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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但老婆是鬼王(4)

作者:长乐思央 时间:2024-08-30 10:27 标签:甜文 爽文 穿书 灵异神怪 轻松

  不知道为什么,他隐隐有些不安,就好像有什么东西脱离了自己的计划和掌控。
  马上就要成亲了,一切都不能出乱子。那具身体将来是自己要用,所以只要暂时撞断腿,等到成婚之夜养一养,他总要给玉郎一场完美的婚礼。
  但是等到当天夜里,快到宵禁的时候,江云飞并没有等到江云霄回来。
  那种失控的不安感加剧了,江云飞唤来盯梢的人:“二公子呢,怎么到这个时辰他还没回府。”
  “二公子和梁公子一起去了红袖招喝酒。”
  红袖招,就是禹城最大的青楼,这座青楼背后的主人,正是江云飞这个少城主。
  是自己主子的地盘,所以盯梢的人没有看得很紧。
  按理来说,江云霄就待在自己的产业上,他不用担心,可江云飞就是控制不住。
  “想办法让他从红袖招出来,把二公子带回来!”
  “他马上都要成亲的人,去这种地方,是堕了我们江家的名声。”这本应该如明月般皎洁郎君的声音听上去有几分凄厉,狰狞的模样像极了张牙舞爪的恶鬼,“若是他不配合,现在就打断他的腿!”
  红袖招作为禹城最大的销金窟,有很多公子哥都会去这里寻欢作乐。这地方不仅有温柔的解语花,还有曼妙的歌舞,出众的美食。
  二公子年纪轻轻,去这种地方也不会真做什么,不过是听听小曲解解闷。
  再说了,二公子马上就要为了给兄长娶个男人冲喜,在大部分人看来,那宋知玉再漂亮,也是个不能生养的男人。
  娶男妻,名声也不比进红袖招好吧。
  虽然不解为什么少城主对二公子如此狠心,但是仆从还是毫不犹豫的应了下来:“是。”
  毕竟他们都知道,少城主并不是真正品性高洁的明月郎,如果违抗他的命令,死的就是他们这些命贱的奴隶了。
  但是等红袖招的人收到消息,他们强行闯进江云霄所在的包厢,却发现对方叫来陪同的姑娘被打昏塞在了床上。
  梁志梁公子后脑勺更是一个鼓起的大包,整个人被那位不着调的江二公子绑在了床上,嘴里还塞着一块抹布。
  “快看,这里有一封信。”
  闯进来的人心里咯噔一声,小心的拆开了被火漆封好的信,这信看起来是蓄谋已久。
  阿爹阿娘:
  孩儿不孝,多谢这些年来你们对孩儿的照顾,古有削肉还母,削肉还父。孩儿实在是对自己狠不下心,就拿这一缕断发算是了结。
  这段时间我想了又想,我还是不喜欢宋知玉。两个不相爱的人在一起,注定是怨偶一对。冲喜这种事情,不能够勉强。
  要是兄长实在喜欢,还是让他自己上吧,他要是没力气,就用大公鸡拜堂,或者父亲您老人家自己上。
  世界很大,孩儿想出去看看——不孝子,江云霄留。
  江云霄其实是个心善的人,但是他想到自己的结局,对这些要害自己的手足血亲。那是半点善心都挤不出来了。
  至于跑路地点放在红袖招,一方面是这地方三教九流出入较多,是跑路的好地方,另外一方面是他从剧情中知道,这破地方也是他哥江云飞的人。
  后来江云飞成了恶鬼,这楼里的姑娘可没少帮着江云飞骗人。
  至于他那个友人梁志,两个人交情不深,对方早就被江云飞收买,为利益做了他身边的奸细。
  这些家伙,没有一个人无辜,所以江云霄坑他们的时候,一点都不手软。写这封信的时候,年轻俊美的少年郎还在口中怨气十足的念叨:“辜负真情的人要吞一千根针!”
  知道手足兄弟如此算计自己,他不是不心寒,不过信写完了,江云霄便也没那么气了。
  反正千错万错,他这个受害者从来都没有错。
  他趁着黄昏夜色,楼里客人渐多,偷偷打开窗户跑了,逃跑的时候,他顺着风,奔着自由的方向,无比惬意。
  看了信,这些人反应过来:“二公子跑了!”
  “赶紧去追!”
  但是这些人来的似乎有些晚了,他们追了出去,消息传到城主府,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男人脸色如同墨汁一般阴沉,他立马给了最高的权限:“封锁城门,把他给我追回来!”
  说话的时候,他的手指紧紧的扣着床板,身体都在隐隐发抖。
  找了一日一夜,江家都没能在城中找出江云霄,只能战战兢兢的把江云霄留下的信送到城主府手里:“二少爷应该是早就做了准备,这会儿出城去了,暂时不知道他去哪个方向。”
  凭借强大意志力扛了一日的江云飞闻此噩耗,哇的一声吐出一口有些发暗的血,血迹模糊了江云霄那一手张扬无比的字。
  运筹帷幄,自认掌控一切的执棋者怒极攻心,硬生生给气晕了过去。


