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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骷髅逛末世(37)

作者:纸折月 时间:2021-11-30 10:44 标签:强强 末世 情有独钟 亡灵异族

  “为什么不在这里待太久?”张云涵的关注点偏到另一个地方。
  “这里太小了。”夏希说,像是在说他住的房间,也像是在说,这整个避难所。
  “可反噬真的不要紧吗?你这么一直使用能力的话,身体不会被拖垮吗?”张云涵眼里装着真实的担心。
  “不会,”夏希笑起来,眼里竟露出几分渴望来:“是一场新生。”


第25章
  第二天, 张云涵正式上岗,跟随避难所的车队离开中央大厦。过了不久,夏希也跟出了避难所大门。
  白日里不少没有异能, 胆子比较大的青年,也会在白天出门, 有的是生活所迫, 有的是渴望获得力量。
  这些青年多聚集在在离避难所比较近的附近街区搜索物资, 试图捡漏。
  避难所并不禁止这样的行为, 反而十分鼓励, 毕竟每一个普通人, 都有潜在的可能晋升为异能者, 而在与变异生物的战斗中进化,是最常见的一种进化方式。
  夏希混在这些人中间离开避难所,并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但出来避难所以后, 夏希却没有局限在避难所周围活动,这一带的变异生物都被清理的差不多了, 只剩下少数漏网之鱼。他需要去更远的地方。
  夏希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换上斗篷和手套。拉下斗篷的兜帽遮盖住大半张脸。他身后还跟着一只骷髅,身前飘着一双骨手,转眼间就从一个现代青年,变成一个亡灵法师。
  万事俱备, 还差一个交通工具,夏希从旁边的超市里就地取材,找来一辆大号购物车,拆掉前面的遮挡,自己坐了上去。
  避难所车队的今天的目标是五公里的外的一个小公园。夏希的目的地也是那里。毕竟张云涵是张琳临死前的托付, 第一天随队狩猎, 还是得去照看一下。
  购物车的在街上滑得飞快, 前方一个黑色的斗篷随风飘摇,后方立着一个骷髅骨架。把手上还有两只手骨推得飞快。
  因为颠簸,骷髅一路嘎啦嘎啦作响,和车体铁架叮铃咣啷的震动声,合在一起,听着格外热闹。
  车队因为要清理沿路的变异生物,一路走走停停。购物车不多时便追上车队。
  夏希并没靠得太紧,而是选择在不跟丢的情况下,远远缀在后面。
  几分钟后,避难所的车到达公园正门,队员们纷纷拿着武器下车,开始团队狩猎。
  他们今天的目标是一个坐落在市中心附近的小公园。除了猎取变异植物晶核以外,也有开荒这里,给避难所提供蔬果供应的打算。
  狩猎队今日比昨天人多了不少,前后三辆车,一共十五个人,在猎人的指挥下三人一组分散开。老队员配合默契,新队员略显生涩。
  因为是开荒,他们走得都很小心翼翼。先由元素异能者用技能试探,再让皮糙肉厚的身体强化型异能者开路。
  张云涵正在猎人的组里。
  夏希注意到,张云涵的武器是一把长弓,上面带了瞄准镜,造型和现代的反曲弓类似。
  张云涵拉弓的姿势很标准,一看就是有些底子。
  而这把弓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制,当张云涵把弓拉到满弦,异能便会由弓的手中用处,汇成一把箭矢。自动搭在前方的准心上。
  张云涵食指一松,冰箭应声非出,大大提升了冰系异能者的攻击力和准确度。
  一只变异喜鹊朝着张云涵的队伍飞来。
  张云涵一箭钉在喜鹊身上,将它击落。喜鹊倒栽入一旁的灌木,砸飞一大片变异蜻蜓,扑腾腾飞到空中。
  猎人举起一个银色木仓桶,橙黄的火焰从里面喷出来,把空中的蜻蜓尽数烧成了灰。晶石碎片簌簌落了一地,在阳光下,折射出晶莹剔透的光。
  和他们一组的另一个体力异能者跑出去拨开一株变异灌木的刺藤,把这些晶石碎片捡了回来,顺便给那只还有半条命的喜鹊补了一刀,将晶石挖出。
  团队配合默契,训练有素,只要不遇到太超出能力的目标,应该都能轻松应付。
  隐藏在角落观察的夏希放下心来。
  他离开正门绕到公园另一侧,从假山后的的门进入公园。
  凭借着对变异能量的感应,公园里强大的变异生物在夏希这里便如同灯泡一般显眼。
