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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一只牡丹妖(37)

作者:狐珠子 时间:2019-02-10 21:45 标签:甜文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欢喜冤家

    慕容曜用内劲扫掉不少,陆黎见状,也运起自己全部灵力,对付那些飞虫。他的招式虽然没有什么杀伤力,但是却又起结界、能麻痹飞虫的效果。
    一时间,那些闯入结界的飞虫不是中毒就是被麻痹住了,无法再攻击众人的眼睛鼻子和耳朵。
    “我们赶紧先出去,这里不能久留!”兰花精焦急道。
    慕容曜和陆黎对望一眼,和众人一起退出破庙。慕容曜出来后,赶紧让守在外面的人准备火把和煤油,烧掉这座庙子。
    原来在来之前,慕容曜就料到可能会有虫窝,便让李光准备了火把和煤油,大部分虫类都怕火,一把火将之烧尽是最好的办法。
    因有煤油助燃,破庙很快就燃烧起来,熊熊大火将整个破庙包围,里面的虫子飞不出来,被烤出了香味。
    秦坤趁乱跟着一起出来,他不是一般的虫子,并不怕陆黎的结界。不过出来之后,等待他的却是慕容曜的人马。
    因为被青峰刺了一剑,秦坤现在的样子十分狼狈,不过他脸上依然带着一抹妖邪的笑意。
    李光见了从里面出来的人,诧异万分,“秦贤侄?”
    “李大人,我劝你还是识时务为俊杰,你可知现在京城发生了什么事?你看你是要和慕容曜陪葬呢,还是辅佐新皇登基。”
    “大胆叛贼!原来你生的是这种心思!”李光勃然大怒。
    慕容曜不屑地笑了笑,“秦公子不是想知道京城发生了什么事吗?那就压着他进城看看不就得了。”
    陆黎心中没底,不过慕容曜看上去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他又有些犹豫了。他们刚刚对付那么多虫子,现在已经狼狈至极,城中他们要对付的可是人,而不是飞虫。
    青峰等人得了慕容曜的命令,开始围攻秦坤。秦坤这次招招阴狠,手上还冒着黑气,看上去丝毫没了以前那种风流公子的风度。
    “陆黎,那个人看上去好可怕!”兰花精抱着陆黎一只胳膊,小声说道。
    “他练的是魔修,吸人精血,养妖物给他提供灵力……”站在陆黎肩膀上的麻雀精喃喃道。
    陆黎:“你怎么知道?”
    麻雀精:“我听榕老爷讲过,很久以前宫中曾经出过魔修的人。不过魔修进步虽快,但一直为人不齿,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得到魔修之法的。”
    兰花精好奇道:“我也在宫中生活了那么多年,为什么从来没有听宫女们讲过宫中出过魔修?”
    麻雀精:“这是宫内的秘辛,知道的人都死的差不多了。”
    青峰和秦坤扔在缠斗不休,秦坤的功夫邪门,他能将那些官兵的精血吸干,然后转为自己所用。他身上的煞气越来越重,周围的官兵见状也有些畏惧,而秦坤的功力却随着身上萦绕的煞气在增加。
    青峰功夫再高,到底是肉体凡胎,现在反倒渐落下风。兰花精见状,焦急不已,“我去帮青峰。”
    陆黎拉住兰花精,“你有方法对付秦坤?”
    兰花精道:“不试试怎么知道不可以?我用叶子将他缠住,要是我不幸被打回原形了,记得多帮我浇浇水。”
    说完,兰花精便拉起长长的细叶,将秦坤的双腿缠住。陆黎见状,赶紧对秦坤施加结界,试图让他像虫子一样被麻痹,这样可以使得对方的行动迟缓,给青峰一些喘息的机会。
    众人现在已经没有精力去想现在的场景有多不正常,大家都在全心对付秦坤这个恶人。青峰和秦坤正面交手,另一边慕容曜已经张弓搭箭,对准秦坤一箭射出,正好射中对方的胸部。
    秦坤勃然大怒,青峰趁此机会欲将他刺死,没想秦坤却突然朝火光冲天的破庙飞奔过去,投进火海中。
    “皇、皇上……”李光已经被吓得目瞪口呆。
    “先等火灭了再说。”慕容曜必须先确定这些虫卵全部被烧死,还有那个秦坤。
    陆黎想起秦坤说宫中出了状况,但看慕容曜一副沉静自若的样子,不禁有些好奇,便问他:“不回京城看看?”
