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过敏原(31)
乐知时继续道:“被你说中了,所以我才生气。”
“我……”王杰的话梗在喉咙。他打架闹事、旷课翻墙、欺负同学,把老师不让做的事做尽了,可他早已麻木,这些小事算什么?什么都不是。他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未来一眼能望到底,长大后成为游手好闲的大混混。
但他没有想到,自己会因为一句骂人的话而产生愧疚感。
“但出手打人是我不对。”乐知时垂下眼,“对不起。”
事情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王杰有些失措,他只是想报复一下多管闲事的乐知时,所以扎破他轮胎,找人堵他,给他点小教训,让他以后不敢逞能装英雄。可现在听到乐知时说的话,看见他脸上尚未完全消退的淤青,王杰慌张起来。说到底,虚张声势的只有他自己罢了。
“你……你别给我摆出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王杰作出一副嫌弃的语气,但手指却抓住了校服裤的布料,“你看你那个熊猫眼,老子也揍你了,扯平了。”
说完,他的语气弱下来,“那什么……我骂你那句,不是故意的,我没这么恶心人。”
蒋宇凡在一旁小声打岔,“那你还欺负同学……”
“那是因为他在背后先嚼老子的舌根的,他说我爸……”王杰猛地顿住,表情像是很生气,又像是有些尴尬,“……他把我家的事拿出去乱说,还说我是小偷,让老师翻我桌子和包,老子是没钱,可老子从来没有偷过他的钱!”他似乎有些激动,说到这件事眼睛都发红,但又很快意识到眼前的这些人跟他还有过节,语气就变了,“……那他要瞎说,我就明抢,怎么着?程明明就是欠!”
他似乎也知道自己这番说辞并不占理,所以更加面红耳赤。
乐知时沉默着听他说完,注视着他的脸,忽然发现世界果然比他想象中复杂。哪怕是自己,也不是一腔大义见义勇为的英雄,只是听到一句“没有爸妈管”的话,戳中了伤心处,才会打破不出风头的行事作风上前出头。
被救的人,救的人,还有施暴的人,没有一个是热血漫画里非黑即白的角色。此时的他甚至分不清,程明明和王杰,究竟谁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谁是施暴者。或许两者兼有,矛盾共生,所以他们之间的羞辱和暴力才无止尽循环。
或许这就是宋煜所说的无法抵消。
“那你也不能欺负同学,这是不对的。”尽管不够成熟的他给不出一个破局的策略,但乐知时吸取了教训,他看着王杰的眼睛,语气很认真,“就像我不应该出手打人一样。”
王杰沉默了几秒,乐知时就这么笔直地望着他,像是很期待得到回应一样。王杰从没遇到过这么奇怪的人,他别扭地瞥过脸,“我懒得跟你扯,你是乖宝宝、好学生,我可不是。”
说完,他瞟了一眼不远处的宋煜,对方也在看他,眼神冷漠,他有些犯怵,但心里又升腾出一股难以言说的微妙情绪,像是羡慕。
让他想起总是难堪的儿时记忆,心里不大舒服。
王杰清了清嗓子,“我走了,今天的事我也对不住你。”他又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皱皱巴巴的二十块钱,拉过乐知时的手,拍他手上,“修轮胎的钱,给你,我就说这么搞很傻逼,非撺掇我,还害得老子倒贴钱。我跟你说,这次真两清了,在学校咱们就装不认识,井水不犯河水。”
说完,他从地上捡起自己的校服外套,抖了抖灰,转身朝小巷子另一头走,转角前脚步停了停,最后朝右,身影消失。
乐知时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纸币,心情复杂,但他不知道怎么形容。原以为会发生像电视和漫画里那样轰轰烈烈的桥段,身为主角的他击退坏人,最后取得胜利。
