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叫循环 下(107)
只是很可惜它正位于柱子的背面,从现在的角度,根本看不见公寓的出入口。
任渐默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在窗前,耐心地等了足有十五分钟。
房间终于徐徐转到了支柱的正前方。
只是它在转动角度的同时,所在高度也升高了一截,已经很接近云层了,所以任渐默只能透过一层白雾影影绰绰看到地面上比针尖还小的星点人影,根本分不清哪一个是那个令他倍觉心烦的卷毛小子。
在来到“桃花源”前,任渐默的二十四年的人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研究所里度过的。
虽然其实研究所对他并不算苛刻。
为了让珍贵的实验个体拥有一个完整而健全的人格,从小到大,研究所都会用“科学”的方式对他进行培养,其中包括了恰如其分的社交与社会接触。
在他年满十八岁以后,研究所就不再以“监护者”的身份限制他的行动。
任渐默被允许随意进出机构,像一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一般,有工作日和休息日,闲暇时间,他可以到他想去的任何地方。
从表面上看,他仿佛变成了一个正常人。
但任渐默其实很清楚,他从来没有得到过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在他的第六颈椎棘突上,有一枚米粒大的电子芯片。
芯片有三个功能。
首先,它能随时随地监测宿主的生命体征,其次,它还是一个清晰的监听系统,能实时记录、上传与分析他周遭的任何声音,第三,它能精确地进行定位,哪怕上天入地,都躲不过研究所的追踪。
若是任渐默有任何异动,不管是试图透露他的身世或是工作地点的秘密,还是打算逃离研究所的控制,芯片都会在十分之一秒内释放足量的神经麻痹毒素,让他当场丧失意识。
任渐默不是没有办法将芯片取出来,他只是觉得没有那个必要而已。
他没有非做不可的事,没有非见不可的人,没有非去不可的地方。
就像一只在动物园出生和长大的野兽,习惯了呆在笼子里,就不想回到野外了。
身在研究所里,或是身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对任渐默而言,并没有任何区别。
……
“啧。”
他低低地咋舌。
然后,任渐默好似忽然意识到自己站在窗边的行为有多么可笑一般,伸手一抹,让落地窗恢复成深海的全息投影,又回到餐桌前,继续吃他那份已经彻底凉掉了的早餐。
作者有话要说:
冰霰:礼尚往来,我帮你们掀他马甲!= =+
第279章 桃花源-05
吃完早饭,任渐默将收拾工作统统交给人工智能,来到书柜前,随手抽了一本他感兴趣的《核物理》,坐到桌边,一言不发,默默地翻看了起来。
九点三十分时,黑猫再度从角落里钻出来,像一个称职的闹钟一般,开口说道:
“距离您预定的约会时间还有半小时。”
任渐默放下书,往墙上新添的时钟看了一眼,随即目光又不自觉瞥向了落地窗。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那样在意。
“……”
片刻后,他还是忍不住问道:
“那人还在吗?”