  用骷髅扫清了几个冲上来,企图把夏希当做猎物的变异生物,夏希悠闲地跟在后面,捡起几枚红红绿绿的晶石揣进口袋,同时视线一扫,把整个公园的景和物收入眼中。
  小公园有一方人工湖,上面架设着白石拱桥,人工湖旁边,排布着整齐的垂柳,垂柳之下,铺设着石子路,连接着一条长长的通廊,通廊上方铺设着黛青色的瓦片,两侧是供人休息的石条凳。
  与湖面相对的位置,便是夏希所在的这片假山区域,里面曲径通幽,花树辉映。
  清风吹拂,水波粼粼,花香清远,虽然不大,但环境宜人,是末世前一方消暑纳凉的好去处。
  如今公园景色依旧,但却没人敢再轻易踏足——丰富的植被与良好的生态,让这处俨然成了一片变异生物密布的修罗场。
  这里隐藏着上百只一级变异生物,以及数不清地,带着异能碎片的,低级变异昆虫。他们像是繁星般,陈杂地罗列在公园的各个角落。
  而能达到二级标准的变异生物,整个公园一共三个。一个躲在水里看不到形体,两只在假山上打架。
  水里的夏希够不着,假山上的倒是可以试试。
  夏希正待上前查看变异生物的类型,突然一坨巨大的软体生物从天而降,吧嗒一声,正落下夏希滑板不远处。是只巨大的,五彩斑斓的毛毛虫。
  !!!
  夏希猛然看到这条手臂长短的巨大彩色毛毛虫,吓得差点从购物车上翻下来。
  对骷髅这种物理和魔法双重免伤的物种来说,一只二级变异毛毛虫并不具备太多威胁。但架不住夏希就是天然对这种东西怕得不行。
  他一边控制骨手拉着购物车飞速后撤,一边让骷髅迎上前,摆出防御的架势。
  但那只巨大的毛毛虫却没有在意身旁的夏希,落下以后,又慢吞吞地回转身体,抬起前足,半截身子竖起,盯住假山的方向。
  夏希顺着望过去,上面正蹲着那只,刚刚在与毛毛虫打架的二级变异乌鸦。
  那乌鸦个子约莫有只山鸡大小,身子滚圆,蹲在树上,树枝都被它压弯了一大截。黑漆漆的羽毛在阳光下乌黑发亮。只是他似乎在刚刚的战斗力,也并没讨到什么好处,身上突兀地扎了几根毛毛虫的彩色尖毛,正用长长的喙一根根往下清理。
  一边清理,一边还用圆溜溜的豆豆眼,警惕地打量着毛毛虫和夏希。
  “挖出它的晶石,身体丢湖里去。”夏希指着毛毛虫给骷髅下达命令。
  虽然那乌鸦看起来威胁更大,但是毛毛虫这种丑东西他必须要优先处理掉。
  骷髅领了命令,朝毛毛虫走去,毛毛虫扭动了两下,一口汁液从嘴里喷出来,溅了骷髅一身。那汁液含一些麻痹神经的毒素,可骷髅没有神经,自然没什么反应。
  毛毛虫似乎头一次遇上对这种情况,显得有些不理解,胖乎乎的身子朝后缩了缩,几根彩色的背毛化作毒刺般,朝骷髅飞过来,有的穿过了骷髅,却没有打中,有的打在骷髅身上,但没有任何效果。
  骷髅尖锐的指骨戳入胖毛虫体内,准确地扎在晶核所在的位置。胖毛虫吃痛,扭过身体,一口咬在骷髅的臂骨上。尖利的牙齿终于有了一点效果——骷髅身上崩掉了一小块骨渣。
  可惜完全对骷髅构不成任何威胁。
  骷髅将一枚粉色晶石挖出,胖毛虫彻底没了呼吸。
  骷髅托起毛毛虫的身体,丢入人工湖中。
  完成命令的骷髅没有立刻回来,而是又俯下身,把刚刚挖出的晶石在湖水中洗了洗。
  或许是晶石的气息吸引了水底的第三只变异生物,骷髅回身时,一只巨大的鲤鱼从水底冒了头。
  那几乎不能说是一只鲤鱼了,它体长膨胀到接近三米,从水中鱼跃而起,影子将骷髅牢牢遮住,张开的鱼嘴里排布着整齐的利齿,朝骷髅咬过来。
  夏希打出一道能量,骷髅骤然加速向前一滚,躲过鲤鱼的攻击。鲤鱼半个身子跌在岸边,咬了个空。鱼尾用力扑腾了几下,又打算缩回水底。 Fx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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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底下的分析评论入坑,结果挺失望的,不是很好看 游客2024-12-16回复
  • 怪不得越看越眼熟,几年前看过部分弃了,现在文荒得厉害又觉得也不是不可以捡起来看了。。。 游客2024-06-12回复
  • 什么叫一个人的焦虑变成两个人的焦虑?特么的你说出来,男主还比较了解小叔能找点线索,你不说,你是要气死我吗?啊?你智商变0啦?死出 游客2024-06-01回复
  • 我不明白男主为啥看到s01是景岳,却不第一时间和身边队友通气。。。。我不理解。。。。。。。。。。。。。。。。他自己能琢磨出点啥?