现在他发现,生活里鲜少存在无往不胜的主角,也很难见到十恶不赦的反派,他们都是别扭的小孩,会因为冲动做出并非本意的事,有的可以一笑而过,有的或许越陷越深,最后被各种情绪裹挟着偏离最初。
如果当初他无视了王杰那样一句话,后面的事大概就不会发生。
可是,假如再给乐知时一次机会,他依旧会因为那句话而生气,只是那时的他会向王杰说明情况,并且要求王杰对他的妈妈道歉。
巷子口的另一头空空荡荡,街道上的每一辆车都很慌张,他没继续看,转过了身。
他相信王杰也会道歉的。
怀着这样的心情,乐知时回到了宋煜的身边。宋煜把书包递给他,“回去吃饭。”
“你也一起吗?”乐知时抬眼。
宋煜微微点了点头,脸上没有露出丝毫责怪他的意思,令乐知时放心许多。蒋宇凡凑到他身边,“这展开跟我想的不一样啊,我还以为你们要打一架呢。”
“不能打架,打架不好。”乐知时对他强调,也对自己强调。
蒋宇凡像个大爷那样欣慰地拍了拍他的肩,“可以,你成长了。”
三人骑车去到餐厅,蒋宇凡和他并排在后头,慢慢悠悠,乐知时发现宋煜单手控车把手,还觉得特别酷。加上蒋宇凡一直在他边上夸宋煜厉害,问他在哪儿学的,他也想报班。乐知时就越发觉得宋煜酷。
乐知时不常带朋友来餐厅,这是第一次,所以林蓉很开心,张罗了一大桌子硬菜,南瓜打底的粉蒸排骨,清蒸武昌鱼,泡椒爆鸡杂……把蒋宇凡都看愣了。
“还上啊。”乐知时试图拦住林蓉,“够了吧……”
“等你们好久了,尝尝这道菱角粉丝闷牛腩,秋天最后一批菱角了,过了这茬可就要再等一年了。”林蓉将砂锅盖子掀开,浓厚的香气扑面而来,她给蒋宇凡舀了一勺放在米饭上,“快吃,炖了三个小时,一抿就烂。”
“谢谢阿姨!”蒋宇凡有些惊喜,小声对乐知时说,“阿姨人也太好了,这么热情,和学长一点也不像啊。”最后一句声音格外小。
“也不像宋叔叔,”乐知时也小声对他说,“我哥这是隔代遗传,随外公。”
“哦~这就说得通了。”
见林蓉一颗心扑在新带来的小同学身上,乐知时瞥了眼宋煜,怕他吃妈妈的醋,想给他夹菜。他举起筷子挑了好一会儿,盯上了粉蒸排骨最上面那一块,肉厚油润,看着就好吃,他正要下筷子,宋煜夹的一筷子素炒三丝就已经落到他碗里。
“多吃蔬菜。”宋煜淡淡说。
乐知时很开心,还是把挑好的那块排骨夹到宋煜碗里,并且把旁边那块给了蒋宇凡,然后颇有些得意地吃了一根茭白丝,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懂事的人。
忙活完林蓉也坐下来,一顿饭几乎都是她和蒋宇凡在聊天,聊乐知时在学校里的事,也聊他小时候。乐知时偶尔也说上几句,但大多数时候都在吃饭,对他来说,吃饭是非常重要的事,要专注品尝美食。
“阿姨,我听乐乐说他小时候学过跆拳道啊。”
听到这个,乐知时一下子抬起头。
林蓉点点头,“是学过一阵子来着,哥哥学的时间更长。”
蒋宇凡又说,“太酷了吧,我小时候怎么没报个班儿呢,我妈真不争气。”
“噗。”林蓉被他逗笑了,“我也是觉得男孩子练那个,又帅,又能强身健体,才让他俩去的,特别是我们家乐乐,从小体弱多病的,体质特别不好。我还录了视频呢,乐乐小时候抬着小短腿踢木板的视频,特别可爱。”
乐知时严肃地强调,“我的腿是我们班男生里最长的。”
“是是是,谁不是从小短腿长起来的啊。”林蓉继续说,“学那个还挺辛苦的。练基本功什么的,得绕着训练场跑十圈呢。”
宋煜忽然间想到了什么,一直沉默的他忽然笑了出来,声音不大,但特别引入注目。三个人都看着他,宋煜才清了清嗓子,“没什么,想到某些人跑不动步,被教练惩罚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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