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59)
大骨和许多药材熬出的浓汤,带着热腾腾的雾气,盛在白色的瓷碗里,看着就让人觉得暖和。
“谢谢。”林郁礼貌地跟老奶奶道谢。
老奶奶只是慈祥地笑了笑,朝林郁做了个手势,示意他赶快喝汤。
林郁低头喝汤,雾气腾上来,眼镜被熏得一片雾气,他赶紧把眼镜拿下来,擦干净,再戴上的时候,老奶奶正笑着朝林郁比划什么,林郁一脸茫然。
“她说你长得很好。”老爷爷跟林郁解释,指了指喉咙。
林郁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老奶奶是个哑巴。
等到程曦喝完汤,老奶奶已经包了十多只馄饨,小巧的馄饨摆在竹匾里,像一只只胖头胖脑的元宝,老奶奶虽然不会说话,手却很快,一块馄饨皮放进掌心,加上一团馅料,手指捏住馄饨皮,轻巧地一旋,一只漂亮的馄饨就完成了。
林郁站在旁边,看得入神。
老奶奶连续包了七八个,忽然抬起头,朝林郁笑,指点着馄饨,朝他比划着什么。
“她说让你看,这是莲花馄饨,这是元宝馄饨,这是抄手……”老爷爷一边调着酱料,一边看着老奶奶的手势,给林郁讲解:“老婆子很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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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碗馄饨上桌,林郁的是鲜肉馅,程曦的是刚剁的虾肉馅。
薄薄的馄饨皮包裹着鲜味十足的肉馅,馄饨皮在汤水里像云一样散开,汤汁鲜味十足,在带着寒意的凌晨,吃上一份热乎乎的馄饨,实在是太开心的事。
吃了两口,老奶奶忽然端着个碗过来,递给程曦,碗里是两个荷包蛋,显然是刚煮的,还带着热气。一个劲地朝程曦比划,让程曦赶快吃。
“小孩子过生日是要吃鸡蛋的。”老爷爷这样解释。
程曦竟然也乖乖吃了。
“馄饨很好吃。”林郁低声感慨:“应该告诉南仲远,他说他喜欢学各种食物。”
林郁对发传单事件一点不记仇--他压根不知道为什么说南仲远欺负他。
“南仲远学不会的。”程曦揭南仲远的短:“他只学得会菜式,学不会诀窍。”
“但是南仲远的菜也很好吃。”林郁替南仲远辩解。
“真正的大厨做的菜应该让人觉得温暖,不在乎好不好吃,南仲远太拘泥技巧了。”
“温暖?”林郁满头雾水:“是菜很烫的意思吗?”
“算了,你还是吃馄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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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馄饨,天色已经亮了一点,林郁跟着程曦往学校走。
“他们是福建人,没有儿女。”程曦忽然说了一句。
林郁怔了一下。
“相依为命。”他能找到的唯一一个形容词。
天已经快亮了,很快又是新的一天,上班族、民工、老板、早餐店店主、司机、医生……统统都要开始自己一天的生活,在这个两千万人的城市里找到自己的位置,为了生计而奔波。在这样的城市里,任何人都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而已。如果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就是无根之萍。有你,或者没有你,对这个城市,这个世界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唯有在这茫茫人海里与身边的人相依为命,才是真真切切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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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曦的宿舍还是照样,满地的东西,他把钥匙往玄关一扔,顺手开了灯。
林郁已经是第二次来了。
“你先洗澡,我先洗的话怕你等不及要睡着了。”程曦揉了揉林郁头发,给他把上次穿的睡衣拿出来:“要喝饮料自己去拿,电脑密码你知道的。”
明明才是第二次来,程曦的语气却俨然是老朋友了。
林郁洗了澡,穿着睡衣出来。程曦进去洗澡,林郁把他扔在地上的衣服都叠好,然后把篮球捡起来放进放球具的箱子里,皮带也整理好。
程曦出来的时候,房间里的地面已经被整理出很大一块空间,林郁正蹲在地上,努力把被他拆开的汽车模型复原。
程曦把手里的衣服往地上一扔,笑着揉了揉林郁的头:“你是田螺姑娘吗?小鱼……”
林郁正努力拼装发动机,没有搭理他。
程曦在他身边坐了下来,继续骚扰他。
“上次来怎么没这么贤惠啊……”程曦拿起已经拼好的模型看:“这都能拼好。”
“上次我是第一次来。”林郁认真地回答:“我妈说,第一次去别人家,要有礼貌。但是我现在是第二次来,就可以整理东西了。”
程曦已经习惯了林郁总是出人意料的逻辑了,自己去把被子拿出来,铺床。
“老规矩,你睡床上。”程大少爷给自己倒了杯啤酒,把林郁的包扔到一边:“既然是第二次,我可不可以看看你包里装的是什么。”
林郁弹起来,飞快地把包抢了回去。
程曦哈哈大笑。
如果他知道林郁的包里还装着林妈妈准备的“应急物品”,恐怕会笑得更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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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躺在床上,房间很暗,只有顶灯开关上有一点荧光,林郁听见程曦翻身的声音,他知道程曦还没睡。
“程曦,你在干什么?”
