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兄如父,专治不服(30)
乔良摸着另一半床榻,睡了十一年,也可以没有半点温度。
得不到的,倒也不必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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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良背叛了宋时扬,宋家产业半数易主,宋时扬地位岌岌可危。
股权投票最后一晚,乔良突然收到病情诊断。
友人看出他在犹豫:“乔良,人要是嘴硬,就最好硬到底,千万、千万别心软。”
一语成谶,最后时刻,投票反水,乔良带着想搞死宋时扬的恶鬼,一起下地狱。
之后,他像偏执、疯狂的母亲一样,一把火烧掉宋家老宅。
只来得及面对焦土的宋时扬,发誓要抓回乔良。
如果不能在一起,那不如因恨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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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宋时扬蹲在病房门口,托着乔良的脚踝,细心为他穿上拖鞋,熟练的不像是养尊处优的少爷。
乔良垂目:“大少爷,戏做过头儿,就没意思了。”
宋时扬微顿:“地上太凉。”
乔良笑了:“半生、半条命都给你了,不是让你跪在这儿,给个废物穿鞋的。”
宋时扬眼眶通红:“别这样好吗?求你。”
*
宋时扬提着保温汤盅,小心翼翼敲开门。
乔良浴袍散乱,湿黑发丝垂在额前,指间夹着根细长香烟,不是他常抽的牌子。
宋时扬惊觉不对,问道:“你在干嘛?”
乔良依门,抱臂轻笑:“快活啊。”
宋时扬下颚紧绷,在暴怒边缘,最后也只能说句:“别着凉了。”
*
乔良掐灭烟:男人就是贱,你爱他的时候,他要你的命,你把命给他了,他他妈掉头跟你讨爱,你说,是不是天生的贱骨头。
22 第 22 章
我想回家(三合一)
宋回返回校医院, 陪沈泉打完点滴,又取了药,再将人送回宿舍, 还去外面买了些吃的。
全程细心耐心,好似他们之间没发生过任何事。
沈泉已经很累了, 没心思想太多, 舍友都去上课,宿舍难得安静, 他很快便睡着了。
宋回对学校的熟悉程度,远超沈泉。
A大研究生校区在市中心, 又小又挤, 楼间距有限。
沈泉所在的宿舍楼,就在食堂对面。
食堂二楼靠外, 有家小咖啡店, 难喝又贵, 但架不住来装逼学习的人多, 直至今日还未倒闭。
宋回找到靠落地窗的单人位, 要了杯咖啡, 看着沈泉拉上窗帘,灯光熄灭。
从现在起, 他就是一只狩猎的野兽!
窗外细雨绵软地下着, 不久地面湿透, 来往的学生撑起雨伞,自上而下看过去, 好似长出来的花蘑菇。
宋回心理素质极好, 居然能分心欣赏着这一切。
突然, 他余光瞥见沈泉宿舍灯亮起, 不知是舍友回来,还是沈泉起了。
无论哪种情况,都到了该出手的时候了!
宋回特意等了十多分钟,才拨打沈泉手机:“小泉,别睡了,出来吃点东西吧。你不是说,我们要找个地方,好好谈谈吗?”
