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不是美强惨,是Batson(172)
至于生活费什么的……说起来有点尴尬,他偶尔会用神奇队长的身体去做一些体力活来赚钱。
当然是背着所有人做的。
扯远了。
因为比利有过给自己报学校的经验,所以他明白这有多麻烦。
“有布鲁斯在呢。”
听到比利的话,杰森拍了拍比利的肩膀,一脸见怪不怪地说,“相信我,比利,在哥谭没有什么是布鲁斯钞能力解决不了的事情。”
“如果有那就再加两栋楼。”
至少他和迪克在上学的时候,布鲁斯都浅浅地发挥了一下他的钞能力。
第98章
钞能力。
杰森的回答成功让比利被噎了一下。
但不得不承认,杰森说得对,钞能力真的很有用。
“但为什么我和你在一个班里?”按理来说他比杰森小半岁,杰森应该在更高一年级才对。
“嗷,这个啊。”杰森对比利解释道,“因为这节课是选修,我正好报了这个。”
还有一个原因是杰森有点担心比利会不适应。
虽然比利已经在哥谭居住了几个月,但比利除了之前和他一起去洛杉矶看橄榄球那次,其他时候比利几乎没有离开过韦恩庄园。
哥谭和比利之前生活的福西特不同。
哥谭可是一座比号称自由之城的纽约还要自由的城市,在纽约警察把你拦下或许还能听你两句狡辩,在哥谭,警察把你拦下,如果你试图做些什么,警察会直接抬手把你击毙。
举一个很久之前的例子,当时的杰森还没有被布鲁斯收养,他还居住在犯罪巷,凯瑟琳也还活着。
在某次去便利店的时候他正巧撞见了抢劫现场。
抢劫犯娴熟地从怀里掏出枪让收银员把钱全部交出来,在犯罪巷附近开便利店的人都是有点反骨在的,收银员梗着脖子拒绝了抢劫犯无理的要求。
于是下一秒,枪声响起了。
倒下的不是便利店柜台的收银员,而是那名抢劫犯。
那是杰森第一次近距离的直视死亡。
杰森回过头,就看见那名刚刚开枪的的男人掏出警官证,对他们象征性地亮了亮。
便利店里的其他人对这一幕早已见怪不怪,收银员确定没有抢劫犯已经凉透了之后默默地把掏出一半的枪放了回去。
那一幕给年幼的杰森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但很快他就习惯了这一切,因为这一幕在哥谭实在是太常见了。
而福西特,尽管杰森只是前段时间去福西特接比利的时候去过福西特一次,但也足够杰森感受到福西特和哥谭的差别。
真要说的话福西特和大都会有点像,和大都会那种恨不得每个角落都遍布着阳光的感觉还不一样,杰森有点形容不出来那种感觉。
总之福西特和哥谭是截然相反的两座城市。
布鲁斯曾考虑过让比利跳个级,让他和杰森呆在一起,但这样又违背了他想让比利交更多朋友的初衷,最后索性放弃了这个想法。
……
“感觉怎么样?”下课后,杰森一边收拾东西准备去下一间教室,一边向比利问道。
“还行?”比利想了想,表情微妙地说,“就是教室的氛围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上课大部分人都没有在上课,太妹打扮的小姑娘凑在一起化妆涂指甲油,头发染得花花绿绿,男孩们则是凑在一起在打游戏,嘴里还在骂骂咧咧地说着脏话。
站在写字板前的老师对这一切视若无睹,只有在偶尔有谁手机的音乐声太大的时候,老师才会慢悠悠地说一句,“我不知道是你们谁的音乐,但麻烦你们小声一点。”
唯独几个认真听课做笔记的人在这里反倒像是异类。
“哥谭就是这样。”杰森收拾好东西,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他早就习惯了教室里的这些,“至少很自由?”
“我得去楼上的教室了。”杰森抓了抓头发,临走之前他对比利笑了笑,“中午见,比利。”
“中午见!”
等到杰森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教室,原本凑在一旁窃窃私语的人们瞬间凑了过来。
他们好奇地打量着比利。
“嘿,兄弟,你认识陶德?”一个棕色头发的少年率先凑了过来,他挤到比利面前,笑嘻嘻地问。
“呃,是。”比利有点被对方突如其来是热情给吓到,剩下坐在远处的一些人似乎也将注意力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有点奇怪,比利想,但他们好像没有恶意。
比利斟酌着用词,“杰森……他有什么问题吗?”
“拜托,那可是陶德,学校里最有名的几个人之一。”棕发少年对他挤眉弄眼地说着,“学校里最不好惹的人。”
“啊?”比利茫然地眨了眨眼睛。
“在刚开学的时候他就把最有名的几个校霸给打了一顿,他还放出狠话说再看见他们校园霸凌就见一次打一次。”讲到杰森曾经的战绩,棕发少年的情绪瞬间激动了起来,他一边讲一边伸手比划着。
“太酷了。”棕发少年眉飞色舞地说着,他眼睛亮晶晶的,讲到这一段的时候他还特意压低声音,试着学出杰森之前威胁人的气势,“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
所以……这人是杰森的迷弟?
从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的比利瞳孔巨震。
在听棕发少年激情说这些的时候,比利用眼神余光扫了一下教室,然后他发现,似乎大部分人对杰森的好感都很高。
杰森知道他在学校人气这么高吗?
“杰森·陶德,真的好酷一男的。”
棕发少年深沉地说,“而且他还是韦恩先生的养子,拜托,那可是韦恩,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
“你不知道学校里有多少人想抱上韦恩的大腿。”
“呃,抱歉?好像吓到你了。”激情地讲了半天,棕发少年才发现比利根本没有任何反应,同时他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他好像完全没有照顾到比利的情绪。
棕发少年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他对着比利伸出了手,“我叫约翰·宾。”
“威廉.巴特森,你可以叫我比利。”比利握住了约翰的手。
“所以,兄弟,你是怎么认识陶德的?”约翰笑嘻嘻地问道。
“呃……”约翰的这个问题让比利卡了一下。
如果他回答他和杰森是兄弟,那他怀疑以后平凡的校园生活就会离他远去。
但不说他和杰森是兄弟,那他要怎么说,总不能说他和杰森一见如故,所以聊的很好?
算了,反正阿尔弗雷德在下午放学的时候会接他们两人一起回庄园,还是实话实说好了。
但还没等比利说话,上课铃声就响了起来,没蹲到比利回答的约翰索性就坐在了比利旁边的空位。
“拜托,老兄,你居然在做笔记?”约翰看了看比利的本子,表情变得不可置信,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也是,陶德也很爱学习,你们俩能聊的来肯定是因为这个。”
“别写了,兄弟,这节课没什么可记的。”约翰自顾自地说着,“和我聊聊你怎么和陶德认识的,或者我和你讲讲他在学校的过去?”
“不了吧……”比利抽了抽嘴角,他真的不想坐在这里听一上午自己兄弟的彩虹屁。
“害,也是,如果你和陶德早就认识,那你一定比我知道的多。”
见到比利拒绝约翰遗憾地摇了摇头,但他很快就又兴奋了起来,“兄弟,好兄弟,你和我讲讲你是怎么和陶德做朋友的呗?”
“……”比利沉默了一下,他拽掉了两页纸,塞到了约翰手里,“好好做笔记吧,杰森喜欢认真听课的朋友。”
“!!!”约翰如临大敌地接过比利递来的纸,他说,“兄弟,再借我根笔。”
……
到了中午休息的时候,杰森无视教室里凑在一起窃窃私语的众人,径直拽着比利走出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