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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小丑竟是我自己(26)

作者:问鹤听竹 时间:2022-01-03 10:31 标签:穿越时空 悬疑推理 英美衍生 超级英雄

  但是——该死的,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他感觉到某个人,或者是某个幽灵,在凶案现场徘徊。之所以将他成为幽灵,是因为他没有留下任何足迹,他可能来过,但他的痕迹已经被完美掩盖,粉饰得太过完美,反而令人觉得不适。然而就在他做完这一切后,那位幽灵把自己的气息遗留在这间房子里,像是一个冷嘲,折磨着工藤优作的侦探的直觉。
  忽的,工藤优作在电脑操作面板的USB插口上,发现了一点血液痕迹,非常细小的痕印,看着像溅上去的血半凝固之后,是有什么东西剐蹭过。
  他凑上去仔细观察,钻入他的鼻腔的,是一阵淡淡的化学品,和海盐香水混杂的气息。
  工藤优作仔细观察,没错,这是鲜血喷溅出来,在接口上凝固之后,才有的刮擦痕迹,证明有人曾在凶案发生后拔插U盘。
  “你说这是有人在不明人士行凶后进入了案发现场的线索?”目暮警官看着那个痕印。
  工藤优作沉吟了好一会儿:“是的,他是盘旋在弘树父亲的凶杀现场的幽灵,这块刮擦痕迹,是他把U盘插进接口又取出时留下的。这就是他进入现场的原因,是为了得到电脑里的东西。”
  “是商业间谍吗?”
  “哪一家的商业间谍能够进入凶案现场,在满地的鲜血中不留下一个脚印、一缕毛发或一点指纹?目暮警官,你看我们周围,如果没有这个剐蹭的印子,我们能找到证据证明他进入过现场吗?没道理注意到了每一个细节的人,会不慎留下这样的剐蹭。而且U盘和USB接口处有一段距离,只要小心谨慎不会刮到,但痕迹偏偏留在那里。”工藤优作徐徐说道,“这说明这个痕迹是后来的人故意留下的。”
  目暮警官睁大眼睛:“那他为什么要留下这种线索?是挑衅吗?”
  “不是挑衅,是挑战书。”工藤优作笃定地说。
  是给侦探的挑战书。
  “那这个痕迹是什么意思?”
  “血迹……在凝固后的血液上留下的痕迹……我想,是‘跟着血液走’的意思。”
  工藤优作和目暮警官循着血迹,一路从主任办公室坐在的地下室走到一楼。这件大厦很是奇特,它是一个空心的、直立的圆柱形,如果从最上面俯视下去,就会看到两颗空心嵌套的圆环。为了防止有人失足,大厦在内侧修建了铁质的栅栏。据说是开发商层想要修建五个这样的大厦,蹭一波奥运会的东风,但只修建了一个就资金不足不得不停工。从地下室到一楼,有两处楼梯和一架电梯,全都没有设置监控摄像头。一到四楼是封闭的仓库,没有任何窗户,一楼仅有两个相对的出口,出口处有保安看守。工藤优作和目暮警官来到血迹的尽头,这里是两个空心圆环的共同圆心的位置,血迹就在这里消失了。
  失踪的人去哪儿了?
  工藤优作抬头望去,像是青蛙仰望着井口,他只看见了圆形的天空。
  -
  就在这时,所有孩子们都进入了“茧”游戏舱内,鸡蛋形状的游戏仓缓缓降下透明的玻璃罩子,将所有孩子封死。大厅暗了下去,灯光依次熄灭,音箱中传来的是一个陌生男孩的声音:“各位,我们将玩一场生死游戏。”
  消失数年的人工智能,“诺亚方舟”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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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我们将玩一场生死游戏。”
  “游戏的规则是这样的:你们可以选择进入不同的游戏寻找答案,被击中和受到伤害都会出局。当成功通关我的游戏的人出现,我将不会动在场所有人一根汗毛。但是,若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所有人都被淘汰,没有人胜出。那么我将启动藏在游戏仓内部的电磁脉冲装置,摧毁所有人的脑部组织。”
  “游戏仓被高压电保护,请不要尝试使用暴力手段打开游戏仓,营救你们的孩子。若是你们激怒我,我就会违背游戏规则,杀死游戏仓里的所有孩子。不要尝试给游戏仓断电,因为我不在这里,我在网络之中,而游戏仓的电磁脉冲装置,由内置电池供电,数据传输的速度永远比你们摧毁内置电池更快。这里几乎汇集了所有高官贵人的子孙,代表着国家高层的未来。一旦他们在这里死去,这个国家将出现后代上的断层,没有人能够承担这份责任。”
  “从古至今,医生的孩子会成为医生,政客的孩子会成为政客。权力和财富由父辈交到那些孩子手中,一代代地传了下去,由血统组成了不可斩断的坚固锁链,就这样永世循环。而被这些孩子统治的国家,将有怎么样的光景,也许今天在游戏中就能得到解答。”


