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兄如父,专治不服(65)
阿耀胸口急促起伏,下颌线紧绷,紧攥手腕的拇指,不听话地收了收。
手背鼓起的青筋,和虎口溢出的红痕,好像绳索捆绑住一份礼物。
一股暖烈醉人的香气,随着体温上升扩散开来。
沈悬咬牙,撇脸骂了句脏话:“我不喜欢骚狐狸一样的味道,滚开!”
阿耀原本紧绷的脸,腾一下红透,两只耳垂红得像是要滴血。
他年纪小,还是个处男,根本禁不住臊,惶恐不安地松开手上力道,轻而易举被沈悬逃脱。
沈悬腰卡在桌边,都快靠断了,伸手摸了一把。
阿耀垂头,脸爆红,表情像受到惊吓一般。
他看见沈悬光洁的黑皮鞋上,有一个脚印,应该是刚刚两人拉扯间,被他踩的。
他想都没想,蹲下//身,摸兜才想起来手绢扔掉了。
于是,他拽住袖口,仔细地抹去浅淡脚印。
阿耀抬头,眼神怯怯的。
沈悬一脸吃惊地望着他:“你到底在干嘛?!”
阿耀也有点懵,快速站起来,舔了舔嘴唇,急切开口:“大哥,我对你、我……”
沈悬了然于心,却也不急。
他手握拳,捶在阿耀胸口:“想清楚,这里,说动就动的话,那叫真心吗?”
“雏鸟破壳,看见谁,便认谁做亲人。”他手没离开,能感受到阿耀失速的心跳,“你没有记忆,落在沈家,跟着我。阿耀,你没有独自去过外面的世界,没接触过更好的人,更合适的人。没有对比过,没有选择权,这对你不公平。”
沈悬皮肤偏白,容易留下痕迹,被阿耀握过的地方,红痕扩散开,粉粉一片。
阿耀急切地解释:“我不要,我不要去外面,不要任何人,我已经做完选择了。”
沈悬望着他,内心五味杂陈。
阿耀太年轻了,刚刚二十岁,人生的长途跋涉都没有开始,谈爱恨都为时过早。
沈悬还想说些什么,突然门口传来阿坤的声音。
“沈先生,李飞光,李先生来了。”
阿耀悲悲戚戚的眼神,嗖一下,就变得精明锋利起来。
“知道了。”沈悬背过身,领口扣子系好,解下领带重新打好。
他转身,看见阿耀老大个子,耷拉着脑袋站那里,神魂飞天。
“滚去开门!”沈悬踹他一下。
阿耀兔子一样跳开,第一反应也是整理仪表。
两人都收拾停当,这才打开休息室门。
沈悬走在前面,过了门口,阿耀才像影子般,合身跟上。
等到沈家老长辈来了,沈悬借坡下驴,卸了担子,就借口离开。
沈家从上到下,没一个敢吱声。
沈悬如劈开海浪般走出,人群自动后退。
他不禁想到,刚穿过来那天,病房外,这群人生怕气不死原身。
一张张三八漏勺嘴,喋喋不休地吵着。
沈悬站在致哀厅门口,回头眺望,沈兆隆硕大遗像下,一片凄风楚雨,摇摇欲坠。
他笑了,死就死了吧,死了,清静!
出来停车场,沈悬把阿耀叫上车。
雨停了,天依旧阴着,他们这才看清大东道殡仪馆的样貌,白墙黛瓦,松柏长青。
远远能看见火葬厅,早上第一炉已烧起来。
有一堆白衣孝子,对着冒烟的烟囱,长跪不起,送亲人最后一程。
车驶出大门,死生抛在身后。
沈悬累得不行,闭眼支着额头说:“你搬回来吧,在我眼皮子底下,我好安心。”
“好的,大哥!”阿耀喜出望外。
沈悬半睡半醒,突然一激灵,睁眼瞪他:“这不会也在你计划里吧?”
“我怎么会算计大哥,别冤枉我。”阿耀撇开脸,还挺生气。
沈悬咬着牙骂:“狼崽子!”