    游客 的原帖:
    他么的还是不理解,他说出来男主小叔在实验室底下棺材能咋滴???为啥要瞒着?????????? 游客2024-06-01回复
  • 我不明白男主为啥看到s01是景岳,却不第一时间和身边队友通气。。。。我不理解。。。。。。。。。。。。。。。。他自己能琢磨出点啥? 游客2024-06-01回复
  • 景岳是谁?棺材里有一具景岳的尸体?景岳是谁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真的要疯了 游客2024-06-01回复
  • 为什么大家对这篇评价这么低。。?我感觉这个比最近不少推文质量都高啊,甚至有几年前的文的感觉。有思考,有厚重感,还是通用拯救世界主角人设。没有大bug,逻辑通顺,剧情完整,主线清晰。和反派boss的矛盾点在于很经典的“火车变道”难题。
    而且还碰撞了西幻和末世的元素,看主角拿亡灵法师的能力在末世装b也很有看头。
    完全是篇标准线以上的小说啊。
    游客 的原帖:
    美中不足的是感情线有点少。少是少了点,但还算完整。攻因为失忆和前世悲惨经历,对受过于冷漠还见死不救。受也因此和他分手。
    然后有些评论我就看不明白了。有人嫌弃攻70页就恢复记忆了,后面没有火葬场。还有人嫌弃攻受感情线少,102章才在一起。合着有人嫌弃虐攻受不够,复合太轻易。有人嫌弃虐攻受太多,在一起太晚不够甜?真是众口难调啊。
    游客 的原帖:
    但整个看下来,作者这么安排也很合理啊。70页之前,是攻重生,打破受对攻的依赖,打出经典虐受身剧情。70页之后,102章之前,是攻恢复记忆,想起自己对受做的事情,开始痛心疾首悔不当初,打出经典虐攻心剧情。之后就是典中典,攻忏悔求原谅,对受加倍好,甚至想着哪怕受不喜欢他也行。
    这连环套招,不就是经典追火葬场吗??
    游客 的原帖:
    哦,因为这个作者剧情比较丰富,所以藏在剧情里的感情线就可以被忽视挑刺了?
    除了经典火葬场元素外,这本感情线还有个特点。受刚开始以为自己不喜欢攻,所以在被攻冷待的时候,想的非常开,没有被虐的撕心裂肺。再加上他有能力对付困难,读者看着也没那么难受。这点就很像那些,谈钱不谈情的伪替身小说,受包养到期拿钱跑路,攻追妻火葬场。就很有那味。
    游客 的原帖:
    感情线上还糅合了典中典中典:相互救赎。攻自幼家庭不幸,后来又经末世磨难,谁都不信。只信受,把他当成一束光。受失去所有家人,经历追杀围捕,来到异世被攻收留,依赖攻给他的安全感。
    啧,三重要素,都是经典。老套归老套吧,但谁不吃这一套呢。
    所以感情线完全无可指摘!!剧情线更没得挑剔,有非常完整,节奏合适的主线剧情!
    而且没烂尾!
    别信前
    游客 的原帖:
    下水下水~您分析的可太全面太到位了!真的不考虑一下当编辑吗?
