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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战记 下(411)

作者:陈词懒调 时间:2024-09-21 09:39 标签:无CP 轻松 穿越

  种类很多,虽然质量比不上炎角那里的货,但胜在品种丰富,看花眼。
  “你们说说,买哪种?”阿不力问身旁的两人,他选择困难症犯了。
  “那个。”一个疐部落战士指向近处的一种谷子。颗粒饱满,够大,看着耐吃。
  阿不力手一挥,“买!”
  “那个。”另一侧的人也指了一种。
  阿不力扫了眼,“买!”
  “还有这个,这个看着也不错,哎,那个好像很好吃。”
  “买!买!买!”
  阿不力难得豪一把,知道自己手头那些水晶的价值,就放开手买了。他也不怕被人抢,他们背后有人,城外还有四千多人候着呢,那就是底气!
  相隔五个店铺的另一家专门卖谷子的店内,归壑一只手转着装满了宝石的兽皮袋,另一只手抬起,朝店内货架上指。
  “这个这个这个这个,还有那边一排,一样来一百袋。”
  “……啊?”店内人愣了。
  “怎么,没有?”
  “啊……不,有有!”见归壑抬脚要离开,店主赶紧叫住人。开玩笑,难得碰上大买卖,怎么能放走?
  还有一些人,看来看去,发现没几个能让他们兴起购买欲望的,顿时陷入了“咱有钱,但除了食物之外竟不知道买什么”的纠结情绪之中。
  这边大陆宝石少,珍贵。为什么造成这样的结果?两块大陆为何有这样的差别?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核种!
  这边之所以宝石一类的东西少,就是因为核种的存在,即便很久以前有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宝石存在,但在核种出现之后,渐渐地,那些宝石发生了质的变化,成为金属矿。
  物以稀为贵,当贵族们倾心那些宝石的时候,宝石的身价也就随之上涨,但可惜的是,宝石难发现,质量上乘的宝石更难发现,许多奴隶主还特意让手下的奴隶去挖宝石,但最终,优质的宝石数量,或许还没有累死的奴隶多。
  但是,这对另一块大陆的部落人而言,宝石什么的,戴一串玩一串,兴起还能扔一把撒出去回归自然。
  因为核种并未落在那边,所有的晶石都依照原本的自然规则存在,如疐部落那类生活的地方本就富含晶石的,手上的晶石比食物还多。
  这也是长舟部落发家的手段之一。
  朝秋城人,以及本土的远行队伍们,对炎角这支队伍的一个深刻印象就是——人傻钱多。