    慕容曜脸上的神色在听到陆黎这问话之后,缓和了不少,“朕之前已有安排。不过能听到爱妃这么关心朕,朕心中甚是欣慰。”
    兰花精和麻雀精都不由得睁大了八卦的眼。
    陆黎自觉自己多嘴,便走到一旁离慕容曜远一点的地方站着。
    兰花精和麻雀精自然也跟着他,兰花精:“陆黎,皇上对你真好!”
    “你再废话我扔你到火堆里。”陆黎心中正有些乱,便警告道。
    兰花精即使住了嘴,大火还在继续燃烧,众人都在一旁休息,刚才的惊险场景还历历在目,不过这些虫太多,不好好烧一下怕是烧不死,所以也没有人救火。
    没过多久,一个彪形大汉带着一队人马朝这边走来,陆黎还吓了一跳,不知对方是敌是友。
    那大汉在院外便下马,过来恭敬地给慕容曜行礼:“章恭见过吾皇,吾皇万岁!”
    慕容曜客套地将对方扶起,“章爱卿请起!”
    章恭起来后,也没等慕容曜开头,便直接给慕容曜回禀道:“末将不辱使命,将乱臣贼子全部收押,听候皇上发落!”
    慕容曜面带喜色,李光又道:“皇上,这里便交由下官看守吧,这火势看上去非短时间能熄灭。”
    慕容曜暗忖片刻,将青峰留下处理这里的后事,他和章恭一起回京处理宫中的残局。
    陆黎见现在大势已定,慕容曜今后能重掌大权,自己的任务也完成了,不该再在这里逗留,便对慕容曜道:“皇上,你我之约现在已到期,请把两千银票给我,我要离开了。”
    慕容曜眼底眸色微沉,“爱妃所言甚是,不过朕身上没有随身携带这么多银票,还请爱妃同朕一起回宫去取。”
    陆黎看他说得诚恳干脆,想想自己在宫中也收集了一些银子,不带走实在可惜,便同慕容曜一起回宫。


第47章
    “你真的要带我们浪迹江湖?”兰花精一脸诧异, 回宫的路上问个不停。
    麻雀精很雀跃, “我觉得出去闯闯挺不错的,我在宫中生活了那么多年,还从来没有去京城外面逛过。听说灵隐山是修仙圣地,我们不妨去那里长住, 万一真的得道成仙了呢。”
    兰花精:“可是我觉得宫中也挺好, 我和陆黎的本体都在那里, 而且拾香园灵气也很充沛啊。最重要的,是皇上很喜欢陆黎,有天子罩着我们……”
    “你哪只眼睛看见他很喜欢我?”陆黎烦躁地打断兰花精。
    原本他应该早就有心理准备,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他和慕容曜毕竟是两路人,也是因为一个奇怪的约定绑在一起,他们因利益而结盟, 现在慕容曜达到了他的目的, 分别也早在预料中。
    只是, 陆黎心中还是莫名的不爽。他们一起经历了这么多风雨, 好歹也算朋友了, 慕容曜竟然还真的一点都不挽留他。果然男人就是甜言蜜语, 利用他的时候说尽了肉麻的话,现在他重掌大权,便弃自己不顾。
    这一招过河拆桥真是用得溜!