“想事情。”程曦是个奇怪的人,他明明看起来比谁都玩世不恭,却并不是脑子不想事的人,他不想,说明他不愿意去想。
林郁翻了个身,凑到了床边缘。
“程曦,你怕死吗?”
程曦枕着头,偏过头看着他。白小胥说他是烂人,其实并不是,至少烂人们没法做到林郁问了这样的问题上还像他一样淡定。
“为什么忽然这么问?”程曦在黑暗里朝他笑。
林郁忽然就觉得安心了。
他躺了回去。
“我小学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快睡着的时候躺在床上想问题,想我爸现在在实验室干什么,想着想着,我忽然很怕。因为我忽然想通了,原来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思想,他们看世界的视角,就和我一样。我只是六十亿人中的一个,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每个人都在过着各自的生活,所以如果我死了,这个世界仍然会继续,人类仍然会繁衍,而我会消失,不仅是我的身体,还有我的思想,我的意识会消散,这个世界上从此没有我这个人,我就不存在了。”
“然后呢?”
这些问题,说出来,只是普通的字句,但是当深夜的时候,你一个人躺在床上,想着这些,才会觉得毛骨悚然,这大概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人有自我意识,而不仅仅是本能。
“后来我去问我爸爸,”林郁说:“我爸爸是个化学家,他跟我说,古往今来,每个人都会死,孔子死了,牛顿死了,爱因斯坦也死了。我们也终有一天会死去。但是,在死去之前,我们会有几十年的生命,独一无二的生命,我们会有自己的思想,我们可以做任何我们愿意做的事,艺术,文学,或者科学,没人能阻止你。他说,他小的时候也想过这个问题,所以他决定当一个科学家,他要追溯这个世界的本源,时间从何而来,生命又将归于何处,总有一天,人类会找到这个世界的本质,然后豁然开朗。就像我们发现太阳系,发现银河,发现光速,发现量子物理,我们终会找到关于生命的答案。而这个寻找答案的过程,是一代代人用生命铺成的,支持我们追寻答案的那种东西,就叫做信仰。这和金钱无关,国家无关,和民族无关,甚至和生死无关。有了信仰,你就不怕死了。”
程曦在黑暗里翘起了嘴角。
“所以你学了物理吗?”
林郁默默地点头。
“但是,我妈妈的答案和我爸爸不一样。”
“我问我妈妈的时候,我妈妈正在收古画。她跟我说,我爸爸说的,只是一部分人的答案,这一部分也许出生的时候就有着极高的天赋,可以支持他们拥有信仰,并为之努力。但是这个世界上的六十亿人,绝大部分只是平凡人,他们都活在社会的规则里,生老病死,不过平淡一生。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办法来对抗死亡。每个人都会怕死,父母陪你半辈子,儿女陪你半辈子,但是这世界上,有一个人,那个人会陪你整整一辈子,你会长大,会遇见她,你们会相爱,会结婚,你们的生命会一起渡过,她仅有的那一辈子,会托付给你,用来和你一起过,而你也一样。你们会一起生活,一起渐渐老去,最终一起面对死亡。只要想想有人陪伴,其实死亡也没那么可怕了。”
程曦没有说话。
如果说林爸爸的回答还只是学者的信仰的话,那么林妈妈的回答,已经是大智慧了。
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的小鱼,自然也应该是耀眼的优秀吧。
“我现在已经不怕死了。”林郁侧过头来,认真地看着黑暗中的程曦:“你现在还怕死吗?”
程曦笑了。
他没有转移话题,也没有故弄玄虚。
“以前怕,”他摸了摸林郁的头:“现在好像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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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忘记说了……生日快乐,程曦。”
“晚安,小鱼。”
“晚安,程曦。”
63建城
十一月转眼就到了。
游戏里忙得翻了天。
程大帮主最近心情不错,除了因为游戏内容更新让游戏变得精彩了之外,还有某个不能说的原因。
易云攸家里有点变故,前段时间也是在忙这个,所以基本没跑学校来,要是他在的话,早就看出程曦的变化了。而剩下的几个人,一个南仲远自己也处于智商下降的阶段,一个晏斯梵性格本来就带着点邪气,就算看出来也只是冷眼旁观,绝不会好心帮忙。至于和程曦关系最近的林郁,对他来说,解读人类的情绪比考MIT的Ph.D还难。程曦心情好,他也跟着开心,不会去想这背后是为什么。
十一月月初,驻地系统开启。
狼族大概也知道要避逐鹿的锋芒,帮派驻地选在敦煌附近的楼兰城,反正那地方只是看起来荒凉,其实人流量很大,毕竟是主线任务的地点。倒是云无意的驻地就建在芜湖,有点挑衅的意思。不过程大帮主一句“一个个体小作坊能成什么气候”就轻飘飘带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