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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傲天竹马他有病但可爱(48)

作者:芥末甜 时间:2024-01-01 10:07 标签:穿书 爽文 豪门世家 轻松 天之骄子 龙傲天

  不要钱,不玩白不玩。
  温珩曾在维和特种部队服役,且百发百中,这种游戏对他来说完全激不起胜负欲,温珩就把这次机会让给了小竹马。
  “别有压力,随便打。”温珩漫不经心道。
  冷悬看了一圈奖品,问他:“喜欢哪个?”
  老板开店是为了赚钱,自然不会让人很容易就能把奖品带走。
  且容易打中的奖品都很便宜常见,温珩扫了一眼,眼尾眯了眯,看清最后一排最边上一个凳子上摆的东西,舔了下唇。
  “那个。”
  冷悬眯起一边眼睛,透过瞄准镜去看那个篮球玩偶。
  他轻轻提了提唇角。
  “好。”
  老板伸长脖子,他抿了抿唇角,忍着没笑出来。
  还真会挑。
  那个是最贵的。
  一个jelly cat的篮球玩偶。
  还是正版的,一个要好几百块呢!
  但他也反复试验过,那个位置几乎不可能打中,他摆摊一年多来,还从没人成功把它带走。
  玩一次有八发子/弹。
  老板果然很有商业头脑,因为男生优越的颜值,看热闹留下来围观的路人越来越多。
  “砰”
  “砰”
  “砰”
  ......
  前面几发都空枪了,没打到。
  围观路人里不时爆发出惋惜的声音,老板绷着唇角,强忍着没让自己笑出声。
  第七发擦着玩偶打过去,玩偶滚了两圈,老板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幸好没有掉下凳子。
  温珩安慰小竹马。
  “没关系,打不中也没事,咱们自己买。”
  他话音未落,“砰——”的一声,围观群众先兴奋地叫出来。
  老板笑容僵硬在脸上,他哭丧着脸,把篮球玩偶包在袋子里装好,让温珩带走。
  他还一分钱没花!
  这个篮球玩偶大小刚刚好,手感也很软,很适合挂在书包上,刚好夜市里什么手艺人都有。
  温珩随便找了个铺子,让老奶奶给玩偶脑袋上扎个布条,然后用线一串,就能挂在书包上。
  “奶奶,多少钱?”
  老奶奶手一挥:“算了,就收你四块吧。”
  温珩拿出手机扫码支付,他余光看见老奶奶摆摊还卖小女生喜欢的各种头饰、发卡、皮筋之类的。
  有一盒最不起眼的普通黑色小皮筋,和刘沉戴在手腕上的那串一模一样。
  旁边挂了一个牌子。
  【一元一根,买一送一。】
  温珩突然想起龍萝的话。
  只需要一根皮筋就能虚构出一个女朋友的话…
  温珩舔了下唇,他看着冷悬,眼睛亮晶晶的。
  “我给你买一个吧!”
  冷悬垂眼看着温珩,喉结轻轻滚了滚。
  他知不知道送一个男生黑色皮筋是什么意思?
  只有谈恋爱的小情侣为了宣示主权才会这样做。
  “你,送我?”
  他停顿了一下,通常表示强调的意思。
  咬字低而沉,像琴弓摩擦过大提琴弦。
  很苏也很撩。
  但温珩满心都是赶紧找机会试验一下刘沉的“魔法”。
  他有点疑惑地挑下眉。
  不就一块钱吗?
  送就送了。
  他还能不舍得给他花?
  “是啊。”温珩用力点头,“我送你!”
