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和偏执互撩的那些年 上(44)
眼下正好就是这个世界经历浩劫的时期,这个劫难就是——末日降临。
秦瑾晟现在穿进了一个没有异能的炮灰身体里。这炮灰原主是主角受秦耀的同父异母的弟弟,秦耀的母亲死了之后,父亲就娶了现在的妻子,然后生了原主,秦耀一直觉得原主的母亲是小三,觉得是原主的母亲和自己父亲害死了自己的母亲,所以一直很讨厌他们。
这一次丧尸潮爆发,秦耀首先获得了雷系异能,拥有自保能力,所以带着一些人一起逃,其中也包括原主这个弟弟。
听起来好像挺好心的,但其实是因为原主的外公是军部的人,且已经建立了一个物资较为丰富的基地,他们想加入那个基地,所以需要原主。
在前往基地的途中,秦耀遇到了主角攻郑鹰,郑鹰是一个觉醒了火系的异能者,两人一雷一火,强强联手,并肩作战,很快培养了感情。
可原剧情里的炮灰原主也喜欢上了主角攻郑鹰,所以当他发现郑鹰和自己的哥哥感情越来越好时,就不可避免的生出了嫉妒心。
于是,别人都在打丧尸找物资绝地求生,而原主却开始玩起了茶艺,别人提升的是异能等级,而他提升的是茶艺等级。
因为原主从中作梗,秦耀和郑鹰有了很多次的误会,爱情线十分坎坷,原主也十分会作妖,害得秦耀好几次都差点死在丧尸嘴下,虽然因为主角光环傍身,秦耀每一次都能化险为夷,并且还能得到更好的际遇,但这也不能否认原主很作死很脑残的事实。
不过这个作死的炮灰并没能撑到故事结束,他甚至没能撑过剧情的十分之一,在秦耀还没有抵达基地的时候,原主就被丧尸咬伤了,原主知道被丧尸咬过的伤口很快就会被感染,然后变成一个丑陋不堪的丧尸,心中十分不甘,于是他鼓起勇气向郑鹰表白,不出意外的被郑鹰拒绝了。
原主又伤心又嫉妒,于是他趁着秦耀不注意,将自己的血滴入秦耀的食物中,不过秦耀没吃那个食物,而是被秦耀的爱慕者给误食了。
秦耀的爱慕者就这样感染了丧尸毒,变成了丧尸,原主的恶劣行经被秦耀查出来,在队伍所有人的一致同意下,他们将原主扔进了丧尸潮。
秦耀带着原主的信物去原主的外公掌管的基地,编了一个谎言,外公信以为真,收留了他们,秦耀也很快在基地里发展起来。
故事的最后,他们成功渡过了末世,迎接了新纪元。
系统A:“你现在的任务是挑拨主角攻受的关系,让主角攻误会主角受,再陷害主角受,设计让主角受涉险,反正就是各种作天作地作死,在即将抵达基地的时候,被丧尸咬伤,最后利用丧尸病毒谋害主角受一次,然后跳进丧尸潮,这样任务就完成了,积分也就到手了,是不是很简单?”
在提及“丧尸潮”三个字的时候,系统A的语气异常兴奋。
它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这疯子被丧尸分食的画面了。
秦瑾晟:“呵呵。”
系统A立刻缩进指环的最角落:“你不要再乱来了,积分真的很重要!”顿了顿,系统A似乎想到了什么,又道:“你不是想把那个人的灵魂带走吗?只要你获得足够的积分,带走多少和魂魄都不是问题!”
秦瑾晟沉默了。
系统A再接再厉:“积分能帮你实现一切,无论是让你重获新生,还是帮别的重获新生,宿主,你真的一点都不心动吗?”
第61章 商场
把人带走?
这个提议当然令秦瑾晟心动,但前提是这系统说的都是真的才行。
这个系统A满嘴谎话,在秦瑾晟这里毫无信誉可言。
秦瑾晟:“除了完成这个炮灰任务之外,还有什么方法能获得积分?”
