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但是开始发疯(22)
“你开的门吗?”
阮榛饶有兴趣地看过去,伸出手:“你真聪明呀。”
掌心摊开的刹那,小鸟展开翅膀飞了起来,扑棱棱地落在了他的掌心,还用脑袋蹭了蹭阮榛的手指。
好家伙,阮榛差点没拿稳。
看着不显,落在手上还挺沉,肉墩墩的。
阮榛没忍住笑了起来:“你好重啊,小肥啾!”
“嘎!”
小鸟听懂般的叫了一声,低头一啄,嘴里叼着一截银色的铁丝。
似乎刚刚藏在了爪子里,而那双黑豆眼里写满了挑衅。
这是什么意思?
阮榛愣了下,试探着道歉:“对不起,你不是小肥啾,是聪明小鸟……那么,能给我演示一下吗?”
真是大半夜的脑子有问题,居然觉得一只鸟能听懂自己的话。
他记得之前的剧情里,也没什么动物的戏份啊,宋琴文应该有些过敏,而几个少爷也都对这些小生灵毫无兴趣,管家还对他衣角沾的狗毛嗤之以鼻——
而在这个瞬间,小鸟一扭头飞走了,落在圆形的门锁上,用喙啄着,灵巧地把铁丝捅进锁孔。
“咔哒。”
开锁声在夜晚里格外清晰。
阮榛眨了好几下眼睛,目瞪口呆地跟了过去,接过铁丝,自己尝试了几次,却完全做不到精准地打开。
小鸟落在他的肩膀上,毛茸茸的胸脯挺得很高,一副骄傲模样。
“厉害,”阮榛由衷夸赞,“你能听懂话,还会开锁,那你可以说话吗,说……你好?”
“嘎,嘎嘎!”
小鸟拍着翅膀,气鼓鼓地发出同样的音节。
叫声有点像鸭子。
阮榛把门重新反锁,回到沙发上躺下,和再次落在他掌心的小鸟对视。
“你到底是谁呀,为什么突然出现在这里呢?”
他用手指轻轻地梳理对方的羽毛,声音柔和。
阮榛其实在小动物这边,还挺受欢迎。
可能由于这种天然的亲和力,小鸟收拢起爪子,被他摸得昏昏欲睡,偶尔才回应那么一两声。
“你是从外面跑进来的吗,需不需要我把你放了呀?”
“……”
小鸟不搭理他。
“饿不饿,吃小米还是小虫子?”
“嘎嘎!”
小鸟蹭地一下,精神了起来。
阮榛琢磨了会,叫两声,应该是想吃小米吧,于是他把小鸟放下,蹑手蹑脚地去了厨房,找了两个小碟子,一碟放了金黄色的谷物,另一碟则倒了清水。
原本都快睡着的小鸟,蹦跶着飞过去,低头就开始吃。
那叫一个香。
阮榛蹲在一边看,笑得不行。
“饿坏了?”
“嘎!”
“慢点吃,别噎着。”
“嘎。”
阮榛笑完了,托着自己的腮:“你的主人是宋书灵吗?”
“嘎嘎嘎!”
小鸟一仰脖,快乐地展开翅膀,差点给那碟子小米打翻。
明白了。
阮榛重新坐回沙发上,怪不得他对这只鸟没有任何印象,就是因为它不属于那本书主线的内容,并不会在宋家七个少爷身边出现,那么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来自于另外的地方。
剩下的,他也完全想不起来。
而此时,小鸟突然发现对面的一盘水果,已经飞了过去,两眼放光,展翅高歌。
精准地选了一颗熟透的苹果,猛地扎进去,大快朵颐。
阮榛不知道这种鸟类能吃哪些食物,但看对方兴奋的模样,就没有制止。
这颗苹果有点熟过劲儿了,散发着淡淡的发酵味儿,阮榛不忍心浪费食物,就给拿了进来,并且,他也挺喜欢这种淡淡的酒香。
怎么还在吃。
孩子这是被限制零食了吗……
为什么吃得这么凶猛啊?