黑猫秒答:
“在的。”
任渐默:“……”
他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焦躁。
不知怎么的,他想到了很久以前养过的一只文鸟。
当时他刚刚年满十八,就有负责人来找他征询意见,问他有没有搬出去的打算。
作为研究所的珍贵资产与重要人才,他们一向摆出非常开明的态度,任渐默当然有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权力。
但是任渐默想也不想地拒绝了,仍然住在研究所给他提供的一套公寓里。
于是负责人想了想,改变了问题的方向,他问他有没有养一只宠物的打算。
在研究所的教育认知里,适当与宠物接触有助于培养健全人格。
事实上,那个与任渐默同一批次出生,并且唯二留在研究所里的女孩,早早就养了一条品相极佳的拉布拉多,而她在研究人员每个月都会进行一次的性格与心理状态鉴定中,永远能得到比任渐默要更“合群”更“健康”的评价。
负责人觉得,是时候该鼓励这个看起来过于沉稳和理性到简直像个机械人的青年去养只宠物了——这样起码能让他看起来有“人味儿”一点。
然而任渐默依然拒绝了他的提议。
不管是傲娇憨俏的猫咪、忠诚贴心的大狗或是软萌乖巧的兔子,任渐默都不感兴趣。
他不是讨厌宠物,只是单纯的不感兴趣而已。
在任渐默十二岁那年,曾经在心理咨询师的建议下,从实验动物中心里领养了一只仓鼠。
小仓鼠性格很好,又怂又胆小,抓在手里会四脚朝天团成一团瑟瑟发抖,完美诠释何为“弱小可怜又无助”。
当时的任渐默能够清楚地描述出这只仓鼠的可爱之处,比如通体雪白的毛发、怂到炸毛时柔软的手感、水灵灵的黑豆眼、喝水时露出的粉红色小舌头等等,都正好长在绝大部分人的审美萌点之上。
但是任渐默依然无法感受到一分一毫的,正常人看到萌物时应有的喜爱与兴奋。
他把小仓鼠养在笼子里,像完成工作一般,每日定时投喂,每周清理笼子,堪称是个称职的主人。
但也仅仅只是如此而已。
大约半年以后,有一日,那只仓鼠自己掀开了笼盖,逃了出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年还只是个孩子的任渐默发现小仓鼠失踪以后,根本就没有试图去寻找它。
他只是默默地收拾好了空空的笼子,连同还剩一多半的饲料与木屑一起,打包丢进了垃圾桶里。
任渐默确实不讨厌那只仓鼠。
但养了半年的“宠物”,在他看来,依然和实验动物中心里那上百只仓鼠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动物,他努力过,但仍然无法在它身上投注任何感情—。
他甚至忘了自己连个名字都没给那只仓鼠起过。
现在,六年过去了,他仍然和小时候的自己一样,对于任何一件活物,他不讨厌,但也不喜欢。
任渐默以为自己会一直如此。
直到一个下雨天,他的实验室窗台上落了一只白毛红嘴的文鸟。
那是一个盛夏的午后,铅云密布,雷声滚滚,雨下得很大,绵密的雨水噼里啪啦砸在窗玻璃上,很快连成一片水幕。
那只文鸟就是在这种鬼天气里一头撞到任渐默实验室的窗台上的。
那会儿毛团儿已全身湿透,躲在窗沿的夹角里,靠着头顶那一小片遮挡瑟瑟发抖,眼看着就要坚持不住,一头栽下去了。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任渐默竟然打开窗户,伸手将湿漉漉的文鸟捞进了屋中。
那显然是一只被人饲养过的小鸟,而且被雷暴天惊了个魂飞魄散,它蜷在任渐默手里,既不反抗,也不挣扎,就那么乖乖的一动不动,似是认命一般,任由这个陌生人类随意摆布。
任渐默并没有打算对它如何。
他只是把湿淋淋的文鸟放进书桌上的纸巾盒里,任由它自生自灭。
但那只不知受了多久风吹雨打,一副奄奄一息模样的小家伙,竟然活了下来。
而且,文鸟还在任渐默的实验室里安家落户了。
身为一个只能用“冷漠”来形容的主人,任渐默对待这只不速之客的态度,依然跟对待仓鼠别无二致。
这一次,他连个笼子都懒得准备,就放任文鸟在开放空间里活动,而且连窗都不关,只等它什么时候想走便走。
但文鸟却一直没有飞走。
不仅没有走,它还特别灵性。
每一天,当任渐默换好衣服,从开放的外间进入内部区域以后,文鸟就会停在隔开内外室的玻璃前,歪着脑袋盯着玻璃对面的主人看。
偶尔任渐默不经意间抬头,往玻璃的方向看上一眼的时候,文鸟就会显得很兴奋,用自己鲜红的鸟喙“笃笃笃笃”地啄着玻璃,像是想要引起他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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