第八一五章 这都能认出来?!
  朝秋城内,朝秋城最大的街道上,曲策等几个莽部落的人一边走,一边观察着这里的人文,他们身上穿着未八部落出产的优质丝衣,佩戴的都是本部落制作的三璜形璧,再加上莽部落的人本就喜欢端着架子,不经意间总能流露出高人一等的姿态,这么一看,还挺唬人,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是六大贵族的呢。
  而给他们引路的两个长舟部落的人,虽然没有佩戴玉石,但他们都戴着一种赭红的石饰,这是海里才有的石料,坚韧细腻,能精细雕琢,也算得上是一种比较珍贵的宝石了,而且颜色看上去带着喜气,曾有奴隶主高价从长舟这里买过一些。
  进城的人,也有一些四处学习经验的,比如泛宁、浦叶、矞等人,他们在学习怎么更好地做一名合格的奸商。
  一间卖金器的店铺内,水虎部落首领区离,剢部落首领刺都等人在店内,他们原本打算买一些金器,早就听闻这边金器多,便宜,还十分精美,所以进城之后,他们就让长舟的人带他们来这里。可惜,进店自后扫了一眼,便失望了。
  先看的自然是武器,然而,在炎角看习惯了工甲韧他们打造出来的武器之后,对店子里的这些便有些看不上眼,他们已经能够分辨金器的优劣,知道有些金器看起来很好,实则豆腐渣。
  他们身上本就带着从炎角那里弄到的新青铜器,这一比,便放弃了购买武器的打算,然后才看向其他金器,比如酒壶、杯、鼎等东西。
  “你看看,这线条,这纹路,这兽形……”店家拿着一个兽纹金碗,正准备跟区离几人吹嘘,突然顿住了。
  在他面前,区离拿出一个巴掌大的虎纹金牌,这是区离拜托炎角人帮忙,请工甲家的人打造的一块金牌,一面是水虎部落的虎纹图腾,另一面则刻着“水虎”二字,金牌周围还有一圈似虎纹又像波纹的纹路。
  店内的人盯着区离手上的这块金牌,凭他们的眼力,自然能看出这绝对是匠师级别的作品!他们小店里面,除了少量的几个镇店之宝外,其他的论做工远远比不上对方手里的那块。
  匠师们的作品不好搞到手。
  论铸造工艺,工甲家说第二,没人敢称第一,这就是技艺的差距。但工甲家的人,匠师级别的人,造出来的东西大多都进了贵族们的手里,流出很少。
  店家倒是想将价喊高点,但一看对方手里的东西,刚起的念头又压下去了。简直就不在一个层次!
  拿着精品,现在有人忽悠你买个次品,能上钩?当上首领的人不至于没这点智商。
  原来,对方不是没见识,而是眼界高。这下子店家老实了。
  有些人好骗,有些人不好糊弄,现在他们已经明白,眼前的这些人是属于后者,对方随手就能掏出一块匠师级别的作品,谁造的?
  不管是阿不力那边,还是区离这边,类似的事情,在朝秋城内很多地方都有发生。不过,他们也没打算在这里久留,买到东西之后便离开。
  三百来人,买四千多人的东西,要分批拿,也没雇车,炎角的战士们一个人搬的东西像小山似的,来往几趟就能搬完。
  来来往往的远行队伍一直盯着这些刚进城不久的陌生人,这些人都带着让他们陌生的危险感。以至于本土人出面打探的情况都很少,实在是突然受到惊吓,过于谨慎,不敢贸然搭话,只能凑近去观察一下。
  对于陌生的危险的人,他们都是持谨慎态度。
  在朝秋城紧张的戒备之下,进城的三百人,真的就只是在街上逛了一圈,然后,便扛着货物出城。守城门的人按照惯例,会选择性地检查一些出城队伍的货物,防止偷运东西,而城卫们也将此作为捞外快的途径之一,来往的远行队伍,中小型的那些队伍都是敢怒不敢言,但今天,这三百人不论进出,城门守卫都没敢吱声,他们最擅长的就是看人下菜碟,能看清形势,这种时候,他们可不敢多吭声,没见城主都在城楼上站着吗?
  邵玄离开前,朝炆叫住他,扔下一个小指大的布卷,“王给你的。”
  邵玄诧异,随后又了然,能如此准确地预知他们的位置,事先写好信让飞鸟传输过来,又让朝炆转递,这里面应当有易家人存在。
  当最后一个炎角人扛着小山一般的货物,迈着轻快的步子出城的时候,整个朝秋城都像是松了一口气。
  没有打起来!朝炆不着痕迹地使劲呼吸了几次。
  他们朝秋城离王城最远,同为当年的六大部落之一,朝秋部落朝家,对其他的事情并不怎么关心,除了留在王城的那些人之外,剩下的都在朝秋城,守着自己的地盘,时不时从来往那些队伍里剥削些东西充实自己的仓库,炎角部落的事情,他们也听过一些。
  部落人有很多盐矿和火晶,脑子又不灵活,纯粹是一群屁都不懂的野蛮人。然而……
  “那些人,与传言中的完全不一样啊。”朝川看着远去的队伍,觉得自己被某些传递消息的人涮了。没进城的人他不知道,但进城的那些人,没一个是好对付的,其中好几个都给他一种极危险的感觉。
  海那边究竟是何种模样,除了自己亲自过去,自己看,自己听,否则,从别人口中得知的消息,未必属实,甚至可能带着致命的片面,这对于立志当朝秋城城主的朝川而言,是不该犯的错误。
  或许,该抽个时间出海过去看看。当然,前提是,王城真的与对方达成协议。否则,开战的话,他还是窝在朝秋城算了。朝川心想。
  邵玄没有去管朝秋城的人是如何议论他们的,他凭着记忆,确定王城的方位,便带着队伍朝那边走。队伍的人宁愿在荒郊野外休息,也不会进入奴隶主的城邑休息,相比起朝秋城,还是野外更安全,虽然得时刻防备那些想要打劫的人,夜间的时候,他们就解决了三拨人。在朝秋城露财,还是引来了不少人冒险,对这些打劫的,炎角人出手向来都不会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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