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33)
杨素素没有了早上那一股张扬劲儿,一张漂亮的小脸梨花带雨,娇柔如水,满是担忧。
“你……没事吧?我表哥,不是我让他去的……你以后也不要为我打架了,好不好?”
前面两句还正常,到了第三句又开始莫名其妙起来。
“我不是为你打架的,别想多了。”盛朗抓着林知夏的手腕,拉着他上楼去了。
身后,杨素素的小姐妹嘀嘀咕咕:“没事儿……越不在意你,其实越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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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一段时间,盛朗确实安生了许多——因为期中考试来了。
九中是省重点高中,对学习抓得极紧,将走班制和末尾淘汰制度融会贯通,每次大考都像一场大逃杀,考不过去就会被淘汰到下面的次一等的班级里。
好学生们想精益求精,中等生不想被淘汰,差生中也有些上进的想努力往上走一两步。于是那一两周里,全学校学习氛围相当浓郁,老师们前所未有地省心。
林知夏开有一个私人小补习班,学生就盛朗和孙明珠两个。期中考试前一周,这个班天天开课刷试卷,鏖战到半夜。
孙明珠高一考进来的时候,和盛朗一个班,都是八班。两人在教室里一碰头,都不约而同地冒出一句“卧槽”。
永安北区小一姐和南区小一哥,私下可以一起玩,但是在学校里本该是王不见王的。
跟着盛朗一道上了两个月的课,孙明珠彻底领教了盛朗惹是生非的体质,生怕被他牵连,发誓一定要考到前面的班去!
而盛朗整天被林知夏拎着耳朵写卷子,稍微偷懒就要被鞋底抽。
盛朗的脑子并不笨,反而很聪明。他只是学习习惯不好,又有些厌学。一旦发挥出体育精神,毅力卓绝,进步也不小。
于是两人又双双地考进了七班。
开学报到一碰面,又不约而同:“阴魂不散!”
这次期中考试,孙明珠特别发奋,朝着六班进军,就差点抓一只公鸡来撒血了。
盛朗倒是有点吊儿郎当。
有全国冠军的金牌在手,他的升学压力不大。如果不是为了等林知夏确定升学的学校,他早就走保送这条路,退出高考大军了。
不过也就因为盛朗不想走保送,想自己考大学,让老师和外婆都挺对他刮目相看。
只要盛朗能如过去一样听林知夏的话,老实补课,文化课考过体校录取线并不难。
这小子虽然是一匹难以驯服的狼,但是脖子上拴着一根绳子,被拽在林知夏的手中。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被那变态弄得PTSD了,所以有点抗拒自己的性取向。
第27章
数日后, 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了。学校把成绩连着分班情况张了榜。
榜前人头攒动,有人高兴有人哭。
盛朗嘴里叼着一根牛奶味的棒棒糖,溜达着去看榜,正巧碰到孙明珠手舞足蹈地从人群里钻出来。
“哦哈哈哈哈——老娘终于不用和南区那个男狐狸精一个班了……”
话音刚落, 就和南区那个“男狐狸精”打了个照面。
“恭喜啦。”盛朗哼到, “进哪个班了?”
“理科六班。”孙明珠喜上眉梢, “你还是在七班。对了, 小夏又是年级第一。真有他的!”
林知夏进了高中后,发挥得越来越稳, 从来没有掉出过前三。
前阵子二、七、九三个重点中学组织了一场高中部联考, 林知夏就拿了年级组第一名。
当时学校将他的试卷复印了一份, 贴在二年级的每个教室后面,以供同学们观摩。
听说还真的有学渣朝着他的试卷磕头祈祷。
“小夏呢?”孙明珠问。
“在生物兴趣班上课。”盛朗说,“他都这咖位了, 哪里还用亲自来看榜?”
