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男神(21)
吴虹在进门后的第二年,就为沈国宁生下了一个儿子。
——是的,没错。沈雨泽成长于一个如此畸形的家庭。
沈雨泽出生那天,遇到了百年一遇的大雨。大雨连下了数天,雨水汇聚到一起,沈家别墅后山原本已经干涸的洼地,居然出现了一片水泽。
于是沈国宁大笔一挥,给小儿子取名叫沈雨泽。
从小到大,沈雨泽都很不喜欢自己的名字,他觉得自己的名字里有太多水,所以他的生活总是充斥了母亲的眼泪,和那些潮湿、阴霾与湿漉漉的水汽。那些水渍像是跗骨之蛆,包裹着他,缠绕着他,把他压在深深的寒潭之下,让他无法呼吸。
只是没想到兜兜转转一圈,现在的他居然搬到了一个以水命名的城市。
沈雨泽回到了空荡的家里,贴心的管家帮他把购买的辅导书送进书房。
他进屋后还未来得及喝一口水,吴虹的电话就杀到了。
沈雨泽转学来椒江,吴虹一直极力反对。近几年她的精神状态大不如前,沈国宁把她送到了某个山清水秀的疗养院进行疗养,她却没能好转,反而愈发乖张。
她对沈雨泽有着堪称病态的控制欲,几乎是24小时全面监控。沈国宁前两个孩子上什么学校,沈雨泽就要上什么学校,沈国宁的大儿子喜欢骑马,那沈雨泽就要去学骑马,沈国宁的大女儿喜欢去听音乐会,那沈雨泽就要去听音乐会……
电话刚一接通,吴虹张口就是兴师问罪:“小泽,你今天怎么没在家?”
沈雨泽把电话开了免提,扔在一旁。他坐在电脑前,分心二用:“我今天和同学出去了。”
“同学?”一听到这两个字,吴虹的语气更不好了,“椒江那种小地方出来的人,和他们混在一起就是浪费你的时间!”
沈雨泽没说话。
他按下电脑开机键,主机飞速运转,欢迎页面在屏幕上呈现。
儿子久久不说话,向来控制欲爆棚的吴虹恼怒不堪:“你这孩子究竟怎么回事?也不和我商量,突然就从帝都转学走了!你到底为……”
“妈,”沈雨泽打断她的话,“我今天见到王诗雅了。”
这个名字瞬间转移走了吴虹的注意力,光是听到这三个字,她的大脑神经就开始隐隐作痛。她在电话里尖叫:“你怎么会遇到她?她来找你了?对,没错,一定是这样,我想起来了,那个狐狸精就是椒江人……”
“偶然遇到的。”沈雨泽早就习惯了母亲永远紧绷的状态,他一边回答着母亲的问题,一边操控着鼠标打开网页,“我和同学去一家书店买书,王诗雅在那里举办新书签售会,正巧遇到了。”
“新书签售会?呵,那些买书的人知道她是什么货色吗?如果不是攀上了你爸,她现在还是个实习记者呢!”吴虹嘴里毫不客气地咒骂着脏话,不惜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另一个女人。
她忘了(或者她装作忘了),当年她风光上位时,那位被她夺去“沈夫人”头衔的女人,曾咬牙切齿地告诉她:“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她也忘了,造成这一切悲剧的根源,根本不是王诗雅,而是把所有女人视作玩物的沈国宁。
沈雨泽从小看着这样的悲剧,他看到那个被他称作父亲的男人身旁,总是围绕着一个又一个或美丽或娇艳的女人。他用爱情欺骗她们,用金钱诱惑她们,用未来愚弄她们。
他厌恶这样的家庭、这样的悲剧,他厌恶这样的爱情。
耳边,是母亲不绝于耳的咒骂声。
沈雨泽没有出声,他早就习惯了。
他专注着操纵着电脑,鼠标轻点,一个藏在收藏夹深处的网页弹出,自动载入到最新页面。
他正在浏览的是如今年轻人之间最流行的一个社交平台,既有手机app,也有网页版。
沈雨泽曾经在朋友的邀请下使用过一阵子,但很快就因为无聊注销了账号。
没想到注销之后没多久,有一个朋友告诉他——“某件有趣的事情发生了”。
原来,在他离开之后,某只愚蠢的小老鼠披上了他的外套,开始在众目睽睽之下,演绎一出滑稽戏。
这只小老鼠是如此的胆大妄为,它在黑暗里肆意摸索着,并不知道自己居然闯进了某只困兽的牢笼。
而他的所作所为,也被那只安静的野兽注视着。
沈雨泽必须承认,这是他灰暗、压抑、勾心斗角的生活之中,遇到过的最有趣的事情。
为此,他不惜离开生长的帝都,来到了千里之外的小城。
听筒里,吴虹的咒骂一刻未停。
少年眼睫轻眨,深琥珀色的双眸注视着屏幕上刚刚刷新出的一条动态。
@fake-diamond:我想,我终于要有一个朋友了。【雨天】【雨伞】【书】
……
发完最新一条动态,陆平收起手机,藏到了抽屉里。
刚藏好,他的卧室门就被推开了。
穿着一身蓝色公主裙的妹妹蹦蹦跳跳地闯进了他的房间,陆安进屋从来不敲门,她永远是那副天真无邪的小公主样子。
“哥~!”安安邀功似的说,“今天下雨啦,你有没有让艾莎公主保护你?”