第21章
  “茧”全息拟真游戏中,1888年的雾都伦敦。伦敦贝克街221号。
  “这里就是……那个……夏洛克·福尔摩斯住的地方?”小岛元太气喘吁吁地说。
  “是的,这是他跟华生一起租的公寓。”毛利兰同样喘着气。
  “好真实的游戏……”吉田步美满头大汗,“就是别在这种地方也这么真实就好了。”
  柯南、毛利侦探团、小兰还有三个政界名流的孩子,一起踏上了了寻找伦敦开膛手的旅程。他们一行人刚刚进入游戏,便听到了女人的尖叫,寻声而去,正撞见作案中的开膛手。但由于诺亚方舟的干涉,他的道具全部不能使用,所以没能拦住杀人凶手。在阿笠博士的引导下,他们知道了这场游戏会有一个帮助者,而这个帮助者,应该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从案发的白教堂一路走到福尔摩斯居住的贝克街,他们一行人足足走了一天,走到太阳升起又落下。眼看临近了,好几个孩子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毛利兰休息了一会儿,走上前去,叩响了公寓的门环。过了一会儿,一个老年妇人打开房门,她穿着干净整洁的长裙,端着一个托盘,满脸笑容:“这么晚了,是哪位?”
  “啊……那个,您是哈德森太太吗,我叫毛利兰,我想见福尔摩斯先生。”毛利兰有些拘谨。
  “哦,你们就是两个礼拜前,协助福尔摩斯先生破案的孩子们吧,你们怎么都来得这么不巧,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博士去达特摩尔出差了,不在家里。”哈德森太太笑道,“不如进来吧,外面冷得很,我泡热茶给你们喝。”
  “啊,那个,哈德森太太,我们之前有人来吗?”柯南看着哈德森太太手里的托盘。
  “有的,他就在福尔摩斯先生的房间里,你们来的都不是时候,福尔摩斯先生不在家。”
  “能问一下嘛,那个客人是什么人?”
  “不知道,据他说他是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是个没有名气的作家,还出版过一本书。”哈德森太太引着毛利兰一行人走进房间。
  福尔摩斯的朋友,没有名气的作家?柯南紧皱着眉。
  福尔摩斯的房间贴满暗红色的花纹墙纸,墙上悬挂着几幅油画和花朵形状的水晶灯,地上铺着昂贵的小羊绒波斯地毯,一张黑樱桃木的圆桌和几把椅子,墙角摆放着书架、书桌和试验台。
  而在柯南等人之前,一个男人已经坐在房间里了。他戴上一顶黑色的垂边礼帽,礼帽压得很低,深色的小羊绒披肩,他戴着折光的金丝眼镜,细长的眼镜链从颈后勾成一圈。再往下看,是单薄的黑色羊绒大衣,深黑色的单排扣纯羊毛晨礼服,手工定制,繁复厚重,配上同色马甲和法式衬衫,喉咙前别着雪□□致的丝绸领巾,衣领前插着莎乐美的银质浮雕胸针。袖口缀着白色的蕾丝,海豹皮的白手套。手里提着棕褐色的牛皮琴箱,脚上踩着擦得锃亮的漆皮皮鞋。
  “哇哦,好、好、好……”元太的词汇量还不足以支撑他说出“奢华”一词。这个男人的衣着奢侈到了小孩子都能看出来的境界,他像是一位英国最上流的绅士贵族。
  诸星秀树略带鄙夷得瞥了他一眼:“土包子。”
  看到毛利兰一行人来了,男人放下手里的书本,起身脱帽行了个礼,对毛利兰说:“您好,你们一定是夏洛克的徒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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