过了会儿,小鸟终于吃得心满意足,乖巧地落在沙发背上,开始梳理自己的羽毛。
阮榛这才躺下,用毯子给自己盖好,打了个呵欠:“晚安啦。”
第二天一早,他是被佣人们的议论声吵醒的。
宋家规矩多,其中一条就是晚上休息的时候,佣人们不能出现在别墅主屋内,而是在院子里开辟的联排小屋里睡觉。
这会儿天色熹微,可能因为琴房偏僻,打扫时的声音就格外清晰。
“昨晚是不是有动静?”
“我也听见了,两三点那会儿吧……吵得我差点没睡好觉。”
“以后这样的动静,估计要更多呢!”
嬉笑中是暧昧的语气,阮榛懒懒地伸了个腰,站起来往外走,而那只雪白的小鸟还没醒,四仰八叉地呼呼大睡,被他放进了自己的兜里。
他打开了门。
外面围着擦拭栏杆的人,立马噤声。
“阿姨好,”
阮榛颔首打招呼:“早安。”
几位都愣住了,不可思议地看着从琴房里走出的阮榛。
昨晚明明听到了三楼的动静,还以为是哪位少爷没忍住,现在就试图染指小妈……如果阮榛一整夜睡在这里的话,叫出声的是谁?
大家眼神飘忽,没敢继续往下想。
只有站在厨房门口的,昨天偷偷塞给他窃听器的阿姨,眼睛明显地亮了起来,视线落在了阮榛头发上。
很不明显的,一根小小的白色绒毛。
又立马移开。
“先……”
一位佣人刚开口,立马又改了称呼:“小夫人,早安!”
阮榛笑了笑,没纠正,转身离开。
他平静地走上三楼,洗漱,换衣服,以及拿起昨晚那个,故意丢在屋内的窃听器。
不知道昨晚发生的一切,宋书灵有没有听到。
兄弟俩发生这样的事,多么感人至深的亲情!没有观众的话,太可惜。
他总感觉,宋书灵身上,也是有点变态的。
不然,谁家好人会给屋里安装窃听器,还特意找人给自己送来呀。
恶人自有恶人磨,让他们内部消化处理,再合适不过。
阮榛洗完脸,慢条斯理地咬住发圈,下巴上的水珠将落未落——
浴室门被推开了。
传来男人冰冷的声音。
“球球在哪儿?”
阮榛不动声色地扎好头发,抬起头,看向镜子中的自己。
以及角落处的宋书灵。
带着金丝眼镜,穿着得体,一副优雅的体面模样,却散发着隐隐的压迫感。
很好,是他想要合作的大佬。
但是……大佬会给自己的宠物起名叫球球吗?
“你说的是谁,”
阮榛转过身,后腰硌在洗脸池的边缘:“那只鸟,还是……”
“鹦鹉,白凤头鹦鹉。”
宋书灵眉头轻轻皱着,表情有些不耐:“我的鸟为什么在你这里?”
这话说的。
阮榛突然有些想笑。
一方面是因为,之前宋书灵这三个字,代表的就是刻薄寡恩,冷漠无情的形象,所以从他嘴里出现这样的话,就感觉有了点说不出的味道。
原来他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冰块。
也会像自己和黄狗一样,拥有这样的朋友,无论是小猫,小狗,小鸟,甚至可能是一株植物,都是生命中的陪伴。
而另一方面则是……
“你抓了我的鸟?”
宋书灵站在门口,没锁门,没朝阮榛走过来,隔着点不远不近的距离,声线微哑地继续:“它现在在哪儿?”
“三爷,我觉得这话听起来,有些怪怪的。”
阮雀沉默了下,委婉道:“或许,我们可以不称呼它为鸟,还是叫名字就好,什么来着?”
“球球。”
“哦,”
阮榛恍然大悟地点头:“我明白了,你发现球球不见了,然后通过什么监控或者线人,知道了它在我这里,所以坐不住,大早上跑过来交赎金……啊不,我不是那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