    不过也好,若他真是缠着自己不放, 那也麻烦, 没什么大不了的, 今后大家各不相干,不也挺好?陆黎酸溜溜地想。
    很没眼色的兰花精诚恳道:“我两只眼睛都看见了,皇上一直很紧张你,唉~”
    “可能你的眼睛花了!等我拿回我自己的钱,我们就出去逍遥,你要是不想去,就留在宫中,说不定能在慕容曜身边谋个一官半职。”陆黎没好气地说。
    早知道他就该早点把银子拿到钱庄去换成银票,随身揣着,这样也方便随时跑路。结果现在还要特地回宫去拿银子,每个世道没有钱都一样寸步难行,有了钱才能逍遥。
    兰花精道:“你和麻雀精都要走,我肯定也跟你们一起走啊!我也没有去过外面的世界,也想云游四方。我什么都不懂,留在宫中哪里能谋一官半职?”
    陆黎看他傻头傻脑的样子,估计留在宫中活不过多久。他心中正烦躁,也没再理会兰花精和麻雀精了。
    前方就是京城,城门口已经换了人,估计全都是章恭的军队把守着。慕容曜这一路回京畅通无阻,城中魏国舅和秦相的势力已经被撤掉。
    陆黎此刻也不得不佩服慕容曜,竟然早就布局好了一切,而他天天和慕容曜在一起,却不曾发觉慕容曜的动作。更难得的是,他竟然能布局得恰到好处,把秦相和魏国舅两只老狐狸一网打尽。
    原来京中准备造反的并不是秦相,而是魏国舅,秦相只是在等待时机。等魏国舅接下篡权夺位的罪名之后,再出手“清君侧”,哪里想到他儿子秦坤在城外失手。
    现在秦相和魏国舅两派的势力都已被控制,慕容曜进京之后,百官便在城门处恭迎他回朝。慕容曜入宫后直接和百官去了千秋殿,着手处理朝中的烂摊子。
    陆黎压根没时间去找慕容曜提银子的事情,气得他只好闷头回了昭阳宫。
    而慕容曜这时俨然忙得忘了他,甚至都没有过来和他打一声招呼。也对,慕容曜终于真正掌权,现在正在兴头上,今后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哪里还想得到他。
    陆黎越发觉得自己心口堵得慌,简直就像养了一只白眼狼,现在翅膀硬了就不理他了。
    陆黎回到昭阳宫,叫柴桂柴杨搬了太师椅放到院子里,他一屁股坐上去躺着。柴桂柴杨见他脸色阴沉,忙给他捶腿捏肩,可惜无论怎样陆黎心中那股火气都无法熄灭。
    麻雀精在田庄那边待了几个月,和田庄的官兵们接触多了,胆子也比以前大多了,不再像以前那样畏惧人类。兰花精刚化形不久,看什么都觉得新奇不已,便和麻雀精在落凰阁逛了一圈。
    “皇上的寝宫原来是这个样子,陆黎你也住在这里吗?”
    陆黎正郁闷,不想理他们,柴桂和柴杨两人倒是很热情地给兰花精聊着:“陆公子深得皇上宠爱,自然是跟着皇上住在这里……”
    “谁让你多嘴了!”陆黎正心烦意乱,怒瞪柴桂一眼,柴桂忙悻悻地闭了嘴。
    今天的陆公子真是性情暴躁!
    陆黎站起身,径直去房间收拾自己的银子。看样子慕容曜今天要处理的事情肯定很多,他若是真等下去,指不定等到晚上也等不到慕容曜回来。
    慕容曜承诺给他的那些银子能拿则拿,拿不到就算了,反正他把自己这半年来赢得银子带上路,应该也够用一段时间了。
    他有手有脚还有头脑,拿点本钱在手上,今后要生财也不是什么难事。
    他看了一眼房间的情况,慕容曜的房间布置得很朴素,书画陶瓷等虽然值钱,但是不好拿。最后,他的视线落到书案的砚台上,既然是皇上用的,抵两千白银应该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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