……
沈泉收到沈兆隆身亡的消息,怕大哥有事,连忙搭飞机往回赶。
他特意定在港城落地,就是想顺路看看流浪汉沈涵。
文永思出国前,过意不去,给沈涵发了封邮件,告知他前因后果。
其实沈涵狗肚子里憋不住二两屁,没过多久,就竹筒倒豆子,全跟陈凉水坦白了。
两个人,终于有一个半脑子,这才搞明白其中蹊跷,确定沈涵被他大哥做局了。
不过,沈涵现在不在意,甚至感觉过得比任何时候都轻松惬意。
他找了份二手车行的活,他是开过豪车的人,说起来头头是道,还挺招人喜欢的。
陈凉水也辞了KTV晚班,去女仆咖啡上白班。
这样两人时间相配,能一起吃个晚饭,散散步。
沈涵的工作不是全职,因此发周薪,钱少但来的快啊。
他把工资卡给了陈凉水,兜里每天就剩个买三明治的钱。
他要攒钱,给陈凉水换个人少的合租地,最好能离地铁再近点。
他们那里,住着一头爱偷窥的猪,一头大吵大叫驴,和一只永远霸占卫生间拉屎的狗!
沈泉开车到门口,看着弟弟打卡下班,穿着最多二十块钱的超市T恤,快步走过马路,朝他奔来。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阿耀(艹皿艹):李飞光,怎么哪儿都有你!晦气!
李飞光︿( ̄︶ ̄)︿:老子来烧纸,要不你也来点?
39 第 39 章
归巢
沈涵个高, 长手长脚,原本麦色皮肤,被晒成浅棕, 紧致光滑。
他眉眼深浓,五官立体, 脸上留白少, 乍看非常有侵略性。
沈涵穿着八块钱的人字拖,踩上他二哥七百万的库里南。
“二哥, 你怎么来了?”沈涵热得汗流浃背,掀起衣角擦汗, 露出紧实的腹肌。
这家狗屁二手车行, 每天下班,提前一小时关空调, 大家一起蒸桑拿。
沈泉开大空调, 又给他拿瓶水, 最后掏出手绢给弟弟擦汗。
“怎么还不回家?”他也打过工, 知道其中心酸, 格外心疼。
沈涵咕咚咚喝水, 一抹嘴,接过手绢自己擦汗:“二哥, 你手绢还挺香的。”
他岔开话题, 明显是不想讨论。
“你也不找个坐办公室, 能吹冷气的工作。”沈泉抱怨。
沈涵指着自己鼻子:“二哥,你太看得起我了。我就一高中毕业, 去写字楼只能做保安。这里挺好的, 起码车我熟啊。”
“唉, 我现在也挺后悔, 没好好学习。”他喝掉剩下的水,感慨,“这知识啊,就像内裤,看不见,但还挺重要的。你在家一定盯死沈瑜,小王八蛋,高中都上不下来,妥妥东莞后备役!”
沈泉心情复杂,感叹弟弟长大了,成熟了。
沈涵是家里最不着调的,花天酒地,花钱如流水,小小年纪就拥有别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财富。
锦衣玉食,金屋银帐都不足以形容,他生活、玩乐的奢侈程度。
刚听说他现在,跟人合住群租房,七八个人一个卫生间,每天为洗漱发动战争,沈泉的心和手都是抖的。
兄弟里他们年龄相近,沈泉最了解沈涵,他骄傲的像只孔雀,会把每根花尾巴,都啄得油光水滑,嘚嘚瑟瑟地满街跑。
而现在,好像被人拔过毛的秃鹌鹑,精神饱满,爪子在脏兮兮的地里刨食。
沈涵好久不见沈泉,亲近得很,喋喋不休诉说落魄见闻:“陈凉水说,我去捡垃圾都分不清什么能捡,第一天就能被毒死。”
提起陈凉水,他眼睛亮亮的,笑着露出单侧小虎牙,痞痞的,又格外纯情。
沈泉不满:“你犯错遭罪活该,不回家,还让人家陈凉水,跟着你受罪,明明可以过好些,你又在发什么疯?”
“二哥,我再喝瓶水。”沈涵眼睛还笑着,表情淡淡的,“我跟陈凉水,不是你想的那样,他救过我的命,是恩人,我们没、没在一起。”
沈泉大惊:“没在一起?没在一起,你跟他住一屋?”
“瞧你说的,难听不难听?”沈涵不乐意,张嘴捅他一刀,“你上学还跟仨男的住一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