来他想了一个月才明白,他是希望还能见到季阳,他希望自己今后的生活里有这个人。
后来他又想了一个月,最终琢磨出,他喜欢这个人。
不是朋友间的喜欢,是那种看他写不出题目绞尽脑汁咬笔头非但不会觉得生气反而还觉得可爱的喜欢,是想要跟他谈恋爱的那种喜欢。
路夕是个情感迟钝的人,以前没谈过恋爱,虽然有过几个名义上的女朋友,但那些女朋友抽烟喝酒纹身蹦迪,是专门拿来气他那从不管他的母亲的。
后来见没用,都分了。
只有季阳不同,是让他单纯想要接近,想要留在身边,情不自禁被他吸引的人,总是会盯着他出神,看着他懊恼地咬着嘴唇,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瓮声瓮气地跟他说:“我还是写不出来啊怎么办?”
换作别人,路夕早阴阳怪气死对方了。
但是季阳写不出来,他就是说不出伤人的话,拿起笔,不厌其烦地继续讲,一直讲到他会为止。
他甚至非常享受这种被季阳聚精会神看着,带着崇拜眼神看着的感觉。
他从来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么庆幸,庆幸自己天生是块读书的料。
路夕也是迟钝的人,但热烈到满溢出来的感情,以及比他还要迟钝的季阳,最终让路夕先迈出那一步。
——某次午后,在酒店里,他偷亲了下熟睡的季阳。
只是那个时候,季阳并没有睡着。
那个吻,让从来没有接触过恋爱,更没有接触过同性恋爱的季阳,直接失眠了三天三夜。
后面是长达三个月的互相别扭,两人对那个吻都知道了,但都心照不宣地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而知道自己情感暴露的路夕并没有收敛的意思,反而对季阳好的更加明目张胆,就差把自己喜欢人家写脸上了。
每天上学接送,早中晚送饭。
不是接他回家,而是接他去酒店做作业,连宿舍都不让他回了,问就是“你要考Q大就必须听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