他的眼睛一动不动,望着对面宿舍楼,是礁石上猎隼紧盯猎物的表情。
沈泉是被舍友吵醒的,他攥着手机沉默很久,不知道该不该答应。
今天的宋回让他感到害怕,已远远超出他对这个人的认知。
“小泉,你不说好聚好散吗?”宋回循循善诱,“我也想通了,终究是我让你太过伤心,我不能给你想要的生活、幸福。我……决定放手,但是,我不希望就在电话里,如此草率。毕竟我们认识十年,十年啊,三千六百多天。我请求你,出来跟我一起,为这些日夜画上句号。”
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稳重,有诱惑的安全感,让人难以拒绝。
沈泉生病的脑子里,像一锅开水,沸腾着,蒸煮着,无情地回忆着两人相处的日日夜夜。
“好,我换衣服,说清楚我们就分手。”他哑着声音答应下来,“宋回,我跟你是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宋回挂断手机,不着痕迹地笑了。
再绝情的血脉,再决绝的答案,都架不住少年相依的感情,哪怕沦落为欺骗……
沈泉病还没好透,睡觉出了一身虚汗,只换掉里面衣服,重新裹上厚围巾。
他消瘦得厉害,显得眼睛特别大,雾蒙蒙的惹人怜爱。
宋回撑着把黑伞,站在宿舍门外。
他身材高大,穿着灰色长大衣,面容英俊,带着儒雅随和的笑意。
进出同学无不投来羡慕的目光。
他远远看见沈泉,捂得跟只企鹅似的,慢悠悠走出来。
宋回在他走下台阶的一瞬,恰如其分遮下雨滴。
沈泉道谢的同时,摸了下胸口,刚刚换衣服,把大哥的签字笔忘在桌上了。
他飞快回头,想要回宿舍拿,却被宋回一把抓住。
“你干什么去?”他再镇定自若,也无法掩盖紧绷到快要断掉的神经。
沈泉的一举一动,都是在他的神经上热舞。
“我的笔忘记带了。”沈泉拽袖子,企图逃离他的钳制。
宋回在冻雨中,背心湿透,笑着说:“哦,那快去拿,我等你。”
沈泉把他的宝贝签字笔,小心翼翼藏在胸口,再度返回。
他还跟隔壁借了把伞,和宋回一前一后,走在雨中。
意识里,无论遮雨还是避阳,只要与宋回在一块,两人就没有分开打过伞,这样的日子结束了。
沈泉心里升起一阵解脱的快//感,原来,他一个人也不是过不下去。
他们来到停车场,宋回启动热车,让里面暖和点。
沈泉低头站在一边问:“要去很远吗?可不可以就在学校附近,我……想睡觉。”
“不远,只是走过去太冷,你还在生病。”宋回眯起眼睛看他。
长得太漂亮,又乖又笨的兔子,在野外是活不下去的。
……
开过三个红灯,车子拐上滨海路,向着老城区鳞次栉比的城中村驶去。
宋回沉默开车,表情淡漠,眼白带着浓稠殷红。
刚刚彭雪薇给他发信息,只有一个ok的手势。
那是他们的信号,私人高利贷金主已到位,就等送货上门了。
“我们要去哪里?”沈泉坐在副驾,不安地抓紧安全带。
当宽敞主干道,换成纵横交错的小路,城中村的牌坊在昏暗里,掠过头顶。
他出生在这个城市,却从未来过这种地方。
那些此起彼伏,花花绿绿的招牌,泥泞坑洼的街巷,黑不溜秋的小店,和脏兮兮的灯泡,组成一幅光怪陆离的画面。
宋回没有回答,拧开广播,电台里是一首粤语老歌。
淡淡忧伤的女声,唱着:这一刹,情一缕,影一对,人一双,哪怕热炽爱一场……注①
“带你去看看,我出生的地方。”宋回握紧方向盘,仔细躲避行人,和猛窜而过的电瓶车。
沈泉有点懵:“你、你家不是在,在水林广场那边吗?”
“那不是我家,是我爸家。”宋回从后视镜里,看见他惊讶表情,觉得有点可笑,“我出生在这里,我妈死在这里。”
宋回面对沈泉,是极度自卑的,不会剖析心底最深处的痛苦。
滋养出温柔亲和,善解人意的面孔,是他阴暗、仇恨、屈辱、困顿的童年。
如今,他试图将恶分解给沈泉听,不过是为了抵偿,那一息作为人的不安。
“对不起,我不知道。”沈泉很善良,有点难过。
又拐过一条湿滑小巷,宋回开口说道:“我两岁多,我妈死在这里,我什么都不记得。我阿婆说那时候,我们住的巷子特别窄,两边都是做生意的铺子,楼是细长的,棺材上不去,也下不来。”
他车开得很稳,冰冷没什么语调,像是说着别人家的事情:“所以,我妈没有棺材,是被被子、席子卷下去的,趁深夜没人,不打扰人家做生意。”
“算命的说我克亲,于是我被送到乡下阿婆家。说来也奇怪,我爸死了老婆,送走儿子,居然时来运转,赚了钱,在城里买了单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