想到妹妹塞给自己的那把雨伞,陆平嘴角抽了抽:“嗯,多亏了你的雨伞,哥哥和哥哥的同学都没有淋湿。”
听到自己帮到了哥哥,安安更开心了。
陆平拿过书包,把那本中英文对照的艾莎公主童话书送给了她。
果不其然,小姑娘看到封面上的公主后,顿时兴奋的尖叫起来。她迫不及待地举着书跑下楼,拿去给爸妈炫耀。
家里隔音不好,即使陆平在卧室里,也能听到妹妹兴奋的声音:“妈妈,你看哥哥送了我什么礼物!”
“哎呀,是一本英文书呢!你谢谢哥哥没有?”
又过了一会儿,门外响起一阵脚步声,套着围裙的陆妈妈从楼梯走上来,站在了陆平卧室外。
“平平,今天和同学出去玩,开心吗?”陆妈妈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椒江天气湿冷,再加上她常年劳作,一双手粗糙的不得了。每逢冬天,这双手就会布满冻疮,她就是用这样的一双手,捏了无数只嵌糕,把陆平送进了全市最好的高中。
陆平点点头,从书包里拿出买书剩下的钱,还给了母亲。
陆妈妈没接钱:“平平你自己留着吧,好久没给你零花钱了。”
“我要什么零花钱啊。”陆平很懂事,“吃饭有饭卡,坐车有公交卡,我没什么花销,拿着也没用。”
“怎么会没用呢。”陆妈妈说,“你今天和朋友出去玩不就用上了吗?你们小孩子喝奶茶、吃烤串,这都需要钱啊。”
陆平脑中顿时浮现出一个画面:放学后,他和沈雨泽勇闯小吃摊,左手一杯芋泥椰奶啵啵茶,右手五串烤面筋……呃,打住打住打住!
沈雨泽从头到脚,也不像是能喝奶茶吃烤串的人啊!陆平把脑海中的幻想全部赶走。
不过妈妈说的对,在身上留些钱还是有用的。陆平没再推辞,把钱收了起来。
陆妈妈又和儿子聊了几句,她惦记着厨房里烧的菜,没说几句话就要下楼了。
“妈!有件事忘了说。”陆平忽然叫住妈妈。
“什么事?”
陆平眼睛弯弯,一片春光灿烂:“周一早上,我想带一只嵌糕给我的同桌尝尝。”
第14章
每座城市最先苏醒的永远是清晨的集市。不到六点,北岸“CBD”就被熙熙攘攘的人流填满。
陆妈妈掀开木桶上的盖布,白生生的年糕胚子还热得烫手。她麻利地切出一角,正要按照惯常的手法压制成饼,原本蹲在一旁看书的陆平突然开口。
“妈,这个我来吧。”
他放下手里的书,走到案板旁,接过那团软而不黏、弹性十足的年糕胚,手腕一翻,就把它摔在了案板上。陆妈妈的嵌糕摊支了这么多年,陆平耳濡目染,也学会了包嵌糕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