  温珩直接扫码支付了五块钱。
  “来,伸手。”温珩让小竹马把手伸出来。
  冷悬的手指很修长,骨节分明,指尖透着微微的粉,手腕处有明显的青筋。
  温珩给他套上小皮筋。
  松松垮垮地垮在腕骨处,竟然还很合适,完全不会让人觉得违和。
  温珩小声自言自语,满意地勾了勾唇,完全没意识到这些话有多么令人误会。
  “嘿嘿,这样别人就知道你名草有主了。”
  老奶奶追出来递给他送的那根。
  温珩摆摆手拒绝了。
  “谢谢奶奶,用不着。”
  周一放学,温珩知道龍萝会来找冷悬,特意和刘沉躲在一个地方暗中观察。
  从他的角度,看不清冷悬的全脸,无法读唇语,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
  但是龍萝在看到小竹马的手腕时,抓住他的胳膊,特意撩开了校服袖口,确认这里真的被人套上了一根黑色皮筋。
  上周五还没有的!
  龍萝紧紧抿着唇,不愿相信!
  刘沉像只上蹿下跳的猴子,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偷窥,半晌,打听完情报的他回来,跟少主汇报。
  刘沉感慨。
  和冷悬认识这么多年。
  “好久没见少爷笑得这么开心了…”
  龍萝第一反应是温珩干的!
  又是他想出来的新计策!
  但龍萝自信能看穿任何人的伪装,这个世界上没人能骗过她。
  她抬头仔细打量着冷悬,良久,她泄气似地偏过头。
  “…看来你一定很喜欢她。”
  冷悬放下袖口,他垂着眼睛,轻轻提了提唇角。
  “嗯。”
  “是很喜欢。”
  -
  这周五,市里要举办中学篮球联赛。
  今年的比赛地点抽签决定在北城附中,决赛正好是北城附中vs英才初中。
  这两支学校本就长年势如水火,不管是联考成绩、先进单位、拿奖评优什么都会被拿来比较。
  去年篮球联赛北城附中打爆了英才,他们本就士气高涨,今年更是有主场作战的优势,北城附中称得上倾巢而出,室内篮球场的观众席坐满了人,座无虚席。
  高三(1)班,一个娃娃脸女孩子冲到班上,双手在桌子上兴奋地用力一拍。
  “芽芽!篮球馆正在和隔壁英才比赛!我弄到了两张票!去不去看?!”
  付思雅抬头,轻轻皱了下眉。
  不明白这种活动朋友为什么会叫上她。
  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从来不喜欢参加这些无聊的活动。
  “不去,有这时间不如多刷两套题。”
  娃娃脸女生压低声音,神神秘秘道:“我当然不会随便叫你,隔壁学校那个温珩也在!”
  付思雅手里的中性笔“啪”一声,没拿稳,掉了。
  她轻咬下唇,眼睛里燃烧起的小火苗成分复杂。
  作为一个天才少女,付思雅从小就没在学习上费过多少力,小升初时,她还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被校方签过来的。
  进校之后,她透过老师们的嘴巴,才知道,原来当时学校最想要的人竟然不是她!招生考试的最高分也不是她!而是一个跑到隔壁学校的男生!
  初一,第一次全市联考前,各科老师、年级组长甚至校长都频频关心她,她也不负众望,考出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付思雅难免会有点小得意。
  “什么天才…不过如此嘛。”
  谁知,从那一次后,每一次全市联考,那个叫温珩的男生都稳坐第一名。
  初一只考语数英三门,还不能拉开分差。
  到初二初三考的科目多了,付思雅才第一次感受到同龄人的可怕。
  不管统考的均分、中位数是多少,温珩永远都会考卷面满分的总和。
  让付思雅一度怀疑他第一次联考是不是故意考差,让着她的,好用来迷惑自己。
  付思雅托在英才初中部的朋友打听,才知道真相。
  温珩当时漫不经心地答。
  “哦,那次我把语文作文要求看错了。”
  他把记叙文写成了议论文,五十分全扣。
  让她一个从小到大都不爱学习的天才少女变成刷题狂魔,梁子就这么在从没有见过面的二人中结下了!
  并且在每次联考总是差几分拜给温珩时越结越深!
  娃娃脸女生看得出来气氛已经烘托到了。
  “芽芽,去不去?!”
  付思雅咬下唇,扔下笔。
  “走!”
  “天天听老师提这个名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我还没见过他呢?不知道他长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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