系统A以为秦瑾晟这是终于要改邪归……哦不,是终于把赚取积分的事情放在重要位置上了,立刻道:“完成主线任务能获得的积分最多,如果想要额外获得积分,除了要触发支线任务或者隐藏任务之外,还可以做一些零碎的任务。你现在没有触发别的任务,所以只能先做零碎任务,比如,杀丧尸。”
系统A把一个灰色的徽章图案摆在秦瑾晟面前:“这是猎人徽章,是末日世界专属徽章,击杀丧尸达到足够数量即可点亮徽章,点亮徽章之后可获得大量积分,之后徽章每提升一个等级,就能获取一次奖励,等级从低到高为铜,银,金,粉晶,紫晶,黑晶,猎人之王,一共七个等级。”
顿了顿,系统A又看向秦瑾晟,“不过,你现在的设定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炮灰,没有觉醒任何异能的潜质,你确定你可以杀丧尸?”
系统A重点强调了“手无缚鸡之力”这几个字。
秦瑾晟:“等遇上再说。”
秦瑾晟边说边站起身来,他刚才已经吸收了原主的记忆,现在准备回车子里休息。
至于那罐吃剩的泡面汤,秦瑾晟并不打算喝。
见秦瑾晟一声不吭地走回车里,坐在火堆旁的那些人的表情都有些复杂,不过眼下食物紧缺,为了怄气而不吃东西,明显不是理智的行为,他不愿喝,很快就有人将那些汤分了,连底下的渣渣都刮得干干净净。
主角受秦耀在这个时候走过来,道:“我刚才和阮哥他们商量了一下,明天早上就开车去商城。”
“明天早上?这么快?”短发女人皱眉
秦耀:“不能再等了。”
商场里的丧尸很多,谁不想这么快去鬼门关闯一遭,都沉默了。
但秦耀是队长,他既然都这么说了,大家心里就算再不愿意,也只能点头答应。
秦耀看了一眼他们这一圈,道:“秦瑾晟呢?”
短发女人瞪了丰二一眼。
丰二耸肩:“他洁癖又犯了呗,东西都不吃就回车上了。”
秦耀眼中流露出了显而易见地厌恶:“那就让他饿着吧,在家被宠坏了,在外面可没人惯着他。”
队长都发话了,自然没有人再敢多说什么,哪怕这件事一开始不是秦瑾晟的错,现在也被归因为他的洁癖。
另一边,已经走上车的秦瑾晟此时正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呆了很久都没回过神来。
刚才坐在火堆旁是还没觉察到,直到他站起来,走了几步路,秦瑾晟才发现异样。
因为他发现自己居然变矮了!
不,准确来说,是他整个人都缩水了!这个炮灰的身体,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
秦瑾晟盯着自己这一双纤长白嫩的手,一脸仿佛被雷噼过的表情。
他现在终于明白系统A为什么要着重强调他“手无缚鸡之力”,因为他现在在别人面前就是一个白嫩瘦弱的少年。
哦,脸颊看起来还是肉嘟嘟的。
淦!
秦瑾晟从车子的后视镜里看到了自己现在的模样,表情越发阴沉。
系统A正忍笑忍得辛苦,突然对上了秦瑾晟那张阴沉的脸,瞬间吓得把笑憋了回去。
秦瑾晟:“你在笑?”
系统A:“我没有!绝对没有!”
秦瑾晟:“没关系,你可以笑。”
系统A:?
秦瑾晟:这个戒指只有我能打开,如果我真的被丧尸吃了,你就永远都出不来了,但愿那个时候,你还能笑得出来。
系统A:!!!
系统A一秒变脸:“哦!我亲爱的宿主!您是那么的帅气又强大,您怎么可能会被丧尸吃掉呢?它们连你的一根手指头都不配碰到!”尤其是戴着指环的这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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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车队就出发前往商城。
原主的脾气很糟糕,一言不合就会摆臭脸,所以尽管这张脸生得白净乖巧,队伍里也没人会主动和他搭话,当然,一开始也有人试过的,结果被原主无视了,自觉落了面子的人自己不会再上赶着来自找没趣。
明明有着容貌资本,原主却凭本事成了整个队伍里最不受待见的人。
也正是因为这样,尽管被系统托管了五天,现在秦瑾晟又继续接管,都没人发现这副身体里换了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