“说的也是。”孙明珠笑, 又朝前方的荣誉墙一指,“你看, 又有女生地给小夏贴红心去了。”
林知夏的照片就从来没有从学校的荣誉墙上摘下来过,而且基本都挂在第一排最前面的位置。红底, 蓝校服,白净俊秀的面孔, 很少能见到这么漂亮的证件照。
因为挂得高, 想要够着还得踩凳子,可这也没能阻止女生们前赴后继地往上面贴红心。
粉红的, 粉紫的,亮晶晶的,围着林知夏的脸组成一颗大桃心。
“丑死了。”盛朗嫌弃。
“你的照片也贴满了。”孙明珠说, “比小夏的更丑。”
盛朗也是艺体荣誉墙上用不落的明星,照片被晒脱色了就换一张新的,横竖还是第一名的位置。
盛朗的照片也被深深浅浅的小红心糊了一脸,其中还有两三颗蓝心,特别显眼。
蓝心是男生贴在心仪的女同学照片上的,怎么贴到自己这里来了?
“哪个傻逼的手那么欠?”盛朗冷声骂。
也就孙明珠和他交情好,还能就这事开两句玩笑,说:“喜欢你的男生呗。我就说你是个男狐狸精,男女通杀。”
盛朗黑着脸把蓝心给撕了下来,揉成一颗小纸团。
路过林知夏的照片前,顺手一弹,纸团击中了林知夏的脑门。
林知夏正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话,忽然感觉被人在脑门上弹了一下,不由得抬手揉了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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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夏所在的,是九中的生物兴趣小组。
起“兴趣小组”这个名字,其实也是欲盖弥彰。
提倡素质教育的大流下,教育局不准学校设立补课班。于是学校变相地成立了不收费的兴趣班,但是只收老师推荐过来的优等生,行的还是补课之事。
比如这个生物兴趣小组,都是生物学科的优生,一部分是要参加明年的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的。林知夏和几个同学还是这个竞赛的种子选手,老师的重点培养对象。
说到林知夏选择生物,也是个小故事。
这孩子在初中刷了三年奥数,到了高中后,就有点腻味了。
高一的时候,学校各兴趣小组到处抢优等生,数理化三大科的老师都来游说林知夏去自己的小组。
林知夏没有什么特别的偏爱,于是问了一个很有个人风格的问题:“学什么最赚钱?”
各科老师各显神通,纷纷例举专业内的大能、名人,展示行业的前景。
一旁的生物老师冷不丁道:“当然是学生物赚钱啦。没看现在生物科技多红火吗?人呀,只要活着,就要生病,要衰老。治病和制药是永远都被需求,永远不会被淘汰的专业。”
于是林知夏跟着生物老师走了。
虽然是图好就业,可认真专修了生物后,林知夏渐渐喜欢上了这一门学科。
从生命的起源到终结。从植物的光合作用,到细胞的分裂,从染色体到遗传密码,从植物的生根发芽,到小动物噗通噗通的心跳……生命展现着她无穷的奥秘,带来魔法般奇妙的感官刺激。
林知夏喜欢徜徉在知识的海洋,就像盛朗喜欢游泳一样。这里自由,博大,滋润着他,供养着他所需的所有精神食粮。
林知夏终于找到了比攒钱更有趣的事,找到了自己一生为之钻研和奋斗的方向。
而且,他还在兴趣班上认识了一个小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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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姐有个非常文艺动听的名字,叫叶云漫。
她高林知夏他们两届,是来九中插班的高考复读生。
林知夏认识叶云漫,是在生物兴趣(补课)班开班的第一天。
那天他一走进教室,就见同学们正围着一个人。
不见其人,先闻其声。叶云漫的声音非常温婉甜美,普通话字正腔圆,语速不疾不徐,正在和同学们讲着自己当初参加生物竞赛时的一些经历。
“来复读的一个师姐。”同学对林知夏解释,“竞赛拿过省二,挺漂亮的,可惜……”
可惜什么?
人群散开,中间坐着一个少女。雪白清秀的鹅蛋脸,乌黑的长发,头发上还别着一朵白花。
可惜少女坐着轮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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