    游客 的原帖:
    听君一席话胜似一席话,下水下水
    游客 的原帖:
    对,文笔不错,剧情人设也不崩,比天天推的好太多
    游客 的原帖:
    顶上来
    游客 的原帖:
    顶上来,小说真正的好坏还是自己看了才知道,个人感觉这篇文已经至少是中等偏上了。如果有兴趣的不要看那些乱七八糟的评论,自己打定主意就行,毕竟小说里主要惹人非议的点没有完全正确的做法(个人观点)
    游客 的原帖:
    看完后,我觉得这篇文真的很好看,值得一读
    游客 的原帖:
    用两天看完,真的很甜,不是那种傻白甜无脑文。写的有逻辑,感情写的也很符合口味
    游客 的原帖:
    下水了,说实话典中典中典看的就是文笔了,看了两页作者文笔可以。
    游客 的原帖:
    棒棒棒棒棒棒哒!
    游客 的原帖:
    顶上去
    游客 的原帖:
    真的,每次路过都会被吸引进来,然后再重新刷一遍,这篇文真的比大部分白纹好看多了\(//∇//)\ 游客2023-02-06回复
  • 为什么大家对这篇评价这么低。。?我感觉这个比最近不少推文质量都高啊,甚至有几年前的文的感觉。有思考,有厚重感,还是通用拯救世界主角人设。没有大bug,逻辑通顺,剧情完整,主线清晰。和反派boss的矛盾点在于很经典的“火车变道”难题。
    而且还碰撞了西幻和末世的元素,看主角拿亡灵法师的能力在末世装b也很有看头。
    完全是篇标准线以上的小说啊。
    游客 的原帖:
    美中不足的是感情线有点少。少是少了点,但还算完整。攻因为失忆和前世悲惨经历,对受过于冷漠还见死不救。受也因此和他分手。
    然后有些评论我就看不明白了。有人嫌弃攻70页就恢复记忆了,后面没有火葬场。还有人嫌弃攻受感情线少,102章才在一起。合着有人嫌弃虐攻受不够,复合太轻易。有人嫌弃虐攻受太多,在一起太晚不够甜?真是众口难调啊。
    游客 的原帖:
    但整个看下来,作者这么安排也很合理啊。70页之前,是攻重生,打破受对攻的依赖,打出经典虐受身剧情。70页之后,102章之前,是攻恢复记忆,想起自己对受做的事情,开始痛心疾首悔不当初,打出经典虐攻心剧情。之后就是典中典,攻忏悔求原谅,对受加倍好,甚至想着哪怕受不喜欢他也行。
    这连环套招,不就是经典追火葬场吗??
    游客 的原帖:
    哦,因为这个作者剧情比较丰富,所以藏在剧情里的感情线就可以被忽视挑刺了?
    除了经典火葬场元素外,这本感情线还有个特点。受刚开始以为自己不喜欢攻,所以在被攻冷待的时候,想的非常开,没有被虐的撕心裂肺。再加上他有能力对付困难,读者看着也没那么难受。这点就很像那些,谈钱不谈情的伪替身小说,受包养到期拿钱跑路,攻追妻火葬场。就很有那味。
    游客 的原帖:
    感情线上还糅合了典中典中典:相互救赎。攻自幼家庭不幸,后来又经末世磨难,谁都不信。只信受,把他当成一束光。受失去所有家人,经历追杀围捕,来到异世被攻收留,依赖攻给他的安全感。
    啧,三重要素,都是经典。老套归老套吧,但谁不吃这一套呢。
    所以感情线完全无可指摘!!剧情线更没得挑剔,有非常完整,节奏合适的主线剧情!
    而且没烂尾!
    别信前
    游客 的原帖:
    下水下水~您分析的可太全面太到位了!真的不考虑一下当编辑吗?
    游客 的原帖:
    听君一席话胜似一席话,下水下水
    游客 的原帖:
    对,文笔不错,剧情人设也不崩,比天天推的好太多
    游客 的原帖:
    顶上来
    游客 的原帖:
    顶上来,小说真正的好坏还是自己看了才知道,个人感觉这篇文已经至少是中等偏上了。如果有兴趣的不要看那些乱七八糟的评论,自己打定主意就行,毕竟小说里主要惹人非议的点没有完全正确的做法(个人观点)
    游客 的原帖:
    看完后,我觉得这篇文真的很好看,值得一读
    游客 的原帖:
    用两天看完,真的很甜,不是那种傻白甜无脑文。写的有逻辑,感情写的也很符合口味
    游客 的原帖:
    下水了,说实话典中典中典看的就是文笔了,看了两页作者文笔可以。
    游客 的原帖:
    棒棒棒棒棒棒哒!
    游客 的原帖:
    顶上去 游客2023-01-1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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