第03章 003
  虽然窗户大开,但是江云霄并不是跳窗走的,而是扮成红袖招外出采购的龟公,大摇大摆的走的正门。
  窗户是他利用自己做的延迟机关开的,单纯是为了误导江云飞的人。
  为了避免出城的时候被认出来,他甚至及时换掉了龟公身上扒下来的旧衣服,并且把脏衣服扔进护城河里,转身一变,成了脸色蜡黄的乡下小娘子。
  他会选择红袖招,一是因为青楼是他哥开的,灯下黑,好跑路,二是为了获取女子服饰和化妆工具。
  兴许是上天眷顾,江云霄的运气还算不错,他的误导很成功,江云飞的人发觉他逃跑的时候,他早就混在人群之中,裹着头巾,穿着厚厚的衣服,坐在牛车上离开禹城,悄无声息的出了城。
  出城后,江云霄就骑上了早就转移到城外小树林的追风,一路驾马狂奔,中途都不敢在驿站停留,跑了一段,他就忍痛将追风放归了山林。
  追风是他的爱马,长得又很有特点,自己骑着它,迟早会露馅。
  年轻女子孤身一人在外,也算不上安全。所以逃跑的过程中,江云霄尽可能打扮老糙一些,出了城,就在林子里换掉女装,改成了壮硕的乡下汉子:涂黑脸蛋和手,贴了假胡子,胸脯里塞了干饼子当肌肉,还加了厚厚鞋垫增高。
  曾经的江家二少爷,花钱起来大手大脚,就算是逃婚,也会因为娇生惯养惯了,去那种昂贵的客栈和酒楼。
  为了躲避追查,他吃得是粗茶淡饭,睡的是庙宇道观,一路有惊无险的来到了第五日。
  江家虽是禹城的大家族,可出了禹城就算不了什么,或许是因为自己跑的足够远,早就超出了他哥的抓捕范围。
  但他并没有因此放松,更没有解除伪装,因为今日是梦中的第一个死日。
  一大清早,江云霄停止了赶路,提前敲开了他目前所在府城中,香火最为旺盛的清泉寺的大门。
  憨厚脸汉子江云霄粗声粗气道:“寺庙中可有香房,我要为家中老人祈福,想要在寺中暂住七日。”
  房间本没有空余的,江云霄捐了一千两银子就有了。
  七日后,是江云霄第二个死日,也就是头七那天,他怕恶鬼头七跨越千万里来追踪自己。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是谨慎一点,以防万一。
  七日后,江云霄掏出了两千两银子,请了十八个得道高僧陪着,十八个结实的和尚,围着他凑成一圈,念了整整一晚上的《金刚经》。
  在这样充满安全感的环境下,江云霄安然度过了梦境中被活埋进土里的那个日子。
  “喔喔喔!”
  寺庙里养的报晓公鸡发出响亮的啼叫声。
  佛音停了下来,穿着袈裟的主持,一脸温和地问:“江施主,可还要继续念?”
  江云霄只给了两千两银子,要继续的话,得加钱。
  江云霄看向外面的天空,一缕金色的阳光刺破天穹,天亮了:“阿弥陀佛,不用了。”
  他吃了热气腾腾的斋饭,拿着从清泉寺要来的大师开光过的佛经和其他装备,离开了清泉寺。
  江云霄的逃离并非没有目的,主角就是主角,没了他这个合适的容器,肯定也会以其他形式存活。
  毕竟这本书叫《我的夫君是恶鬼》,所以江云飞一定能够成功变成恶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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